林栩出门了。
已经差不多是晚上六点多钟,天已经黑了大半。路上的行人不算多,但每一个脸上都喜气洋洋,手里大包小包。我把手兜在羽绒服口袋里慢慢地踱步,不知怎么地就想起前年在99度面包店遇见林戬时的场面。回想起来,只觉得时间如水,转瞬即逝。那时的我也是穿着这件白色的羽绒服,屁股上印着什么先进性教育去买面包。林戬那时比起如今不知傲娇几多,口气也是拽毛得要命。现在想起,我还是忍不住噗地笑出来声来。
“郝炯,你笑什么?”林栩与我并排走着,此时侧着脑袋看过来,“在想什么有趣的事?”
我毫无戒备,“没什么,就是想起你二哥……哎,正巧你在,我就问你好了。前年我第一次见你二哥的时候他还挺白净的么,第二次见他就变成黑炭块了,他是不是被烤过啊。”
“前年,”林栩的脸上浮起一丝诧异,“你前年就见过他?”
“是啊,蛮不愉快的第一次见面。”我坚决不承认那次的起因是我搞乌龙,“后来再见的时候,就因为肤色不对,我过了好一阵子才记起来呢。”
林栩的口气不知道为何变得有些淡,“哦,我记得去年夏天二哥去了一趟非洲,好像是考察什么项目。大概那里的太阳特别毒,就晒成这样了。他回来的时候就连大哥都吓了一跳呢,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难怪。”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三岔口,我不自觉地停下脚步,怔怔地看着那一片被清得差不多的空地。原来熟悉的建筑早已经消失,只砖片瓦都没有留下。明亮的路灯下是一片空荡荡,冷风呼呼地刮过地面,卷起细小的沙土,好像飞到眼睛里,所以觉得无比刺痛。
我忍不住扭过头去,鼻子翕动了几下。不要哭,不能哭,一切都过去了。一直伤心是没用的,得往前看,朝前走,继续生活,继续过着平庸但有意义的日子。
我还可以重新开始。
在书店的原址站了一会儿,我带着林栩继续往前走。往前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地摊夜市,这里除了卖些物美价廉的小零碎外还汇聚了各地的风味小吃,即便宜又饱肚。不过现在是过年期间,所以夜市街黑灯瞎火。看看,同样是做生意,小商贩们倒是比大商人们有人情味的多。就算是再赚钱的节日,小商贩们也会关摊停业回去和家人过节。而大商人们有许多在这个时候或许在还飞机上飞来飞去的谈生意,谈业务。
不过各有各的坚持,各也有各的幸福罢了。
看林栩兴致蛮高,绝口不提说要回家,我也不好以时间太晚打发他。到麦当劳里打包了两份套餐后,我们一边吃一边溜跶着绕回到三岔口。林栩停了下来,长长地叹了口气,“郝炯,我喜欢这里。我喜欢你的店,在那里看书是件很享受的事。”他眼睫微垂,“好可惜,真的好可惜。”
“留不住啊,可惜也没用。”我再不敢看那一处,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来。
“你想不想再开店?”林栩陪我坐下来,掏出薯条一根接一根地嚼。
我摇摇头,“短时间内不想。以后嘛,看我能攒多少钱。”
林栩突然起了兴趣,“那开店要多少钱?”
我瞅了他一眼,“几万块吧,不过,在开店前我得先把欠款还上,所以肯定要先打工啦。”
林栩的肩膀塌了塌,连手里捏着的薯条都没了精神,恹恹地弯了下来,“这样啊……”那丧气的模样就和没吃饱的小兔子似的,耳朵耷拉下来,瞬间萌态丛生。
我刚抬手要拍他肩膀让他他打起精神来,冷不防一道黑影和一声**的问话一齐压了过来,“喂,三岔口是不是这里?”
对于没礼貌的家伙,我素来懒得应付。但该死就该死在我抬头看了对方一眼,更该死的是我是个标准的颜控。看到帅哥虽不至于走不动道,但也会忍不住多粘几秒的眼球。
眼前的问路人看起来和林栩差不多大,但气质却是天差地别。利落的寸发竖起,显得他脸形瘦削。五官比较起林栩不遑多让,可眼睛却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一双——不知道他是否有混血,瞳仁的颜色看起来有些特别。虽然也是个精致少年,但要我来形容的话,林栩是只小兔子,而他却是只小山猫。
大概是我打量太久了,小山猫开始不耐烦起来,“喂,我问你三岔口是不是这里?”
“是啊。”
“不是说这里很热闹吗?怎么乌漆抹黑还光秃秃的?”来人把一个硕大的背包往地上一砸,开始掏出手机打电话。但看他连着打了几个对方似乎都没回应,小山猫抓狂了,一把把手机掼在地上,哼哼地,“居然不接电话,有本事就让我一辈子找不到你。”
手机就砸在我脚边,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脚,整个人都往林栩的方向靠。
林栩皱起眉头,“请不要这样,会吓到人的。”
小山猫看看他,再看看我,眼睛都眯起了一条缝。我觉得这只小山猫好像想起了什么,果然,他很快就看了过来,“喂,这里是不是有间成人书店?”
“成人书店没有,漫画书店倒是有一间,不过你也看到了,都被烧光了。”我挺不爽快地回答道,“啥都没了。”
“切,什么漫画,不过是挂羊头卖牛肉罢了。”小山猫歪了歪脑袋,“你是住在这里的吗?”
“不,我在这里开过店。”
“哦。”小山猫眼中精光一闪,“该不是那个成人漫画店吧。”
我闭紧嘴巴,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小山猫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凑了过来,“真是这样,那我还只能管你打听了——你认识季风吧。”
季风?小季姐!
“你找她?”
小山猫点点头,“她人呢?”
“搬走了,她住的房子也被烧了,虽然没烧那么厉害,不过暂时是不能住人。”我回忆着,“好像是搬到别的住处去了,我只知道这些。”
“手机呢?”
“我,我的店烧了,号码都记在本子里。”我仍然是撒谎了,因为小季姐是老顾客,我不能泄露人家**,“我是不记得的。”
小山猫非常满意地直起身,双手抱拳掰得咯咯响,非常温和地说道,“谢谢,你可帮我大忙了。”说着就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可隐约能听见他的自言自语,“看找到了我不打折你的腿,我叫你给我跑!”
一道冷汗顺着脸颊滑了下来:小季姐,H书A漫乱看没关系,萌年上攻年下受什么的也无妨,喜欢女大男小的配对也是大龄未婚女青年的正常人生渴望。但是,像这种性情不稳定的青少年,可千万不能随便乱上啊。
一个不慎,后患无穷。
八点多的时候我把林栩送到巷口,巷子口那里林栩的车子的旁边紧紧靠着的那辆车子意外地眼熟。我停下脚步,尚不及犹豫。那车子的车门便打开,林戬从驾驶座下来了。
跟在我身后的林栩停下脚步,唤道,“哥哥。”
林戬淡淡地扫过来一眼,目光我在脸上略为停留了一下,便转向林栩,微笑,“冷不冷?”
我下意识地避开身,不让自己挡在林栩面前。只是突然有种被忽略的感觉,这种感觉挺讨厌的。
“我不冷,哥,你怎么来了。”林栩的口气蛮热络地,但眼睛却是看向我,“包裹我已经给送来了呢。”
林戬按了按他的脑袋,很宠惯的口吻,“我知道了。”
林栩还想要说些什么,林戬却是温和地打断,“太晚了,外面很冷。你先上车,我已经让老汤开好暖气了。”
林栩笑了笑,“不,我要坐你的车,我很久没坐你的车了。哥,我们一起回家嘛。”
林戬没有意见。
互相道别后,我目送着他们离去。
真好啊。
以后我要是有钱,我也买两辆车,自己坐一辆,后面再跟一辆。
回到屋子里才觉得温度低,我打了盆热水泡脚。水的温度颇高,很快就把脚丫子烫得红乎乎地和烧猪蹄似地。很喜欢这种有些自虐的取暧方式,双脚浸在热水里,整个人就和虾似地蜷起来,舒服惬意地直哼哼。过了十几分钟后,水温慢慢降了下来,但全身却是微微地出汗。我心满意足地把洗脚水倒了,正准备洗脸洗手,门铃突兀地响了起来。
透过猫眼看了来人,我有些犹豫地开了门,“你有事?”
门外,林戬站得笔直,驼色的大衣下摆还闪着银色的细碎光芒,那是小水珠的反光。他或许有些匆忙,连手套也不及取下。楼道的灯光明亮,照现他的眉宇间略有些烦躁不安。但是他的口气依然是沉稳的,“我可以进来吗?”
说真的,不乐意。
因为我都打算洗好脸后去睡觉了。但是他的表情严肃,很郑重其事的模样,我有预感就算是拒绝他,他依然会固执地站在这里不愠不火地看着我。所以我让开身,请他进来。
他进来后先是脱下手套,捏在手里。也不坐下,就这么站着,笔挺地像橱窗里的模特一样。他的目光直接,毫不避讳地看着我。而我呢,却是穿着洗了不知几百水的棉质睡裙,上面还印着一堆吹着喇叭的小天使。脚还好套在毛拖鞋里,但脚后跟却光溜溜地露在外面。
莫名地,我居然有种狼狈的感觉。
沉默在彼此时盘桓了许久后,他终于开口了,“郝炯,我上次的提议虽然很唐突,可并不是儿戏。你,考虑好了吗?”
嗄~
房间里很安静,安静到能听得见卫生间热水器里水循环的声音。我多希望这会儿突然来个电话来打破沉默,哪怕是骚扰电话也好,至少能让我的处境不那么尴尬。很可惜,电话没有响起。
在长达五分钟的沉默对视期间,我想了许多许多。首先,我必然是震惊的。为啥?咱没犯公主病玛丽苏,自然不会觉得自己天姿国色摇曳生姿,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除了咱是个女的长得还算过得去外,有别的长处没?
我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刚上初中的时候曾经收到一张夹在书里的不具名示爱小纸条。虽然心里有暗恋的人,但是出于小女孩某种不可言说的虚荣心,我还是很十分忐忑且欢喜地收下了,并且暗暗地猜测着是谁给咱塞了这张纸条。仗着自己是小组长,咱在一个月内不仅翻遍了全班男生的作业本,连别班的都翻遍了。最后发现这张纸条是文艺委员给体育委员告白用的,她太紧张塞错了课本。我很庆幸,庆幸自己当时没有被虚荣冲昏脑袋傻乎乎地大声嚷嚷当炫耀党。那次乌龙事件让我彻底认清了自己的路人属性,也再不敢对那种突如其来的告白与什么风云人物心存绮念。
上次林戬提议说的试交往,我不是没放在心上。即使知道是他生病烧糊涂了说的,但句简单的话还是在我脑子里炸雷似地滚了几百遍,骚扰得我好几个晚上睡不好。后来他再没提起这事儿,我也就淡忘了。然而现在他不仅找上门来,还旧事重提——敢情他先前都是在等消息等答案?我该说他是耐性好还是装淡定装过头了。
“郝炯。”林戬的声音很低,可听起来却还是很强势。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反应回答,“我没想好。”
他往前一步,“是没想好,还是不想回答。”
无形的窘迫感随着他的逼近如潮水般涌来,藏在毛拖鞋里的脚趾头紧张地蜷了蜷,我鼓起勇气,“与其说是不想回答,倒不如说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我深呼吸一口,“上次你提这事的时候,我以为你是烧坏大脑随便说说的。而且,而且你后来也没有再提。不过现在你说了,我也当是个事儿来认真对待吧……林戬,你看啊,咱俩……你和我这事儿摊哪个正常人看来都会觉得不太对劲。哪怕我是当事人,我也觉得不对劲——你看上我啥了?”
林戬微微地笑起来,“你一直在好奇这个?”
“不是好奇,是疑惑。”我双手一摊,“表示非常地想不通。”
“想要说这个可能需要多些的时间。”他左右看看,伸出长腿勾了张塑料椅子坐下,双腿交叠着,蛮优雅的坐姿。看他的动作这么自然,我略略放松了些,也拖了张椅子与他面对面地坐了下来,“唔,你说吧。”
“郝炯,在我回答你的问题前,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