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因为他的好说话,加到他的身上的工作,渐渐越来越重,甚至要他一个人做两三个人的事。他依旧不吵不不闹,其原因倒不是因为他性子好,而是他觉得相骂打架实在太费精神,太劳心劳力了。虽然工作也很累,但至少不用花心思,只是干死活。 阿汉就算干了四五个人的活,但给人的感觉,依然是他很懒,因为他就象块木桩子,从不主动做事,你踢一下,他才动一下,你叫他去厨房拿盐,那么,哪怕旁边的酱油瓶倒了,他也绝不会顺手扶一下,除非你自己再加一句叮嘱“把那瓶子扶起来。” 每天早上,要人去叫他起床,每样工作,要人一样一样地交待,少说一句,他就不做。 所以,他的工作虽是园子里最繁重的,可大家还是很理所当然地骂他懒得象头猪。 阿汉并不生气,只是多少有点郁闷,他那不干活光享受人生的梦想,怎么就这么破灭了呢。无法主动联系小楼,他只得自己转动脑子来思考问题,对了,张敏欣说过,做普通的男宠不行,要做当宠的男宠,才可以达成他的梦想,可当宠的男宠怎么做呢? 他开始努力回忆自己在半梦半醒中被押着看的那些耽美小说细节。 印象中,那些男宠,根本不必做什么事,就当宠了啊。 只要你是小受,只要你是主角,那么,哪怕你只是一堆男宠之中,相貌最平凡,知识最平乏,本事最低劣的一个,小攻也会遇上你,注意你的。 你走路会撞到小攻,跌倒会掉进小攻怀里,跳墙会落到小攻头上,唱歌小攻一定听到,私奔小攻肯定碰上,就算闭着眼睡觉,小攻也会从天而降,落到你身边。 小受不需要费任何心机,不需要做丝毫努力,也不必有特别出众的才能,只要你小攻一碰到你,立刻会觉得你与众不同,其他人全是脚下的尘土,立马把你当珠若宝,宠上天去。 阿汉努力地想啊想,想了一阵子,最后的结论就是,不是不宠,时候未到,等着吧,小攻总有一天会出现,总有一天会爱上他的,他总有一天,会得回他那猪一样的幸福生活。 于是,他也就再不多费心思了,每天照旧做他的工作。虽然很辛苦,他也不抱怨,日子就这样如水一样流逝。转眼就是四年,阿汉十六岁了,却仍然没有再见过他的主人。
第五章 相遇
大乱惊至的那天早上,阿汉正在睡懒觉。很奇怪的是,隐约知道已经很晚了,却没有人来叫他去干活。外头似乎乱哄哄的,不过,这都与他无关。翻个身,继续睡。阿汉从来不曾拥有勤劳的美德,能偷懒就偷懒,自动自觉参加劳功,这离着他的思想境界差得太远了。 你自天塌地陷,他自一觉酣然。管他世界变成什么样,与他又有什么关系。 这一觉可算是数年来,睡得最畅快最舒服的了,从晚睡到早,又从早睡到晚,一直睡到肚子几乎咕咕响,这才迷迷糊糊爬起来。 走出房间,发现左右房间全部静悄悄,小院中,并无一个人走动。他也懒得思忖,一迳往大饭堂走。饭堂中空空荡荡,别说人。连个饭粒也没有。转而奔厨房,灶台都是冷冰冰的,可见很早的时候,这里就熄了火。 阿汉懒得思考这是为什么,如果不是肚子饿得厉害,没准他会干脆回头继续睡大觉,然而现在生存的本能,迫使他不得不一路向外走,一路寻找可问之人,可食之物。 所有的门户院落的看守荡然无踪,一条条道路,一座座院落,全部空空如也,天地之间,寂静得呼吸可闻。只有地上常有些散落的衣服杂物,似乎是人们手忙脚乱得拿着一堆东西奔走,不慎滑落下来的。 如果是普通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似乎被全世界给遗弃了,就算不发疯,也会紧张恐惧到极点,只有阿汉是个怪物,也不知道是迟钝还是冷漠,连心情都没有丝毫变化,继续往前走,除了饿得有点难受的肚子,基本上没有任何事可以困扰他。 再然后,头顶有风声袭来,他才堪堪抬头,一个黑影已经重重得压在他身上,两个人一起趴到地上去了。 阿汉双手支地,慢慢站起来,低头时,看到一双冷漠而威严的眼。 阿汉笑了,原来小说都是真的,原来果然不管小受在做什么,小攻一定会从天而降,来到他身边。 一如四年前一样的满身血迹,一如四年前一样,头发散乱肮脏,他依然看不清这人的面容,但他记得这双眼。 强大的精神力,让阿汉拥有最强的记忆力和学习力,任何事物,他只要看一遍,听一回,只要他愿意,就一定可以记得住。只是,懒怠的本性,使他永远缺乏创造力,拓展力,所以,正常来说,象他这种人,不会有大的成就,但也不应该混得过份惨才对。 可惜这个时候的阿汉,纵然生于尘世十六年,对于古人的世界,了解得也实在不比一张白纸多多少。 所以,他居然笑嘻嘻对狄飞说:“主人,我叫阿汉,是你的男宠之一,你可以多多宠爱我吗?” 而对于忽然间抬手扣向他咽喉的五指,根本就视而不见。 对于狄飞来说,生死危难,成败得失,都已经是寻常之事了。这世界,这江湖,从来如此,所有的一切都要在血与火中搏取,所有的一切,也必将在血与火中失去。 生生死死,都不过是游戏本来的规则罢了。 所以,在这次被五大帮联手狙杀身受重伤,而各地分舵的高手,还没有赶到支援的情况下,他迅速下令全庄上下人等尽快疏散,各人的生死祸福,各自负责。 但他也不算完全寡情无义,自己带伤出去,冲杀多次,吸引走五大帮最多的注意力,最后破重围而去。五大帮紧急调派人手,洒出漫天大网,不管他从哪条路逃走,都必然逃不脱狙袭。 然而,谁也没想到,他竟又会回到,他刚刚逃出的庄园。一来,他身有重伤,无力远逃,二来,不知道在久远的过去,有什么人说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四处搜查的时候,往往会忘记原点。 于是,他悄悄一人,带着满身伤痛,强提最后一口气,逃了回来。这也是他下令让所有人离开的原因之一。 在这个铁血的人世间,他不相信任何人,也不需要任何人相信他。庄子里人多眼杂,帮不上忙,却只会添乱,谁也不知道,最后关头,出卖他的人会是谁。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才刚刚回来,就被人撞破。 他已经不认得四年前,把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小孩了。他更不知道,有一个救命恩人,在他的羽翼下,被所有人忽视地活下来,大难来临时,没有一个人记得叫他一声,提醒他一句,就此纷纷散去。 看到阿汉的这一瞬,他心头唯一升起的,只有杀机。不管这个一脸迷糊的小孩子是谁,他都不能给自己留下丝毫后患,在这生死存亡之即,岂容良心。 他猛然抬手,十指成勾,直扣向阿汉的咽喉,然而,耳边忽然听到一句话。“主人,我叫阿汉,是你的男宠之一,你可以多多宠爱我吗?” 就算是狄飞一生屡惊大变,不管面对什么诡异之事也可面不改色,这时也不觉一怔,手上一顿。 就算是这个完全不知羞耻,急于邀宠,说出这种话也太直白了吧?而在这个时候,也不是说这种话的时机吧? 他几乎以为自己是伤势太重,产生了幻觉。 只这一迟疑间,刚刚提起的真气,全然涣散,胸口如绞如沸,痛不可当,一口血生生喷出来,染得阿汉身上,一片触目的红。 阿汉一把扶住刚站起来,转眼又摇摇欲倒的狄飞,满脸都是关切,说出来的话足以气死人:“你不要死,你死了谁管我的吃和住。” 狄飞气得原本惨白的脸色,转眼紫红,这人到底怎么回事,不会是特意跑来羞辱他的吧。 没有人会相信,阿汉完全是诚实地表达自己的心情。狄飞恨不能把阿汉杀之而后快,可是,已经涣散的真息再也提不起来,他连抬手都做不到,根别提杀人了。武功虽已暂时失去,但多年习武的耳力却让他听得到越来越近的奔马声,脚步声,他很清楚,用不了一柱香的时间,五大帮的人就会全面杀入庄中,四下搜查了。 他勉力提了提精神,几乎不太抱希望地说:“扶我往后园走。” 衣食父母的话,当然要听。阿汉很有职业道德地依照狄飞的指示,扶着他一路行走,很快走到后园某个很肃穆的大房间外,打开房门,竟看到里头摆着的是一具黑色的大棺材。 换了旁人,多少都会愣一下,阿汉却即无忌讳,也无常识,很听话地扶狄飞进房,很听话但也很费力地推开沉重的棺盖。 狄飞轻轻拍拍棺材:“江湖厮杀,生死无定,从这庄子建成的那天起,我就一直为自己准备着棺材。他们自会去四方寻我的踪迹,他们自会在庄里寻找所有的密道密室,又怎知……”他在阿汉的帮助中,吃力地翻进棺材躺好,眼神死死地盯了阿汉一会儿,这才慢慢道:“你去把来路重走一遍,要是看到地上有血迹,就擦干净,别让人查到这里来,不要说出我的行踪,以后,我自会承你的情,你要什么,我给什么。” 阿汉一听立时高兴起来,眉开眼笑地点头:“好啊。” 狄飞眼神微冷,淡淡的不屑又浮了起来,这种人,真的可以信任吗?只是,也别无他法了。狄飞暗叹一声:“盖上棺盖吧。”然后手指在某处机关轻轻一按,棺材底板凭空向下翻去,整个人即时无影无踪,这里依然是一副空空的棺木。 阿汉盖上棺盖,很听话地向外走,一路看地上可有血迹,看到红色的就擦掉,这样慢慢 往前去,直到听见雷鸣般的脚步奔走声,抬头处,看得无数人飞快得跑进来,四面八方围过来。 四处都传来叫声:“有人,这里有一个人。” 在下一刻,阿汉的双手被忽然扭住,很用力地反扣在背上,腿上吃了一记重踢,身不由己跪下去,头发被人拉住,头被迫上扬,视线及处,眼前忽然多了一个人。 很高大的身材,很狰狞的表情,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 阿汉思考了一下,这么不美形,又没有什么特别冷峻啊,飘逸啊,从容啊,甚至残酷的表情神态,长相也不出众,从耽美文的经验总结来说,应该不会是主角,连当戏份第三第四的小攻也不够格。 耳边听到一个冷硬的声音:“你是什么人?” 阿汉很听话地回答:“我叫阿汉,是主人的男宠。” “所有人都走了,为什么你还在这里?” “我一直在这里啊,一觉睡醒人都走了,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 刀疤脸点点头,就这么一个长相普通,身材单薄还不会武功的家伙,就算是男宠也肯定不得宠,人又这么小,没经过风雨,面对突发事件,无所适从,直到现在还没逃走,倒也合理。 他也懒得对这么一个小人物费精神,很公事化地问一句:“知道狄飞在哪吗?”他根本没期待得到答案,只打算等这人答一句不知道,就直接一刀砍死了事。 然而,下一刻他听到了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我知道。” 诚实是一种已经被世人淡忘的美德,阿汉一向很诚实,他从来不说谎。 劲节说他是不懂得什么叫说谎,小容认为他是不屑于说谎,而轻尘,从来只是冷笑“我看那小子,根本就是懒得去编谎话罢了。” 知道就是知道,对于实事求是的阿汉来说,诚实地回答问题,是很正常的事。 四面八方忽然响起低低的惊呼,刀疤脸眼睛里忽然闪出狼一样的绿光:“他在哪里?” “我不能说。” 刀疤脸一怔:“为什么?” “因为我答应过他。” 问题一个比一个惊异莫名,回答一个比一个简单直接。 答应的事一定要做到,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吧。对阿汉来说,人生就是如此简单的。所以,他永远不能明白,这些人脸上,赤橙黄绿青蓝紫,变来变去的颜色是怎么回事。 刀疤脸低下头,牛般的大眼睛定在阿汉面前三公分处:“你帮我们找到狄飞,从此之后,荣华富贵任你享用。” 阿汉考虑了一下:“荣华富贵是不是指从此之后,我可以不愁吃不愁喝,什么也不做,一直到老死,连在床上陪主人运动的工作也可以不做?” 刀疤脸愣了愣,这才说:“是。” “太好了。”阿汉满脸笑容得感叹一声,然后摇摇头“可是,我事先答应了主人,就算荣华富贵比当男宠好,我也不能说。说话不能不算话的。” 刀疤脸咬了咬牙,一把揪起阿汉衣服,把他生生拎起来:“不知死活的小子,不让你见见我们五大帮的酷刑,你还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酷刑?阿汉略略一怔,沉睡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开始翻动起来。 好象那些耽美书里的小受很少有不受刑的。大部份时候是被小攻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