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了。该说的我都说了。能不能把握住,就看你自己了。”莉莉丝淡淡说着,抱起娜塔莎,在方晓白诧异的目光中继续道。
“是时候分开了。公主殿下再跟着你,对她的成长不好。就此别过了。我们在大周帝国都城皇极等你,别让殿下失望了。”说完,莉莉丝破空而起,眨眼间消失在方晓白眼前。
方晓白怔怔的看着潇洒离去的莉莉丝,预料中的分离却是比他想象中的来得还快。娜塔莎也是金秋之约上的主角,日不落帝国肯定要对娜塔莎进行一番强化训练,分开自然在方晓白的预料中。
但方晓白却没想过会这么快,摇摇头,甩去脑中有些萧瑟的伤感,方晓白往下看去,第九摩云和屠罗的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
“第九摩云。名将吗?也许应该接触一下吧。”方晓白心中想着,却没有走下去。这是属于第九摩云的战斗,他不便插手,不过心中却是将第九摩云的名字记住了。
“等你真正成为自由身的时候,我再来找你吧。”心中想着,方晓白缓缓站起身来,扭动准备走,但走出几步,又停了下来,沉吟一下,双手一挥,天罗剑气凛冽成罡,化作一把巨剑猛然向着战场挥去。
轰隆隆,酣战的战场瞬间被方晓白切割成两半,力量控制得恰到好处,正好将楼兰人与突厥人分割开。看着震惊当场的士兵,方晓白朗声大笑道:“第九摩云。我在大周帝国期待你的挑战!”
撂下一句话,方晓白再不停留,身化长虹消失在天际。
“那是。方晓白?!”第九摩云诧异的自问一句,却是没想到方晓白竟然会出现在这里,心中有些激荡难平,想到不久后的金秋之约,心中顿时如同着火一般燃烧起来,“离开了楼兰王国,皇极才是我真正的战场。方晓白,姬莫野,特穆尔。。。。等着吧!我第九摩云一定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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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东行三万里(上)
更新时间:2010…11…9 19:12:33 字数:3160
走在大漠,眺望关山,此去关山尚有三万里之遥。
方晓白孤身一人,与大漠,红日,圆月,清风,浮云为伴。久违的孤独在这样的苍茫下,显得空宁。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独呛然而泪下。”轻声吟唱着,方晓白且歌且行,兴之所至处,则赤脚踏在黄昏下仍然有些炙热的黄沙上,栖于草木之处,逐水而行。或见山川景秀之处,则欣然而至,盘膝静坐,修炼一番,不分昼夜。
“若能持一青杖,就此远走天南地北,寻奇踏幽,却是比那些打打杀杀的日子要惬意许多。”
天地一孤鸿,方晓白此刻赤着脚,手上拿着一根碧绿色的藤杖,如同那上山采药的药童一般,跨过大漠,渐渐来到了雁门山。
雁门山,雁门山,大雁飞虹一山门。只不过星空大陆所说的大雁,却是一种金睛红翎的黄金级星兽,金睛雁。
这金睛雁的翎羽乃是制作上好箭矢的材料,爪子,皮肉,星核,眼珠乃至骨骼都是上好的星阵学材料。所以无数年来,尽管金睛雁凶猛非凡,却也敌不住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如狼似虎的人类。
所以此刻早已经见不过大雁飞虹一山门的景象了,偶尔能够一两只,都是极为幸运的事情。
方晓白这日就落脚在雁门山。
过了雁门山,再往前走三万里就到了名闻大陆的关山。关山在地势上属于东方和西方的划分地。有歌曾唱过,“千里关山,风雨他乡。”说的就是这关山一踏,就是异乡了。
“淡淡野花香,烟雾盖似梦乡。别后故乡千里外,那世事变模样。池塘有鸳鸯。。。”站在黄昏后,开始云雾弥漫的雁门山,方晓白忍不住低声吟唱起来,唱着唱着,忍不住大声高唱起来,“千里关山,风雨他乡。乡音,我愿听,家里酒,我愿能尝。莫道隔千山,朝夕里也梦想,但愿有朝身化蝶,对抗着风与霜,我再踏家乡!”
一曲歌毕,忍不住泪流满面。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竟一直只是他乡人。
泪流片刻顿止,方晓白又忍不住大笑起来,一哭一笑,却是心境上的绝然不同。哭着,感自身之涕零,笑着,晓明日之恢宏!
“好歌!好曲!好离人!老汉我虽然才疏学浅,听不大明白,但也知道都是离乡之人。小兄弟,若是不嫌弃,跟老汉回去,煮酒给你喝!”转角走出背着柴火的老汉,饱经风霜的脸面上竟也是泪流如注,狠狠擦了把辛酸泪,拉着方晓白的手,不由分说,定要方晓白和他回家喝酒。
方晓白也不推辞,点头说好,来到那山间茅屋中,就一盘蚕豆,尝一份野味,饮一壶浊酒。青山幽幽,云雾重重,在这山间,茅屋,残灯下,喝得尽兴无比。
酒过三巡,老汉却是醉得迷糊,打开话匣子,讲述着几十年前,自己是如何揣着十几块星空币,从故土离开,不远万里来到这雁门山淘金的经历,“那时候金睛雁还是有很多的,老汉我虽然不是星术师,但是祖传的屠夫手艺,靠着帮那些星术师分解金睛雁身上的材料却也是赚了不少钱。三十年前琢磨着有钱了,是时候衣锦还乡了,结果。结果,家没了,国亡了。全村上下几百口人,竟是只剩我一个了。”
说着三十年前的憾事,老汉忍不住又是泪流满面,方晓白叹了口气,拍拍老汉的手,想要倒酒,却发现酒壶空了,当下从星空戒指中掏出一瓶尼奥塞给他的好酒,递给老汉道:“大哥,你先把酒温着,我去去就来。”
老汉却是醉迷糊了,点点头,“你去吧。这山野之中也没什么厕所,你自去寻个僻静的地方解决了便是。”
老汉以为方晓白要去方便,当下咕哝一句,将酒放在炭炉上温着。
方晓白也不解释,点点头,大笑一句,“曾有关羽温酒斩华雄。今天我方晓白也效仿一下。哈哈。”
说着,踏步走出茅屋,疾行出数里,这才停下来,带着一丝踉跄酒意,低声道:“跟了我这么久,都出来吧。”
“不愧是方晓白,竟然让你发现了。这样也好,做个明白鬼,总比糊里糊涂死掉要好。”冷声说着,三个人影缓缓从夜色中显露出来。
“别吹大气额,一起上吧。我还等着回去喝酒。”方晓白挥挥手,对于这种偷鸡摸狗之辈,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
“你找死!”三个人影当下大怒,踏前数步,方晓白这才看清,三个人影竟然长得一模一样,“三胞胎?!不对,是分身术。”
方晓白轻笑一句,双手挽动,天罗剑气,七杀剑煞,真空大手印,天罡,地煞,星斗,一股脑的轰杀而出。
尾随方晓白来到雁门山的人,怎么也没想到方晓白一出手就是如此凶猛,心中惊骇,真身急退,指挥着两个分身上前当炮灰。
“蠢货。掌握的星术明明适合偷袭,偏偏又要自以为是的和我挑战。这么简单就暴露出了真身,你不死,谁死。”方晓白咕哝一句,挥手一拍,大禁锢术顿时使出。
急退的真身当下被禁锢住,一脸惊骇的看着方晓白踏步冲了过来,双拳夹带起金翎斩的威势,向着自己轰杀过来。
“哈哈。方晓白也不过如此,你中计了!”一脸惊骇的敌人脸上忽然闪过一丝奸计得逞的笑容,一道锋锐到了极致的剑气化作一道流光,猛然向着方晓白背心轰杀而来。
“三个都是分身?真身竟然一直隐藏着。不错,还不是太愚蠢。”方晓白点点头,右脚猛然一个后踢,竟是诡异的完全超越了人体结构一般从后面劈出了一条直线。正好踢在偷袭者的手腕上,咔嚓一声脆响,却是手腕骨骼被踢碎的声音。
“怎么可能?!”偷袭者一脸惊吓,任凭是谁看到一个人的脚从背后踢到了脑袋上,都会有些发傻的。
“有什么不可能的。修炼了青铜龙元典,全身骨骼肌肉都随我扭转。有什么不可能的!”轻笑一声,方晓白双手诡异的向后一抓,捏住偷袭者的喉咙,喀嚓一声,捏碎喉结,再一用力,直接掰断了偷袭者的脖子。
弹指间杀完人,方晓白酒意上涌,踏着踉跄的步子走回了茅屋,月夜下,只留着一具死不瞑目的尸体,瞪望着月夜。
“小兄弟,你可回来了。刚才外面轰隆隆的,估摸着是哪头星兽吃饱了发飙呢。正准备出去找你,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看见方晓白回来,抓着猎刀的老汉顿时松了口气,酒醒了大半,显然是被方晓白刚才弄出来的声响所吓住了。
“我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啊。呵呵,老哥,你是喝醉了吧。”方晓白笑呵呵的说着,探手摸了摸煮着的酒壶,“温度正好,来咱们接着喝。”
老汉狐疑的搔搔脑袋,想了想,这雁门山上自从金睛雁被杀得差不多后,的确没听过什么星兽作威了,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在这雁门山上定居。当下自嘲一句,“看来真是我老眼昏花了。自己吓自己。呵呵,来,来,喝酒。”
方晓白点点头,和老汉慢悠悠的喝着酒,偶尔聊上一两句,却也是兴致高昂。一顿酒喝到日上三杆,老汉终于支持不住,昏昏睡去。而方晓白却是拿了青杖,踏着青山绿水,红日暖风,继续前行。
“刚翻过了几座山,又越过了几条河。崎岖坎坷,它怎么就这么多!!”大笑三声,方晓白兴趣来了,走到悬崖边,直接跳了下去,“俺方晓白来也!哈哈哈!”
老汉迷迷糊糊醒来,嘴里叫喊着小兄弟,却没有寻到方晓白的踪影,纳闷的搔搔脑袋,只以为自己久居深山,却是做了那南柯一梦,可是忽然看到桌上留下的钱袋,轻轻打开,铛铛脆响中,亮闪闪的星空币堆了一小桌。
“看来不是在做梦。那小兄弟多半不是寻常人啊。”老汉愣了一下,感慨一声,小心翼翼的收好钱袋,洗了把脸,正准备上山砍柴,却见许多衣衫华贵,持刀握剑的星术师阴寒着脸走下了雁门山。
“好多星术师啊。发生了什么事情?!”老汉连忙让开道路,不明白这已经没了金睛雁的雁门山,怎么忽然引来这么多的星术师。
“刺血死了。从残留的战斗痕迹来看,大名鼎鼎的刺血,竟是连方晓白三招都没有抵住。”阴沉着脸的星术师们三三两两的谈论着。
老汉愣了一下,随后猛然想起昨日的那个年轻人,心中猛然一紧,“昨日和我饮酒的人,竟然是方晓白?!”
即使隐居深山,老汉却也知道方晓白之名,当下心中又惊又恐,随后看着那些高傲的星术师们,谈到方晓白之时,眼中难以掩饰的惊惧,不由又大为畅快,“我和方晓白喝过酒,哈哈。这辈子没有白活了。”
老汉心中越想越觉得激动,清寒一生,临老了却和方晓白这样名满大陆的大人物一起喝过酒,“不枉此生啊,不枉此生啊。”
心中连连叨念着,索性也不上山砍柴了,径直去了雁门山下的小镇,他记得在那里似乎有下注方晓白能不能以不败战绩到达皇极的盘口。平生从不赌钱的老汉,却是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去买上一点,就押方晓白一路无阻,君临皇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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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东行三万里(下)
更新时间:2010…11…9 21:06:17 字数: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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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离了雁门山,方晓白顺着漓江而下,踏着一叶轻舟,在高山峻岭中一日千里。
“这漓江之景,比起前世三峡风光却也是不遑多让。对了,船老大,听说前面有一神像,千米高大,依山而建,不知道是真是假?”轻舟之上,方晓白指点着这如画江山,末了轻声回头询问道。
“自然是真的。咱们这漓江有四美,水美,山美,姑娘美还有就是那巫山神像了。不是我吹牛,我敢保证你觉得没有见过像巫山神像这样宏伟的神像了,简直就是神迹啊。光是那巫山神像的脚指头的指甲盖,都比我这轻舟大。你说那巫山神像该有多大。”船老大侃侃而谈,说到漓江边上的巫山神像,更是赞不绝口。
“哦。那倒真的要去看看。”方晓白点点头,巫山神像,方晓白在书中看到过,据说是白银帝国时期建造的,距今已经有万年历史,诸多奇异之处,比起前世的乐山大佛还要神奇许多。
顺流而下,奔腾的漓江,推动着轻舟,不多时就远远看到了崇山峻岭之中,一尊大,高大,宏大的神像拔地而起,俯视着漓江与大地,万千山岭都在此刻黯然失色。
“那就是巫山神像了。听说神像里藏着宝藏,就是现在大陆上传得沸沸扬扬的白银帝国宝藏。那些人知道什么,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