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by:non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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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 by:nonsense-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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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的公蜂闻言围了过来,七手八脚地把我拎起来又推又搡,有一个个头十分高大公蜂的把我往地上一摔,又往我肚子上狠狠地补上一脚,骂骂咧咧地说:“臭小子找死啊!你当你是什么?你自己还不是只废物!”他劈手抢下菁手里的花粉,边往嘴里塞边说:“不吃拉倒,饿死算了!” 

  我昏昏沉沉地躺在地上,心想我还是快点死了吧。听说死了以后就可以再投胎,下一世我就可以不用做公蜂了…… 

  意识渐渐扩散了,我的眼前的黑暗也化成一片雾色…… 

  我又回到了小时候。阿姨姐姐温柔地抱着我,甜丝丝的花粉一点一点地送进我的嘴里。 

  太好了!我这么快就再世为蜂了! 

  这一回我一定努力不变成公蜂!我微笑着看着阿姨姐姐,心里暗暗下着决心。 

  “你好些了吗?” 

  怎么是这个声音? 

  我使劲闭了一下眼睛,摇了摇脑袋再睁开。天哪!不是阿姨姐姐,是那个叫菁的公蜂。 

  “快吃吧,不吃会饿死的!”他继续喂我。 

  我不要吃!我饿死也不吃!!我就是要饿死!!! 

  可是我没有力气和他争,眼看着一勺一勺的花粉喂到我嘴里,我的嘴巴竟然自动地咀嚼起来,喉咙也自动地把花粉咽了下去。 

  看见我咽下一口后又急忙张开的嘴,菁两手一摊开抱歉地说:“没有了……” 

  我简直无地自容。我真的是一只光吃饭不干活的没用的公蜂! 

  *** 

  菁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我一看到他的脸,就想到阿姨姐姐说的阳光和花朵。阳光最温暖,花朵最香甜;我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要挤在菁的身边,睡觉的时候也要钻进菁的怀里。有时我甚至在想,阳光和花朵也不一定比菁更好。和菁在一起,做公蜂也不错。 

  我为我以前的恶劣态度向他道歉,菁笑着说没什么,他刚知道自己是只公蜂的时候,也和我现在一样。不过我很怀疑。菁是那么安静和温柔,一定不会像我那样发疯的。 

  公蜂虽然不用做事,但日子过得很辛苦。不许到外面去,每天的花粉也不够吃。开始几天,菁总是偷偷地把他的那份塞到我的碗里。后来我发现了,就死活也不肯要了。菁实在太瘦弱了,让我提心吊胆的。我总想把我的那份给他,好让他吃胖一点。可是他真的好像吃不进很多东西。 

  慢慢地我听说了更多可怕的事。 

  蜜源不够的时候,外面的工蜂,也就是我们的姐妹们,会大发脾气把一些没用的公蜂咬死! 

  那天晚上我吓得睡不着觉,菁搂着我,轻声地安慰我说:“别害怕,这种事不常发生的!” 

  我问:“她们为什么这么讨厌公蜂呢?” 

  “因为蜜蜂是最讲勤劳的,她们讨厌不劳动的蜜蜂!” 

  “可是我想劳动啊,是她们不要我劳动!她们干吗不干脆把我们全部杀死呢?” 

  “我们有重要的任务,我们要和新的蜂后交尾,然后才能死!” 

  “什么叫交尾?” 

  “唔……我也不知道,反正到了那一天这里所有的公蜂都要跟着蜂后出去……” 

  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那么说,我们也能够出去的了?” 

  “是的。”菁有些忧伤地说:“只是到了那一天我们都要死!” 

  我不怕死。跟到外面看一看阳光和花朵比起来,死亡这点小事根本吓不倒我。比阳光和花朵更能吸引我的是,我可以和菁一起飞到外面去。我开始热切地盼望着跟新蜂后交尾的那一天。 

  只是我不能把这种盼望表现出来。因为菁对那一天似乎很害怕。 

  别害怕,我会保护你的!我在心里对菁说。 

  *** 

  盼望也好,害怕也罢,那一天还是不紧不慢地来了。 

  一大早,一些工蜂把我们领出去见蜂后。她是我们这里所有人的妈妈,也是所有人的女王。 

  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她。说实话,这女王长得吓我一跳,她竟然比别人大上十倍还多,而且全身最醒目的就是个肚子! 

  她在面无表情地跟我们讲解着交尾的时候注意的事项,我一点都听不入耳,只是心存畏惧地盯着她的大肚子。等到工蜂来把我们领出去的时候,我唯一记住的就是要跟着新的蜂后一起往天上飞。 

  终于又见到的新的蜂后。她也是我们的姐妹,只是个头比我们大许多。不过我刚才见过老蜂后,已有些心理准备。听说她从小专喝蜂王浆,所以比别人要长得大。 

  我突然想弄些蜂王浆来给菁喝,他太弱了。 

  旁边的工蜂都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们,我才发现,我们中的一些公蜂已经开始对着新蜂后搔首弄姿起来。 

  恶心!下流!变态!贱! 

  我才不要理那个身如巨塔的公主呢!这些人真是瞎了眼了! 

  一回头,菁正死死地抓着我的翅膀,脸色苍白。 

  “我肯定飞不了多高的……”他紧张地说。 

  “没事的,有我呢!”我信心十足地安慰菁。 

  我不是在瞎说。我有一个计划,到时候就知道了。 

  *** 

  终于——我可以飞出去了! 

  第一次见到天空、阳光、树木、草地、河流、花园…… 

  天是蓝色的,云彩是白色的,阳光是金色的,还有下面的大地,是五颜六色的…… 

  太美了,太美了,我是一只蜜蜂,我太幸福了! 

  我不顾一切地往上飞,觉得自己想飞多高就能飞多高。我几乎飞到了蜂后的前面,她转过头来赞赏地看着我,对我微微一笑。 

  这一笑不要紧,把我满心的喜悦全都冲得无影无踪。天!好吓人! 

  我翅膀一颤,顿时落下去好远。一群公蜂争先恐后地赶上去填补我刚才的位置。 

  我惊魂未定地想,去吧去吧,我才不要和你们争!我只要菁! 

  一想到菁,我的心脏差点漏跳了几拍,菁到哪里去了? 

  一些体质较弱的公蜂早已支持不住掉了下去。我太忘乎所以了!我真该死! 

  我吓得魂飞魄散,不要命地呼喊菁的名字,上下翻飞着到处寻找菁的影子。 

  不要——千万不要—— 

  *** 

  终于,老天开了眼,我听见了微弱的声音,是菁在喊我的名字。 

  他躺在一朵大大的红花的中心,美得像花仙一样,我几乎看呆了。 

  “菁――”我带着哭腔飞过去抱住他。 

  “你怎么不跟着新女王往上飞?你很棒,一定能够成为女王的丈夫的!”菁抚摸着我的触角惋惜地说。 

  “我才不要她呢!我只要你!”我脸红了起来,其实我是被女王吓跑的。 

  原来菁也很聪明,他没有死脑筋跟着大家一起飞,觉得累了就找朵花躺下了。 

  我高兴得在菁的脸上啵地亲了一口,他的脸立刻变得和身下的花瓣一样红。 

  我们一起躺在暖洋洋的阳光下,看见从前的伙伴们一个接一个因体力不支从空中摔下来死去。菁泪流满面,我也神情黯淡。 

  公蜂为什么都要这样活呢?拼其一生去追求一个从未谋面的巨胖公主,即使追求到了,也只能当场死掉…… 

  还有那些终其一生都不能品尝恋爱的辛勤的工蜂…… 

  *** 

  “我们不回去了!”我对菁宣布。 

  既然有蓝天、有大地、有阳光、有花朵,我们不一定非要靠别人养活的。蜜蜂也不一定都要挤在那些六角形的蜂房内,碌碌一生。 

  从今以后,我要和菁在一起,在阳光下,在花丛间,寻找最甜美的花蜜,自由地活着。 

  我比蜂王更幸福! 

END 

 

 

 

 

《无题》 

 五年前我曾热心于当一个天教懒慢带疏狂的文学青年。我有一点点小聪明,能够摇两下笔杆子,弄出过三四篇让我现在恨不得钻到地缝里面去的据说是诗歌的玩意儿,摆出一幅人五人六的架式,成天混迹于七八间各色沙龙之间。我以为那就是我所向往的“诗千壶,酒万觞……且插梅花醉洛阳”的光辉岁月。 

  在沙龙里我认识了彬彬。彬彬是个画家。我一听就死乞白赖地要跟到他的画室去,逼他给我画像。彬彬很有意思,脸上总带着一种小男孩一样羞怯怯的表情,没说话就脸红,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从来不敢跟人对视,所以谁都爱逗他。我从走进画室的第一步起就开始脱衣服,边走边脱,全身上下的衣服扔了一路。等我光光溜溜的在画架前摆好姿势站定的时候才发现彬彬几乎都拿不住画笔了。我说你怎么了?他结结巴巴了好半天,结果什么也没说,然后就笨手笨脚地调颜料。不出一分钟,随着“咣”的一声,还没调好的颜料全打翻在地上,还把我的一件丝绸短衫染成了印象派名画。这下我不干了,一步冲上去抓住彬彬要他赔。彬彬吓得全身哆嗦,大睁着眼睛问我要怎么赔,我说就像这样——我把彬彬抱到了床上。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彬彬正像一只小猫一样缩在我胸前。我把他摇醒,跟他说昨天晚上只能算赔了半只袖子,剩下的还要继续赔。彬彬羞得把脸全埋进我怀里,然后突然在我胸前轻咬了一口,骂道:“坏蛋,你是故意的!” 

  我揉着他的头发笑道:“一见裸体的帅哥就把持不住,你这样子哪一点像个画家?” 

  “那你说画家应该是什么样子?” 

  “应该是——嗯,一头乱发,两眼瞪得像死鱼……” 

  我的话没说完彬彬就笑得花枝乱颤。我正为我丰富的想象力和精准的表达力洋洋自得的时候,他忍住笑说:“那不就是你吗?”说着就从床下面的盒子里翻出一本大相册,指着其中一张照片给我看。 

  我登时气结。那是沙龙上次活动时的合影。照片上的十几个人当中就我一个符合那两条。 

  我躲在彬彬家里不肯回家。因为家里的爸爸妈妈正在逼我娶隔壁的小艳。现在看来,从幼儿园或更早的时代起,他们就把小艳当儿媳了。现在这件花好月圆的美事只有一个破坏者,就是我这个不肖之子。其实就在提出这桩婚事之前,我还是他们最引以为骄傲的好儿子。 

  我愁眉苦脸地问彬彬肯不肯收留我一辈子,他从画架后面走过来在我脸上亲了一口作为回答。 

  在彬彬家里藏了几个月后有哥们来报,我家里出大事了,小艳的眼睛瞎了。我赶紧跑回家,爹妈一见我就痛骂不止。原来我不在家的日子里小艳天天来帮忙做家务。这次是她正在往开水瓶时灌开水的时候,那只用了许多年的开水瓶突然间爆炸了。 

  后面的两星期,我一直在医院里陪着小艳。把她接回家之后我去了彬彬那里。我说我要结婚了。 

  彬彬理解地点点头说,换了我也会这样做。 

  他的样子很坦然,我却不禁一阵心酸。彬彬安慰我说,既然决定了就向前走吧。别担心,你人这么好,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 

  小艳是个有志气的女孩子。为了求婚我在她家门口站了几个晚上,最后还是我妈的眼泪打动了她。我们终于结婚了。 

  结婚标志着我的年轻时代的结束。我第一深切地感受到我是一个男人,一个上有父母、下有妻子的男人。肩上的重担使我不得不学着过一种脚踏实地的人生。 

  小艳一向非常柔顺,可是突然失明却让她变得十分敏感脆弱,加上我曾有过一段为期不短的逃婚史,使她更加容易情绪激动。她开始无端地发脾气,发完脾气后又哭着向我和我父母道歉。我不断地带小艳去医院做复查,复查的次数越多,小艳复明的希望就越渺茫。我小心翼翼地哄着她,从不跟她对吵,可我越赔小心她越觉得不可忍受,说我只是在可怜她,说她不要我可怜。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转眼间已经过了一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以前在沙龙的朋友。朋友还是那样潇洒倜傥,而我却已经洗心革面了。他告诉我彬彬在我结婚前夕离开了这个城市。听到彬彬的名字我只是被轻微地触动了一下。彬彬和他所象征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我甚至没想过到他曾经住过的房子里再看一眼,因为我们说好不再见面。记得他最后说过我会得到幸福的,可是现在我觉得离幸福越来越远。 

  日子还是一成不变地过着。我不顾小艳的哭闹,仍逼着她去医院。尽管连我自己都已不报任何希望——医生也很明显地向我暗示过已经没什么希望了,可是我不能放弃。我要对她负责。如果连我都放弃了,小艳也就完了。 

  终于老天开眼,我的执着终于有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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