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苍蝇一样乱闯。二则韶华知道自己身带如此重要的信物,除了防李家的人,还要防其他知情者。
韶华和凤仙讨论了一番后,一致认为之所以会把事情弄得如此神秘,自然是为了麻痹某些人的耳目。严恺之没有去海亭而出现在凉城的事,早晚会被人发现,届时京里那些人自然按耐不住。若是让他们知道皇帝不但没有惩罚严恺之,反而把虎符交给严恺之,让他执掌军队,必然会有人在半路埋伏,抢夺虎符。虽不知皇帝要严恺之做什么事,但可以猜得出,一定是和京里意见相反的,才会弄得如此隐秘。
一旦李家派人出来找韶华,京里那些人就不可避免会嗅着味道找来,而官驿上什么人都有,到时只怕避免不了京中耳目。既然弘方已经给他们出乎意料的开头,韶华决定偏不走他安排的路,越多人知道她的行踪,虎符就越危险。
韶华的目标是找到严恺之,而卫篪的任务是把韶华平安送到凉城,交给福林,凤仙只要跟着卫篪就好。于是,他们在平遥决定换个行装,连带马车也一并卖掉。
一路上,凤仙和韶华为他们扮演的身份而争论不休,凤仙建议他们假装去凉城投奔亲戚的三兄妹,韶华立刻就否决了,一脸鄙视地看着他,“咱们三人三个模样,你怎么瞧出三兄妹的?”
“表兄妹或者堂兄妹也行,要不师兄妹总可以吧。”凤仙不觉得兄妹相称有什么不妥,正好还能占韶华便宜。
“那更奇怪好吗,一家落魄就算了,还能三家都落魄,各自留下三个人,任谁都会觉得有猫腻。”韶华对凤仙的建议坚决摇头,看他瞪圆了眼睛,故意笑道:“你要想扮作女儿身,不如跟卫三扮夫妻,我给你们当丫鬟好了。”
“不行!”卫篪在车外听到谈话,立刻开声。
“为什么不行?”凤仙打开车门,望着卫篪的背影问道。其实他倒是不介意扮成女儿身,反正以前唱戏时经常化妆,倒也习惯了。
卫篪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夫人身份尊贵,怎么可以当丫鬟。”而且凤仙的女装扮相要比男装更为惊艳,这一路上只怕躲避了追兵,却引来了登徒子。
凤仙毫不顾忌形象地翻了个白眼,“既然是要瞒天过海,自然得委屈一些,要想过得舒服,还不如不出京,安安心心在家里等着不就好了。”凤仙的话颇得韶华同意,她也不反对装丫鬟,横竖就是换一身衣服,又不是非要让她做牛做马。可是卫篪固执地摇头,气得凤仙嚷道:“好好好,还让给她当夫人,我们给她当奴才行了吧。”
“不行。”卫篪还是摇头,这下子连韶华都不解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倒说说怎么办才好?”凤仙扶额,显得一脸暴躁,卫篪还是摇头,半天说了一句,“让我想想再说。”
凤仙一气之下,索性不和卫篪说话,就连到了平遥,他也摆着一张臭脸不愿与他开口。卫篪定下了两间上房,又帮韶华把东西搬到房间后,才驾着马车去集市换掉。
韶华则跟着凤仙在房间里等着,虽然和凤仙不算太熟,但以她对凤仙的了解,除了爱财,简直就是一朵臭美自恋的水仙花。能惹他跳脚的不外乎是敲诈他的银子,或者吐槽他长得不好看,据他所言,京城任何一个梨园弟子的容貌都不足与他相提并论。韶华心想要是让他见过攸宁,不知道会不会郁闷死。
“你和卫三是怎么回事?”韶华归置了弘方留给她的东西,除了银子和点心,其他衣物全部让卫篪带去卖掉。虽然衣裳并不华丽,但是造料让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端倪,她不想冒这个险。相对于只带着一把刀防身和一袋干粮的卫篪,韶华觉得她和凤仙还是有许多共通话题的,至少他们都一致地选择带上银票,而且都是藏在衣服隔离层。当不小心说开的时候,两人极有默契地相视一笑,颇有惺惺相惜的感觉。
凤仙趴在桌子上玩弄着茶杯,心情显得有些失落,对于韶华的话也爱理不理,“没什么。”
韶华坐到他对面,看着他一脸赌气的样子,狐疑地讪笑道:“没什么你一副被负心汉抛弃的样子。”脑子转了一下,她笑容略收,好奇地看着凤仙,“你干嘛缠着卫三,他讹你店里的东西了,还是欠了你什么债?”
凤仙一翻白眼,尽管如此,一张脸蛋还是显得很漂亮,“什么叫我被抛弃,我又不是小娘子。”
韶华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可你比小娘子还委屈,要不是知道你是男的,还以为是卫篪对你始乱终弃,你痴心一片追夫千里。”凤仙听着韶华的话,一脸夸张表情指着自己的鼻子,韶华很用力地点头,“没错,说的就是你。”
“你害眼疾了吧?哪只眼睛看到我委屈了,我哪里不委屈,不对,我哪里委屈了。”凤仙被韶华的话闹得有些语无伦次,韶华还不死心地点点两个眼角,笑眯眯地说道:“两只都看到。”凤仙半句话被噎着,说不上来,可是心头一想,自己确实也有够委屈的。卫篪如今避着他就跟比蛇蝎一样,有多远就闪多远,好像看一眼就会怀孕似的。
“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要是误会的话,我可以帮你说说话。”韶华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他一脸泄气的样子,仗义气地说道。
凤仙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眼神犹豫地转了几圈,然后叹气:“真的也没什么,我都不知道他怎么了,他向来都去我那里喝酒过夜,来去都和自个儿家里似的。卫家的人找上门几次,他都没在意,后来不知怎么的,忽然就跟见到鬼似的,看到我就逃,连个说法都没有。”
韶华想了一下,皱眉道:“你该不会喝醉酒说了什么吓到他吧。”
凤仙气鼓鼓地看着她,“我能说什么吓到他。”
韶华坏笑了一下,“比如以身相许?”
韶华只是一句玩笑话,凤仙倒是愣了一下,随后立刻恢复原本风流慵懒的模样,不屑地说了一句,“你以为老子身价那么便宜吗,随便就能以身相许?”韶华听到从凤仙吐出老子一词,差点就笑喷,打量着他一脸俊俏模样,有些想象不出他跟军队士兵一样粗口。凤仙毫不在意地扬起脸,“我凤仙做人是有原则的,既然有恩于我,我自然就要报恩,他这要我以身相许,我就许啊。”
“咳咳咳,你当真的?”韶华这回真被呛到了,满脸涨得通红,被凤仙丢了个不屑的眼神。“他救我一条命,我给他做牛做马也不为过吧。”韶华这才知道自己会错意,脸上尽是尴尬,幸好刚刚呛得脸红,凤仙并未发觉。
只听凤仙幽幽地叹了口气,“师傅死了,师兄弟也都不知哪里去,当初若不是他舍身救我出来,又给了我银子让我安身,或许我早不在这个人世间了。师傅打小教过我,受人点滴之恩应以涌泉相报,他不愿回家相看,我就替他瞒下行踪,他满腹失意怆然,我就陪他喝酒聊天。我拿他当至亲看待,为他死都行,谁知道他不知上哪听说了什么闲话,见了我就逃,连个说法都不给。”
当初若不是卫篪出手相救,他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虽然店铺的事主要还是宋煜帮忙。可在凤仙心里,他这条命就是卫篪的。
韶华也听说过凤仙和卫篪的事,明白凤仙想要报恩的心,也就不再开他玩笑。“或许,卫三只是不希望你报恩,他不是这种要求回报的人。你就没想过成亲生子吗?”若不是藩二郎的出现,韶华一直都觉得卫三会是更适合绾华的丈夫人选。
只见凤仙苦笑了一下,脸上表情十分忧伤,“我这身子早就废了,哪敢耽误人家好娘子。”
宋琰是个疯狂浪荡的公子哥,当初瞧中他的美色,被其他人纨绔子弟起哄,连他是男儿身都不顾,不但将他师傅打伤致死,连带好几个师兄弟都被捉走。后来有人报官却没人敢出面,而和他一起捉去的人,死的死,疯的疯,他想要逃却被捉了回来,宋煜甚至还亲自出手废了他的命根。这件事差点没把他给逼疯,除了身上的痛,心中的伤才更难痊愈。
凤仙之所以对严恺之那么尊敬,也是因为他明知道事情经过,仍以平常心待他,甚至为他寻了不少大夫和各种名贵药材。
韶华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神伤落魄的凤仙,总觉得在他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遍布着不为人知的伤痛。看他精致美艳的侧脸,纤长的睫毛卷翘浓密,皮肤白嫩透红,竟让女子都要逊色几分。韶华忽然明白卫篪的立场,就连她看到这样的脸都要感叹一声,更何况卫篪。哪怕明知对方是男儿身,心中只怕都会有几分悸动,这怎么让他能安心无视。
韶华鼓励道:“放心吧,找个时间说开就好了,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事不好说。”
凤仙抬头看了她一眼,噗嗤一笑,竟把韶华看呆了,“你这口气说得好像我才是娘子,你才是郎君。”一直听宋煜说过韶华是个奇特风趣的人,这回看来还真不假。
韶华本想调侃他一句,没想到卫篪脸色惊慌地跑进来,给他们一人一个包袱,口气严肃地说:“赶紧去换衣服,我们得马上走。”
第三百一十一章 错认
被卫篪这么神色慌张的样子吓了一跳,两人都不敢迟疑,各自回房间换衣服。韶华好奇卫篪给她找来的是一套男装,而且还是罗布族的服饰,也顾不上问清楚,直接换上。还好她见惯了罗布族的衣裳,所以打扮好以后倒也像模像样,等她换好衣服出了房间,才发现卫篪和凤仙也都换上了罗布族的衣裳。
只不过韶华的衣服是深紫色的,布料和款式都要新颖许多,相较之下,凤仙的墨绿色和卫篪的藏青色就显得灰扑。
“咱们不能在这里住下去了,马车我已经准备好,跟着我下去,小心点,咱们必须立刻启程。”卫篪一脸的紧张不像是在开玩笑,凤仙和韶华也都不由自主地跟着严肃起来。
韶华警惕地朝四周望了一眼,只听到楼下喧杂的声音,一如刚刚进门时一样,她好奇地问;“是不是发现什么人了?”李家不可能这么快就发现她的踪影吧,难道是另外那些人已经发现虎符的事?
卫篪摇了摇头,脸上的神情不敢放松,“我不知道,但我认出那两个人的打扮,一看就是京里出来的,似乎也是在找人。”他不确定是否来找韶华的,所以他趁着换马车的空档,和路过的一队罗布族客商买了几件衣服。“不管是不是,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还是先离开再说。”
好在他们所带的东西已经不多,可以说,他们身上除了各种银子也就没啥了。若是被人问到,就说是罗布族客商刚刚从中原贩完货,准备启程回家。尽管他们的长相并不是像罗布族人,但川北多得是穿着罗布族服饰的汉人,要蒙混过关并不难。
凤仙明白卫篪的担忧,自觉地将韶华挡在身后,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并排走在前面,个子娇小的韶华立刻就被藏了起来。他们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卫篪示意他们去门口那辆破旧的马车上等,自己则去处理退房的事。结果几名身着灰蓝色役服的男子走进来,跟掌柜询问了几句。
卫篪侧身背对着他们,倾耳听为首的人对掌柜说:“这里可有看到一个年轻貌美的男子,就是长得很漂亮那种男人。”
正在看账的掌柜抬头看了他们的服饰一眼,然后失笑道:“年轻貌美的女子就挺多,男子还没听说过,几位爷是找错地方了吧,我们这里是旅店,不是窑子。”说完,旁边的人跟着嗤嗤笑了起来,还故意朝他们几人暧昧地打量了几眼。
为首的男子听到众人调笑,脸上立刻露出不悦的神色,把手中的大刀一把拍在柜台上,怒道:“我跟你说正事,到底有没有见过!”
看到眼前的大刀从刀鞘里露出一截银光,掌柜不禁咽了咽口水,收起玩笑,小心翼翼地陪着不是,“是、是有一个,刚刚才上去。”
为首的男子一听,眼睛顿时大亮,立刻喊道:“他在哪,快带我去!”
掌柜的生怕他一激动,把大刀抽出来,别说砍坏东西,要是吓到客人怎么办。他已经看到好几个商客在门口迟疑了一下,跑到对面的客栈去了,他又紧张又心急,结果一眼看去,正好看到凤仙回头,立刻激动地指着凤仙大喊:“他在那里呢!”太好了,他还以为人不见了。
凤仙只是等了卫篪很久,不见他追上来,所以才回头去看一眼,哪知道竟然被人盯上。他吓了一跳,潜意识就想跑,可没想到对方反应太快,他才迈出两步就被按住肩膀。“站住!”凤仙哪里敢站住,根本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只觉得来者不善,下意识就想逃开。“少爷,快跟我们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