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扶他回房吧,没想到家伙酒品那么差。”夜翔咬呀,将扶起,庆幸他还能看场合,若是如今他把打横抱回房,进房间他就等着几下不床吧。
回到房中,两人替掖好被子,却不见有离开的迹像。
“怎么还不走?”夜翔十分傲慢地下达逐客令。
“放头狼在他身边不放心。”夜傲全然不为所动。
“哼,就算是狼,也是匹真狼,总好过某人,披着羊皮的狼!”
“什么味道?那么香?”
“软筋散。”
夜翔那三个字刚完,两个便蓦地倒地。捂好被子,既然们两都不出去,那就全住下吧,不过床上没有位置,劳两位在地主屈就晚。
“吵死。”
嘟嚷声,睡着。
第二的是第回合的比武。夜傲非常不幸地抽到聂胜,那个很久以前号称剑圣的人。夜翔似乎挺有运气,抽到李景执,他的下属,呢,和苏君如。的下属。
但是上场之时,遇到的对手竟是李遥。的皇后。
“怎么是?”
“不想和对上,自然有办法与对上。”
“想验证的武功成果?”
“正是。”
笑,挑起折扇,直指的面门:“江湖剑过,谁与争锋。以为能赢得吗?”
“夜杀凉与水,与君斗十年又何妨。”不惜用十年时间来打赢?
“放马过来来吧。对于人,向来很谦让的。”余光瞥见夜翔咬牙直瞪。不由暗笑心生。
李遥手舞双剑,身形如蝶,醉于花间的美好,白影轻轻闪,挟带着轻微的风尘,却没有丝毫落在如雪的白衣上。白色的稠缎长裙,素颜如莲,如子夜似的黑瞳,总是波澜不惊,清晰而明亮,樱唇不染而朱。如云烟的青色顺着衣襟和挺直的脊背倾泻而下,斜绾在发顶的只有枝半月状的银钗,既没有镶宝也无其他装饰,泛出冰冷的色泽,摇曳间幻化出清辉万千。
剑气如风,划过处必倦起疾风如据。扇子挡住,四两拨千金,运用太极的原理,将剑气化整为零。扇,本是把普通的铁扇,展开时锋利如飞刀,好比血滴子的杀人方式。合上时不过是钝剑把。真正有杀伤力的,还是的手,将内力全灌在扇里,好比把短刀。
进退,攻守,急噪依然风清云淡。
“叶七!看不起吗?”
“没有的事。”不是很认真地在应对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像漫不经心。其实的很寸心思都在打量着的招术。
以乱蝶醉舞来抵他的破风醉。华丽,不,是近乎绚丽的剑法是遗失千年的古老武功。任何人都看得痴。竟然连正在比武中的聂胜和夜傲也停下来看。还有夜翔,不用几下便制服李景执,悠闲地在旁看着们变化莫测却华美似舞的剑法。
几个回旋后,的长剑刺过来,用扇子夹住,剑锋穿扇而过。顺势靠近,们的武器被互相牵制制,只能用手把近身战,可是的左手并不如的左手好使。长年的训练使的左右手都样灵便,是长年训练出来的成果。
终是占上风,意料之中的事不是吗?毕竟的内力深厚。掌抵在的肩头,隐约听见骨碎的声音,手垂剑落,只手,怕是要废掉吧。
“叶七!!”绝色面容有些扭曲,那皱纹隐隐若现。却能立刻恢复面无表情。冷若冰霜的脸,不知道真相的人,还当真以为依然是下第美人。
“哎,其实少爷是很怜香惜玉的,不过,只怜温柔的可人儿,像般彪悍的。还真不知该如何怜起。”
“呸,谁要怜。”柳眉怒瞪,含笑以后,淡定的神色依然,不怒不娇。
挺硬气,不过:“还要比吗?下只,可是废的左手咯。”
“哼!”
笑,“不必生气,个世界其实是很公平的,想得绝世武功,就得拿等价交换,若想杀,就得付出代价。”对强者来,是很公平的。
已然转身,跟着群子退场,后面的比赛全然丟下。除却不出场的兰苍,只能落个第九。若能打败的话,还能排第,可是不能。不过那手,还是得及时医治。估计有阵子是不会来找麻烦的。
为什么不杀?现在下手还不是时候。等到功力再高些,吃起来才美味。不过,有件事还得跟声。
别那么容易死,们的命是相连的。
腹语,其他人听不到。身形滞,头也不回走。
得空闲,看看周围的战况。聂胜和夜翔赢。夜傲的夜暗剑毕竟才有层,比起聂胜长达十年的剑龄,若给他赢,聂胜不用被剑刺死也先被气死。
不过论武功启蒙,估计没有人比更早。没会走路的时候已然开始默背心法,若武痴,估计没人比更痴。
第轮比武结束后,直接抓夜翔单挑。其实老早就想么做,因为传他武功绝顶,江湖已然少有对手。连聂胜私底下都输给他。人就喜欢捡现成便宜,不且个个去挑战强者,直接挑最强的那个单挑。
“那个,叶公子,按大会的规矩……”
“既然是阿七的要求,自当奉陪。”夜翔打断主办方的话,露出倾城笑:“阿七,输,可别哭鼻子。”
靠!猴年马月的事竟然还记得,若不是当年装弱,想输?
“哼。可别放水,尽管放马过来。”愤愤然道。
展开扇子,摆好阵式。
“好,依。”他笑笑,将剑入鞘。“若能逼得剑出鞘,便算赢。”
口气不小,怕是平时看见那三脚猫功夫,就算离开八个月,也不可能增强得那么快吧。别以常人的眼光来看,吃亏的,肯定是。
“太容易,再出个难的标准吧。”挑衅地看着他,微笑的脸全是傲然的神色。不羁的,自信的。
“们比比,谁能先制住对方,便赢,如何?”
“好。”他话音刚落,决定先发制人,持扇冲着他去。他剑鞘挡,试图化解的攻势,轻功异常好,身影飘,已经闪过他,他急速转身,用剑架着,伸手想抓,微微笑,么容易被抓到就不好玩。没有躲,顺手攀上他的手,抚摸式地攀上去。
“少耍贱招!”感觉到他混身颤,估计鸡皮疙瘩都起来。
被他的反应惹得哈哈大笑。趁其不备,他的|穴。
低声在他耳边道:“圣旨已经叫悦蛇颁下去,从今起大哥就是并肩王,和个摄政王平起平坐,禁军统领权全然给他。不过在回去之前,切大事都必须有并肩王和摄政王的印同批,才能算数。论武结束后就给回京去,大哥若有什么不测,辈子别想再见。”
“诸位,在下有急事在身,先行告辞。”身子闪,已然消失在茫茫山涧。
洪荒之行
从南山下来后,路游走,生活不出的自在,果然不适合做当权者,宁可做个流浪人。决定往连城去是几才决定的,水灾泛滥的城市,路走来听到不少消息,当年夜翔主持修的防洪坝,被毁,而且据兔子来报,是人为的。
什么人么急于和朝廷作对?原来的应门已经被收归朝廷呀,夜家谪系子孙就只有们三,夜翔断然不会,那大坝是他主持修的,毁就是毁他的心血,他知道件事肯定是暴跳如雷。夜傲更不可能。在他心中人心高于切。
次的洪水来得更加利害,据是百年难得见的洪涝,而且引发瘟疫,已经蔓延三个城池,兰苍第时间下令封城,不让带有瘟疫病菌的人出入。
“位公子,别再往那边去,那边的人都是逃命往北走,怎么反而往南去呀?”那是个小乞丐,混身脏兮兮的,睁着张善良的大眼。
耸耸肩,笑问:“日子有些无聊,去看看洪水。要不要起去?”
“……”他不话,皱眉看着,过许久,个老乞丐才走过来,看他眼,才叹道:“小六,别管那种人,们走。”
那种人?是哪种人?明明那么和善地对他话,怎么那老乞丐看的眼神有种叫鄙视的情素。是惹到谁?
“老爷爷,何出此言?”
他听叫他老爷爷,那抹轻视的眼神也不见,反而转作温暖:“公子前去看那些灾民受苦,可以拿来做们贵族寻开心的乐子是不是?劝少动那个脑筋。怕进去,也是有进无出。”
“当然不是。”灾民受苦有什么好笑的?虽然也不会为他们觉得悲,但也不会觉得好笑,真的只是单纯地想去看发大水呀。
“哎,们也不明白,走。”走几步,突然停下脚步,“们样路颠簸,可有去处?”
爷孙两摇摇头,从怀里掏出金色的令牌枚:“们且带个去饮都夜氏镖局看看,如果喜欢那里,便留下来做个帮工吧。”
看见他们面露难色。微笑:“放心,那里规矩不多,不会动不动就罚人的。”只是家丁,还真懒得对他们严厉。因为旦对他们严厉,就代表将要倚重于他。
“走。”收扇转身,动作利落干净。
登上城门,看见片狼藉的景色,房屋倒踏,完好的房子却全然没在水中,百姓在船上过活,吃不饱,睡不好。如果不是把船楦在大树上,还指不定被冲去哪。
飞身到防洪坝的残垣上。蹲下身子,探下,石头焦?下面应该还有更多的证据,但是,看着那眨黄的河水,再看看身干净的衣裳……
如果他们在就好。随便个人下去都比下去好。转身欲离开,不知何处飞来暗器枚,打在脚边,反应极快,纵身跳,正欲落地的地方又是颗小型炸弹。非金刚不坏之身,肉体是不能和炸药硬碰硬的,傻子都懂。闪过身,离那地,脚下踩空,落入水中。
已然不是会不会游泳的问题。么急的水还能游不做人,做鱼吧。的字典里没有慌张二字,旦慌张,就会使的判断力降低,遇到险境从来都很冷静。闭口气,努力浮上来,看看周围有没有飘浮物可以让抓抓。或者脚下有什么物体可以让借力跃上去。离岸越来越远的时候,便只专心找飘浮物,当年那水上飘的轻功,可以在水上行走,可是首先要借力。现在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借力是无从起。
将身子浮在水面上挺尸,脚不停地顶水,让脑袋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看水能把冲到哪里,脚下被尖石划破皮,还没有来得及探清石头的位置,人已经被冲得老远。
路喝不少泥沙,对于有轻微洁僻的,时候混身不舒服。身子还有热,在么脏的水里泡得太久的原因吧。哀吼精心保养的皮肤啊。被水么泡,可别就成黄土坡才好啊。
“靠!里怎么会有鳄鱼!”那家伙以比快很多的速度接近。想的好运气是不是在前世用尽,怎么会开始走霉运。
那家伙张着血盆大口向扑来。双指伸,直插它的眼睛,趁它挣扎之妹,抓住它的上下双鄂,大手掰,将它撕裂成两半。不要以为手无寸铁之力就想占便宜,过,最大的武器就是双手。
有条鳄鱼出现,就应该会有第二条,鳄鱼是群居动物。可不能让自己的身子继续漂移,那家伙的血撒得江是,很快就会引来同伴,也许是鳄鱼,也许是其他不明生物。
其实对付些不懂得害怕的生物,还是觉得人比较容易对付。
路砍杀三条鳄鱼后,终于到下游,那是个已经完全被洪水毁掉的城市,池城,个原本繁华的海滨城市,海对岸便是那原来的开阳岛国,如今的云叶医毒两家的窝。
已经有五没有吃东西,若不是浑厚的内力支撑,在水里泡那么多,饥寒交迫,估计早死。
俘尸遍野,满目仓竭。已然是瘟疫蔓延开。看着此等惨状,悲凉,肯定是假的,冷漠无情么多年,突然间也变不好人。
“救,救。”衣摆被人抓住,皱眉,无视掉。救,怎么救?里缺药缺医生,而且,向恶魔求救?呵呵,是不是弄错?
“想不想不再么痛苦?”微笑着问,试图安抚他对死亡的惶恐。
他头,流着泪露出笑容,仿佛看见生命的曙光。
“有个很直截当的方法,想不想试试?”继续温柔地笑。
可次,他似乎听懂,根本没有预兆,抓住的腿,狠狠地咬住。
掌结束他的生命,翻开衣摆,看见被他咬的那处地方出现红斑,该死,染上瘟疫的毒菌。那不是毒,无法用内力逼出来。只能抑制。
临死的人,都是疯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疯子。
看看立刻红肿的伤口,只能快步向城门走去。路过大街看见倚在边只剩半条命的百姓,灾,怪不得人。次洪水灾害危害太广,朝廷顾不么边远的地方。离京城近些的,早就派人去控制。哪似边境,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城门紧闭着,看着稳稳地站在上方冷眼看着座城慢慢变成死城的士兵。开口道:“开门。”不想浪费体力让体内的毒菌蔓延得太快。当年霍去病世英才亦是死在灾上。
“县令有命,不得开城门。”
“县令何在?”
“……”他怒:“为什么要告诉,识相地就快走开,别想出门。”
早跑吧,呵,世上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