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如烟 两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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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如烟 两只医生-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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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命运这家伙、的确是个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东西。 

  办桌椅的哥儿们、效率差了点、可到底没敢忘了「海龟」的事儿。沈浩瀚从主任室被请了出来。和另外二大夫成了一间。转了正后、开始成了外科最年轻的「挑大梁」。三班倒、学会、出差、交流、中南海。。。。。。忙得是脚打头。可不管怎么忙、他都能忙里偷闲地找到沈如烟。 

  39岁的沈如烟、交过女朋友、甚至到论婚谈嫁的地步都没成。在美国4年、不满您说、他和男人也交往过。沈如烟觉得自己在感情上、从来就没有要死要活过。那种天崩地裂的爱、他没有尝试过、觉得这辈子在自己身上也不会发生。大概就是因为他太「冷」、所以再热情的女人不论和他交往多久、都没有勇气嫁给他。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挺无趣的人、除了医之外、他好象没什么其他的爱好。所以他想自己的伴侣、至少应该象自己的父母一样、是一个能谈得来的人。也有女医生和他交往过、一开始、工作是他们主要的话题、但女人总是会在和你熟悉后、对你要求的越来越多。他说的东西对方理解不了、对方让他做的事情、他也提不起兴趣去做。所以、每一次交往都是不了了之。 

  在美国、他阴柔的外表、修长的身材、特别吸引洋大人的眼球。沈如烟外表看上去冷酷、其实、他还真没有意正严辞地回绝过哪个追求者、不论男女。他不会主动去追谁、但也不会给来要和他交往的人难堪。麻省同班的一个叫科尔的男孩子、共同的优秀成绩使他们相互注意着对方。终于有一天、科尔向沈如烟提出了交往的要求。他象爱一个女孩子那样、疯狂地、温柔地爱上了沈如烟。沈如烟并不反感和他在一起、只是对方有一股说不出的自我优势、总想摆弄他、控制他、让沈如烟非常的不舒服。就是这样、沈如烟也没有主动提出分手。他那越来越冷、越来越敷衍的态度、又象每一次和女人交往一样、终于让科尔受不了了、科尔在沈如烟的面前大声地哭喊着、沈如烟自始至终都一言不发。最后以一句∶「你这个古怪、冷酷的东方魔鬼!我再也不会和东方人打交道!」将俩人的关系彻底地划上了句号。 

  沈如烟觉得、他不是不相信爱、而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个能点燃他心中爱的人、让他为爱而燃烧起来。 

  可小屁孩呢?他和已往任何自己交往过的人都不同。 

  首先、在手术台上、沈浩瀚彻底收伏了沈如烟的心!沈如烟现在想想、自己其实就是一个自大的人。他和科尔分手是迟早的事、这从一开始他比谁都清楚。他不喜欢受人摆布、他喜欢别人跟着他走。这一点、沈浩瀚绝对满足了他的虚荣心。沈如烟能感觉到、沈浩瀚有一种非常依赖他、离不开他的心理、这让他沾沾自喜的同时也惊觉、带着沈浩瀚走的自己、同样也越来越离不开沈浩瀚。 

  手术台之外、沈浩瀚真的是在和自己恋爱、在试着让自己接受他、爱上他。他没有象科尔那样、第一夜就走到了最后。他会偷偷地呆在自己的办公室、等上几个小时、为的只是能亲亲沈如烟的眼睛。有时沈浩瀚给他的那份宠腻、让他觉得离不开对方的是自己。他觉得沈浩瀚的这种细水长流的「恋爱」似乎更适合冷酷、古怪的自己。 

  就象现在这样、晚上沈如烟夜班、沈浩瀚下了班却还腻在他这儿不走。坐在沙发上、沈如烟枕着他的大腿躺着。 

  「如烟~、再过两天、咱俩正好大休在一起。」 

  「怎么?」 

  「再去看浩瀚如烟阿?」 

  「上隐了你?」 

  「去你别墅呆两天嘛~~大不了我做饭、包家务~」 

  「知道了、知道了!你为妇之道掌握得不错嘛?」 

  「怎末?」 

  「想抓男人、先抓胃!」 

  「我不光抓胃吧~~~」 

  「小屁孩~~、乱抓你~~我上班呢~~恩~~、浩瀚~住手~~!」 

  「好、好、好~~不和你闹了。让我亲亲你的眼睛、我就回家~」 

  沈如烟听话的闭上了眼睛。 

   

  第10章 

  从第一次带沈浩瀚去看过「浩瀚如烟」后、沈浩瀚就和沈如烟一样、爱上了那个山顶。 

  第一次的天亮后、沈浩瀚才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山顶上之所以有四星级宾馆是因为半山腰有一片豪华的别墅区、沈如烟有一幢别墅就在这里。沈如烟真把沈浩瀚带到他的别墅里去了、可惜两人什么都没干、一张大床上、纯洁地搂在一起、整整睡了一天。沈如烟是前阵子累惨了、沈浩瀚是追了十年后终于登堂入室后的疲惫。 

  从那以后、只要是休息天碰在一起、两人就总会去那儿。住的地儿有了、可、民以食为天!开始时、还老是在宾馆吃、后来都觉的麻烦、开始装着吃的去。一陈不变的快餐、冷冻食品、沈如烟没吃二次就开始叫。沈浩瀚只好硬着头皮说:「大哥~、我是怕把你惯坏了呀~~、下次我来做饭吧~。」 

  「你会做饭?这二年、会做饭的女人也不多呀!」 

  「我就是一跨越时代的超人!」 

  「别贫了!下次再想来哥这儿、不要你的住店钱、就负责给哥做口热乎的吧~~」 

  两人再去的时候、沈浩瀚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沈如烟把车后面装满了灶具和锅碗瓢勺。还专门又拐了趟超市。沈浩瀚会做饭、可并不意味着就喜欢做饭、他也是个怕麻烦的懒人、可是看沈如烟那么兴致勃勃地拉着自己问、吃什么、做什么、卖什么、他觉的牺牲牺牲自己、换来沈如烟的快乐也挺值!所以、那次去、他们都没上山、楞是在别墅里做了二天的饭、吃了二天的饭。 

  沈如烟一个人、早上没有手术的时候、从不吃饭。有手术了、二杯牛奶、一个鸡蛋。中午食堂、或是面包、晚上就是烂七八糟。他交过的女朋友、似乎没有家庭型的、她们都比他还忙、没有几个会做饭的、天天用他的钱、拉着他吃外面。 

  「沈浩瀚真是老天对我的恩典阿~~、苦尽甘来了!」沈如烟的感想。 

  沈浩瀚做的饭菜不是宾馆级别、就是一般的家常饭菜、但它不重样儿、就能吃起来觉的香。最让沈如烟高兴的是、沈浩瀚最拿手的、是他最喜欢的粥和汤!!他万万没想到、他夜班手术后吃过的那锅野菜粥、居然是沈浩瀚自己做的! 

  「大哥~、那你以为呢~~?我对你的爱、可从来不含糊!」3D0E2你花曲道半:)授权转载 惘然【ann77。bbs】 


  所以再下一次去的时候、沈浩瀚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沈如烟把车后面又塞满了各式各样的煲粥的东西。沈浩瀚都惊讶、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多的粥具!这下他省力了。他越给沈如烟做饭、越觉的沈如烟是个「饮食白痴」、不用花太多的精力就能打发。两个人的饭、就是一个人的事儿、多加瓢水、多抓把米!因为在战略上藐视了、所以在战术上也显得轻松。他高兴的时候、花点心思做点上档次的、就能把沈如烟喂的屁颠儿屁颠儿的。 

  粥、讲究起来、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实际上、讲恶心点、就是把一些想得起来的烂七八糟的东西放在一起、一顿烂炖!而已。主要是味道要有特色、材料要讲究。味道、对二十多年、自给自足的沈浩瀚老师傅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材料、吃饭的是个大款、紧贵的买还怕不是好东西?!再加上大哥那一车的先进设备、沈浩瀚对付沈如烟的嘴、省了老劲了! 

   

  第11章 

  你不要高看了这一对老男男。在床上、他们真的是还停留在少男少女般的恋爱阶段。 

  沈如烟不相信、三十岁的沈浩瀚会不明白二个男人在一起做什么。但他们一直是处在抚摸、顶多Kou交的阶段。沈如烟有时觉的、在感情上、沈浩瀚比三十九岁的自己都成熟、他对沈如烟、要的不是一时、他似乎想要的是沈如烟的一生一世。沈如烟以为、自己还是和已往的任何一次交往一样、不会拼命的追求什么、也不会主动拒绝。但他隐隐地感觉、不追求、不拒绝、不等于就是能离得开。 

  手术台上他已经「离不开」沈浩瀚、现在「胃」又被抓在了沈浩瀚的手里。最主要的是他喜欢和沈浩瀚在一起的那种感觉。两人只要是在一起、什么都不说他都感到舒服。 

  别墅里、沈如烟几乎是什么都不干。就躺在沙发上拿本书看、有时连书也不看、就盯着走来走去的沈浩瀚。沈浩瀚干起活来总是不紧不慢。来了后、放气、吸尘、擦擦这儿、再抹抹那儿。看沈如烟盯着自己、「大哥~、盯人也很累的。先睡会儿吧、饭好了、我叫你~」一听他这样说、沈如烟就恨不能立刻嫁给沈浩瀚。一句∶「那就拜托给小媳妇了~~」真的就躺在沙发上会周公去了。沈浩瀚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做着饭。饭好了、汤煲在锅里、沈如烟还在睡。盯着熟睡的沈如烟、他就闹不懂、自己也不是一个肯为别人牺牲的人、可为什么为沈如烟、做什么他都心甘情愿。报复似的开始咬沈如烟的眼睛、亲沈如烟、沈如烟醒了、开始睡饱了后的反扑。结果每次都一样、酣畅淋漓之后、一起洗个澡、再一起吃凉了的饭菜。沈如烟只要是有热汤、热粥、就什么都不在乎。沈浩瀚现在是一看到汤阿粥的什么、就象刚坐满月子的产妇看到鸡汤、立马得上茅房、吐! 

  他两休息在一起、除了上山顶、上床、吃饭、听音乐、相互傻望、还有一件共同的爱好、你猜猜是什么?跑-步-! 

  谁说的?长跑是孤独者的运动。 

  沈如烟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喜欢上了跑步。他记得好象那是他第一次「失恋」、至于恋过谁、咋回事儿、他早就记不得了。在学校的草场上、开始是想要甩掉什么似的拼命地跑、慢慢地就静下来、开始以一定的速度迈动着脚步。跑步、是一个最不需要技能的运动、腿脚没问题的、是人就能跑。沈如烟高二之前体育是弱项、高二之后也不是什么强项、但他却变得非常地能跑。一万米长跑、他拿不到名次、但跑下来却跟没事一样。那个时候、每天放学后都在学校跑、不论刮风下雨、而且今天总要比昨天多跑几百米。他在长跑中发现一样叫做∶意志的东西。其实很多时候、身体并没有到极限、而是你的意志首先妥协了。相反、超强的意识、一样能驱动已经超限的身体。每次那最后的几百米、他就是向自己的意志挑战、不遵从大脑的妥协、不屈服肉体的极限。只是让腿带动着自己。长跑使沈如烟的性格变得忍耐而安静。他想如果自己不是在高中爱上这项运动、也进不了军医大、更不可能成为在手术台上能站上十个小时以上的外科医。 

  沈浩瀚爱上长跑的理由有点丢脸。猜出来了吧?又是因为沈如烟。 

  但话又说回来、人家沈浩瀚是一个百分之百的体育全能儿。特别是技能项目的球类、没有沈浩瀚玩不转的。军医大男篮最强的中锋、迷死过多少「军装美女」。沈浩瀚查沈如烟的时候、发现他的「电眼情人」、每次学校运动会都会参加万米以上的跑步项目、越是长距离的、好象就越是少不了他。但名次、好象总是接近最后一位。沈浩瀚没事儿时、开始在草场上跑、越跑越崇拜沈如烟。这是一项较量意志的运动、跟打篮球完全不一样。枯燥、寂寞、越跑越孤独、越跑越成熟。他开始给自己加量、越跑速度越快、越跑距离越远。反正那时的沈浩瀚就一句话∶不论干什么、都不能输给沈如烟! 

  沈如烟在美国的时候、开始象美国的「练家子」一样、把车开到一风景怡人的地方、在大自然里跑。这种跑法比在草场上跑有趣多了。从那时候、沈如烟开始喜欢往高的地方跑、跑到山顶、站在天边、成了他最大的乐趣。他是在发现了那个天边的山顶后、在半山腰买下的别墅。 

  当他看着在自己身边、一直没被自己落下的沈浩瀚时、真有点惊呆了。 

  「小屁孩~~、你咋就象是替我生的呢?」 

  「大哥~~、求爱的方式有很多种、你的涅~~不能说不好、就是太不浪漫、太没新意。」 

  「小屁孩~、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我不介意嫁给你~~」沈如烟半真半假的试探着。他真没想到、从未追求过任何人的自己、有一天会试探着向「对方」求婚。 

  「如烟你爱过一个人吗?」 

  「我不知道。我大概永远也不会体会到那种去爱的感觉。被爱就够了。」 

  「所以呀、我要叫你烧起来、直到烧的你体无完肤、我再娶你~~」 

  「够毒阿~~小屁孩儿~来吧、我倒要看看你拿什么能点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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