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可蔷文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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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可蔷文集二- 第3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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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你好了没?东西快凉了!」她扬声喊。
  「快好了。」他回应,加快盥洗的动作,抹上刮胡膏,剃干净下巴几许青渣,洗过脸,总算觉得精神稍微振作一点。
  到了开放式厨房,看吧台上那一盘盘她精心烹调的料理,连最难醒的胃都醒了,呱呱地奏起交响乐。
  见他总算现身,她朝他嫣然一笑,热情地为他盛粥。
  「哪,这是地瓜稀饭,还有这些菜,都是你爱吃的,多吃点。」
  「嗯。」他接过饭碗,扫了一口粥进嘴里,清淡香甜,接着,轮流尝每一道菜。
  她双手撑住下颔,兴味盎然地看他进食。
  「你不吃?」他问。
  「我早就吃过了,这些是给你的。」
  「你很早就起床了?」
  「也没多早,大概九点左右吧。」
  「怎么不叫我?」
  「我看你睡得那么香,不想吵你嘛。」她浅笑清甜。「你最近是不是工作太累了?一定睡眠不足。」
  是因为她,他才睡不好。
  他无奈地在心头反驳,表面上却是淡淡回她一抹笑。「难得假日,睡晚一点无所谓吧。」
  「那倒是。」她点头。「难得有机会吃我做的菜,你可也要多吃一点喔,看你好像又瘦了。」
  「哪里瘦了?」眉苇不同意地一扬。她老是嫌他瘦。
  「这里。」她探出一只手掐他脸颊。
  他忙躲开。他是个大男人,她却老是拿他当绒毛娃娃。
  他警告地横她一眼。
  她却只是呵呵笑。「好啦,我不吵你了,你慢慢吃,我回房换件衣服。」
  十分钟后,她换好衣服走出来,他正在厨房洗碗。
  她瞥了一眼流理台,见每一盘都被刮得干干净净,心下好满足,笑着坐上沙发,搽指甲油,
  洗罢碗盘,他一一擦干,收进碗橱里,泡了两杯绿茶来到客厅,眸光扫过她身上那件尽显曲线的短洋装。
  「你要出去?」
  「嗯。」她漫不经心地点头。「等下有个约会。」
  约会?他喝茶的动作凝住。「男的女的?」
  「男的。」
  沉默。
  她察觉到气氛怪异,抬起头。「怎么了?」
  他一震,这才发现自己整个人愣住,他清清嗓子。「你不是已经跟那个律师分手了吗?」
  「是啊。」
  「那怎么又会」
  「喔,这个人是我刚认识的啦。我不是告诉过你,前几天我在布拉格跟人联谊吗?就是那时候认识的。」
  「你不是说那次联谊很无聊?」他奇怪自己的声调还能如此冷静。
  「是很无聊啊!不过人家都已经表明要追我了,我看他人还不坏,就当给他一次机会喽。而且今天晓梦跟静都有事,你也跟客户有约,我待在家里也没事做,跟他去看场电影也好。」
  为什么她身边的男人总是走了一个,又来一个?她天生就是一株桃花树吗?桃花日日开!
  欧阳眯起眼,右手紧扣住马克杯,指节泛白。
  「你好像很不以为然的样子。」她敏感地看出他沉郁的眼色。「你觉得我太随便了吗?」
  他伤了她吗?
  他懊恼地蹙眉。「我只是。。。。。。怕你太快投入另一段感情,这样不好。」
  「只是约会而已,我又没说要跟他谈恋爱。」
  约会,不就是为了要恋爱吗?他不吭声。
  「你不高兴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他一凛,忙摇头。「怎么会?你好不容易放假,出去走走也好。」尽力挤出一个微笑。「记得早点回家就好。」
  「嗯,我知道。」见他笑了,她一颗心也飞扬起来。搽完指甲后,她伸出葱葱十指,在他面前晃动。「好看吗?」
  他瞪着那不安分的手指,看不到指甲上穿的是何种彩装,只觉那一根根手指,如最狡诈的灵蛇,缠住他。
  「。。。。。。不错。」
  得他赞美,她喜悦地绽开笑颜,几秒后,笑意忽地褪去。「啊,我这笨蛋!」
  「怎么了?」
  「我忘了先涂脚趾甲了。」她懊恼,微微拾起小腿,秀了秀透明干净的脚趾。「唉,算了,只好等手干了再涂了。」
  他恍惚地望着那一根根可爱的脚趾头,不禁冲口而出。「我帮你涂。」
  「什么?」她怔住。
  「我帮你。」他曲腿坐上地板,捧起她纤纤裸足,搁在自己大腿上。
  童羽裳愕然注视他的举动。「你、你做什么?」
  「帮你涂指甲油啊。」他淡淡地应,抓起桌上一小瓶粉红色的指甲油,旋开瓶盖。「这个颜色吗?」
  「不,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玉足不安地扭动,想抽回去。
  「别动。」大手稳稳地扣住她脚踝。「我会涂到别的地方去。」
  「可是」她好尴尬。「从来没有男人帮我涂过趾甲。」
  「你那些男朋友呢?」
  「谁像你这么无聊啊?」她故意吐槽。
  他却不以为意,定睛研究了一会儿指甲刷,然后慢条斯理地,将粉色油彩刷上那一扇扇贝壳般的趾甲表面。
  他认真地刷着,动作很专注、很轻柔,捧住她裸足的大手将一道道纯男性的暖流,从她脚掌,一路直送进她心窝。
  她无语地望着他低低垂敛着、弯长浓密的睫毛,心韵似摇滚乐,在胸口放肆地狂飙。
  搽完一只脚,他换另一只,同样专注而轻柔的动作,她全身虚软,无力抗拒,粉颊如盛开的丹芙蓉。
  「欧阳,你不适合做这种事啦。」吞吐了片刻,她只能细声细气地抛出这句评论。
  他置若罔闻。
  她无助地望着他,感觉一颗心彷佛也像那白嫩的足,被他托在掌里,由他摆弄。
  「好了。」搽完指甲油后,他像完成了一项大工程,满意地吐了一口气。
  她却是猛然弹跳起身。「谢啦,欧阳,那我。。。。。。先走了。」
  语毕,她抓起皮包,也不管指甲油还没干,就匆匆忙忙想套上凉鞋。「等等!」他喊住她。
  她动作一凝,怯怯地旋过身。
  「裙子太短了,去换一件,换完以后我开车送你过去。」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去换衣服。」他语气平淡,不由分说。
  「喔,好吧。」不知怎地,她不敢与他争论,许是氛围太暧昧了,她只想快点逃离现场。
  她乖乖回房。欧阳目送她略显仓皇的背影。
  他果然,还是吓着她了。
  他垂下头,摊开空空的手掌。那里,刚刚还躺着一只纤细的、可爱的、女性化到令他伤透脑筋的足踝。
  从十五岁离开辅育院那天,他便一直渴望有朝一日能捧在手里感受其肌理的足踝。。。。。。
  眉苇懊恼地揪住。
  他不该强要帮她搽指甲油的,他该好好克制自己的欲望。
  只是一想到,她今日打扮得漂漂亮亮,是要去赴某个追求者的约会,他一下子忽然把持不住理智。
  欧阳苦笑,手指圈住指甲油瓶盖,慢慢地旋紧,关住瓶里流动的颜彩,也关住自己不安分的心。
  几分钟后,童羽裳走出来,果然换掉那一身过分性感的短洋装,取而代之的,是海军蓝条纹休闲衫与白色七分裤,歪戴一顶靛蓝鸭舌帽,帽上两条细绳锁着一颗锚形银钮扣,肩上侧背一个帆布波士顿包,十足俏丽的水手风情。
  他微笑。「这样很好看。」可爱极了。
  她脸颊温烫,故意白他一眼。「还用你说!」
  他护送她下楼,坐上一辆休旅车,Mazda Tribute,宛如一头行动矫捷的黑豹,稳稳地,将她送到美丽华购物城。
  「他约你来这里?」
  「嗯,好像他们公司就在附近,他早上先开完会才过来。」
  科技新贵。欧阳冷峭地撇撇唇。连约会地点也是毫无创意。
  他开车门,自己先下车,然后绕到另一边替童羽裳服务。她下了车,对他浅浅一笑,明眸流转。
  「啊,他已经到了。」她挥手,对一个等在喷水池旁的男人打招呼。
  他顺着那方向瞧去,犀利的眼光如手术刀,将那男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解剖一遍。
  长得不帅,却也不难看,不聪明,但也不笨,穿着不花俏,还算稳重有品味。
  至少不是个游戏人间的浪荡子。他不情愿地下结论,朝童羽裳点点头。
  「你去吧。」
  「嗯,拜啦!」她眨眨眼,朝那男人走去,倩影娉婷,姿态优雅,一步一莲花。
  欧阳目送她,直到那背影淡了、薄了,成了点上心口的一颗血痣,他才悠悠地收回视线。
  他回到车里,忽然觉得好疲倦,俊脸停憩在方向盘上。
  几分钟后,他才察觉自己低声在唱歌,一首很久很久以前,她经常唱给他听的歌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

  第七章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
  童羽裳一面擦窗户,一面唱歌。
  她的歌声很清亮,适合飙高音,但唱到深沉处却又不失温柔,就连最爱跟她斗嘴的庄晓梦,也不得不承认她歌声确实动听。
  周日下午,三个住同一栋单身公寓的女人照惯例聚在了一起,合作打扫各自的房间,顺便天南地北,闲聊畅谈。
  面河的窗户固然风景优美,西晒却也严重,午后的阳光放肆从玻璃窗洒进来,相当刺眼。
  童羽裳不得不眯起眼,努力在过分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完成清洁任务。「呼!终于擦干净了,好累。」她喘口气。
  「这首歌不就是你以前教欧阳唱的歌吗?」一旁的庄晓梦扬声问,抿嘴窃笑。「怎么忽然唱起来了?该不会想起他了吧?」
  「我干么想他?」随口一句调侃立时让童羽裳暖了脸。「我们昨天才见面!」
  「昨天?礼拜六?」庄晓梦翠眉一挑,笑得更诡异了。「嘿嘿,老实招来,他该不会又睡在你家了吧?」
  「是又怎样?」
  「不怎样,只是觉得超暧昧的。」
  「哪里暧昧了?我们是姊弟!」
  「是喔~~」故意拉长尾音。
  童羽裳扭过头来,瞪庄晓梦,后者淘气地送来一个鬼脸。
  她无法,只能跺跺脚,为了转开话题,不得不丢下一枚炸弹。
  「对了,T先生说要跟我以结婚为前提来交往。」
  T先生便是童羽裳在布拉格联谊时认识的科技新贵,取其英文名字第一个字母T作为代号,是为T先生。
  「什么?!」炸弹果真威力无穷,不只庄晓梦,连沈静都被震得目瞪口呆。
  「搞什么啊?」好片刻,两人才回过神,庄晓梦好笑地评论。「拜托,那个T先生是日剧看太多了吗?」
  「我想他是看淡了。」童羽裳凉凉地回话。「他离过婚。」
  「他离过婚?!」两个女人更惊愕了,交换一眼。
  「而且还离了两次。」仿佛还嫌刚丢下的炸弹不够震撼,童羽裳又引爆一枚。
  「我的老天!」庄晓梦随手甩开拖把,街上来。「你不是说对方是个老实的科技新贵吗?居然已经离过两次婚了!我说童童,你这回可遇到对手了。」
  「离婚的事是他主动跟你说的吗?」沈静也停下擦拭的动作,好奇地问。
  「嗯。」
  「他该不会有小孩吧?」庄晓梦蹙眉。
  「有一个。」
  「什么?!不但离过婚,还有一个小鬼?童童,你确定真的要跟这种男人交往? My God!」庄晓梦翻白眼,大摇其头。
  「请不要随便直呼上帝之名好吗?」童羽裳瞪她,这可触犯了她这个教徒的忌讳。
  庄晓梦歉意地吐舌。
  「我觉得没什么不好的,离过婚并不代表这个男人就不值得交往。」沈静持平地评论。「你问过他离婚的原因吗?」
  「第一任妻子嫌他没出息,看不起他;第二任嫌他是工作狂,没空陪她,搞外遇。」
  「听起来好像都是他前妻的错嘛。」庄壮晓梦嘲讽地冷哼。「那他自己呢?难道都没错?」
  「他有没有错我不知道。」童羽裳耸耸肩。「总之他说他现在对所谓的爱情已经看破了,只想找个能陪自己走一辈子的人。」
  「意思是他想替自己找个煮饭婆,顺便也替他儿子找个妈吧。」庄晓梦语气辛辣。
  相较起来,沈静平和许多。「你怎么想?童童,你对他印象怎样?」
  「还是静说话有建设性。」童羽裳慢条斯理地说,庄晓梦不服气,朝她挤眉弄眼,她噗哧一笑,探手捏了捏好友搞怪的脸颊后,才端正神情。「其实我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都到这把年纪了,还要像年轻人那样谈恋爱确实很累。」
  「什么意思?你是说他太老不适合谈恋爱吗?」
  「我是说我也老了,不想再玩这种游戏。」
  「什么?!」庄晓梦惊讶,明眸瞪成一对圆亮的黑珍珠,沈静也不禁愕然。
  一向主张面包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童羽裳,竟然会觉得自己老了,谈不动恋爱?
  「你怎么了?童童,你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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