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喜剧(蓝色酒馆16)(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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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喜剧(蓝色酒馆16)(寄秋)-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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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在台湾还是法国,她向来是师生眼中最优秀的模范学生,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踏实认真不骄矜,乐于和周遭的人分享学习的乐趣。

    应该说她非常懂得人性自私的一面吧!看过她父系那一方争权夺利的丑态,她反而省悟自己要的是什么,不愿同流合污的玷污上帝赋予的纯净灵魂。

    名与利不过是一场如过眼云烟的厮杀游戏罢了,她从不认为自己适合拿起刀剑冲锋陷阵。

    但求一份心灵的美,平静的祥和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何必为了谁强谁弱争得你死我活,血流尽还不是要从头开始,再次周而复始的轮回填不满的欲望空洞。

    「听起来很自负,让人很想逼出妳的眼泪。」她绝对是男同学最想欺负的对象,爱她又恨她。

    清朗的美目一扬,她好笑的回敬一枪。「至少不会有同性想追求我,以阁下的尊容大概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吧!」

    他阴柔的外表俊美得如绝世佳人,偏柔的五官既优雅又带着女性的柔媚,不被错认可能很难。

    初见他的时候,她以为他是希腊神话中化身水仙的美少男纳西斯,酷似女子的绝色美颜让身为女人的她都觉得汗颜,对他模特儿般身段感到惊艳。

    「妳知道吗?嘲笑我这张脸的人通常下场很悲惨。」可是被她调侃他却觉得很愉快,她的言谈举止不至于令人乏味。

    他很少在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刚柔并济的特质,但她柔中带刚有着坚强的意志,清新的气质和不急躁的态度让他不想筑起一道冰墙,与她同行是件愉悦的事情。

    只是她的皮肤未免白得透明,好象她是空气中一抹幽魂,伸手一捉会穿透她的身体,脆弱得让人不敢用力碰触薄弱的躯壳。

    摇摇头,他为自己可笑的想法感到莞尔,人不是冰不会一碰即碎,她水嫩的肌肤太细致了,容易引起别人的错觉。

    风夕雾不怕他「灭口」的回道:「请问他们葬在哪里,我好备鲜花素果去祭拜一番,死得不明不白的孤魂野鬼是很可怜的。」

    「妳……」季靳朗声发出近二十年不曾有过的大笑,牵过单车减轻她的负担。「妳真是个宝呀!」

    「谢谢,但我不会响应一句--你是我的知己。」她扮了个鬼脸陪他一起笑,

    一点也不像二十四岁的成熟女人。

    风轻轻地拂过颊边,两人像相交多年的好朋友顺着一条直路走到底,默契十足无话不谈,宛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人般地笑语晏晏。

    山里的温度虽然较平地低,但一入了夏还是酷热难当,吸收地热的柏油略散放一股闷热的地气。

    小镇上的人不多却热中于别人的事,近年来日趋增多的观光客为这山城带来一些繁华,然而他们仍不改探人隐私的乐趣,一见两人有说有笑的并肩同行,不同版本的故事内容又热闹出炉。

    「啊!对了,你目前住在顾妈妈经营的忘忧山庄吧?」风夕雾小心翼翼的问道,做贼似的神采十分可爱。

    「有问题吗?」心弦一拨,他下意识的空出一只手拨拨她的头发。

    一脸严肃的她忽然正经八百的端正形象。「非常严重的问题,你会害我身首分家。」

    「咦?」他眼中露出「妳在开玩笑吧」的意味,但他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天涯人不懂天涯事是正常的,你不晓得完美如我也会遭人妒恨吧!」她说得轻快,完全看不出被人怨怼的阴霾。

    季靳冷嗤一声,为完美两字遭滥用感到不以为然。「别乱用我的词,自大会让一个人盲目。」

    以她现在说话的口气不被人恨才怪,世上无完人,她把自己捧得太高了,人家不找她麻烦还能找谁。

    不过他看得出她是为了带出笑果才故意浮夸,真正的她不会在人前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骄傲样。而这样的她看来有趣得很,他不自觉地放松心情。

    「没错,没错,自大的确会使人盲目,你真是说进我的心坎底了。」她没有反对地连连赞同,毫无半丝苦恼。

    「小姐,妳在耍我吗?」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他的话也不知不觉的增多。

    她大笑的导回正题,没刚才的严肃。

    「你见过顾妈妈的女儿顾其忧了吧!」这是肯定而非问句。

    他点头,但微颦的眉头表示不予置评。

    「我也不晓得哪个环节脱了序,让她看我不顺眼,从小到大她从没给我好脸色过,你住在她那里千万不要提及认识我的事,连名宇都要用三层蜡封住,密不透风地当没我这个人。」

    「不然呢?」季靳听得眉头越结越深,为她们错综复杂的「恩怨」感到不可思议。

    轻幽的叹了口气,风夕雾同情地望着他出尘的容貌。「不然她会卯起来追你,当我是情敌地非把你抢到手,不让你爱上我。」

    「如果我真的爱上妳呢?」不经大脑的脱口一出,他发现自己竟不排斥这种想法。

    「嗄?!」怔然的忘了接话,她的心漏跳一拍显得不太自然。

    「以妳的完美程度,我想男人很难不爱上妳吧!」而他从不怀疑自己的性别。

    在酒馆弹琴的日子,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藉酒装疯的欲投怀送抱,仗着有点姿色就以为能轻而易举的掳获他的心,媚态尽出期望勾引出他的欲望。

    虽然其中不乏真正令人眼睛一亮的大美女,但是不为所动的他从未多看,他的世界只有眼前的钢琴,不会受外界的引诱而有所动摇。

    她们的美是世俗的,是掺有杂质的劣品,红尘味太重缺少灵性,无法与他产生共鸣的振动。

    而眼前的她的美是缥缈的,身处纷乱的人间却不让杂色染身,一如她所栽种的海芋纯然无垢,不争艳地散发属于自己的悠然芬芳。

    她让他灰涩的心湖有了波动,他无法否认自己动心的迹象,是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爱她,然而他对她的喜爱程度是其它女人所及不上,一如他对母亲的敬爱。

    「呃,这个……」风夕雾笑得有点窘困。「你还是不要太爱我比较好,我不想连累你被砍成两段。」

    「妳真是不谦虚。」季靳的眼中少了冷意和疏离,他发觉自己也会笑。

    「不听劝到时惹了麻烦别说我没警告你。」她说的是事实并非玩笑话,顾其忧真的拿她当敌人看待。

    已经数不清有多少回被她恶意的中伤和排挤,有时她甚至会动手推她,语气不逊地让她难堪,扬言要与她对抗到底。

    说来好笑,认识顾其忧也有二十年了,可是她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得罪过她什么,一味的退让由着她蛮横无理,谁知不想火上加油却让她更愤怒。

    她的做法是适得其反,顾其忧变本加厉的认为她瞧不起她,高高在上的公主不屑与趴在她脚底的平民一般见识,直接掉头而走无视她的存在。

    每每想到此她就头痛,她们之间没结下这么深的仇恨吧!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会立即想到不好的方面,然后说她目中无人。

    风夕雾苦笑的抚抚发,不意的碰到一只男人的手,她手指发麻的一缩,心跳加快地看着他握住她的手,滋滋的电流啪啪乍响。

    这是心动的感觉吗?她呼吸不稳的微微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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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你们真是有缘呀!走着走着就走到我面前了。」

    听着响彻云霄的宏亮笑声,满脸疑虑的季靳怀疑他是不是走错了地方,这个手拿酒瓶欢迎他的男人怎会是神职人员?!他未免喝多了。

    要不是他身上穿著神父的衣服,另一手拿着厚重的圣经,他实在无法接受他就是他要找的人。

    再看到与相片上无异的歌德式教堂立于眼前,他想否认的理由无从成立,即使对方一身的酒味浓得醉人,他还是不得不接受这没得选择的事实。

    不过他不喜欢他那只搭在她肩上的手,并用热络的口气唤他孩子,他看来比二十八岁的他大没几岁,凭什么以神为名让他降了一级?!

    季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当他一回神蓦然发现身边多了个人,而笑声暂歇的神父愕然地看着他的手,然后红光满面的笑得更大声。

    「你很没礼貌耶!居然出手打神父。」他完了,神会降罪于他。

    「我……打了他?」这不是真的吧!他一向不崇尚暴力美学。

    这是Hermit的专利。

    「不然他手背的红肿哪来的?你别说是蚊子叮的。」三岁小孩也不信有那么大的蚊子。

    他硬着头皮狡辩。「也许他酒喝多了自觉愧对上帝,因此自作惩罚给他不安份的手一个教训。」

    他还是不怎么愿意相信他是个受人敬重的神父。

    「你竟然当着神的面公然说谎,你没救了。」唉!他忘了她是活生生的见证吗?

    风夕雾真的很意外他方才突兀的举动,初见教堂的外观他还激动不已的直喃着--就是它、就是它、就是它……谁知一眨眼的工夫风云变色,他又像初见面似的冷得不近人情。

    保罗神父应该没有对不起他吧!远从荷兰而来的他已在此地落地生根,乐善好施的心性广受众人喜爱,从没拿他当外来和尚看待,与在地人融洽得如同一家人。

    望着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圣像,季靳说得毫无愧意。「他不该藉酒装傻的碰触妳的肩膀,每个人的身体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嗯,说得很好,你这孩子是神庇佑的幸运儿,主耶稣将赐福在你身上。」神的孩子都是好孩子。

    摇摇欲坠的神父伸手欲拍他的肩,但他敏捷的闪过,他一笑置之的放下手中的酒瓶。

    其实他并非贪杯之徒,只因为部落的酋长今儿个嫁女儿请他前往观礼,那场面非常热闹,载歌载舞地,在他为新人送上一份祝福后,几位布农族的壮丁热情地多灌了他几瓶米酒。

    他想入境随俗嘛!几瓶酒还在他能接受的程度,因此随着大伙开心的气氛下跟着大口喝酒,大声吆喝的加入他们跳舞的行列。

    不过太久没沾酒了,他没想到原住民自酿的酒会这么呛喉,后劲十足让他差点被扛回来。

    「不要装神弄鬼的假借神的名义叫我孩子,你并没有大我多少。」喝酒适可而止,他厌恶喝得烂醉的酒鬼。

    以往酒馆里喝醉的客人有Hermit会处理,不劳他出手。

    一楞,保罗神父笑得很愉快地朝他曾经抱过的小女孩眨眨眼。「孩子,妳的朋友很会讨人欢心喔!」

    「是呀!他犯了一般人都会犯的错。」先入为主的偏见。

    风夕雾的笑容很真,真到反而有点虚幻。

    她问向季靳,「你以为保罗神父今年几岁了?」他有一张欺世的脸孔。

    「三十出头,最多不超过三十三岁。」以目测来看应该不离此数。

    他话一说完两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直冲着他笑,一头雾水的他根本不晓得他们在笑什么。

    「错了。」

    「错了?」她在打什么哑谜?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神父就已经三十好几了,他一直维持不变的容貌欺骗我们这些孩子。」他真该称得上世纪大骗子。

    「什么?!」季靳惊愕的变了变脸,不敢相信这神父有那么「老」。

    「神父,你很可恶耶!都快六十岁的老人还没一点老态,你不觉得会对不起我们这些孩子吗?」他根本是人「妖」,数十年不见变化。

    保罗神父抚着光滑的下巴呵呵笑道:「这是神的旨意,好让我有体力来引导你们这群迷途的羔羊。」

    「可是神父你有没有想过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要是一百年后你健壮如现在的模样,你想那些无聊的科学家会不会将你解剖研究?」

    「啊!」他的酒醒了一半,被她的惊人之语吓醒。

    「而且你一直不老也很恐怖,我想届时蜂拥而至的人潮绝对不会相信你没吃什么仙丹妙药防老,万一他们认为你的血很补,有延年益寿的功能……」像吃唐僧的肉能长生不老,永保青春。

    一听他酒全醒了,嘴角微抽,没有一丝醉意的眼神清明像惊吓过度的老人,抬头纹明显的多了三条。

    「夕雾,我想妳比较可怕。」有点好笑的季靳俯低身子在她耳边说道,佩服她让人心惊胆颤的推理能力,神父不只吓傻了,他大概会想办法让自己快速变老。

    「我是依常理推断,不想他真的会成为实验室里的白老鼠,老实说,我曾怀疑过他是外星人。」在她十七、八岁时。

    是人都会老,就算不怎么明显也可以看得出眼角的细纹逐渐变多,发染轻霜步上正常的生理变化,没有人会永远拥有一张童颜。

    唯独保罗神父的脸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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