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是的。”我也没试过,应该是热的吧!这刺客乍这么幽默呢!
“大家别相信她。宫女会穿的这么好吗?”被我撂倒的那个刺客又提醒道。
靠,你他妈的是来砸场的吧!不就撂倒你一下,心胸乍这么狭窄!“我,我……”不过,这次还真被他整到了,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喂!你怎么说不出来了,你不会真的在骗我们吧!”远处一个刺客有些怒火的道。
“我,我……”
“来人呀!有刺客。郡主,你没事吧!”就在我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采儿,这个总会抓时机发言的女人也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大叫道。不过,她刚叫没多久,一个刺客便一挥手,将她撂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哎!采儿,你也看清楚场面再冒出来行不?阿门!安息吧!(作者:你还好意思说人家。)
“郡主?……你就是我们要杀的人?你竟敢拿我们当傻瓜玩!”说着,刺客们不再废话,一步一步的举刀向我逼近。
“别过来,我……”奇怪!我的防狼电筒呢?
被我撂倒的刺客,举起刀就向我砍来。说时迟,这时快,就在我即将毙命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黑色的东西安详的躺在地上。
电筒,我一个转身飞速的冲到电筒那,一把捡起,拉长,朝刺客电去。
“咚!”刺客应声倒地,我竟然没有被杀,逃过一劫。
其他的刺客见此情景都傻愣的伫立在原地,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完全都没想到我还有这一招。
“我说了你们别过来的,你们偏要过来。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我举起电筒,想吓唬他们的道。
完了,这次真的完了,电力估计也用完了。早知道有今天,当初买防狼电筒时就不该为了省钱,买只能电一个人电量的电筒。哎!悔呀!
“刺客!有刺客呀!”没有办法,我只好豁出去了的尽最大力气的大声呼叫。
“大家上。”见我大喊,刺客急了,一窝蜂的全举刀往我这砍。
靠,你们要砍,也讲点顺序好不,这样砍我会变成蜂窝煤的!没办法,我只好拿着电筒乱舞。
“咚!”又是一声,又一个刺客倒下。
怎么?电筒里还有电。难道是我被雷电劈的时候吸收的电?
见电筒还有电,我笑得那是连嘴都合不拢。
我电,我电,我电电电。
他倒,他倒,他倒倒倒。
不一会,在我努力放电下,有好几个刺客倒下了。
见这情景刺客不再前进,围在一起,想起对策来了。
“给我拿下。”就在我准备上前进攻时,小七的出现让我看到生的希望。
“齐琳,你没事吧!”小七跑到我的面前紧张的关心道。
“没事,你看他们都被我打倒了哦!”我指了指地上的刺客,自豪的炫耀道。
“全都抓进大牢审问。”小七一声令下,刺客全被带走。
“齐琳,没事就好,我们先进屋休息一会吧!”小七绅士的将门打开,让我进去。
踏进房门,我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一幕,怎么会这样!
“啊~!………”我一声尖叫,随后在小七措手不及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倒地,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3天,终于写完一章。这些天突然没了灵感,才推迟发表。现在学习越来越忙了,我想一个星期也许只能发表一章或两章,希望大家谅解。对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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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装
又是一个梦。在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我漫无目的,不知所措的孤独的走着。突然,我听到一个女孩的哭声,哭声是那么的伤心,那么的凄凉。寻声而至,发现女孩蹲坐在一明亮的光束中间,光倾泻在女孩身上,宛如那月色中的仙子深深的吸引着我。不顾一切,我毫不犹豫的朝光束奔去。就在这时,女孩抬起头,用她那满是泪水的眼睛凝望着我。
“你是谁?你为什么蹲在这儿哭呢?”我轻轻问道。
“死了,死了,5555555~!”女孩指着远处哭泣道。
死了?谁死了?我顺着女孩手指的方向望去,那又是一个光束,光束中有一个很大的铁笼,笼中央有一根麻绳掉挂着,顺着麻绳往下看,我惊呆了,伫立着,我的心都是凉的。麻绳上挂的那是一布满血丝的肉团,血水顺着肉团往下滴,形成一地血凹地。血凹地旁是一张雪白的毛皮,毛皮的四周些许还沾着血水。
“这是……?!”捂着心口,我踉跄几步,心中产生一丝疑问,却不敢去想。
“兔子,那是兔子。”女孩幽幽的说。
“轰”的一声,脑中一片空白:“不,不要,不要脸……”
“醒了,醒了,郡主醒了。”睁开眼,看见的是大大小小的眼眸。
坐起身,恍惚的看着眼前这一票人马,我不禁想问刚才那只是一个梦吗?可为什么这梦这么真实?
不对。那不是个梦,我记得,门开了,我高兴的踏进门槛,却看到一个血肉模糊的肉团和一张雪白的毛皮。我认出来了,那是不要脸,被人残忍的拔了皮,血淋淋的挂在屋子正中央。
“呵呵!”我笑了,笑的是那么的勉强。
“都下去吧!由朕来陪着郡主。”小七对着那票人马命令道。
待人都走后,小七便坐在我身旁,温柔的握着我的手,轻轻的说:“齐琳,朕一定会调查清楚幕后凶手是谁的。”
“嗯,查出来的时候,替我谢谢他,谢他省了我拔皮的麻烦,正好直接去膛下锅。看兔子那一身肉,一定很好吃的。呵呵!想想都流口水。”我装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说。
“齐琳……”小七淡淡的唤了一句。
“嗯,怎么?”
“别这样,我知道这不是你真实的想法。”
“真实想法?”我自顾自的说了一句,见小七莫名其妙的点头,我装傻又道:“还真的不是真实想法呢!其实我在想,皮都拔了,怎么着他也将内膛给请干净吧!直接下锅不是更爽。”
“你。”小七被我气的牙痒痒,但随后也许想到我才是受害者,便又缓道:“得了,你爱怎么撑就怎么撑,别伤着身子就行。……哎!都不知道你这是装给谁看。”
“装?开玩笑,我为什么要装呀!不就是一只兔子死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好吧!若这样,朕也没必要呆在这了,你好好休息吧!”说罢,小七起身,走至门前,又突然反头的说:“哎!朕在御书房。”
门“喀嚓”一声关上,我重新躺回床上,望着空荡荡的房间,视线无意瞄向某个方向,一种莫名的孤寂感涌上心头,在这个地方有个身影永远的消失了。
在漫长的等待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睡不着,睡不着,还是睡不着……”辗转反侧,现在的我心情糟糕透了。
“啊……!受不了啦,受不了啦!”他妈的,实在太安静了。安静到我一闭上眼就见到不要脸那血淋淋的身躯。
几十分钟后。
“你来了。”小七从一堆奏折中抬起头来道,眼眸中闪过一丝光彩。
“嗯,睡不着,就来了。”我一脸疲惫的说。
小七放下手中奏折,莞尔的走了下来。站在我面前,幽暗深邃的眼眸深情的看着我。
“我就知道你会来。”
“嗯,我来借你的肩膀一用!”在小七不知所措的情况下,我不由分说,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踮着脚尖,强行将头枕着小七的肩。这一枕人就开始精神恍惚,这一恍惚鼻子就有点发酸,这一发酸眼眶就有点泛红,这一泛红眼泪便忍不住的往下流。
见我开闸放水,小七便什么也不说的环抱着我,轻轻拍着我的背安慰起我来。
时间又过了一小会,我哭的也差不多了。将眼泪止住,我哽咽的说:“我,我好想它呀!虽然它只是一只兔子,虽然我常有想烤了它的冲动,可我真的很喜欢它。虽然它喜欢到处乱跑,喜欢随地大小便。可它却也很可爱,胖嘟嘟的,奔起来,屁股还会一颠一颠的。有时我还会想上前去踹一脚,不过看它那么小,我还是放弃了。”
“齐琳,小七再送你一只兔子可好?”小七转而轻轻抚摸我的头发道。
“没必要了,不会再有不要脸那么不要脸的兔子了。555555~!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连只兔子也不放过。”
“……”小七心疼的为我擦拭着眼泪,擦着擦着却突然有些激动的将我拥入怀中抱紧,深情地说:“朕一定会好好保护你,不会让你受伤害的。”
“小七……你好好哦!”拥抱中我抬起头,迎上小七的眼,此时他依旧深情的望着我。
晕!有没有搞错。我心情都糟糕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情在这对我放电,而且电量还不小。搞得我怦然心跳,忘乎所以。
回过神,我将视眼慢慢往下移,无意间又瞟向小七的唇。
OH!MY_GOD!你是在考验我的忍耐心吗?眼前小七的唇微微开启,露出洁白的贝齿。用什么牌子的牙膏呀!介绍给我用用。再次怦然心动,并且狂跳不止。这么Beautiful,这么Sexy的嘴唇,打起Kiss来一定很有口感,想想都流口水。
时间在我胡思乱想这会冻结。我和小七依旧相拥着,再次迎上小七的眼眸,我将我美丽的小脸缓缓凑向小七的脸。
这感觉,这气氛,这心跳的声音,正好适合打Kiss。然而,But,但是,However,小七他抱得实在太紧,我根本就碰不着小七的唇。郁闷呀!我真的好想踹人,顺便宣布我要换人。
就在我正为强奸小七的嘴唇而干着急的时候,门开了。蒙冲非常,十分的不是时候的冲了进来,连头都没来的急抬,便恭敬道:“启禀皇上,景王在宫门外求见,说有要紧事相奏,可否……”
蒙冲说着说着,想必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便突然将头抬起,见我与小七双双相拥并都齐齐恶瞪他后,说了一半的话便被活生生的遏止住。
“臣,那个……嗯……!”蒙冲脸涨的通红,结结巴巴的说不出一句完整话。
我扔了个白眼给蒙冲,却没想到他愣了半晌后说:“臣退下了,等会再禀告。”
蒙冲仓皇转身,刚跨了一步,小七缓缓开口命令道:“回来,让景王来御书房面圣。”
“是,臣准旨。”蒙冲停下脚步,转身低头回应一句,便又转身而逃了。
蒙冲刚走,小七便松开了我。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我一番后,笑道:“看你哭的样子,真像你养的那只兔子。……整理一下仪容吧!别让景王看出你哭过,他会担心的。”
“嗯”我应了一声,便整理起仪容,等待阿玛的到来。
“景王这么晚参见,若不是得知你晕倒了,便就是有大事发生了。”小七边说边坐回龙塌,望着门外的夜色沉思起来。
一段时间后,阿玛手拿一本奏折,气喘吁吁的走进御书房。淡然的看了我一眼,便举起奏折恭敬道:“臣参见皇上。”
“免礼,平身。景王深夜进宫,想必是有要事相奏。”小七平静道。
“回皇上,臣刚接到下属的信件。信件中说郴郡南部前日发大水。这是信件,请圣上过目。”阿玛将奏折中的信件恭敬地递给小七,便退至一边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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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采访齐琳,雷,小七。外加律
以下是MC问,要脸回答,作者记录。
全名:姚恋
绰号:要脸
假名:冰齐琳,宛昭君
称呼:齐琳,昭君郡主
性别:非男非公
身份:在现代是普通高三学生,在古代是玄武国郴郡的郡主。
生日:88。12。25(圣诞节哦!)
年龄:你自己用手指算吧!(手不够,可以用脚)
属相:上天下地甚至下海都没见过的——龙。
血型:ABCDEFGO型(其中一种或者两种)
身高,体重,三围:秘密
兴趣:除了没能力嫖外,吃,喝,玩,赌样样都感兴趣。最大的兴趣便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特长:似乎什么都会,似乎什么都不会,兼于两者之间。他们说我很会蒙人,也许这是我特长之一。
优点:我估计是属于东方不败那一类型的,似乎怎么打击我都还能活着。一般人用口水是淹不死我滴。(MC:东方不败?搞错意思了吧!)
喜欢的颜色:白色,蓝色,粉色系都喜欢。(MC:不是灰色吗?要脸:那是作者的网名。)
喜欢的季节:冬季
喜欢的花: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