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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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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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亲的很气,「莫小姐,我们把补习时间改在六时至八时,我会在场!」
真是好笑。
以后他如果没有应酬,他便会在场。
「你从来没读过中文?」我问。
「我是加拿大士着,我们又不住唐人街,当然没有机会学,」他没好气。
「那么为何又说得一口好国语呢?」
「我的外祖母是北京人。」
「哦,」我说:「孩子们因此也会说国语?」
「当然。」他似乎挽回了自尊心。
妈妈很不服气。「你那中文?何苦误人子弟?」
但是我的学生们似乎都很快乐,打成一片,我可不怕那个建筑师,背不出古诗十九首的时候臭骂他,痛罚抄十次,他很规矩,都抄得端端正正的递上来。
匆匆半年过去。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他约我去跳舞。
我说:「我不喜欢跳舞。」
「我以为年轻女孩子全喜欢跳舞。」他说。
「才怪。」
「你喜欢做什么?」他问。
「你为什么要约我?」我问。
「见你呀。」
「我们不是见着面了。」我愕然。
「我想以另一个角度看看你。」他说:「不要老当我是个学生。」
「为什么?」我瞪着他。
「别问那么多,因为我喜欢你。」他说:「还不够吗?」
我耸耸肩,「我想是够了。」
「那就好。」他说:「明天我们去跳舞。」
「我并没有跳舞衣裳。」我说。
「穿你的粗布裤与T恤吧。」
我们并没有去跳舞,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大宝小宝坐我们后面,然后我们到公园去散步。
小宝问:「蜜丝,你不怕我们爸爸?」
「我为什么要怕?」我问:「他很可怕吗?」
「他」转头说:「你真是唯一不怕我的人。」
「啊!」
「你不知道,」大宝说:「爸爸是很凶的,他说:「只有蜜丝莫对我大声叫。」」
我马上看着他:「我否认我「叫」过。」
他难为情。「大宝!」他喝止儿子。
大宝小宝走开了。
他终于说:「只有你把我当朋友。」
「是吗?」我看着他。
「女人们常常把我当﹃未来饭票﹄。」他说:「可怕。」
我气,「别这么自大,少在我面前诋毁女人。」
「你不相信算了,」他很骄傲,「只有你当我是学生,我的身份根本与大宝小宝没分别。」
「有分别的,你的程度比他们差。」我毫无留情。
「看!这是我的意思,」他无可奈何的笑,「我喜欢你就是为这个,只有你敢这样。」
「好啦好啦,别吹牛啦,香港的建筑师成千成万的,你就特别吃香?」
「我是说实话。」他告诉我,「香港人最虚伪。」
我看他一眼,难怪他那么说。的确是,他年轻漂亮,大把前途,资历好,收入丰富,多多女人追求,并不稀奇,可是人家就算有两打公主跟在身后跑,也不会告诉别人,他实在太坦率,抑或我们太虚伪。
「明天学什么?我们会不会学﹃老庄﹄?」他问。
「没可能,明天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说。
「你打算在我们家终老吗?」他问:「还要教多久?」
「我不知道,我最近在找工作,白天太闲,晚上又比较忙,我觉得大宝小宝应当缩短补习时间,他们在学校功课已经够忙了。」
「你打算怎么办?」他问。
「或者在暑假再找。」
「不行,简直是「一曝十寒」!」
「说对了,」我说:「那句成语用得好!」
「不行,你一定要继续来。」
「我明天去见工,美国图书馆请人。」我告诉他。
他很不高兴,坏脾气都在脸上,他情绪一低落,神情很忧郁,不如意的事仿佛很多。
其实一个男人只要有事业,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他还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
我在见工后得到那一份工作,晚上去替他们补习有点力不从心,疲倦得可以。
我想辞职。
他听了之后,「你要离开我们?」
我解释,「没有那么严重,孩子们已看得懂儿童书本,而且我也做足九个月,几乎可以拿双薪。」
他脸色变动,终于说:「我留不住女人。」
我觉得他过份,我说:「我不是你的前妻,我只是你的补习老师  你像一个被纵坏的孩子,三个人当中,你的自我控制力还不如小宝。」
他忽然摔下杯子,「走走走!」他嚷,「别教训我!」
我叹口气,「我抱歉,但为了生活,我不能一生都教国文,我得为自己打算,我也舍不得大宝小宝,我会教到月底。」
以后那几天他都不来了。
小宝说:「以后我看不懂书,没有人问生字了。」她说:「我的猪仔银行里够钱我们去吃冰淇淋,我们几时去,蜜丝?」
我说:「说﹃扑满﹄,不是猪仔银行。」
大宝说:「你如果走了,爸爸生气的时候,谁骂他呢?」
我叹口气,「我不知道。」
「你是不是﹃心乱如麻﹄?」大宝问。
「是的。」
「你为什么要走?」小宝问。
「我不是你们家的人,怎么能跟着你们一辈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迟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给我们爸爸。」小宝说。
我连忙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我低声说:「谁要嫁你们爸爸?脾气那么坏!」
大宝说:「你可以改变他,不行吗?」
我说;「喂!你们写字好不好?快!」
两个孩子连忙低头做功课。
我呆呆的看着课本。
我会舍得他们吗?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没有妈妈,只有一个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国搬回中国人的土地住,不习惯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们,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只怕那个时候人家要叫我走,一个人最主要是懂得什么时候出场,切莫等到人家讨厌。
我走了,总有人来继续我的工作,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因为我对老板的感情日渐起了变化,逼得要走。
我喜欢看着他努力写毛笔字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他洁净的打扮,我喜欢他拿着公文包与时间搏斗的样子。
我喜欢忙的男人。
我喜欢尽责的男人。
他一人担起了父母的责任,毫无怨言。
我喜欢有才干的男人,没想到有这么多著名的大厦是他设计的。
我还怎么可以留下来?
我只得走了。
我为什么要走?
真的没有空吗?才不,有上述的难言之隐。
表姐问:「你为什么要走?真的没有空吗?」
我说:「他说每个女人都把他当「未来饭票」看待,真是气人,我不喜欢这种老板。」
「你是他们的老师,你怕什么?」表姐说。
我说:「但是渐渐我很喜欢他,你明白吗?喜欢他!」
「该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说。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吗?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教嫁给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说:「这么倔强!」
我没有去死。我正式辞了职。
大宝请我在厨房里吃果酱饼干。我大口大口的喝着牛奶。
大宝问:「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他又问:「当我长大,我可以约会你吗?」
「可以,你想约我到什么地方去?」我问。
「我们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那么你可以说孙悟空的故事给我听。」
「一定。」我肯定地点点头。
「大宝,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来,「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宝说。
「快去做功课,快!」他把大宝赶走。
「别担心,」我站起来,「我这就走。」
「没有人叫你走。」他说:「你听我说 」
「不!你听我说!」我嚷:「你是我的学生!你少那么自大,以为每个女人都会看上你。」
「你别赌气,」他说:「我来向你求婚的 」
「什么?」
「求婚。」
「我们并不认识对方。」我说,但是心恐怕马上要跳出来?
「当然我认识你!」他斩钉截铁的说:「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撑起腰。
「OK!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互相还没了解吗?」他着着我。
「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干,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躭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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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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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痕无恨

她还在床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剎那,可以闻到一点点草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草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情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廿五岁。有时候看上去只有十五岁,有时候却有三十五岁。
我在读医。我最后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过是一个男人。在这里,可以说话的中国人并不多,言语无味的中国人则特别多。我有一辆破车,我送过她回家,她常常只说:「谢谢,晚安。」然后就走了,从来不抬头,好象从来没把我的样子认清楚过。


她住在一层小房子里,一个人。我认为是寂寞的,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识是不能问这种深入的问题。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饭出来,车经过她家,我看见窗口的灯光还亮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停好了车,去按她家的铃。她来开门,光着脚,穿著牛仔裤,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岁,脸上很惊异。
我看得出她没有讨厌我。于是我陪她聊了一会儿。她泡了茶让我喝,我们东南西北的说着话。
她自己没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后,她脸颊上泛起了极其美丽的一抹红色。那一天晚上,我觉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们真谈得很多,不知道话题自哪儿来,一直说到半夜,幸亏是个星期六。然后我也开始喝她的酒,那是马添尼,喝了不多,我没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够的勇气吻她。她没有拒绝,我心里面打着问号: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吗?我有点罪恶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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