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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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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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路上看见美丽,我在车子里,他们也在车子里,我只是一个人,她坐在新男朋友的身边,仿佛很开心的样子,穿得很好,化妆比以前加浓了,车子很挤,都排在红灯前,我简直不能想像这个女孩子便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她换了一个发型,头发短了,卷曲得很,整个人看上去更像一只洋娃娃。


我认出了她,我默默的注视她,她没有看到我。我仍然没有绞痛的感觉。奇怪,忽然之间,我觉得我不再认识美丽了。这是美丽吗?这不过是另外一个好看的女子而已。我心目中的美丽,是一个楚楚可怜,等我去保护她的女孩子,这是我心目中的印象。可是现在她是这么风调雨顺,她还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把车子调了头,兜到小田办公的地方去,我在车子里等她下班,看见她出来的时候,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我一头是汗,看见她,我傻傻的笑。
她走过来,「你怎么了?」她怜惜的问。
我默默的不出声。
「你看你一头的汗,来,我请你喝茶,咱们喝啤酒去。」她神采飞扬的说。
我看着小田蜜色的皮肤,我握住了她的手。
我们找到了一个地方喝啤酒。
我冷静了下来,我说:「我看见了美丽。」这是我第一次跟她提起美丽的事。
「怎么了?」她很温和的问。
「她看上去很高兴。」我说。
「你应该为她开心才是。」小田的声音仍然很温柔。
「可是我与她已经分手了,她幸福或是不幸福,开心或是不开心,又有什么分别呢?都跟我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我最不以为然某些人,与女朋友分手之后,振振有辞的说:『我祝她幸福。』有什么好说的呢,她幸福与否,与我是一点点关系也没有的了。」


小田点点头。我们沉默了很久。
后来我说:「这啤酒实在很好,够劲。」
她点点头。
自从那一天以后,我常常独自约会小田。我们很大方的出去看电影,看戏,听音乐,散步。她是很好的伴侣.我不再把她与美丽做比较,这是错的,不公平的。
记得有一次我问小田:「你以前有没有男朋友?」
她坦然的笑,「当然有。谁没有?」
「总没听你提过。」我说。
「忘了,也就不用提了。应该忘记,才分手的。不是吗?」她看着我。
我点点头。
她是一个十分明理的女子。
但是有时候蜜瓜上市了,我总还是想买,下意识的拿起最圆最大的。妹妹说:「你买这个干什么?我又不能吃,吃了喉咙痛,你又不爱吃,小田对水果没兴趣。」我才惘惘然的放下蜜瓜,美丽喜欢吃,以前买惯了,要忘记她容易,要忘记这些小动作才难呢。感情跟癌一样,很难割得干净。


妹妹与我争论着,她认为我应该去再读一个学位,但是我觉得先工作一、两年也好。小田总不发言。妹妹催她,「喂!你怎么不说话?」小田微微一抬头,说:「这是他的事,当然他自己最清楚。就好像一些女人,千辛万苦的嫁了丈夫,管丈夫的头,管丈夫的脚,我最看不顺眼,既然锦衣美食,还哪里来的这么多噜嗦!老公的钱,只要是他自己赚的,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他的时间,他爱怎么糟塌,就怎么糟塌!做人家老婆,最忌『君子爱人以德』,只要老公不偷不抢不吃软饭,娶个把小老婆,也不算坏!」


妹妹说:「你是最最贤良的,谁娶了你,可是大福气,哥哥,听见了没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们都是经过那一番来的了。为了小事吵吵闹闹,天下间仿佛有千万处令人不满的地方,到后来所有的力气都没有了。也没有劲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吗?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时候,我也会想起美丽,她的要求低,只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时候,我可以彻底的把一切忘记。然而我不是这种人。
我看着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这种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大家心里面都充满很多很多事,说不出来的事,不如不说。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后的一个女朋友,我实在没有那种时间与精力再找第三个了,毕竟拜伦说的:恋爱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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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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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

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我等到六点正,他来了,很匆忙,我把花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红缎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过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一OOO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 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故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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