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呼啸着灌入我嘴中,而我嘴里发出的是连自己都听不清的微弱呻吟声。
白马还在向前狂奔,像是伸成一条线,肚皮挨着地的飞跑,手越来越麻,有几次险些失手放开马缰,我感觉自己快坚持不住了。
“瑶妹妹,坚持住,我这就来救你!”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是胤禩追上来了。我的心刚升出丝希望,却再下一秒被打破。
前方不远,几只游荡的野狼睁着贪婪的眼睛紧盯着送上门的午餐。我惊慌的在心里诅咒,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去勒缰绳,期望这匹马能稍微转变方向。可惜不但毫无效果,胯下的马甚至还加快了向狼群靠近的速度。我在心里呻吟,没想到自己如此鸿运当头,竟然骑着匹敢于向狼发起冲风的马。
不是我疯了,就是马疯了。
那几只狼仿佛也被这匹异常的马吓住,竟然犹豫着没有冲上来。突然,白马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前腿猛然跪到。
我在马上感到一阵恐怖的天旋地转,原以为自己会被甩飞到狼群里。没想到腰间一紧,胤禩从马上飞扑下来接住了我,接着又因为重心不稳,我们两人狼狈的滚在一起。可从始至终,他的手都牢牢护住我,防止我受到伤害。
还没等我从落马的恐怖感觉中清醒过来,几只眼露凶光的狼便向我们扑来。弓弦声响,一只扑到近前的狼惨号着摔倒在地,它身上插着利箭。
我看向发箭处,胤禵在稍远的地方端坐马上,正手搭弯弓一箭向另一只狼射去。可惜这次却失了准头,没有射中,他毕竟太小,弓马还不纯熟。不过,只是这么把狼阻了阻已经足够胤禩站好,拔剑砍向再次扑来的野狼。胤禩剑法凌厉,下手狠决,眨眼间就有狼毙于他剑下。
一声狼嚎,剩下的几只狼见势不妙,夹着尾巴夺路而逃。我狂喘口气,心想幸亏这回碰上的狼不多,否则恐怕会死得很难看。
突然,一条黑影从草丛里窜出,向我冲来。还没等我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胤禩的胳膊已护住了我。
温热的水珠溅到脸上,我呆呆的望向胤禩的胳膊,一只狼崽子正狠咬着那里。他雪白的衣袖已开始被红色蕴开,像是朵突然绽放的红花,鲜艳又妖异。花中喷出红色露珠,溅到我脸上,滚烫的烧灼我的肌肤,侵入我的骨髓。
“不!”我惊叫,同时胤禵已冲到我们面前,举剑准备劈死那只不知死活的小狼。
“别杀他!”胤禩边沉声喝止边用手去掰小狼的嘴。小狼毫不犹豫的张嘴咬住他的手,血又一次从他手中留出。
“八哥!”胤禵再次举剑。
“我说别动!”胤禩冷声阻止。
小狼闪着光的眼对上胤禩的眼,忽然松开口,哀鸣一声后转身跳开,冲到头死去的野狼身边不住徘徊。那应该是它的亲人之一,刚才惨死在胤禩剑下。
我匆匆一瞥,便转开头检查胤禩的伤势,此时实在没心情再同情要吃我的野狼,因为满眼都是他手臂上的鲜血。
“别担心,那只狼太小,伤口不深,没什么大碍。”他安慰我的同时,脸上再度显现云淡风清的笑容。
我掏出随身的丝巾先紧急替他包扎后,才气道:“血都流了这么多,到底要怎样才算大碍?你难道不能对自己的身体再重视些吗?居然还笑得出来,我要是你早就哭了。”
旁边同样脸色难看的胤禵听见我的话后,突然摇头失笑道:“小瑶子,我可是第一次看你生这么大气,你……”
“你住嘴!”我厉喝:“傻站着干嘛?还不快送八阿哥回去疗伤!”
胤禵被我唬得一呆,无奈的上前去扶胤禩,嘴里还不甘心的嘟囔:“明明好心来救你,还被你骂,就我倒霉……”
胤禩挥手制止胤禵的搀扶,问我道:“瑶妹妹,你的马怎么会失控?”
我皱眉苦思却全无头绪,只记得自己在练慢跑时,那马就突然发疯。我一五一十的向他们两人说了一遍,胤禵和我一样是满脸莫名其妙,而胤禩却是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
胤禩默默走到那匹已被野狼咬断喉咙的马旁仔细查看,不一会儿从马鞍下拨出根深深插入马背的细针。望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细针,我倒抽口凉气,心底涌起恶寒,再也说不出话。
“有人在马背上划开道伤口,然后把针放在了上面。如果瑶妹妹只是坐在马上不动,因为身体轻,压不到伤处,自然没事;可只要让马奔跑,那根针就会扎入,然后越扎越深,刺激马发狂。”胤禩举着针,冷静的望着我下结论。
我听得头皮阵阵发麻,是谁要这样做?
“是他,一定是他!”胤禵忽然大叫道:“我昨天看见他手下养马的奴才来检查这匹马,说什么怕马认生,不适应新主人。根本是胡说,谁不知道这马最是温顺,我看他当初送马过来时就没安好心,谁不知道他和小瑶子……”
“十四弟!”胤禩高声打断他的话,面上露出少有的严肃表情:“没看清的事不要胡说。”
“谁说我没看清,我看得清楚极了,就是当着皇阿玛的面,我也这么说。而且,我记得这附近明明没有狼,可……”
我大脑一片混乱,胤禵说的那个人自然是太子胤礽无疑。可他为什么这么做?就算平时我们两人关系恶劣,但也不到要杀人灭口的地步吧?又做得这么露痕迹,我闭上眼定定神。
睁开眼的同时,我一把抢过胤禩手里的针,慌乱中针尖差点插入我手中。顾不上这些,我抬起手把那根晶亮的细针向远处扔去,用足全身力气,以仿佛要把它扔到北极去的气势扔了出去。
“啊!!”胤禵疑惑的大叫,显然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把这么明显的证据扔掉。
“我的马不小心被蛇惊到,幸亏有两位阿哥及时相救,瑶华在这里谢谢了。”我尽量镇静的说着,不容许内心深处一丝一毫的颤抖透露出来。
“小瑶子,你……”
“瑶妹妹客气了。现在天色不早,咱们还是赶紧回去为妙,以免皇阿玛担心。”胤禩望我的眼光芒闪烁,隐约有丝欣赏、有丝怜惜掩埋其中。
胤禵瞪着我们两个半晌,终于沉默下来,一言不发的转身去牵马。由于我的马死了,胤禵骑的马又太小,我只能和胤禩共乘一骑,还好他手伤并不严重,可以控制住马。
我们三人准备上马离去时,那头一直守在死去的野狼身边的小狼突然抬起头,我竟从它尖利的眼中看到无数指控的光,为什么要杀我的亲人?
为什么要杀我?坐在颠簸的马背上,我闭着眼控制情绪,其实我比那头小狼更加想知道,为什么要杀我?
身后狼嚎声响起,开头是怨诉的低音,然后越来越响,不断地哀号,越来越高,沁入骨髓的呼号着……
“应该不是他。”在我身后的胤禩淡淡开口,轻声说出自己的观点,同时也把他灼热的呼吸吐在我脸上。
“我知道。”我疲惫的回答,一切不利证据都指向胤礽,却反而不像他做的了。也许有人正等着我出事,然后坐看和我亲近的胤禟等人与胤礽斗个两败俱伤,我不想当别人的工具。
前方,胤礽带着大队人马急急赶来,因为逆光,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唯一看到的只有无数缕阳光照在他身上,又仿佛都要尖叫着逃跑,向四面八方辐射,结果只把黑暗留给了他。
我猛的哆嗦了一下,胤禩忽然用那只受伤的胳膊紧紧揽住我,低声道:“别怕,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你。”
低头看到他被丝巾包裹的手臂因用力过度又渗出血丝,斑斑点点,仿佛不是他在流血,而是我在用丝巾拭泪,一滴又一滴,把心里恐怖感通通流尽的泪……
这一年,我完全而深切的体会到皇家的可怕,对我来说这次狩猎就像场恶梦,击碎了我对皇家最后仅存的一丝幻想。不管我如何评价这次狩猎,但在康熙眼里却是成功的,阿哥们的骑射都不错,更有几个异常拔尖。而随行的宗室子弟也同样出色,猎物堆得有小山般高。所有人表面都兴高采烈,康熙对因骑马而受惊的我不住安抚,却没有问及一句那匹马的事情。
回宫前的晚宴上,我坐在一侧,冷眼旁观热闹的人群,想着这些人里有人要至我于死地,我却还要和他举杯共饮,命运真是讽刺。我冷冷的笑着,目光正好与太子胤礽相遇,他第一次放弃和我交锋比拼的机会,别开眼举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我皱眉盯着他,似乎感到些做贼心虚的意味,难道真是他干的?眼角瞥到大阿哥胤禔奇怪的望着胤礽的表情,隐隐含着丝失望。我转头观察另一边的四阿哥胤禛,他立刻面无表情的看过来,无趣的望着我,像是个看戏的观众对演员感到不满。狠瞪了他一眼后挪开目光,我这个演员在戏里差点光荣牺牲,他还有什么可抗议的?
眼神不由自主的追向那个有着温和笑容的少年,他似乎感知到我,抬起头微微冲我一笑,因饮酒而苍白的脸如梨花般美丽。望着这样的他,我不禁想到他之前的话: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你。
如此柔弱的人能履行那个诺言吗?他仿佛感到我的疑问,眼中闪过坚定的光,缓缓对我点头,一瞬间柔弱之气尽去,留下的只有坚强,此时的他让我无法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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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九年的冬天特别寒冷,天上的水和人的心似乎都结了冰,就连绛雪轩门前也变得冷清,负责洒扫庭院的宫人各个无精打采。
其实,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前几天,我所谓的外公家出了事,已故外公安亲王岳乐被追降郡王,现任僖郡王岳希——我的舅舅,降为镇国公。而我虽然和这件事毫无关系,但宫里人向来深谙皇帝喜恶必和政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时间,我已失康熙欢心的消息满天飞,没了利益,那些平日套近乎的人自然不愿登门。不过,倒也让我图了个清静。
“宫里那些势力小人不来更好,格格也能认清他们的真面目。”喜福愤愤不平,我听了只是笑笑,在宫里这么多年,她还是看不开呀!
这日,我正在屋中独自发呆,忽听敲门声响,我心里暗笑,喜福这丫头什么时候也懂起规矩来,于是清清喉咙一本正经的道:“进来。”
可等了半天,也不见有人进来,我奇怪的推门去看,回廊里空无一人,门前地上却摆着个红漆托盘,上面厚厚的放着一大叠东西,因为盖着红绸,也不知是什么。
我好奇的把托盘端起,感觉颇沉,又再四下望望,还是一个人也没有,便把那托盘端入屋中放到桌上,掀开红绸细瞧。我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原来竟是一件狐狸皮披风。
前两日,刚听胤礻我嚷嚷,几个月前猎来的狐狸已做成披风,要送来给我御寒。今个送是送来了,偏如此装神弄鬼,害我以为出了什么事情。
我边想边抖开披风,来回抚摩,只觉毛色亮丽、触手柔软,的确是件佳品。又在身上一比,很是合身。我暗想,要是在现代,哪能穿这样的披风,看来回古代还是有诸般好处。这几年,我都是以这种方式来寻得自我安慰,使自己不至于太怀念现代。
我高高兴兴的收好披风,打算等天冷时穿着御寒。
眼看着大年三十将到,不知不觉已经又是一年。今年的春节宫中格外忙碌,听说是康熙要让一些近臣及女眷同在乾清宫过年。于是,那些负责采买、安排的太监、宫女因工作量加大而繁忙。
大年三十的下午,喜福领着一个端着托盘的太监进来。那太监见我打个千请了安,道:“格格,奴才是十阿哥府里的。十阿哥说前些日子做了件狐狸皮的披风本想给您送来,但因这几日事务繁忙,就给忘了。所以今天特别吩咐小的送过来,顺便看看合不合身,也好改一改。”
我听了就是一怔,狐狸皮的披风前些日子不是已经送来了吗?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的道:“好啊!拿来我试试。”在皇宫多年,练得最多的就是喜怒不行于色,所以我虽然心中纳闷,脸上却还算平静。
由着那太监一通拾掇,披风稍长还要再送去改改方合身,于是喜福又领着他走了。
等他们去远,见四下无人,我才从箱子中拿出前些日子收到的披风,直看的出神,到底是谁送的?本来很喜欢,但如果不弄清楚,恐怕以后都穿不了,我皱眉轻叹。
三十晚上,乾清宫摆宴,我被安排在康熙女儿们那几桌的首席。这样的安排不能不说十分巧妙,说我失宠吧,一个普通格格坐在公主们的首席,应该是圣眷正隆的表现;说我得宠吧,这几年家宴我坐在康熙身边几成定律,这回忽然隔了八丈远,也不像得宠的样子。
我本人到是无所谓,有的吃就行,不被康熙注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