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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答录机响起的时候,韦凌珊才躺上床睡不到三十分钟。
「救命啊!珊姊,妳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我老哥今天十一点二十分的飞机到中正机场第二航厦,替我去接他,他四年没回来了,人生地不熟的……只不过妳千万不要告诉他我在哪里,就这样了,我跟阿捷还要赶火车,我就不多说了!哦--对了,妳不知道我哥叫什么名字吧?他叫范洛,洛阳的洛,高高的,短发,就这样了!」
这显然是一通十万火急的来电,而她显然也必须去替打这通不负责任的电话的小女生收拾烂摊子。
范汝有点脱线,总会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今年都已经大学毕业了,可是姑娘她却永远迷糊得像十八岁的少女,做错事后的无措神情令人很难狠下心来对她苛责。
事实上,这根本不关她的事,她尽可以让那个四年没回台湾、人生地不熟的范洛,在机场被他自己的亲妹妹放鸽子,举目无亲,然后自己想办法,可是……唉,偏偏叶捷是她介绍给范汝认识的。
话说当年,范汝是中文系大一的新鲜人,来这里替她打工校稿,而叶捷则是美丽报派来为她拍生活照的摄影师,范汝对叶捷一见钟情,疯狂的爱上他,也为他做了许多疯狂的事……所以,看似不必理会这件事的她,好像脱离不了干系。
因为呢,追根究柢,如果她没雇用范汝替她打工,范汝就不会认识叶捷,而范汝如果没有认识叶捷,也不会这么疯,如果范汝没这么疯,今天她就会准时出现在机场里,带着乖巧甜美的笑容,迎接她四年未曾踏上故土的兄长,而这一切的一切也跟她沾不上边……总之,当范汝的口头禅「就这样了」结束之后,她也认命的起床了。
十一点二十分,她一身轻便的裙装,准时出现在机场的接机大厅里。
纵然知道旅客入境还需要一些办手续时间,她还是很准时,买了一杯外带咖啡站在一堆接机人群里,手里举着一个名牌,上面写着范洛的名字。
这不是她第一次接机,却是她第一次举着接机名牌,因为她从来就没见过范汝的大哥,天知道待会走出来的旅客里会有多少个「高高的、短发」的男人,亏范汝可以用这么马虎的五个字来形容自己亲哥哥的外貌。
她刚刚看过机场的起降时间表,十一点二十分落地的是纽西兰航空的班机,范汝曾提过,她大哥长年住在纽西兰,至于在纽西兰做什么,好像也有提过,但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她今天的任务很简单,只要接到范洛,将他送到下榻处,她就功成身退,可以回去睡她的回笼觉。
昨晚她才熬夜写完五千个字,现在处于非常缺乏睡眠的状态,但纵然如此,天秤座的她从来不是个情绪化的人,也绝不是个爱闹情绪的人,她知道客观上来说,她应该来接范洛,因为他是无辜的,如果她因为睡眠不足而不想来,或者来了却对他摆张臭脸,这对他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现在她只希望班机不要误点,希望范洛的护照、行李都没有问题,希望他快点通过海关走到她的面前来,因为她举这个牌子已经举得有点手酸了……「哇,姊,妳看!那个男人看起来好有型哦!」
旁边有两姊妹兴奋的在窃窃私语,出于职业本能,她也顺着女郎发亮的眼睛看过去。
她是「美丽报」的两性专栏作家,也写短篇小说,向来喜欢观察男男女女的外貌,这对她描写人物有帮助。
她轻易的看到了那位有型的亚裔男子,也认同了那位女郎见猎心喜的说法。
没错,那确实是个极有型的男人,如果要她来形容,她会说他充满了硬朗的男子气概。
时序已入秋末,在一群穿着秋季外套的旅客中,身着灰色圆领衫和率性的低腰泛蓝牛仔裤,他显得很引人注目。
他的身高应该有一百八十五公分以上吧,贴身的圆领衫凸显出他宽阔的肩线,肌里线条刚强有力,因此她轻易便可看出他拥有发达的二头肌和结实的胸迹他的五官偏向粗犷,肤色黝黑,虽然经过十个小时的长途飞行,他的双眸仍然炯炯有神,不但英武阳刚,还有一股恣意散发的豪迈气息,他好看的唇线微微上弯,显得兴致盎然与神采飞扬。
然而,他的右手显然受伤了,三角巾穿过颈子将他的手腕固定住,饶是如此,他的步伐依然丝毫未减俐落,右手提着一只中型黑色旅行袋,那自信满满的神态像极了刚下军机的捍卫战士。
然后,她看到捍卫战士向她走来。
「我是范洛,请问妳是哪一位?」
他的声音是纯然的男性,口音没有因为长年待在国外而怪腔怪调,幸好没有,因为她正是那种说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但又特别讨厌和有ABC口音交谈的人。
「我叫韦凌珊。」她放下名牌,莹澈的双眸正视着他。「我是范汝的朋友,她临时有事,托我来接你。」
范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心跳不禁加快。
真没想到他老妹会叫一个美女来接他。
她滑顺如瀑的黑发披在小巧的肩头,长睫动人、肌肤白皙、眉目清丽,浑身散发着一种优雅纤细的气质,这是他那个圈子里所没有的女性类型。
他对她惊艳,但他相信自己并没有露出痕迹,多年的警探经验使他面对再大的惊异都能面不改色,纵然……他实在不该把秀雅的她和那些恐怖的尸首相提并论,尸首无法掀动他内心的涟漪,只会挑起他破案的好胜心,但她却能激起他内心的波澜。
「你的行李呢?只有一个手提袋吗?」韦凌珊亲切的问他,完美的红唇有弯弯的弧度,看起来增添了几分俏皮。
无论她认为他的外型有多迷人,她都不会对他有任何的遐想,因为她很清楚,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的底细,他是范汝的大哥没错,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只可以断定他不会是个坏人,但谁知道范汝有没有一个住在纽西兰的大嫂呢?
她已经二十八岁了,早过了感情冲动的年纪,她理性的处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包括她完全不想触碰的感情--她总是温和的接受男士的邀约,但仅仅限于吃饭而已,如果对方想更进一步,她通常都敬谢不敏。
她没有意愿和任何男人发展稳定的关系,她满意目前的生活,并不想改变,她知道感情生活会让她一团乱,更可能会是场风暴,因此从不期望美丽的邂逅,只想单身到老,那是对她最好的方式。
「只有一个手提袋。」他回答她,黑眸仍停留在她秀致的脸孔上。
她身上有种怡人的女性特质,这不是每个女人都拥有的,有些女人仅仅只是靠近她,都会感到这女人身上带刺,有些女人则是在开口说话时让人充满不舒服的感觉,但她不会。
她说话的速度刚刚好,可以让他清楚的听完,而她注视着他说话的神情则使他如沐春风。
他老妹会托她来接机,这显示她们两个有很好的交情,但她并不会对他热切的过了头,也不会迫不及待的向他推销她自己……住坏的地方想,或许她已经有另一半了,所以对他没意思。
这个想法居然会让他感到很失望,如果这个动人心扉的美女是别人的女人,那表示他什么都不必想了。
「我的车停在停车场里,我们一起走过去好吗?」韦凌珊询问着他的意见。
「没问题。」范洛点头。
与他并肩而行并不吃力,她的高度在他下巴处,如果从外型上来看,他们绝对是金童玉女的组合。
「你的手提袋里有外套吗?」
走出自动玻璃门,一阵冷风从停车场吹过来,她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他,台湾的气候和位在南半球的纽西兰恰成反比,纽西兰现在是怡人的春天,而台湾已经快进入初冬了。
「我不冷。」他当然了解她的好意,而他也绝非是在逞英雄。
经年累月的严格训练使他能适应各种天候,他不喜欢累赘的厚重衣物,那会影响他的敏捷……「救命啊!救命--」
几乎是车满为患的停车场倏地传来杀鸡般的破锣嗓,他敏锐的发现一道奔跑中的高瘦影子,出于本能,他丢下旅行袋,矫健的追捕疑犯。
「范洛--」
她连忙提起他的旅行袋,迅速从自己皮包拿出手机报警。
不管是什么情形,她都相信报警就对了,即使是见义勇为,也难保歹徒没有强大火力,她不能拿范洛的生命安危做赌注。
「该死!」她的手机居然收讯不良?
她看到他追逐着一名脚程奇快的男子,已经有人在驻足观看了,其中不乏壮丁,但却再也没有任何人出手相助,他们甚至都夸张的贴墙而站,摆明了只做壁上观。
范洛终于捉到那名男子了,而男子手里拿着一只女用皮包,她吃惊的看到他揪着那男子的手臂,朝男子的太阳穴挥出一拳,男子随即软绵绵的瘫下,皮包掉落在地上。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后知后觉的机场巡逻警卫总算出现了,同时一名中年欧巴桑喘吁吁的跑过来,手里还拖着一个超大旅行箱。
韦凌珊走过去,保持着沉默。根据她目测的结果,抢匪伤得不轻,而范洛挥拳的那只拳头,从他若无其事的表情看来应该是毫无痛意。
「这是妳的皮包吗?」范洛拾起皮包,拍拍上头的灰尘送到欧巴桑面前。
他知道这种乡土味十足的中年妇女通常不太会使用信用卡,出国可能在皮包里放了不少现金,他此举无疑是帮了她一个大忙,她对他的感激之情可想而知。
「哼!别以为老娘不知道你们的把戏!」欧巴桑一把抢回皮包,满脸的气愤。「你们这两个臭小子真是混蛋,一个演抢匪、一个演英雄,想诈骗老娘对吧?你们休想老娘会上当,我女儿老早就把你们这些诈骗集团的老把戏都叫我背下来了,想骗老娘,门儿都没有!」
说完又凶巴巴的瞪了范洛和在地上哀嚎的家伙一眼,大屁股扭着扭着,拖着行李,将皮包夹在腋下,头也不回的走了。
范洛阴晴不定的表情让韦凌珊有种想笑的冲动。可怜的骑士,他大概不太了解台湾人的生态。
现在的台湾人对陌生人充满了戒心,没办法,谁叫诈骗集团真的太多了,诈骗花样又层出不穷,所以也不能怪那位欧巴桑不识好人心,要怪就怪这个走样的社会吧。
「你还好吧?」她问,美眸里却隐隐浮动着笑意。
巡逻警卫带走了抢匪,可是范洛却还杵在原地,他抓抓下颚,似乎在沉思些什么。
半晌之后,他望着欧巴桑消失的方向问她,「我问妳,刚刚那位『老娘』真的从头到尾都没有对我说一声谢谢吗?」
韦凌珊不禁噗哧笑出来。
不错,这个男人还挺有幽默感的。
「没有。」她眼底的笑意更浓。「不过我认为,她回家之后就会后悔自己错怪了好人。」
「我想也是。」他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却表情悲壮。
她隐含着笑意把旅行袋交还给他。「我的车就在前面。」
她以遥控开锁,他看到她的车,是一部漂亮的香槟金轿车,很适合她。
「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将行李丢到后座,扣上安全带的同时,她已经放下手煞车,打了方向灯,的转动方向盘倒车、转弯,准备离开停车常「可以。」他知道她要问什么,于是露出非常男性的得意笑容。
虽然那位大婶不领情,但他的行为起码很英雄吧,能够当机立断去追抢匪的男人毕竟不多,谁不是把自己安危放在第一位呢?
而他,范洛,身为纽西兰北岛第一大城奥克兰市的刑事探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飞毛腿,以及一颗骁勇善战的好胜心,是与众不同的……「小汝说你常年住在纽西兰,我想知道纽西兰的奇异果跟纽西兰的奇异鸟,之间有什么关联性吗?」这个问题她已经想很久了,正好趁此机会请教一下。
范洛的自负与自信在瞬间被驾驶座上那个美丽娴雅的小女子给击倒。
问、问他这种问题?
问一个雄心万丈的刑事探员这种问题?!
韦凌珊俐落的在车阵中穿梭,迟迟等不到回答,分神看了他一眼,努力收住笑意。「你不知道吗?」他好像愣太久了。
「咳--」他清了清喉咙,终于相信他刚刚没听错。
台湾的女人怎么都这么出人意表?
「基本上,奇异鸟是一种纽西兰特有、不会飞的夜行性鸟类,褐灰色,身长约七十公分,大小跟鸡差不多,仅分布于纽西兰,同时也是纽西兰的国鸟;而奇异果是纽西兰最为盛产的水果,两者之间没什么关联性,只是纽西兰对于自己国家产品的特称罢了。」说完,他不自觉的又清了清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