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之一王子作者+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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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之一王子作者+御我-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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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气得握紧拳头。

“你会什么乐器吗?”小龙女兴致勃勃的问,她脸上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一览无疑。

“萧。”邪灵简洁的回答。

喔……太好了,古琴配吉他再加上萧?跟我手里这碗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得比。

“还有我。”眼见迷恋王子四人组已经入了三个,凤凰也赶忙说。

“你又会什么?”

“我会打鼓,而且也打了十年了。”凤凰中气十足的说,惹得旁边的晴天老大不高兴。“我马上去找工匠帮我做鼓具出来,一定可以做出来的。”

“好,居会弹古琴,邪灵会吹箫,晴天会弹吉他,凤凰会打鼓。”小龙女记录好后,眉头一皱说。“那就分成两组人马吧,男生负责抒情方面,女生负责摇滚部份。”

我感叹了一下,眼神看向远方。“这年代真是变了,男的都在走气质路线,女生都爱摇滚乐,看来是我老了。”

小龙女给了我个大暴栗,然后密语跟我说。“所以你这个不男不女的,两种都要会唱。”

好痛!我含着两泡眼瓷A嘟着嘴不甘心的念。“唱就唱嘛!还打我头,会变笨的啦。”

“嘿嘿嘿,无垠乐团成员就这么决定了,居你现在赶快去写曲、谱词,邪灵你去编舞步,王子记得记歌词,晴天、凤凰我们去准备打歌服。”小龙女两眼放光的拉着晴天和凤凰,彷佛瞬间移动般消失无影踪……


“居……你会写歌?”我怎么不知道居还会写歌啊?

居满面的愁容。“我?从来没写过歌。”

我和居沉默了一会,我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转头问邪灵。“你会跳舞?”

“会。”邪灵回答,而我终于燃起了一丝丝的希望。“跳过土风舞。”

我目前的心境冷得好像冷冻库里的硬得可以拿来杀人的鱼。

小龙女突然探了一颗头回来。“做不好的就踢出无垠乐团,王子除外,王子做不好的话,三帮只能吃干白饭。”说完,又缩了回去。

我暴着两条青筋,如果我的心境刚刚是冷冻鱼,现在就是火爆火山,死小龙女,每次都拿食物来威胁我,就不要被我抓到你的把柄,不然我一定把你@#^&%!*(此手段太过暴力,为避免作者被新闻局抓走而无法写文,故消字!)


此后数天,只见一名文学史教授在课堂上教文学史的时候,眼睛却猛看着手上的国小音乐课本,更扯的是,还能把文学教的头头是道……喂!天才也不是这样用的吧;另外,某冷酷型帅哥的大学研究生在做实验时,会突然跳起街舞、华尔兹,甚至是歌仔戏,被人怀疑是做实验所引发的小脑不协调症候群,正深入调查中。


至于我,因为歌还没出来,所以被迫去练歌喉,整天在那边“都瑞米发缩……”个不停,还老是被小龙女、晴天和凤凰这三人抓去东量量西量量,不然就是东换一套衣服,西又套上件长裤的,本来啦,身为女孩子的一员,我是蛮爱挑衣服的,不过每次换上后,都得面对三名女色狼的视奸,就不太好受了,尤其当我发现衣服的布料怎么越来越少的时候……我就落荒而逃了。


不过在我逃走,而她们强迫邪灵穿衣计划失败后,就把柔弱的居给抓去穿泳裤……什么?我怎么会知道?废话,这么养眼的镜头,我会错过吗?

总之,无垠乐团就这么渐上轨道,而第一首歌、舞步和打歌服也出现了。

第一次试唱,就在无垠城的广场上揭幕了。

我穿着黑与红搭配而成,露出半个肩膀和手臂的紧身衣和长靴,看起来性感且冷酷。背后是两个跟我穿得同样款式的迷你裙装和热裤装,两名性感迷人的美女,穿着短靴的晴天如火般活泼俏丽,另外,穿着高跟鞋的凤凰则像冰般成熟冷艳,两人跟在我后头,踏上了临时搭建的舞台。


看着台下一双双等待的渴望眼睛,我心中涌起了一股想大唱特唱来满足我自己和他们的感觉,我闭上双眼,回想着居作的第一首歌,沉浸在那首歌的歌词里,心情激昂,而激昂的歌声中带点淡淡的愁,如同飞蛾扑火:


你笑你哭你的动作都是我的圣经珍惜的背颂

我喜我悲我的生活为你放弃自由要为你左右

你是火你是风你是织网的恶魔天使的诱惑

改自

词/曲:阿信

我唱着,随着凤凰的有力鼓声和晴天的野性吉他声,跳着邪灵精心编出的妖艳狂野舞蹈,自己彷佛是扑火的飞蛾,正在唱出自己人生最后的一首歌,正在奋不顾身的扑向烈火般的爱情。


我唱毕,台下的人都是一副迷醉的模样,看来我真是唱的不错嘛!我开心的想……

“这首好像没有梦想飞翔唱得好啊!”小龙女皱紧眉头。

这句话像个大铁锤敲在我头上,我眷敢C娑的看向小龙女,哀号着。“怎么可能?这首我练了很久耶!”

“可能是感情不足吧。”小龙女看向居。“很明显,王子你没有尝过恋爱,尤其是单恋加苦恋。”

小龙女越讲,居的脸色就越黯淡,最后他微微张开了嘴,唱出了同一首歌。



同一首歌,唱出来的意境如此不同,我明白小龙女说感情不足的意思了,居的声音竟然可以这么复杂,哀伤却义无反顾,痛苦却又甜蜜,尤其当他的眼神紧盯着我,我几乎、几乎不敢直视他,我怕会不小心……惹怒旁边眼神已经降到冰点以下,只要居有进一步举动,就要开始做人肉叉烧包的邪灵。


尤其,我背后还有两个也很想做人肉叉烧包的女性……开什么玩笑,只有我可以殴打凌虐居,其它人免谈!

一想到这,我好像很久很久都没有海扁居了喔?我泛起温柔的微笑,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居,你来教我怎么唱吧。”

“好的,王子殿下。”居一脸感动的朝我跑了过来,我也非常高兴的看着他跑到我面前,然后我单手拎着他,丢下了一句:“我去练歌了。”就把居拖进了某房间……嘿嘿嘿!

“总之,还是加紧练歌吧,最慢在一个礼拜就要把你们踢去日月星三城卖唱了,可别丢了无垠城的脸。”小龙女叮咛着。

“是。”大家异口同声的回答。

某日,练完歌,我突然觉得我好像把某四个人带来后,就几乎没理他们了,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带着一点不安的良心,我密了他们。

“晶、云?你们在哪边?”我带点担忧的语气。

云马上带着兴奋的语气。“在挑房子。”

“挑房子?”我愣了愣。

“对呀,身为无垠城的一员,居说我们在这边置产可以半价耶!”云兴奋的说。

“卖掉没有用到的船票,再加上一点积蓄,我们可以买下不错的小房子呢!”晶也忍不住高兴的语气说。“所以就来挑房子了,不然等到无垠城正式开放后,那就会有很多人来抢了呢。”


“喔喔喔,那我是不是也要赶快挑房子啊?”我着急的问,但是又想到身上的钱早就被羽怜大嫂收刮一空,呜~买不起房子住,难道身为城主的我居然要流落街头了吗?

云用一种古怪的声音回答。“大哥,你应该是住在宫殿里吧?买房子做什么?”

晶则是用哭笑不得的语气说。“大哥,非常队、暗黑邪皇队,玫瑰小队还有南宫罪等等这些无垠城的核心成员都是住在宫殿里,你是城主耶,不可能让你自己掏腰包住在外面吧?”


“喔,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接着说。“那你们挑好后,记得通知我去坐坐啊。”

“那当然噜。”云回答。

我突然想起。“对了,你们知不知道阳光和剑心在哪边啊?”

“他们好像常常坐在无垠酒楼里。”晶想了想。“不然就是在无垠城里到处逛街。”

“那我去找找他们好了。”我开始烦恼起来了,晶和云去挑房子了,那剑心和阳光呢?他们要住在哪边?我也没多余的钱帮他们置产……我搔了搔脸,顶多就和我住同一间房吧!反正我应该很少用到房间的。


我急匆匆的跑到无垠酒楼,毫不费力的找到正在品茗的两人,我坐了下来,抢过了剑心手上的茶一饮而尽,然后不慌不忙的开口。“你们两个这几天过得怎么样啊?”

剑心瞪了我手中的茶一眼,半句不妒渔章L一个茶杯,帮他自己重新沏了杯茶,而阳光笑着回答我。“过得很好,在这座城里到处逛逛,看看人群,还有在这边喝喝茶。”

“听起来好像很无聊啊!”我有点过意不去,把人家带出来后就没理会过他们。“要不,你们跟我一起去巡回演唱吧?这样你们也可以去看看其它的城。”

“巡回演唱?”阳光露出不解的神情。

我有点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说得比较好听是巡回演唱啦,其实只是到三城去当街头艺人。”

“街头艺人?”阳光再次露出不解的神情。

“就是在街上唱歌的。”我再次解释。

“为什么要在街上唱歌?”阳光带着优雅的微笑问我。

“为了赚钱……”硍,我怎么有种遇到另外一个肉包包的感觉。

“赚钱要做什么?”阳光问人不倦的再度发问。

我瞄向一旁没事的剑心。“这个嘛,这个问题你问剑心好了,我也不是很知道。”

阳光皱了皱眉。“我问问题的时候,剑心总是不回答我。”

我看向一旁无语的剑心,总算有点明白为什么他这么沉默寡言了……如果我跟阳光单独相处个几个月,我想就算是我这个三姑六婆都会了解沉默是金的道理,我开始在想,或扣皒荍漟谦葵熄钏M好奇宝宝阳光丢在一起,他们应该会相处的很愉快。


“反正,你们就和我一起去巡回演唱吧。”我打哈哈道。

阳光又是一道温和的微笑。“好的。”

“那两个人似乎一直很想过来跟你聊聊。”剑心突然开口,指着我的右后方。

“喔?”我转头看去,然后脖子就僵硬在那边,难以动弹,因为映入我眼帘的好像是我那两个不成材、整天只会玩电动、饭也不做稿也不写的老爸和老妈。

他们一见我转头,两人就兴奋得不得了,拼命跟我挥着手,还急忙跑了过来,我老妈一脸兴奋的开口。“城主你好啊,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我们曾经在冒险队大会上见过,而且我们的儿子就是暗黑邪皇队的风无情。”


是啊,你女儿还是无垠城的城主呢,我怎么可能不记得我爸妈呢?我无奈的想,但还是挂着笑脸寒暄。“当然记得,你们是亲亲老公和亲亲老婆吧。”

“老公你看,城主真的记得我们呢!”我老妈一脸感动的说。

“我就说嘛,城主怎么可能不记得我们呢?想看看攻城当天,城主是多么的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简直如同天神降临,吓得敌人是屁滚尿流,马上下跪投降,如此城主,怎么可能记不得我们呢。”我老爸说得激动处还猛拍着桌子。


“别、别激动。”我忙说着,天神降临?我倒是很想知道哪个天神降临的时候是跟我一样摔的。

老爸有点不好意思的摸着头。“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不过城主真是好威风啊,让我和我老婆不得不甘拜下风,连之前打输的不甘心都忘得一乾二净了。”

忘记就好,忘记就好,我松了口气。

“而且城主不但武艺好,连歌声都好听得不得了呢。”老妈笑吟吟的看着我。

“哪里,哪里。”我扯着笑脸。

“不过小蓝啊,你不是最喜欢It’smylife吗?怎么没唱那首,反而唱第二喜欢的梦想飞翔啊?”老妈一脸疑惑的问。

“喔,因为古琴不适合摇滚乐,所以换一首抒情一点的。”我笑吟吟的回答。

“原来是这样啊!”我们三人都哈哈笑着,三张笑脸出乎意料的相似。

“王子,你的小名叫小蓝?”一旁的剑心不经意的提起。

我的笑容顿时僵住,终于发现我爸妈讲了什么,我瞪大了眼狂滴着冷汗,困难的吞咽着口水,瞪大了眼睛看向笑吟吟的两个人。

“你们、我,不是……”我有点语无伦次的回答。

“别否认了啦,小蓝,你以为我们是大脑辨识人组织天生就有缺陷的扬名吗?”老妈的话从密语频道传来。

“你们怎么发现的?”我有点气馁的问。

“很简单啊,第一,扬名说你在第二生命当人妖(臭老弟,你的广播电台听众也太多了吧!),第二,灵斌明明就是喜欢小蓝的,却在游戏里缠着王子,依那小子的死脑筋,会脚踏两条船的机率低于零啊,所以最有可能的是,王子和小蓝根本就是同一个人,第三,小蓝你每天都在哼那两首歌,谁还会认不出你的唱腔吗?呃……扬名那笨儿子除外。”老爸得意洋洋的把他的分析说了出来。


我愣了半响,最后只问出一句话。“你说什么?卓哥哥喜欢我?他不是喜欢扬名吗?”

老爸老妈也楞了很久。“灵斌喜欢扬名?怎么可能?他不是一直缠着你吗?”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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