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虽然心里也有些害怕,但是,仗着自己在娘家时跟着父亲的副官也学过一点儿拳脚,还是坚持独自上路。反正落脚处都是各个村子,只要不走夜路,料想也不会有什么大的麻烦。
那天在沈家是因为要抢夺儿子,人多心又乱,云锦不得施展。若是平常形状,普通一两个大男人还是近不了她的身的。何况,她身上还藏着一把匕首呢!
那是她十六岁那年父亲送她的生日礼物,也是她当年离家时唯一带出来的东西!半尺多长的匕首,精钢打造,虽不敢说吹发断金,却比普通的兵刃要好上许多,何况又有对父母的思念寄托其中,这些年来一直是她的心爱之物。
离开上海的时候,行李不多,为了照顾儿子方便,她随身携带的更少。但是出门在外,以防万一,她还是将这把匕首贴身藏了,也正因如此,这把匕首才在她离开沈家之时得以保留!
云锦打定了主意,更加不顾时家老少的劝阻,到底是一个人进了山去。
第3章 行人弓箭各在腰
兵车行
杜甫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
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
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
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
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
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
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
长者虽有问,役夫敢申恨?
且如今年冬,未休关西卒。
县官急索租,租税从何出?
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
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这一趟也算是老师家访,一路走来,几个村子都是热情的迎来送往,一听说是学校的老师来了,村民们都是争先恐后的往自己家里请。虽然没有什么好的东西招待,粗茶淡饭吃下来,也让云锦好一个感动。最让云锦欣慰的是,一路走来,竟然颇有成效。好几个没打算让孩子上学的村民,都被云锦的诚意和说辞打动,甚至答应砸锅卖铁也要送孩子上学。
只是,原本计划两天的行程,却因为村民们的热情纯朴,真真儿拖到了第三天去。
最远的那个村子,时大叔已经托人送了学校开学的消息了,本来打算不去了的,既然行程拖到了第三天,反正时间宽裕了,云锦就打算还是去这个村子走一趟,说不定就能多说服一两个村民,也就能多帮助一两个孩子上学了。
如此一来,最后的这一个村子转完,就已经是第三天的午后了。
看看天色,差不多还能赶回时家村,半天的路程,最多天擦黑儿,也就到村口了。
于是,辞别了将她送到村外山口的老村长,云锦按照老人指示的道路踏上归程。
因为这三天的行程家访都颇为顺利,云锦心情自然舒畅。虽然身体劳累,但是一想到回去以后,过不了几天,就会有更多孩子来到学校,从而改变孩子一生的命运,云锦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最后这一段颇为崎岖坎坷的山路,也就走得分外轻松了!
结果,也不知是她过于兴奋,错过了路口,还是山里林木茂密,拐错了方向,总之,天色渐晚,本该是下山的路段,却依旧蜿蜒而上,云锦这才心里开始打鼓,脚下也就急促了起来。
好在当年跟着父亲学过些野外的杂学,通过树木日光辨别方向的能力,云锦还是很自信的!稳稳心神,倒是很快找到了宽敞了许多的正确的山路。
只是到底耽误了些时间,月上中天了,云锦才爬上回村的最后一座小山坡。
站在坡顶,望着下面村里暖暖的灯火,云锦紧张了半天的心情才渐渐放松了下来。
深舒口气,云锦大步迈下山坡。在狭窄的羊肠山道上才走了两步,就觉得脚下一拌,人已经失了重心,向前扑去。本来走的就急,这一下摔得云锦七晕八素,不知脚腕被什么东西勾住了,下意识的一缩脚,就觉得脚腕被抓的更紧!心下一惊,顾不得一身的狼狈,翻身连滚带爬,更加用力的挣扎。可是,踢踏了好几下,不仅没有挣开,反正拉扯间,露出脚下紧紧握住她脚腕的一只手来。
月光下,那只连在她脚腕上的大手血迹斑斑,吓得云锦当场惊叫出来。
这一声惊叫,震得四周围树上的栖鸟振翅而起。扑落落一片又把云锦吓了一跳。
这样一番动静,云锦却发现握在她脚腕上的手臂竟然丝毫没有动作。咬牙稳住心神,云锦再使劲的蹬了蹬腿儿,虽然还是没有挣开,但是那只手臂也只是握着,没有别的反应。
路旁都是半人高的荒草,手臂的那端埋在草里,也不知是人是鬼!云锦就觉得一阵阵的头皮发麻!月光清冷,林子里还不时传来一两声猫头鹰的叫声,更叫人心里慎得慌。
云锦在心里暗骂自己胆小,好歹也是军营里长大的,死人又不是没有见过,这点儿阵势怎么就慌了手脚!
这般想着,胆子也就壮了起来。管他是人是鬼,看看再说。
慢慢爬起身来,顺着手臂拨开草丛,月光下,爬在那里的好歹是个完整的人形。
只是,一身血迹,背后的衣襟都是透的!
既然是人就好说了,云锦松口气出来。踢踢脚,再戳戳那人,那人却只是爬着,看不清面目,更不知道死活!
“阿弥陀佛,你死就死吧,何必这样吓我?”云锦嘴上嘟噜着,蹲下身子使劲的掰开了那只紧握着她脚腕的手掌。
这个家伙竟然力气颇大,云锦费尽了气力,掰得他手指咯咯作响,才把脚腕解救出来。
心里也是阵阵发虚:这都是你自找的,掰断了手指,你莫要怪我!
挣脱了腿脚,站起身来,云锦一边活动着被抓的几乎淤血的脚腕,一边打量着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虽然看不出他伤在哪里,但是,流了这么多血,可见他是凶多吉少。
也不知他遇到了什么麻烦,估计多半是遇了土匪响马,看样子是受了伤又逃了出来的,可惜,不知道他逃了多远才来的这里,却已经是油尽灯枯了!
天地不仁,视万物为诌狗。生在乱世,也是无可奈何。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唉……”云锦轻叹口气,“可惜,我帮不了你!”
说完转身就要离开,却听身后突然一声呻吟,虽然微弱,却还清晰!
他还活着!
云锦停了步子!
也不是没想到可能人还没死绝,但是,这等年月,谁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料定他这样的伤势,不过就是还有一口气的事儿了。既然人都晕死过去,也就没有费事的必要了!
但是,现在却不同,他不仅没死,甚至可能还是清醒的。不然不会抓她的脚腕,更不会在她将要离开的时候出声求救。
云锦转身打量着他,虽然还是一动不动,但是,她能够感觉得到他强烈的求生的欲望。
心下立刻软了。
想想自己的遭遇,若是那天时志强也狠心一走了之,她如今还不知是死是活呢!
“算了,真要有什么麻烦,我也认了。反正我尽我的力,真救不活你,我也没法子!”云锦一咬牙,走过去,将那人翻过来。月光下,是一张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脸,看不出年纪,但两道浓眉拧着,呼吸还算平稳。
一使劲儿将他托在自己背上,看他颇为瘦弱的样子,却实在是沉得很。
云锦暗暗叫苦,早听人说死沉死沉的,大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这种状况吧!
那个家伙身量也比云锦高出许多,云锦勉强将他手臂拖到肩头,他的一双长腿却还拖在地上。虽然剩下的都是下山的路,却也还有两里多地呢。等云锦将他半背半拖的带回村头的祠堂校舍,已经累得快口吐白沫了!
学校宿舍不少,但是,因为学生少,都没有打扫出来。除了她隔壁两间已经安排了学生入住了的两间屋子,也就剩下她自己的房间了。
云锦无奈只好把那个家伙搬回自己屋里。顾不上他一身血迹,一把将他掀到自己床上就累的瘫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
村里人都歇息的早,学生们又放假回了家,这么折腾,竟然都没人发现云锦回来了,而且还带了个人回来。
云锦也不愿意惊动别人。顾不上多休息,就先去查看那个家伙的伤势。
怕撕扯了他的伤口,云锦还小心翼翼的拿剪刀剪开了他的上衣,却发现这个家伙前胸后背除了胳臂上一处刀伤根本没有很深的伤口!
那这些血哪里来的?云锦脑子飞快地转着,伤口他总不会是自己弄得,既然还有别的人,那么受伤的就不一定只是他自己了!若不是他自己的血,那么可见对方比他伤的还重,或者是已经死了——死在他的手下!
云锦一震,赶紧再翻他身子查看。顾不上男女有别,趁他晕着,上下起手,果然在他后腰上摸到个硬东西,翻出来一看,好家伙,竟然是一把二十响的匣子炮!
对这个东西,云锦并不陌生,毕竟有个扛枪打仗的父亲。虽然自小是受母亲的教导,但是见的多了,大部分的枪械云锦都能明白一二。现在她手上的这件家伙就是个难得的好东西!正式名称是驳壳枪,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喜 欢'炫。书。网'叫它匣子炮或者快慢机。超大弹夹及全自动功能使这个家伙的身价一直颇高,即使是在父亲军中也算得上稀罕物。
云锦看一眼依旧昏迷的客人,熟练地拆下弹夹查看,果然,二十发子弹全部射空!若不是没了子弹,这个家伙大概不会是这幅惨样!
云锦把枪放下,继续在他身上摸索。喜 欢'炫。书。网'使用这种东西的家伙,身上一般不会只有一件宝贝。
首先是他腰带上别着的一条马鞭,本来云锦没有在意这个寻常的物件。这是山里的男人们几乎人手一根的东西,山路难走,拉人驼货的,牛马驴骡一直是必不可少的运输工具。现在仔细查看了,才发现这个马鞭比普通的马鞭要长得多,而且已经被血浸透了,仿佛是泡了水的牛筋,韧性十足。看来这个也是他的武器之一了!
云锦将马鞭扔到地上,顺着他的腿继续摸索!枪有了,鞭子有了,远程中程的攻击力都具备了,她就不信他会没有近攻的武器!
摸到他的左小腿儿时,他身子突然一抽。吓了云锦一跳,停了手等了半天,人家又没了动静。看来是疼痛时的自然反应了。云锦干脆撕开他的裤腿,这里果然还有一个血窟窿呢!仔细查看,伤口边缘有灼伤,应该是枪伤,好在是贯穿伤。算他命好,没有打到动脉,也没有留下弹头。血是流了不少,但是也还在可控范围之类。
再摸他右小腿儿,很轻易的就找到了一把匕首!匕首上也是血迹斑斑,甚至有几处豁口的地方,不是什么像样的货色,更不能跟她的匕首同日而语。但是,饮了人命的东西自带一股戾气!
云锦捏起来皱着眉头看了看,就扔到了地上。
转身又把这个家伙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再没有发现别的武器,也没有发现其他的大伤口。也不知道是他的对手过于草包还是这个家伙过于强悍,竟然真的只有手臂和小腿这两处大伤,其他小伤虽然数不胜数,不过对这样生命力强悍的家伙来说,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云锦找了干净的水和布,帮他把手臂上的刀伤和腿上的枪伤、以及几个还在流血的小伤口全都清理包扎了!当然了,若是他过于隐秘的部位上也有伤口,那就自认倒霉吧!云锦暗想着,替你做到这些,我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一边包扎,云锦一边打量他,脸上的血污擦干净了,看上去眉目英挺、倒还标志,明明年纪不大,看上去也就跟云锦差不多的样子,一张脸上却满是寸长的杂乱胡子,头发更是半长不短,辫子不是辫子、发髻不是发髻的在脑后胡乱捆着。
从进了民国,城里人早就都铰了辫子。这些年战乱不断,当兵的人多了,闹学潮和留洋的人也多了,于是短发成了流行,男人们的头发也越来越短。但是,乡下地方纯朴闭塞,很多的人们还是习惯留着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发型。云锦各村走这一趟,就看到不少老年人还留着稀疏斑白的辫子。可大部分村民也都是短发了——正常人家的孩子,哪有这样的发型?
云锦揉揉额头,颇有些头疼的感觉!——果然还是惹了麻烦!
这个家伙自然是死不了的!昏迷不醒只是因为一时失血过多。但看看他的穿衣打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