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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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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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什么?”
  “研究治疗心病的资料。”
  他看了一眼我怀中抱着的袋子,没说话。

  回到家里,我坐到桌前,扭亮台灯,左边是小饼干,右边是咖啡,拿出日记本刚想翻开,却又胆怯了。
  我走到床前,俯瞰着这个繁华迷离的都市。
  这个日记本里,我不仅仅会看到麻辣烫,还会看到宋翔——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他在我生命中缺失了七年。
  看到他眼底压抑的伤痛时,看到他温和却没有温度的微笑时,看到他礼貌却疏离的举止时,我无数次想知道那七年的岁月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想知道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可是答案真放在眼前时,我却畏惧了。
  很久之后,我转身去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也许我会用到它。
  锁上门,坐到桌前,我翻开了日记的第一页。
  全是一个女子一寸、两寸的黑白照片。照片中的女子五官并不出色,可贵在气质、意态轩昂,颇有巾帼不让须眉之态。照片下的纸张泛着褐黄色,有的照片如被水打湿过,皱皱的。
  我眼前浮现出一个女孩儿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一边看着照片,一边默默地掉眼泪,泪水滴落在照片上。
  思慕爱恋的母亲呀!你怎么舍得离开你的小宝贝?不管父爱多么丰厚,永远弥补不了缺失的母爱,而且爸爸马上就要不再属于我一个人,他要迎娶另一个女人,他要和另一个女人生孩子,他会爱她们。
  我翻向了下一页。
  为什么我要叫那个女人妈妈?不,我只有一个妈妈!难道爸爸已经忘记妈妈了吗?他们说这个女人长得比妈妈漂亮,不可能!妈妈才是最美丽的。妈妈,即使全世界都忘记你了,我也永不会忘记你!
  放学回家,发现妈在下的椅子不见了,那个女人说椅子太旧,正好有个收破烂的来收旧家具,就卖了。爸爸听到了,没什么反映。我恨他们!那把椅子是妈妈买的,是妈妈坐过的,难道爸爸忘记了吗?
  爸爸买了两件相同款式的衣服,大的给我,小的给小丫头。小丫头很开心,穿好后过来叫我也传。她叫我“姐姐”,我是她姐姐吗?不是!我警告她不许叫我“姐姐”,她听不懂,傻子一样地说“可你就是我姐姐呀”。我不理她,等她走了,我故意把墨水打翻,把自己的裙子弄坏,我妈妈只有我一个女儿!小丫头竟然和爸爸说,把她的裙子然给我。笨蛋!白字!和她妈妈一样没文化的女人!难道看不出来我比她大吗?
  小丫头上楼梯的时候走不稳,我骂她笨蛋,她还朝着我笑,真是个可怜愚蠢的家伙!我这个年龄,已经能背出至少三百首唐诗了。

  昨天晚上,我去上厕所的时候,经过爸爸的房间,听到里面有声音,突然就想听他们在干什么。我贴到门上,听到了那个女人又是笑又是喘气,他们在干什么?肯定不是好事情!真是坏女人!回去时,我偷偷把胶水倒到小丫头的头发上,早上她的头发全部粘住了,她痛得直哭。
  我看到那个女人抱着爸爸,我好难过,想哭却哭不出来。我跑下楼,小丫头在地上画画,看到我叫“姐姐”,我走过去,一把把她推倒在地上,警告她再叫我“姐姐”,就打死她。她哭了,我飞快地跑掉,一边跑却一边哭。
  那个女人见到我的老师竟然自称是我的妈妈,我想说她不是,可我说不出来,还要乖乖地站在她身边。我怕别人说我没家教,爸爸说妈妈是世界上最有气质和风度的女子,我怎么可以被人说没有家教呢?
  小丫头学算数了,她来问我问题,我笑眯眯地告诉她:“你很笨你知不知道?这些东西简单到是个人就会做。”她撅着嘴好像就要哭了,我把自己得奖的画给她看,又指着她的画告诉她:“很难看,不要挂在我的旁边,我觉得很丢人。”她掉着眼泪地把自己的画撕掉了,把蜡笔也扔了,告诉那个女人她不喜欢画画。
  我喜欢当着所有人的面叫小丫头“妹妹”,他们总喜欢对自己的小孩儿说:“看人家许秋,多像姐姐。”小丫头却不再叫我“姐姐”了。我高兴吗?我不高兴!为什么?不知道。我应该高兴的,对,我要高兴!
  爸爸和那个女人出去吃饭,家里只有我和小丫头,小丫头吃完饭就在看电视,她以前喜欢画画,还喜欢过跳舞,都放弃了,现在她变成了一个什么都不做的人,只知道窝在上看电视。我在房间里画画,不知道为什么就画了这幅画,竟然是小丫头。
  日记里夹着一幅素描图,一个小姑娘低着头在画画,画角是许秋的签名,不管是画还是签名都能让人感受到画者的才华横溢。
  自从我上次当着小丫头同学的面嘲笑了她,小丫头就开始躲着我。真没趣!我决定变换一个游戏。
  我买了两个草娃娃,告诉小丫头我们一人一个,她眼睛亮晶晶的,很开心,胆怯地问我:“真的吗?”我很和善的说:“真的,以后我们一起浇水,等娃娃长草,看谁的头发长。”她很开心。
  我把自己的糖果分了一半给小丫头,那个女人和小丫头都很开心。我也很开心,看她们如此可悲,一点点糖果就能收买她们的心。
  我告诉小丫头可以叫我“姐姐”,她很开心,一再问我:“真的可以吗?”我说“真的”,她就立即叫了,我答应了,我和她都笑了。
  学校诗歌朗诵比赛,我鼓动小丫头去参加,她说自己不行,我说:“可以的,你的声音好听,一定可以的。”小丫头去报名了。
  我的计划成功了。诗歌朗诵比赛上,小丫头当着全校人的面出了大丑,底下的人都在笑,我也在台侧校。我以为她会哭,可她知识盯着我,我有些笑不出来了,却觉得没道理,所以仍然在笑。她把草娃娃扔了,我把自己的草娃娃也扔了,本来就是鱼饵,只是用来引她上钩。
  ……
  许秋的日记都很间断,也不是每天都记,有时候大半年才写一点儿。能感受到她并不是一个习惯倾吐心事的人。不过只这些点滴文字,已经能大概看出许秋和麻辣烫成长变化的心路历程。我看到许秋从自己的小聪明中尝到甜头,把小聪明逐渐发扬光大;我看到麻辣烫越来越自卑,越来越胆小,她用越来越沉重的壳包裹住自己,包裹得恨不得自己隐形。随着她们父亲的官职越做越大,实际上在家里陪伴她们的时间越来越少,常常是两姐妹和一个老保姆在一起生活。有一段时间许伯伯被派驻外省,大概考虑到北京的教育环境更好,所以把两姐妹仍留在北京,某种程度上来说,两姐妹是对方唯一的家人,可她们没有相依做伴,反而彼此仇视。
  我一页页看下去,对许秋竟是有厌有怜,在她看似才华横溢、五彩纷呈的背后,是一个寂寞、孤独、扭曲的灵魂。她时时刻刻关注着自己身边的影子——麻辣烫。她的游戏就是接近、伤害、远离、再接近,我甚至开始怀疑她究竟是讨厌麻辣烫才伤害她,还是为了引起麻辣烫的注意才故意伤害她。
  日记的时间逐渐接近许秋出国,我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这个时候,麻辣烫和许秋已经誓不两立,可许秋已不屑于将心机用在麻辣烫身上,她在日记中流露出的更多的是对麻辣烫的蔑视,以及骄傲地宣布:两人一个优秀一个平庸的原因是因为她的母亲是一个优秀的女子,而麻辣烫的母亲是一个没文化、没教养的女子。
  出国后的许秋,凭借自己的聪慧和才华无往不利,她享受着周围男子的追逐,却在日记里对他们极尽嘲讽和蔑视。
  她在一次中国学生会的聚会上认识了宋翔。其实她自始至终没有提起宋翔的名字,但是我确信这个“他”就是宋翔。
  我从没见过人可以笑得这么阳光干净,可是阳光的背后仍然是阳光吗?每个人都有阴暗面,他的阴暗面是什么?
  真好玩,我把电话给了他,他却没有给我打电话,生活正好太贫乏,我喜欢动脑筋。
  朋友在海滩聚会,听闻他也会去,所以我也去了。我穿了一件很美丽的裙子,带上我的小提琴。吃完烧烤,大家点起烛灯,围坐在沙滩上聊天。朋友请我拉一首曲子,我欣然同意,故意站得距离他们远一些,给他一个大海边的侧影。我选择了《梁祝》,因为满天星子映照下的大海让人寂寞,听闻他会写古体诗,那么我相信他会懂。一曲完毕,连远处的外国人都在鼓掌,我匆匆回去,只想看清楚他的眼底。可他的眼中有欣赏,却无异样。
  我的琴给他拉过了,我的素描给他看过了,虽然还没到给他跳芭蕾舞的地步,但也巧妙地让他邀请我跳过舞。那么热烈的拉丁舞,我若蝴蝶般飘舞在他的臂弯,可是他仍然没有动心!真震撼,从小到大,对于男生,有时候一张画着他们沉思的素描,边上一个我的签名,就足以让他们死心塌地。他追寻的是什么?
  我打算收留一只流浪狗,给他打电话,说自己的车坏了,可已经和慈善机构约好去接流浪狗,问他是否送我一程,他同意了。我从网上捡了一只最丑的狗,估计别人都不会要它,他看到狗也吃了一惊,说我很特别。我是很特别。
  他来给狗狗送过几次狗粮,我巧妙的让他邀请我和狗狗去散步。其实,男生都不难操控,只要你有足够的微笑和温柔,他们会很容易执行你的暗示,却以为是自己主动。
  我给他看我给希望工程的捐款,把小孩子写给我的信给他看。他和我联名资助了贵州的两个小孩儿读书。他经常过来给狗狗送狗粮。我经常去看他打篮球,在篮球场边画素描。真奇怪!我画素描不再是为了给别人看,我只是想画下他。我甚至不再重视表现形式以及是否美丽,只是努力抓住霎那间的感觉,可他反而对这些素描爱不释手,他的眼睛中已不仅仅是心上。
  带狗狗出去玩,我用小提琴学者狗狗的叫声拉琴,和狗狗一唱一和,我不优雅,也不美丽,他却望着我大笑。
  情人节,他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我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他说知道。我同意了。我真的开心,从没有想到我会因为一个男孩子能约我出去而开心,这种感觉让我惶恐,可它多么甜蜜。
  快乐吗?这种感觉是快乐吗?我觉得自己不是自己。我习惯于将自己藏在黑暗中,窥伺、分析他人,而他却带着我在阳光下奔跑。加州的阳光太灿烂了,而他比加州的阳光更灿烂。
  我停下来,放下手中的咖啡,换上酒,喝了几口后才能继续。
  和他告别,我已经走到检票口,他又突然把我拽回去,吻我。我不习惯于把自己的内心暴露在人前,只让他轻轻碰了一下我的唇,就推开了他。他就像一个太阳,可以肆无忌惮地表露自己,我被他的飞扬和光明所吸引,却不习惯于他的直白与飞扬。我也飞扬,但是我的飞扬是可以营造的,只是给外人看的一道风景线。他的飞扬确实自然而然的,是他最真实的内心。他不明白我们的差异,我却一清二楚。
  纽约大概才是真正的国际都市,在曼哈顿岛上,汇集着世界上最有钱的一群人,也汇集着世界上最落魄的一群人,白日里众人公享着所有的接到,夜晚每一条街道却都属于不同国家的流浪者。世界上还有光明和阴暗对比如此强烈的都市吗?我喜欢纽约,我觉得它更像我。
  他在昏醉中衣衫不整地掉到我的面前,摔碎的花瓶把我的裙子溅湿。他随手捡起地上的花递给我,笑着说:“小姐,如果我摔倒了,只是因为你过分的美丽。”所有人都在大笑惊叫,只有我和他的眸子冰冷。上一个瞬间,他和一个女人在楼梯上激情;下一个瞬间,他邀请我与他跳舞,说我和他有相同颜色的眼眸。
  今天,我尝试了大麻。
  他推荐我把大麻和烈酒一块儿用,我尝试了。
  他给我白粉,我觉绝了。他笑,胆小了?我告诉他,我被地狱吸引了,但是还没打算坠入地狱。他吸了一点儿,然后吻我。阴暗中,只有我和他,我没有拒绝。
  如果说他是光明,那么他就是黑暗。当他给我打电话时,我觉得我渴望光明;可是当我看到他优雅地端起酒杯,向我发出邀请时,我觉得我渴望和他共醉。
  我喝了几口酒,理了一下思路,许秋习惯于把自己藏起来,所以她的日记短小而模糊,这里面有两个他——一个是宋翔,一个应该是她在纽约新认识的人,一个掉到她面前的人。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那个亲吻我手背的男子。我说不清楚自己什么感觉,心口痛得厉害,休息了一会儿,才敢继续往下看。
  我们分享一支大麻,我问他为什么不用白粉,他说“因为我也不想坠入地狱”。他会吸,但是严格控制次数,不会上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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