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不恋爱 作者:肖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青梅竹马不恋爱 作者:肖释-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严禁附件中包含其他网站的广告

  青梅竹马不恋爱
  作者:肖释

  Part 1

  我是任贝贝,字同任何的任,贝是贝壳的贝。
  我跟萧珉是门当户对了几十年的邻居。这句话可能会有点矛盾,既然门当户对了几十年为什么会以‘邻居’来收尾。因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都是含有暧昧情愫在里头的,但我们没有。我们只是面对面遇上了就打声招呼,问句‘你吃了没?’‘要出去啊?’或者‘你回来了。’等中国式的问候而已。再深入一点,个人的烦恼、情感或者心里的什么事情,我们是提都不会提到半句的。毕竟,他不是知心兄长,我也不是心扉妹妹。
  就像人本身就有一种生物距离,过了某个界限就会喊‘咔’一样。我们之间只到‘邻居’即止,再也过不去了。
  很小的时候两家父母就试着让我们多多增加感情,上哪儿都带着我们,不方便带着的时候也把我们扔在一堆。有什么好玩的、好吃的都会把我们俩叫到一起去玩或者吃。至于原因,你姑且可以认为一来两家都只有一个小孩,两个人在一起总不会太过孤单或被欺负;二来请原谅我这么说:家长们有着不切实际幻想,希望我们能延续或者加深他们之间的感情。于是选择了‘门当户对’、‘青梅竹马’,其实我很感激,至少那两个每晚守着八点档的妈妈们没有选择‘指腹为婚’。当某有一天,母亲忽然想到这个词时还真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不是说萧珉不好或是抵毁他什么的。他自小到大一直很聪明,读书时的奖状都是一摞一摞的,奖杯也放满了几个柜子。身材高大,面容英俊,很小的时候就有女生给他送花了(这件事是听萧妈妈曝料的)。我也确实常在学校里听说他的事,我低他两个年级。那时候父母还让他带我一起去上学。说也奇怪,很小的时候我就会找一些理由来避免和他同进同出,他也从不勉强,父母偶尔问起时,他还会圆说,所以学校甚少有人知道我们住的如此之近。
  他在学校一直很活跃,爱动爱唱。参加过校队,办过乐团,还组织过读书会,谁都知道他是个能说会道的主。偏生与我说不上三句话,或许这是我的原因,能与我说上三句话以上的人并不多。而你知道的,当一个男人有点聪明又够才气刚好面貌又有些许出众的话,这个男人通常都不会太专情。至少我听说过的他的女友起码就十个手指都不够数,以前在一所学校时我至少见过几对女孩为他争吵甚至动手。期间他要碰巧在场便会出来劝说一下,要不在场就只有任那些个女生争得你死我活。
  后来我转了学,他考去了北方的大学,我听到的便少了起来,偶尔萧妈妈会提起一些,或者校友录上传闻他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却也始终没见过他带谁回家过。
  而且,我觉得吧。他不但很花心(或者很多人愿意说他只是有点多情),他还有点多面。怎么说呢,不管是楼上楼下,或者学校老师们说起萧珉时前面都会加上这几个字‘你看看人家萧珉’或者‘你学学人家萧珉’。他一直以别人的标榜活着,但是你能想象他的阴暗或是不良面吗?
  我不是信口雌黄随便乱掐,我看到过的,而且不只一次。七岁的时候看到他把楼下林叔的猫堵住嘴巴剪它的指甲;八岁的时候看到他躲在阳台上抽烟;九岁的时候看到他跷课打游戏机;十岁的时候看到他把学姐写给他的信、织给他的围巾扔进垃圾筒;十一岁的时候看到他和几个同学把隔壁街的张大胖堵在巷子里等等,我看到那么那么多,可是好像也始终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般,他依旧是长辈口中的好孩子,老师口中的模范生。
  其实,这世界大了,本身什么人都有。人有两面性或者多面性都很正常,只是我自己一向磊落惯了,是什么就是什么,所以觉得这般藏着某一面或只露出某一面着实没有必要。会让人(起码会让我)觉得太过高深,试想,有一个时常生活在你四周的人,你却始终看不透他本面或者真实的一面那将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生活,还是简单一点比较好,人也一样。我一直不太喜欢那些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事。以前读书的时候班上有位同学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一直居中且家庭条件不大好,那个班主任在他父母拿着辛苦赚来的钱缴费用时会死命的夸他如何努力、如何听话,但平时说话总带刺,常拿他当反面教材,我有好几次撞到他躲在学校的后山上面哭。那时班上还有一家里开了某集团公司的小孩,皮的跟什么似的,不爱学习也爱捣乱,破坏学校公物、欺负弱小那是家常便饭,却从未见那老师怎么说过他。
  我那时候就很不喜欢那个班主任,甚至于到了不肯去那学校上学的地步。后来我父亲帮我转了学,但是连转好几所学校却依旧有相似的事情,最后只有接受并让自己习惯。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样的事情很正常,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看到这样的事情,明明与自己无关却让自己都觉得委屈了起来。好在那时候小,再无理取闹也有父母跟在后面收拾。只是很多事情终究只有自己经历过才能明白,改变或者习惯,也都是看个人罢了。

  Part 2

  任贝贝?对面那家的丫头,我知道,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小时候被任爸、任妈养的圆乎乎的,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脸、连身子看起来都圆圆的,像个球一样,特别可爱。呃,我不大会形容,但是请相信以上几句话都是褒义词。只是她长大后也就慢慢的瘦了下来,身形变得纤细,瓜子脸也出来了,由可爱的小娃娃长成了漂亮的大姑娘。
  听任爸爸说本来是要给她取名‘任宝贝’的,以示他们对这个女儿的疼爱。后来任妈妈不同意,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当学名,于是舍前取后,就变成了任贝贝。
  从她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她基本的性格来,在家里被当个宝贝一样的宠着、溺爱着,以至于很是任性。比如生病了不肯吃药,心情不好就不理人,一不高兴就不去上学。所以读书的时候转了好几所学校,任爸开始还会去学校问老师,老师说一切正常;并没有什么问题;再回来问她,她什么也不说,只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看着你坚定的摇头:不要去那所学校上学!任爸爸没有办法,骂舍不得,打又狠不下心,于是就干脆什么都由着她了。
  好在她也只是在生活中的一点小事情上任性;别的什么地方倒也没有给任爸、任妈添太大麻烦。不过她个性有点沉闷,这么几年也没怎么见她带过几个同学或朋友到家里来玩过。按理说女孩子家不都爱整这一套吗?两个或以上的小女孩一起躲在被子里叽叽喳喳,分享着彼此的秘密或小心事。可她,直到大学时期才见她带了一个叫张芸的女孩回来住过几天。那女孩很活泼,嘴巴很甜,见谁都叫的亲热,也时常过来转转。不过听说前些日子结婚了,来的次数也就少了。
  说也奇怪,自小到大她一直不粘我。不像大毛邻家的妹妹天天跟在大毛屁股后面做‘跟屁虫’儿,怎么赶都赶不走。以前两家爸妈让她跟我一起上学,她跟我走出住宅小区不是说忘了拿东西要回去取就是要到便利店买个什么东西让我先走,我说等她或跟她一起去,她就直接干脆的说不要,这点儿真是不讨喜。好像我是个什么怪物一样,明明我在学校还是一挺受欢迎的校园人物,怎么到她面前就跟见到一得了麻风的病人似的处处躲着我。于是几次过后我们之间自然就有了一种默契,两人走出小区后就分道扬镳,谁也不会去问对方原因。
  但是更奇怪的是,每每我做个小动作时一转头总能看到她站在某个地方看着我。比如好不容易抓到楼下林老头那只老是偷跑进我房里抓坏我枕头的笨猫,正在剪它作恶的爪子时,一个抬头就看到她提着垃圾袋站在那里错愕的看着我,差点没害我剪到自己的手。
  再比如从老爸那里拿了一包烟躲到阳台上学着电视里男主角一样吞云吐雾时,一个转头就看到她穿着个娃娃睡衣出现在隔壁阳台上,弄得那口烟没吐出来反而呛了回去,我还要当着她的面若无惹事的走回房间,然后关上门咳个半死。
  ……
  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她的目光也由开始的错愕转变成平常最后成为一切漠视之。我想哪天你指着电视里面某个江洋大盗说那其实是我,我想她也不会有太多表情。以至于后来跟她不在一个城市,去做一些比较‘私密’的事时,都会惯性的扫一扫四周看她会不会出现在哪个角落。包括第一次□做的事时,她的样子都有在我脑中晃过,害我差点没提早解放。
  这些是不是可以为我俩气场不合作为解释?她觉得我是表里不一的伪君子,我觉得她是一阴魂不散的背后灵。虽然不至于是相看两厌的冤家,但实在有愧于咱两家父母那恨不得穿同一条裤子的雷打不动的感情啊!
  说起来任贝贝也有26就快27了,还没见她交过什么男朋友。以前十几岁的时候有男生往家里打电话,任爸爸还非常担心,生怕他的宝贝女儿早早就给人拐去了。后来不知道任贝贝用了什么法子,这么些年来再没有男的往家里打过电话,连女的都很少。两老心里纳闷又不好直接问出来,偶尔想旁敲侧击点什么出来,让任贝贝的大眼一瞟又咽了回去。
  我觉得吧,女人到底不比男人。青春有限,在年轻的时候找个好人家嫁了总比等年纪大了让别人来挑要的好。她现在也没有上班,自己整了个什么店,卖些小玩意儿。大钱虽赚不到,但养活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三天两头给四老(她爸妈、我爸妈)带点东西回来,让四老笑眯了眼,只说女儿好、女儿贴心。常常会把我这儿子晾在一边,也不想想我这每天在外拼死拼活的为了什么。这句话有点儿酸?你想太多了,我才不会跟她一小姑娘计较呢!真的,我一点也没有嫉妒她。

  Part 3

  戏剧性的分离和重逢让他们有理由相信多年后的我们是命中注定。却忘了,在一个句子中命中注定这四个字的后面才是重点。比如命中注定是天生一对,又比如这样的结合命中注定是一场错误。
  = = = = =
  任爸爸大名任传福与萧爸爸萧华旭两个人是一个院子里长大的。萧华旭的身世比较符合时下肥皂剧的流行,他妈妈与一有钱家的少爷相遇、相知、相恋,然后在一个非常美好的日子里互订终身。谁知道当那位少爷把她带回去见家长后,却得不到家长们的赞同。
  于是他们反抗、离家出走、私奔、一切想得到的戏码都试过,但曾经轰轰烈烈、浓郁无比的爱情反而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游走,慢慢的被生活的琐碎而磨蚀掉,唯一庆幸的是他们没有彼此怨恨,只是都看到了这一段感情已经走到了终点。
  理所当然的后来是那位少爷回去与一富家小姐成了亲,萧妈妈回了老家后才发现自己有了小孩,不舍打掉便生下来独自抚养。不要问爱情的恶果为什么总由女人来承担,因为萧妈妈是心甘情愿的,她有过留或者不留的选择。
  所以萧华旭自小就很懂事,家事一手挑,炒的菜媲美饭店里的厨师。小传福也常常去帮忙,两小男孩把家事整的井井有条后再一起出去玩、闹。在学校里一起研究功课,下学了一起去掏鸟窝,当然也会去学校后面的果园偷几个西瓜,摘几个橘子,一人动手一人放哨倒也从来没有被抓到过。
  要遇到有别的孩子取笑小华旭没有爸爸,那小传福一定是第一个冲上去揍人的,然后几个孩子撕打在一起,他们两个从来都没有输过。因为学习好又懂事,在学校里都是老师袒护的对象,不会因为这样的打架被罚到;而另外几个人因为没有理,即便是鼻青脸肿的回去也不会有家长闹到家里来的。他们每每像个打了胜仗的小将军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家。萧妈妈心疼的给他们上药时,他们两个会在一边偷偷的相视而笑。
  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他们十三岁,萧妈妈被查出是胃癌晚期,瞒着小华旭联系了N年前的旧情人。那旧情人听到他还有个儿子后激动不已,并不是说他自己没有孩子,也不是说他结婚后才领悟萧妈妈是他的真爱。生活中虽然有一定的狗血事情发生,但是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的几率不会太多。他只是得知年少时的爱情还有结晶时,不免怀念起当年那份激情,毕竟他们曾经那么相爱。知悉她的情况后立马在大城市里联系了医院,把他们接了过去。
  两个孩子不知实情,小华旭还没反应过来自己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爸爸就要与面对小传福分开的事实。而小传福早上还准备去叫小华旭一起去上学,就看到小华旭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