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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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 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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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情形,吴节皱了一下眉头,低声说:“不用管,也不要怕。”

说完抬起头对众人朗声道:“各位,这二女,唐不二乃是我吴节未来的夫人:怀孕的是蛾子,乃是我吴节的平妻。今天是吴节中榜的好日子,一家人自然要在一起。状元固然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可在吴节心目中,怎么比得上自己的家人。在这样的日子里,自然是要和家人在一起的。”

也无须在隐瞒了,唐小姐同自己在一起,那可是皇帝允许的,老子奉旨私通,谁也管不着。虽然说皇帝不许我娶唐小姐,可嘉靖还有四年好活,等他一死我要娶唐小姐,别人也挡不住。

至于蛾子,古代的小妾身份极低。她跟自己风风雨雨这么一年多,怎么忍心让她处于如此低贱的位置。

是的,平妻是最适合她的。

蛾子:“老爷!”

唐不二:“士贞!”

“走。”说完,就拉着二女朝前缓步走去:“今天吴节就陪你们走完这长长的一段路,我这个状元的荣耀中有你们的一半。”

二女眼圈一红,同时滴下泪来。

于是,三人就这么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中缓缓向前走去。

榜眼却是一个年轻人,却击节叫道:“好,是真冻士真风流。”

“好,好一午风流名士!”

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千百人都同时叫起好来

护送吴节和榜眼、探花的礼部官员也摆了摆头,笑起来,吩咐手下:“算了,吴士贞乃魏晋名士风范,就让他在前面先走着。咱们等等,再慢慢跟上去。”

这个时代因为没有唐宋,读书人的文化传承中还带着浓重的魏晋名士的旷达咨肆,这种在真实明朝看起来不能接受的行为,却能被大家所接受,甚至还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士林佳话。

“好!”看着吴节牵着两个女子在驰道上缓步而行,从容淡定得就好象这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楼上的李妃眼中异彩连连:“本色纯人,别人看来他吴士贞乃放浪狂生,可妾身却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君子。有担待,有坚持,不辜负。”

裕王也连连赞叹:“真名士也,在以前爱妃不断在本王面前提起此人。孤还不以然,可今日一见,却只见到其照人光彩,好!”

李妃一笑:“王爷,宗室子弟,五岁就要发蒙,要不,请吴节过来给他当老师?”做为未来的皇位继承人,未来的太孙。按照朝廷制度,满五岁之后,除了有冯保这个大伴照料日常生活,还得请一个老师来教他识字和做人的道理。等到满七岁,就可以开始教读书作文了。

明朝皇家对王府极尽监视之为能事,可对太子太孙的教育却非常着紧。

王爷微微有些为难:“孤本属意张居正的,再说,现在说这些还早。”

李妃:“张先生可是王爷身边的人,算是半师,如果让他做王儿的授业之师,辈分有点乱。”

王爷一笑:“再议吧。”

说话间,吴节三人已经去得远了。

却见,他牵着二女,一步一步想前,走得轻松洒脱,就好象是放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一样。

确实,吴节已经对二女的将来已经有安排,并亲口告诉了天下人。此刻,他一身的轻松,对于未来,也没有任何担忧。

我口说我心。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当守住本心,率性而为。

这样,才能活得自在通脱。

到现在,读了一年多圣人之言,吴节总算是想明白了儒家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理。

(本卷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三百七十四章 没头鬼

四月十四夜的月亮巳经圆了,将无边无际的银光洒下来。

那一轮月亮被荡漾的江水揉碎了,散开了,江面上,磷光点点。

一条官船大约是赶路急了些,错过了码头,只能停泊在河边。

红色的灯笼挂了起来,照着船头立着的几块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大字“督学使者小“应天学政衙门”。一看这些招牌,只要是读书人,就能知道这是〖中〗央派到应天府邸主持嘉靖四十年院试的考官的官船,而大学政就坐在船里面。

这里是大运河位于扬州的一段,虽然地处内河,但受到长江口那边江水的激荡,船还是轻轻荡漾起来,发出低微的“吱啊”的声响。

船舱里有婴儿大约是被这颠簸惊醒了,发出尖锐的哭声。

船首立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为首那个男子一身儒衫,大约二十刚出头,眉目疏朗。至于那女子,五官端庄,有为些微微发福,丰腴白暂。

听到孩子的哭声,女子吃了一惊:“老爷,儿子醒了,妾身过去看看。”

这人正是蛾子,而那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就是吴节。

吴节一把握住蛾子的手:“不用管,有乳娘呢,你去了也没用。你啊,就是太娇惯孩子。他是男人,就得放养。依我看来,等断了奶,连乳娘也不需要了,直接交给连老三带,也好长些男子气。”

“交给老是……”蛾子失惊地叫了起来:“老连粗手粗交,儿子多嫩啊!”

“你这就不懂了。”吴节温和地一笑:“生于深宅大院,长于妇人之手,将来能有什么出息。男儿就得穷养,懂得生活的艰苦,将来才会有所成就。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皮。”

“老爷!”蛾子不满地叫了一声:“你说起话来总是一套一套的,生个儿子就这样了,如果妾身生的是女儿,也不知道要被你欺负成什么样子?”

吴节一笑:“如果是女儿,自然要娇生惯养了。所谓儿子穷养,女儿富养。只有富养,才不会被穷小子给骗了去。”

蛾子扑哧一声笑起来:“还有这种古怪的说法,你当初不也是穷小子,怎么就把妾身给骗了?”

吴节哈哈大笑起来,儿子是在去年六月生的,到如今快满一岁了,还没学会走路。这家伙跟他妈一样,生得瘦小看起来身体也不是太好。问题是蛾子生孩子后胖了,这小子却死活也不长肉,让人操心。

吴节虽然表面上是一个二十岁的青年,可灵魂里却是一个快三十的积年老鬼。如今在这个时空有了自己的血脉,心中自然是大大的惊喜。可他也知道,这个时代充满了艰险和风浪。自己固然可以照顾他一生,但生年有限,就算自己再怎么长寿,九十岁出头。子孙的路还得靠他们自己走,也因为如此,吴节从来不娇惯儿子,并给他取了“吴强”这个名字。

一来是让儿子自立自强,二来也算是纪念自己现代社会的生活,这才用了这个极富现代特色的名字。

老实说,这个名字真是俗气,闹得蛾子不开心了很久。

他这次来南方,表面上是主持应天府院试的学政,其实另外领有一道秘旨”……监督胡宗宪对倭寇战事。

据说,前线战事打得很不好,呈焦着状态,让嘉靖非常懊恼。

对倭战事这么多年过去了,千万两白银的军费填了进去,结果两个响动都没听到。

如今,朝廷用了吴节的厘金制,让军队自行在地方征收商税,卸掉了一个大包袱,总算是喘过一口气来。

但军队的势力却进一步膨胀,逐渐有了尾大不掉的迹象。

吴节当初献这个厘金制度,本意是让军队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的钱粮,以便尽快解决掉倭寇之乱。

可万万没想到军队一但尝到了甜头,作战反更不上劲,生怕一旦没有了敌人,厘金废除,失去了这么一个大财源。

这也是让吴节始料不及的事情,这其中未必没有严嵩的授意,只要将仗打下去,朝廷就有借重他严党的地方。

按照〖真〗实的历史记载,就在去年五月东南就该获得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至此,倭寇的力量受损失,逐渐式威,最后被戚继光等人一举剿灭。

可万万没想到战争却因为这个因素拖延下来,到如今,也没有结束的迹象。

这让皇帝彻底的恼火了,并怀疑起吴节的厘金制度是否起了相反的作用。

这可是关系到吴节未来仕途的大事,一旦皇帝觉察出厘金不但无助与战争的顺利解决,反将战事拖得粘了锅,吴节的前程可就算是走到尽头了。

吴节这个时候才痛感自己政治素养不够,很多东西都不过是想当然,就起能力而言,他一个普通现代白领,根本就比不了同时代的政治家们。

还好,皇帝让吴节来应天府主持院试,并巡查东南防务,督促胡宗宪尽快解决战斗。这给了吴节一个机会,只要能够用最短时间让胡宗宪和戚继光消灭掉倭寇,废除厘金。他吴节不但无过,反而有功。

如今的吴节已经是翰林院编撰,皇帝最亲信的贴身秘书,前途一片光明。将来再放到地方上做几任封疆大吏,入阁不在话下。

于国于民于己,他都要来一趟。

胡宗宪的浙直总督衙门本设在杭州,可胡大人是什么人物,政坛老人了,怎肯离开中枢之地呆在杭州。因此,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竟有两百多日呆在南京经营自己的人脉。

从去年过年到现在,足足四月,胡大人没有组织过一长成规模的战役,吴节决定去南京见见他,再劝劝他,随便将院试给主持了。

蛾子一直都说想回南京老家,这次正好带她们娘俩出来散散心。

再说,陆畅和陆爽两兄妹也在南京。陆胖子那家伙如今是江淅都转运盐使司判官,这两年可发大财了,却喜欢南京的繁华和气象,一直呆在那里,不肯住在扬州。

因此,吴节在扬州扑了空,就朝南京赶去,错过了码头,只能停在半路上。

听蛾子这么说,吴节摸了摸额头,笑道:“当年我们是真的穷啊,好在风风雨雨都过来了,也有了儿子,生活总算有些滋味。要不,咱们再生个女儿。”

蛾子唾了他一口:“光生强儿就把妾身疼得死去活来,再不想生了,要生,让唐姐姐生活。”

吴节一想起唐宓心中一甜,突然想起临行的时候李时珍说唐小姐也有了身孕,估计是个女孩子。

这……这让吴节心中略微慌乱,一个出家人怀孕,这事传出去不太好,得尽快想办法把她给娶进门。否则,我吴节就等着被御使们弹劾成猪头吧。

正想着,岸上就有人喊:“船上是哪一位老爷,求见上一面,说句话。”

语气中却带着傲气。

吴节心中奇怪,按说自己坐的是官船,一般人见了避之惟恐不及,这人怎么却不害怕,反找上门来大声呼喝?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五章 卖不卖

吴节的穿正好靠在岸上,距离堤坝也不过三十来步,定睛看去,就看到三条精壮汉子。

这三人都做短打扮,腰上挂着铁尺、铁链之类的短兵器。因为夜色晦暝,也看不清楚他们的模样。但为首那条汉子却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个头也不高,甚至有些偏瘦。可立在月光中,恍惚中就好象是一头潜伏的豹子,只需有一点响动,就会立即跳将出来将人撕得粉碎。

“这人身具武功,好象还有些门道,蛾子,你先回船舱。”吴节的贴身随从连老三就是个宗师级的人物,同这样的人天天呆在一起,他也能看出一人的修为如何。

这事说起来有些玄,其实也好理解。打个比方,一个健将级的运动员和普通人比起来,那精气神绝对大不一样,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蛾子摇了摇头,却不在意:“妾身就在这里看看,这几人应该是在这水上讨生活的没头鬼。”她这几年来跟着吴节,连皇帝都见着了,眼界开阔。胸中自然而然有了一丝贵气,也不怕事。

“原来是黑社会啊!”吴节心一笑,突然有些明白:“这几个家伙不会是来打本老爷秋风的吧?”

所谓没头鬼就是明朝的黑社会,又被称之为“闯将”、“刺虎”是明朝的一种特产。

说起黑社会,其实也就是从明朝才开始出现的。在以前,汉朝时也有所谓的游侠一说,不过当时的游侠都是地方豪族,本身也是有产业的。到明朝,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进一步壮大,商人们操纵物价。控制物资流通,使得很多农民要么破产。要么觉得地里的出产实在太微薄了。就从农村分化出来的无产者。他们活跃于城市与四乡市镇,不靠打工,做生意度日,专门凭籍打劫。扛帮,告讨混日子。

这些人聚集在一起。或者开打行,提人讨债、做打手过活;或开访行,依附官府。替衙门访查。从中获取钱财。

吴节自从穿越到明朝之后,一心科举。后来因为际遇,又做了天子近臣。如今是名动天下的状元公,翰林学士,走得都是上层路线。可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还真没动下层社会的草根接触过。

现在回头想来,这个社会究竟是什么模样。还真有些模糊。

想不到今天就碰到一个社团成员,看他的意思好象是来找自己的麻烦。打主意打到官府身上,这几个黑社会份子胆儿还真够肥,真真是不知死活了。

也不知道是他们有所依仗,还是脑残了。

如果有所依仗倒不怕,黑社会份子同官府都有勾结。别说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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