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想想,反正她都已经答应了,这些,也无所谓了,我当然是在这里风流一夜之后,便要去别处了,难道还准备在这里一直住下去不成?
自嘲的笑笑,再面对小狐狸的时候,我就已经转变了态度,更加魅惑的,开始了我们的“双修”。
我拉起了她的双足。
而她,现在才有些不自在的想要并起双腿,却被我强硬的按压着,动弹不得。
我笑笑,勾出了一个手指。
她的脸,这才红了,白瓷一般的肌肤,浑身上下,都随着我的举动,而晕染上了一层薄红,情难自禁的,弓起了身体。
果然是销魂紧致处。
我轻轻地动着,竟然还触到了那处子之神的象征处。
里面的感觉,就好像是一种最极致的归属。冬日里暖气开的很足的房间?或是其他……也许,都难以形容那种美妙的感觉吧。
觉得这个地方真的是很灵。于飞鸟的啁啾声之中,于这日光的倾城之中。
这是个尤物,是暂时蒙尘的珍珠,就等着我去开发,去开采,去看着她像一朵花一样的,为我而绽放开来。
呵,我的嘴角忍不住又勾起了轻笑。迫不及待的心情呢。
撤出手指,我紧紧地贴上她,准备兑现我的玩笑话,双修。好吧,双修。真是个好借口。这样的借口,对着那太过于纤尘不染的眸子,我也算是有了正当的理由,不算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然而,就在这紧要关头,那并未合并的窗户里,却突然有一团火红的身影钻了进来,直直的扑到了我们欢好的床榻上,我来不及看清楚那是什么,便见那东西一把拉过床榻上的锦被,钻了进去。
瑟瑟发抖的样子。
倒是她,一看这个,似乎就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了。强势的将我推开,而后,披上那层薄如蝉翼的紫纱衣,小心翼翼的靠近那锦被下的一团,掀开。
我俩都呼了一口气,竟是一只小小的火狐,尖尖地嘴巴与双耳,灵动的眸子,还带着瑟缩的颤抖与害怕。
看这样子,定然是被欺负了。
“小狐狸,受伤了么?是不是被血族人追杀?”她将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狐狸抱进怀里,轻轻地抚摸它的额头,小狐狸眼中的惧意,渐渐地被安心取代,竟然还大着胆子往她的胸口蹭了蹭。
我不由得偷偷瞪了那坏我好事的小狐狸一眼。
果然,立即就有人破门而入,是两个身材高大强壮的血族人。发微卷曲,有点我所在的时空的西方人的样貌模子,双目晕出红色,紧紧地瞪着被她护在怀中的火狐。
早就听说女儿国与东部赤炎国的不合,就在赤炎国的血族人常常无情猎取女儿国的灵狐,然而却又无法阻止,没想到,今日竟然是被我撞上了一次。
可是,我是来旅行的,不是来惹事的,所以,这种事情,跟我有何关系……
所以,我瑟缩着躲在了被子底下,很顺利的听到了那血族人鄙夷的嗤笑,若我没有猜错的话,她也一定在笑话我。
管他呢,我实在是懒得招惹那么多的事情。
还要一件一件的去解决,着实麻烦。我是异时空一日游,可没打算因为一件事而在这里耽搁过长的时间。
我说了,我是自由的爱好者。
这世间,还没有什么值得我去停留自己的脚步,我如风,你见过有那一阵风,会为某一处风景停留的么?
即使,那风景再美再好。
我就那么的躲在自在处,看他们相斗。
倒是没想到的,她竟然会拼了全力去救那只火狐,那火狐似乎受了重伤,被她紧紧地护在怀中。
她那滑腻的藕臂,此刻不是紧紧地攀着我的脖颈,而是紧紧地护着一只来路不明的小狐狸。
她那柔弱无骨的身体,应该躺在我的身下,被我百般疼爱,而不是以自己的身体阻挡血族人的攻击。
她那动听的声音,应该在我们交颈相缠的销魂时候,发出夜莺般的嘤咛吟哦,而不是因为能力尚弱都发出痛苦的受伤声音。
她单纯的像是一杯白开水,不应该面对这世间的种种复杂……
我的心里,就这么的,忍不住升起了怜香惜玉的错觉……
“没想到她也是狐族,这次我们赚到了。”空气中突然听到粗犷的男声,带着那种贪婪的味道,来自于那血族人。
他们说的她,就是她了吧。
我心情着实烦躁起来。
也有点着急,有点生气。
应该是素未谋面吧,她做什么这么替那只小狐狸卖命的保护?
这下好了,血族人本是不伤人的,可这下子,恐怕要连她也一并捉了去了。
唉唉,真是太单纯了啊,拿了自己的好身子不用却要给血族人送命送血的。
蠢女人,真是个蠢女人。
我一边叹气,一边忍不住拿出了我的武器。
一把小型手枪。只有人的手指那样的长度,可是如果你小瞧它,你就会像这些只有蛮力的血族人一样,死定了。
我无奈的看着被钉死在地上灰飞烟灭的两只血族人,又直起身体看着捂着自己的左肩的她。
取出碧火珏,无声的交给她。
然后,离开。
不停地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值得自己去停留,没有人值得自己去付出一丝的感情。更何况这不过是一个萍水相逢的才见了不到一日的小狐狸精而已。
而自己现在所做的,只不过是,看了她摸了她,付出的一点酬劳而已。
情爱这东西,只能把玩。
夜魂淡篇 九天情(1)
我承认,我做事很是雷厉风行,做过的决定很难会有改变。
除了她。
当初我走开,只是觉得,身为夜家的儿女,必是绝情弃爱无心无爱的。
什么是情,什么是爱。家族里没有人告诉我。只是告诉我,要拿得起放得下,要玩得起也要丢的开。
她是谁,一个在此之前仅仅与我相处不到12小时的狐狸精而已,按理说,她凭什么让我在与她分开的24小时之内,就开始后悔离开了?
可是我真的后悔了。
当我乘着时光机器回到自己在实验室的24小时之后,我开始怀疑碧火珏的复原能力会不会不牢靠。
那是西凉家的传世之宝,有很强大的能力。其中之一,便是受伤之后,伤口瞬时复原。西凉家的宝物,在我夜家。
夜家的强大,不是没有理由的。
夜家人懂得,如何利用心狠为自己博得最好的一切。
夜家的人,便是越是知道那是喜爱,越是要远离开。
情爱,若是不能满足于在指间把玩,便是该戒掉的罂粟。便是该坚决的拒绝……
可是当我重新踏上这大陆的时候,我不得不浑身都充满挫败感的承认,我想她。
时空的交错,谁也说不清楚。
我站在这个时空的角落里,突然开始了忧伤。
是的,忧伤。
我在21世纪,不过数日,而这里,却已经是百年了。
一个轮回的时间。
我找不到她了……
不得不说,我现在才发现,自己的水准是有多烂。为什么我都是异时空一日游,因为我的时空机器只允许我每次出现一日而已。
这一日我找不到她,下一次来,恐怕便又是一个转世的时间了。
时空的交错,时间的错过,这,真的让我很无奈。
四仰八叉的躺在一棵柳树下,模样够傻,好像是一只任人宰割的鱼,身着奇异的装束,效果便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眼光。
果然,我听了一阵熟悉的咯咯笑声。
一直都相信,她一定不会有什么变化,即使是转世重生。
当我察觉到,她已经出现在我的跟前时,我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如清风一般吹拂过来。
“娘子,不要跑那么快,小心马车。”淡然的声音,带着无尽的宠溺。
我睁开了眼睛。
却刚好看到她被那男子紧紧地拥在怀里。
我日,我来晚了。当时,我这么想着,心中无限滴血的看着幸福的两人毫不顾忌我感受的在我的跟前亲亲我我。
老子受不了。
可是又不舍得走。
懊恼的暗暗捶胸顿足,最后下了一个无耻的结论,老子今天要当一天的电灯泡!
狠狠地瞪了那男子一眼,随后从旅行包里摸出了一包——棉花糖一一+
然后言笑晏晏的站起身来,无视其他人的好奇,掏出一块软绵绵粉嘟嘟的棉花糖,脸上带着最最温和亲切友善的笑意:“小姐,要不要尝一下,很甜很好吃的棉花糖。”
云朵的形状。老子就不信她会不喜欢。
等在我等她从我手中取走那东西的时候,想着可以摸到她那柔若无骨的小手的时候,我却很不高兴的看到,她撒娇般的摇晃着那男子的手臂:“夫君~”
那个招人讨厌的男子居然还露出万分无奈的表情,刮了刮她那秀挺的小鼻子,无比宠溺的眼神,看得我直想吐!
心不甘情不愿的任由她口中所谓的夫君伸出臭男人的手,从我手中取走了棉花糖,然后放在她的唇边。
她那双灵动的眸子,骨碌碌的转了一圈,而后,眼睛因为高兴而完成了好看的月牙形,嘟起嘴唇,像是在玩游戏似的,动作利索的一口咬走了那棉花糖,好像慢一步,她家那什么夫君就会跟她抢似的!
然而我却可悲的想着,从这件小事里,看出了两人之间是和气的亲密无间,定然是非常的有情趣吧。
真是、令人发指的羡慕!
此时此刻,我心里热火升腾,一遍一遍的问自己:为什么她咬走的不是我!为什么不是我!为什么是那颗被一个臭男人用手指捏过的棉花糖!为什么我不是那颗棉花糖!
这究竟是为什么!
平静下来,我一边总结自己这次这种悲戚下场的出现是因为来的晚了,回去研究一下如何第一个出现在她的跟前,一边双目怒视亲亲我我的两人,看着她抱着那个男人捏过棉花糖又旁若无人的含进嘴里舔了又舔,那个男人那种享受的表情、还有隐忍的情欲、我真的是、嫉妒死这个臭男人还有他的手指了!
长得好了不起啊!老子也是21世纪的帅哥是也!
一边心里咒骂他下一世不要出生,一边又赶紧把整个棉花糖的袋子都递给她:“小姐,别急,这里还有很多。”
我细心的发现,这个男银又因为小姐这个称呼而皱了一下眉头,我日,老子当然知道结过婚的应该叫夫人,可是老子就是不叫夫人,你能奈我何?
“要叫我夫人,不要叫姑娘了,人家已经嫁给夫君了。”她拈着棉花糖,送进樱唇中一颗,而后,贴心的喂自己的夫君。
“夫君,好吃么?甜么?”她笑,好像是羽毛抚过我的心间,让我的心河轻轻的荡漾起来。
“唔,没有娘子甜。”那个男人,唇瓣贴上她的耳际,轻声蜜语的说,引得她咯咯的笑起来。
真是花言巧语。
我眼馋的看着他们的亲密,突然发觉,就算是做电灯泡,难过的也只会是我。唉。
可是,哪里舍得走人呢……
“夫君好肉麻昂~”她害羞的讲小小的脑袋贴进男人的胸口,整个身子都钻进了那怀抱,“可是人家好喜欢夫君的肉麻。”
“娘子,那、等夜深了,为夫会更肉麻的~”
“昂~夫君讨厌~”
“呵呵,娘子既然讨厌为夫,怎么还总是要不够呢?”
肉麻兮兮。
我听着他们的对话,着实嫌弃=。=唉,可是也羡慕万分。更加下定了决心,下一次,一定要早过这个男人来到这里,然后……
然后如何?
如何呢?要她挽着我的手臂唤我夫君、而后日日相陪、夜夜相伴么?
我突然想要退缩了……因为,那种想象,终究只是想象啊……
时空的平衡,是无法打破的。我不能长久的停留在这里,也不能带她离开……
除非,我足够强大……
可是,现在的我,足够强大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家族中,我只是别人眼中的废物少爷,整日不务正业,净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按说,我实在是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只不过有点败家而已。
他们得了什么宝物,常常会被我撬了宝箱偷走拿去黑市上高价卖出,然后挥霍一空。主母得我这个孙子时光太晚,几个孙辈最是疼我,无论做了什么惹长辈生气的事情,也都有奶奶疼我护我。
所以,我从不怕惹是生非。反正,胡闹过后,也总会有人替我结局麻烦的。
就是嘛,我只负责惹事生非,自己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当然,玩高科技,是从不让那些家族长老们知道的,不然的话,我逍遥自在的小日子,岂不是还要让他们给破坏掉?
这样的日子,多么的逍遥,从未想过,有一天,我要让自己去变得强大,而只为了,跟一个女人长相厮守。
她有什么好的?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