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作者:三水小草(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0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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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不甘(重生美食) 作者:三水小草(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0正文完结)-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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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在沈何夕长达十年的学艺生涯中,无数被她拜访过的老师傅都用这句话为开头,一遍遍地告诉她中国菜对技巧和精力的要求是多么的严格和苛刻。
  不起眼的豆腐干用刀要片成二十八张,一个小小的灌汤包根据流派不同,还有十八褶,十六褶,二十六褶之分。船有船席,路有路宴,开席分有八四,席尾也求五味。
  巧思求变,南工北意。
  这是沈何夕三十岁之后,老先生们对她的评价。
  他们赞许地说,她有祖师爷赏的这一碗饭,天生敏锐的味觉和天生灵巧的双手,只要持之以恒,她早晚能跨过厨子们从技到艺的那个门槛。
  ……
  奖杯堆叠了她的人生,美味浸透了了她整个的年华
  活着的人都不知道,
  其实……
  她烦透了。
  烦!透!了!
  那天,把奖杯随手扔在沙发上,沈何夕面对空荡荡的房间,神思不属。
  39岁,单身,未婚,因为沉默寡言的性格,除了点头之交,她没有朋友也没有来往频繁的亲人。
  她面对厨房整整二十二年,刀案和锅灶就是她手中掌握的一切。
  看着自己的手,上面似乎浸透了油盐酱醋的气味,不管她有多么端庄的仪态,多么沉稳的外表,只要别人看见这双手,他们都能猜到,这是一双厨子的手。
  厨子……
  要求她继承祖辈手艺的祖父早已去世,尽管在祖父死前她还保持着对老人的沉默和冷漠,但是他的死亡也沈何夕终于感到了愧疚,谁欠谁的呢?
  十七岁之前的沈何夕从没想过有一天会靠自己的手艺活着,那位老人也没想到,几百年的传承最终落到了自己这个桀骜不驯的孙女手里。
  在对自己祖父复杂难言的情感中,沈何夕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在自己完全不期待的道路上走了足够远。
  不能再想着回头。
  她真的没想到,会有回头的那一天。

☆、第2章 凉拌萝卜丝

  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沈何夕看见自己的哥哥在床边用大大的蒲扇隔着蚊帐给自己扇动着凉风,他自己被炉火烤得黑红的脸上,有汗水沿着鼻尖滴了下来。
  看见她醒了,他笑着指了指一旁凳子上的去冰绿豆水。
  是的,沈何夕的哥哥,沈何朝,是个哑巴。
  沈何夕似乎还记得自己特别小的时候,自己的哥哥是可以说话的,只是从沈何夕四岁之后,她知道了自己的哥哥是个哑巴。
  是个只能憨笑着给自己做小刺猬馒头的哑巴哥哥。
  小小的沈何夕不喜欢这个哥哥了,不能唱歌,不能讲故事。而且还让她被嘲笑,有个哑巴哥哥,是沈何夕小时候最丢人的事情。
  为什么哥哥不能说话呢?她不想要一个不能说话的哥哥。
  四岁的沈何夕坐在葡萄架子下面的板凳上撅着嘴说到。
  只比妹妹大五岁的沈何朝站在板凳上用大菜刀给冬瓜削皮,大大的菜墩,大大的冬瓜,大大的菜刀,还有九岁的小小的他。
  菜刀把冬瓜碰到了地上,刀刃划破了小男孩儿稚嫩的手掌,菜墩上有一滴一滴的鲜血溅染了翠色的冬瓜皮。
  那一天,沈何夕第一次被爷爷按在凳子上打,沈何朝手掌上包着厚厚的纱布,沉默地拉住爷爷抬起的手臂。
  那一天,沈何夕长大之后想来,就是她17岁之前的缩影。
  疼爱他却被她漠视的哥哥,抚养她却漠视她的爷爷。
  三个最亲近的人,却是最令人无奈的关系。
  这一切的根源,在于沈何夕的母亲与这个厨艺世家的格格不入。
  1973年,沈爱民娶了来自大城市的何勉韵做妻子,那时的何勉韵是没有父母的孤儿。
  1975年,他们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儿子,沈何朝。
  1980年,沈爱民去世,两个月后,何勉韵生下了沈何夕。
  1981年,一直以为自己已经无父无母的何勉韵收到了一封辗转几个月到了她手上的电报。
  1982年,这个梧桐和垂柳同样繁茂的小城,这个一边是饭馆一边是住家的小四合院儿,只剩了一个老人带着自己的一对孙子孙女。
  在何勉韵走的时候,她哭着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承诺,沈何夕的未来,由她负责。
  从小到大的沈何夕一直觉得,爷爷的眼里只有她的哥哥,无论她自己多么聪明,多么可爱,爷爷从来看不见。
  沈何夕的爷爷沈抱石是全城最有名的厨子,几次上面的领导人来视察,总有人开着红旗牌的车子来请他出山。
  三尺见方的青色蟠龙纹绸缎裹着的金柄菜刀,花梨木提盒里摆放的是秘制调料瓶儿,沈老爷子前一天还会去巷口理个发刮个脸,再穿上那身压箱底的蓝黑色的立领正装,精神抖擞的神气样子,哪里是一个厨子要去开席面,分明是一位将军要去出征。
  等到车来了,街坊邻居们都开着门扒着窗看着沈老爷子挺胸抬头地走向又黑又亮的四轮皮盒子。
  沈何夕对这样的景象是好奇的也是憧憬的,可是这样的事情,其实和她没有丝毫关系,绸布包裹和提盒都是沈何朝拎着的,一老一少迈着同样节奏的步伐走向大门,沈何夕只能站在一众帮厨的后面踮着脚看着爷爷和哥哥上了黑色的大轿车。
  回过头,只有一个空落落的院子,还有一群小伙伴趴在墙头上吱吱喳喳:“沈何夕,为什么你不去呀?”
  小小的女孩儿不知道什么是嫉妒,也不知道什么是羡慕,只是眼睛酸了,心里疼了,被遗忘和丢弃的感觉浸透在了灵魂里,再也挥之不去。
  所以,尽管沈何朝是个二十四孝好哥哥,尽管时光荏苒沈何夕早就忘记了那些旧事。
  他们依然不是一对亲近的兄妹,或者说,沈何夕一直拒绝亲近自己的哥哥。
  如果骄傲中二的沈何夕能更成熟一些,一定会认识到她有一个多好的哥哥。
  如果时间能让他们从容长大,那么从前种种的轻慢和冷脸也都能被时光涂抹干净,可是,命运没给他们机会。
  一个心有不甘,一个戛然而止。
  乍然看见自己的哥哥,沈何夕只觉得自己是在梦里,梦见了自己最好的年华,还有自己内心最沉重的亏欠。
  曾经有多不喜欢,后来就有多悔恨。想起来曾经的种种,沈何夕就像那些自己独自一人度过的夜晚一样,用被子把头遮了起来。
  看见自己的妹妹又把头蒙了起来,沈何朝又笑了笑,蒲扇轻轻放在一边,他转身离开了房间。
  粉白相间的毛巾被早就被蹬踏出了一个大洞,被人用蓝色的棉布细细地补了起来。
  针脚比豆腐丝还要绵密。
  蚊帐上还沾着陈年的蚊子血,被竹竿横七竖八地支撑着,随着女孩儿逐渐剧烈的抽搐而抖动了起来。
  被褥还散发着被阳光晒过后的气息,蚊帐也有被艾蒿熏蒸过的残存气味。
  在那个拙劣的蚊帐架子里,在那个破旧的毛巾被里,女孩儿咬住自己的手臂,眼泪和鼻涕混在了一起,沿着涨红的脸庞堪堪要流进她的嘴里。
  二十年后被人们赞美优雅得体的沈何夕完全顾不得这一切,疼痛让她知道这一切不是梦。
  她回到了二十多年前,自己的哥哥还活着。
  绿豆水的碗边上沾满了盛夏的水汽,慢慢流了下来,像是洗刷干净过往的泪滴。
  高木柜上红木的机械钟咔嚓咔擦地发出时光流逝的声响,外面的蝉鸣中掺杂了有规律的切菜声。
  抱着毛巾被坐起身,沈何夕看见了床前泛着凉意的绿豆水,床位旧铜色包边的红木箱,还有洗到了泛黄的老蚊帐,一切依稀昏昏黄黄,这次终于不是在梦里了。
  午后的院子里蝉鸣沸腾,*辣的阳光泼洒在地面上,黄黄的肥猫趴在菜架子下面小憩,卷了叶子的南瓜藤似乎也被太阳罩上了一层晃眼的罩子。
  只有沈何朝笔直地站在这样的阳光下面,他正在把一个白萝卜切成细丝。
  葡萄架的影子里,沈老头端着一碗绿豆水躺在摇椅上,对着自己的孙子恨铁不成钢。
  “你也不管管她!跑出去一疯一上午回来倒头就睡!放假了店里也不去帮忙,你还又是绿豆水又是萝卜丝,她还成了功臣了!”
  沈何朝眼皮也没动一下,腰板挺直,颈部微倾,肘部用力,手上只看见刀影不绝,细细密密的萝卜丝就从他黝黑的手掌下面码了出来,像是生来就如此这般的样子。
  最后一根丝也被切好,宽宽的菜刀一铲一翻,萝卜丝就妥帖地层层摞在了盘子里。这时,沈何朝才抬起头,对着老人把一根食指放在嘴前比量了一下,又指了指一边的窗子。
  老人回了个犀利的白眼,一口干掉了碗里的绿豆水,用蒲扇狠狠扇了扇两下,终究,没有再说话。
  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屋子里,有人趴在窗台上,又一次成了鼻涕眼泪糊了一脸的傻逼。
  那是她的哥哥和爷爷,这里正是她十七岁后再也没回来的旧宅。
  这是一个明媚又让人伤感的盛夏,一切都还没有开始的属于她的十七岁。

☆、第3章 三鲜水煎包

  沈何朝是巷子头上的那家沈家饺子馆的老板,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是整个太平区除了自己爷爷之外最会包海鲜馅儿饺子的厨子,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今年二十二岁有黑黑的脸白白的牙,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是个哑巴,他是沈何夕的哥哥。
  沈何朝最近很开心,自己一直捧在手心里的妹妹突然变成了跟屁虫,不管自己去哪里,她总是骑着那辆自行车跟在他的身后。
  他不知道。
  在沈何夕的记忆里,他在22岁这年的还没入秋的时候,死在了冰冷的海水里。
  对着镜子,沈何夕捏了捏自己细弱的小胳膊,虽然觉得自己还是挺有力气的,但是凭自己这副小身板想要能救了哥哥基本是天方夜谭吧。
  在沈何夕经历的那段年月里,她一直没有弄清哥哥死亡的具体时间和原因,那时的她满怀着对腐国的憧憬跑去了京城补习外语,一通电话她才知道自己哥哥溺水身亡。
  等到她回到家里的时候,沈何朝已经变成了墙上的黑白照片,她看着哥哥的遗照还没有接受现实,就被爷爷强行带到了乡下,软禁了起来。
  从此沈何夕的生活轨迹彻底脱离了预定的轨道,她身不由己地被强迫学厨艺,一学就是五年,五年后,她踏上了全国学艺的道路,终其一生,即使是给爷爷料理后事,她也没有再回到过这个城市。
  此时的她早已收到了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可是她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自己未来的前途上。
  怎么能救了哥哥,才是沈何夕面对的第一个难题,因为她不知道时间,不知道地点,更不知道哥哥究竟是怎么溺死的。
  沈何夕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仔细观察了沈何朝的行程,只觉得一阵头大。
  太平区有河有湖也有海,每天早上沈何朝都要三点半起床骑着自行车去塘溪口的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蔬菜,回家之后再去海边码头采买海鲜。
  一来一往,单单一个早晨就会途径七八个能淹死人的地方。
  沈何夕揪着头发想了一晚上也没想到什么理由能让哥哥不去买菜,像她哥哥这种一生以厨艺为终极目标的人她着实见过不少,让他们不能亲自去选购食材简直是对他们人生的否定。
  一群被打断腿也要爬着去买菜的家伙!
  想起“旧事”沈何夕放下了粗重的门栓,放弃了直接给沈何朝来个物理性伤害的想法。
  没办法,她只能用最笨的一招,随时跟着沈何朝,这样,至少她能跳下去救他,如果救不了……
  沈何夕的记忆里,似乎没有这个城市的清晨,炊烟渐起,人声次第,人们开始忙碌,用一顿热腾腾的早餐为自己的一天做一个开始。
  晨光熹微,在沈何夕的眼里,这个城市还有在她自己前面骑着三轮车的背影,都和记忆中并不相同。
  原来她的哥哥那么瘦那么黑,本来清秀俊朗的眉目都被肤色遮掩,记忆里健壮强大的身体太过年轻,分明还带了青少年青楞楞的修长。
  这样的哥哥啊……当初自己脑子里进了多少水才觉得他粗俗上不得台面呢?
  顶着一张萝莉脸的沈何夕又想揪自己头发了。
  沈何朝对沈何夕的疼爱,是整条巷子都知道的事情,除了当初的沈何夕。
  每天的绿豆水里都放了桂花蜜,在特定日子里有圆滚滚的艾叶煮鸡蛋,饺子馆里忙到翻天覆地,但是沈何夕的三餐加点心都是她哥哥亲自过问的。
  沈何夕苦夏,到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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