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记 作者:久岚(晋江vip2014.02.06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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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记 作者:久岚(晋江vip2014.02.06完结)-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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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管事解释:“咱们侯爷一向低调行事,所以在外头我都称呼爷。”
  
  难怪这五年来,她都不知道贺公子真正的身份,雷管事在这方面的口风果然还是很紧的。
  
  两人进去府里。
  
  只见这地方大的没边儿,院子一个套一个,几进的都有,左右还都有跨院,沈月华心想,这等有爵位的人家还真是不一般,她只当永城伯府已经是极为富贵的了,可与这西平侯府相比,还是差了一截,更不用说赵家了。
  
  只是,下人好似不多,很多宅院空着,有一种人丁稀少的感觉。
  
  对于西平侯府,她很陌生,虽然以前迫不得已也要应付下别的官太太,但在印象里,她并没有一点关于西平侯的记忆。
  
  也许那些人也曾谈论过,可她并不热衷于此,漏过了也不一定。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西平侯绝对不是什么当朝热门人物,不然赵兰修总要提一提的。
  
  雷管事领着她去了堂屋,又吩咐两个小厮把炭盆点起来,随后道:“我去通报侯爷。”
  
  沈月华点点头。
  
  贺琏听说沈月华来了,也是颇为惊讶。
  
  “她怎么会来?”他审视着雷管事。
  
  雷管事之所以没有叫别的下人去通报,也是为了领罪。
  
  “都是小人不好,一时说漏嘴,让沈掌柜知道是侯爷出手相帮,所以上门来道谢了,还请侯爷责罚!”
  
  贺琏沉声道:“你不会叫她不用来?”
  
  “沈掌柜也是一片心意啊,小人好歹认识她几年了,这次纸扎又是在那里买的,小人一时没能狠得下心,便答应了。”雷管事道,“侯爷,沈掌柜欠了人情,心里也过不去,侯爷就去见一见罢。”
  
  贺琏脸色不好看,他可从来没有想过要让沈月华知道。
  
  雷管事平日里办事挺牢靠,人也稳当,怎么这回偏要多嘴了?
  
  可沈月华既然来了,他不去的话,又不太好。
  
  贺琏拿起一件狐裘披上,往门外走。
  
  雷管事申请道:“侯爷,小人还要去表舅家。”
  
  贺琏嗯了一声。
  
  雷管事忙就走了。
  
  所以沈月华看到贺琏的时候,他是一个人来的,雷管事不在。
  
  “侯爷。”沈月华敛衽一礼,很是恭敬。
  
  贺琏道:“沈掌柜请坐。”
  
  他自己也坐了下来。
  
  屋子里一时静寂无声。
  
  沈月华脑门上忽然就出汗了。
  
  原先不知道他是侯爷时,就已经很是让人难以接近,现在他的身份摆在这儿,那压迫感更是比以前还要来的大。
  
  她抿了抿嘴唇,又深呼吸了一口气才道:“奴家这次来是感谢侯爷的解救之恩。”
  
  贺琏淡淡道,“不足挂齿。”
  
  又是一阵静默。
  
  沈月华感觉他们之间的对话很难继续下去,不由得有些埋怨雷管事,怎么这时候就偏不在呢?他在的话,多少会插一下嘴,看他在侯爷面前也是收放自如的,气氛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的僵。
  
  沈月华开始打退堂鼓了。
  
  “侯爷平时肯定日理万机,奴家这次贸然上门,打搅了。”
  
  贺琏还是淡漠的语气,“无妨。”
  
  得到的都是几个字的回答,沈月华觉得自己不走都不行,忙站起来,“侯爷的恩情,奴家会记在心里的,以后但凡有奴家能做的事情,一定竭尽全力,奴家先告辞了。”
  
  贺琏便叫人送她。
  
  一直走到大门外,她才吁出一口长气。
  
  这西平侯,真是不好相处啊,简直惜字如金!
  
  不过也算了,反正她的谢意已经传达,这就行了。
  
  沈月华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姐姐!”身后却传来一声极其清脆的童音。
  
  她回头一看,只见是个粉雕玉琢似的男童,年约六七岁,脸儿略胖,又大又明亮的眼睛,就跟年画上画的孩子一般好看,沈月华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温和的问道,“你在叫我啊?”
  
  “是啊,姐姐。”男童却是惊恐的很,抖声道,“姐姐,有人牙子在找我,姐姐快救我!”
  
  沈月华大吃一惊,她发现男童穿着的衣服很旧,应该是贫苦人家出来的,又听说是人牙子,只当是被家里人卖掉,或者被骗走的,当下牵着他的手就快步往前走。
  
  “你家住哪里呢?”她又询问。
  
  男童扁着小嘴:“在漳州的,后来发大水……我,我找不到娘亲了!”
  
  真是可怜!
  
  沈月华叹了口气:“你是被卖到京城来的?”
  
  “嗯。”
  
  “怎么逃到永泰街了?”沈月华道,“那人牙子是住在这条街的?”
  
  这好像不太可能,永泰街那是富人区,住的全是富贵之家。
  
  男童迟疑了一下,才说:“他们吃饭的时候,我偷偷逃了,跑了好久呢。”
  
  沈月华看看他,很是为难,不知该怎么处置。
  
  男童像是知道她的想法,拉住她袖子,哀求道:“姐姐,你收留我罢,我会很乖的,我不想被人卖掉啊!姐姐,求求你了!”一边就“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面对这样的孩子,她哪里硬得下心肠不管呢,只好带了他回去。
  
  玉珠,珊瑚见到一大一小进了院子,都露出好奇的神色。
  
  “掌柜,这是谁家的孩子啊?”玉珠头一个发问。
  
  沈月华道:“不知道。”她低头问男童,“你叫什么名字呢?姓什么?”
  
  男童眨巴着眼睛,“姐姐给我取一个,好不好?他们叫我狗蛋。”
  
  狗蛋……
  
  确实够难听的。
  
  沈月华想了想:“叫余佑,你喜欢吗?”富余的余,保佑的佑,前世她一个堂弟就叫这个名字,那个堂弟同她感情是极好的。
  
  男童重重点了点头:“那我以后就叫李余佑了。”
  
  原来他姓李。
  
  沈月华又问:“饿不饿?”
  
  “饿。”李余佑揉着肚子,“我好久没吃饭了。”
  
  近距离的看,他的五官很是精致,眼睛又大且亮,睫毛长长的,皮肤白里透红,鼻子很直,可以想象,将来长大了必定是个美男子,两个丫头都很是喜欢。
  
  珊瑚笑道:“我这就去烧给你吃,你爱吃什么呢?”
  
  李余佑期待道:“什么都吃,只要是小姐姐烧的。”
  
  沈月华年纪比较大,被他称为姐姐,两个丫头年纪小一些,就是小姐姐了。
  
  这孩子,嘴巴很甜。
  
  珊瑚嘻嘻一笑,去厨房了。
  
  沈月华吩咐玉珠:“你去街上成衣店买几套男童的衣服来。”
  
  李余佑穿的实在跟他的样貌不配,假如换一套新的,一定更加好看。
  
  玉珠的心眼比较多,小声问沈月华:“掌柜,你真要留他下来啊?到时候别人问起来,怎么说呢?”
  
  一个和离的妇人带着一个不明来历的孩子,总是容易惹来非议的。
  
  沈月华瞧瞧玉珠:“难道把他赶走?他这么小的孩子,出去怎么生活,指不定又要被人抓了拿去卖钱呢。”
  
  李余佑也睁着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玉珠。
  
  玉珠叹了口气,出门去了。
  
  沈月华领着李余佑去看卧房。
  
  有好几间空着呢,她让他自己挑。
  
  李余佑问沈月华:“姐姐住在哪一间?”
  
  “这一间。”
  
  李余佑便指了指旁边那间:“我住这里,好不好?离姐姐近。”
  
  他的声音还没有脱了奶气,软软的,沈月华听到这话,心里不由一酸。
  
  这孩子竟然已经开始依赖她了。
  
  可她,不过是一个陌生人啊,也不知道他以前过的什么日子。
  
  沈月华伸手揉揉他的头发,笑道:“好,就住这儿。”
  
  李余佑很高兴,拉住她的手摇了摇。
  
  玉珠很快就买了几套衣服回来,沈月华叫她带李余佑去洗澡。
  
  过了会儿,玉珠上来小声道:“还不要我呢,说自己洗,不过……”她皱了皱眉,“他身上可白呢,一点不像是穷人家出来的,皮肤也嫩,掌柜,你到底是在哪里找来的啊?”
  
  沈月华一怔。
  
  李余佑的皮肤是挺好的,长得也好,要不是当初看见他的衣服,她真不信是穷人家的孩子。
  
  可要不是穷人家的,富人家的孩子,怎么会跟着她走呢,还说被人牙子追。
  
  沈月华无法理解。
  
  但她还是决定再问一问李余佑。
 

☆、孩子

  李余佑换了新衣服出来,嫩绿色的棉袄衬得他肤色更白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天上的星辰。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孩子!
  
  三个人都盯着他看,李余佑莫名的摸了摸衣服,紧张的问:“我衣服穿不对了?”
  
  “没有,穿的很好。”沈月华笑道,“来,正好吃饭呢。”
  
  珊瑚把饭菜端了上来,一阵阵香气随即飘起。
  
  李余佑大大的咽了下口水,但也没有伸筷子去吃,只等着沈月华先开口。
  
  这孩子很懂礼貌,沈月华笑起来:“快吃罢,爱吃什么夹什么。”
  
  李余佑道:“姐姐们先吃。”
  
  沈月华便先夹了一筷,珊瑚跟玉珠也吃了一口。
  
  他这才开始。
  
  席间,沈月华不时的观察他几眼。
  
  李余佑像是浑然不知,吃得很欢快,很投入。
  
  用完饭,沈月华把他带到卧房说话。
  
  “余佑,那些人牙子还不知道在不在找你呢,你住在这里,白天可不要到处乱跑。”她叮嘱。
  
  李余佑嗯了一声。
  
  沈月华牵起他的手,抚摸了一下,果然是又软又滑,她沉吟下问:“那些人牙子是不是对你很坏?叫不叫你干活呢?”
  
  李余佑愣了愣。
  
  他抬头看了一眼沈月华。
  
  沈月华的目光很温柔,可温柔中又好似带着几分锐利。
  
  他沉默了一下,摇摇头,“没有,什么都不要我做,还管吃饱。”
  
  沈月华奇怪了。
  
  不是人牙子么,怎么听起来对他不错?
  
  李余佑的声音低了些:“他们说,等我长大了,要卖到,卖到什么楼,去做什么小倌,我认识一个哥哥,他叫我找机会逃呢,他说,不逃的话,以后会很惨。”
  
  沈月华呆若木鸡。
  
  小倌?
  
  这不是男…妓么?
  
  难怪不要他做事,只要好好的长大就好了,这样一副样貌,去那种地方,肯定是能赚大钱的。
  
  沈月华更是可怜李余佑了,心想,幸好遇到她呢,不然这孩子的命运可不是悲惨透了?
  
  “以后你安心住下来罢。”沈月华拍拍他的手,“不要怕那些人牙子,他们没有办法带你走的。”
  
  李余佑高兴的笑了。
  
  沈月华第二日照常去铺子。
  
  “雷管事定的纸扎,做的怎么样了?”她问吴中。
  
  “还差几件,大概明日就能做好。”
  
  大明朝,家人去世,除非有合葬等事宜,或天子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随葬品,一般都是三日后下葬,故而他们每回接到生意,时间都是有些紧的,只有三天。
  
  沈月华点点头:“做好了,你亲自送过去。”
  
  吴中应了一声。
  
  听到沈月华的声音,里间传来一声欢呼,王敏扑了出来,“表姐,你来了啊,我可等了你好久。”
  
  沈月华惊喜道,“是敏敏啊!”一边问跟着出来的洪氏,“什么时候接来的?”
  
  王宝善夫妇搬家来京城,琐事繁多,当时是把王敏放在她外祖母家的。
  
  “前两日接来的,这孩子,就念叨你,今儿大清早的非要跟我来。”洪氏笑道,“一会儿我就带她回了。”
  
  王敏却抱住沈月华的胳膊,大叫道,“我不走,我好不容易来京城了,以后就跟表姐住了!”
  
  沈月华哈哈笑起来。
  
  洪氏对这个女儿毫无办法。
  
  这孩子,性子跟沈月华有点儿像,直来直去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过却一点儿不讨人厌。
  
  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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