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帅别惹我 作者:清蒸鳜鱼(起点大封推vip2014-04-15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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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别惹我 作者:清蒸鳜鱼(起点大封推vip2014-04-15完结)- 第2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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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整件事虽然看起来似是而非……因为小楼姐肯定不是撒旦的代言人!那么,你就一定是天国力量的代言者。”

    “这不是我脑子里面胡来蹦出来的怪诞念头。我知道:这就是耶稣基督给予我的信心和指引。”

    “……所以!就像耶稣基督昔年在荒野之中接受考验时那样……当撒旦问起基督来:你为什么笃信你的天主?你从没想过你家天父为什么要把你置身于荒野和荆棘之中吗?耶稣基督答道:我没想过,我也不会去提出这样的质问。我从不质疑我们在天上的父。天父所做的一切,自有其用意。我们要走的道路,天父自有安排!”

    耳听着明珠妹妹絮絮叨叨地讲经说教。叶小楼的心中恻隐难安。

    小楼现在十分清楚了……

    明珠妹妹真是个孩子气的大傻瓜啊!

    她分明是极端化地判断了“好人”、“坏人”,她完全不考虑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更多混合类型的人。

    来自22世纪的叶小楼就是混合型的。

    22世纪也只有混合型人才,未来社会压根不再有极端纯善与极端邪恶的个体存在。

    路明珠在1920年代的思想,简简单单2选1,不是光明战胜邪恶,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没有中间选项。

    ……其实……就20世纪20年代的世相来看,其实……这倒也是蛮符合时代特征的。

    这个时代。特么的阵营和阶级之间的斗争,完全就是激烈到了白热化的。

    就拿尹老爹来说吧,多么有爱心的一个慈祥长者啊!一个“保土安民”的传统思维理念,他破除不掉。立即沦为了不容争议的反动派。

    再拿杜峙岳来对比吧,多么邪恶腹黑反复无常一个自私小人吧!就因为丧家之犬似的被所有人鄙视和仇视,歪打误撞的,不得不打了土豪分了田地,立马就成为了万民舍命拥戴的好军阀,好司令,好老爷。

    杜峙岳的情形,十分类似于所谓流氓无产者的作风。他是因为在袁家和革命家之间,屡次反复,弄到来天怒人怨。在政界和军界的处境,就跟一无所有的无产者相差无几……于是就被逼走上了一条进步之路。

    当叶小楼想起杜峙岳来的时候,她的眼前忽然瞧见了一丝依稀的曙光!

    今年的7月1日,似乎不用再去上海拜访mao主席他老人家了!当然,这时的mao主席应该还不是老人家,他是一位学长大哥还差不多。

    叶小楼不用再去求教那些关于农民运动的技术奥秘问题。

    她自己忽然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一无所有的人,才是最干净最纯粹的人。

    只有一个人落得了一无所有的状况时,他所做出的决定和行动,才看得出此人的真相和本心。

    因为一无所有,就自暴自弃或者极端仇视社会的,那就是渣。

    因为一无所有,就顿悟了平等和公平的重要性,并真诚为之而努力,那就是路明珠嘴里成天念叨的光明之路,以及弥赛亚的恩泽。

    农民不如无产者,就是因为有那么一点私利和私产。

    当农民大叔们完全没有了那最后一点小私心之后,就会面临选择:要么黑化,要么光明化。

    所以龙家骏追随阎锡山信奉的教育救国论,就是错的,并不适用中国国情。当农民伯伯们的私利幻想未遭破灭之前,教育对他们完全没有大用。那起码得是100年以上的日积月累才能建功的一件慢功夫。

    若想速成,就得……

    就得让军阀大战愈演愈烈,让更多农夫在战火之中家园被毁不得不成为无产者。在这一瞬间抓住教育和引导,才能以速成的方式迅速令这个腐朽依旧的衰落古文明国家,焕然爆发出新的生机来。

    叶小楼忽然开了窍,心情变得大好。

    于是不再计较路明珠话中埋伏着的各种潜台词……

    欣然道:“好妹妹!我要让你秘密赶去文山县,替我办一件大事……”

    路明珠话中有话,她适才这么说过:花司令、龙少帅、易少帅、刘少帅……他们都喜欢你……我知道,这绝对不是寻常青年男女之间的那种情爱。

    这里面涵义颇有曲折。

    首先,她将花少青放在了龙家骏的前面。

    其次,他们都喜欢叶小楼?路明珠又是从何得知的呢?

    最后,这绝对不是寻常青年男女之间的那种情爱……这一句更是匪夷所思!

    妹妹!你知道的实在太多了吧!

    倘若叶小楼心情稍有不好的话,就会在这3个敏感点上抓住不放,跟路明珠剥水果抽蚕茧似的,弄个水落石出。

    不过,此时叶小楼心情大好,也就大大方方地放过了这一节不去追究。

    接下来,叶小楼低声密语,把相关的细节,和行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通通告知对方。

    最后!最重要的一个细节是:

    如果路明珠的秘密出使,被任何外人觉察到了的话,那么,就必须启用应急预案。这个应急预案就是:路明珠只能假意和叶小楼翻脸。

    路明珠如果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这次使命的话,当然就再好不过了。

    倘若被敌对分子发现了她的踪迹。

    为了保证她的平安,路明珠必须假意跟叶小楼公开决裂。那就算做是路明珠叛离第五军阵营,“弃暗投明”投奔到了尹司令的阵营之中。

    要想把易家密探们的耳目忽悠过去的话,路明珠的所谓背叛,必须得有个足够合理的借口啊!

    ……

 第三百一十二章 把彩色搞成黑白

    路明珠要想掩人耳目,有得是各种借口:

    可以是:因为叶小楼从路明珠手里横刀夺走了龙家骏和易晓风……昔日花少青、彭飞虎抢亲,是龙家骏劫走了路明珠,这件事情江湖上知道的人,很是不少。

    易晓风受伤之时当着大家的面调戏修女,这位羔羊般逆来顺受的女大学生似乎也无意反抗,与易少帅之间颇有些眉来眼去的样子。此事也是多数易家军官兵在场目击过的。

    路明珠因为叶小楼连续横刀夺爱,嫉妒恼恨,终于忍不下去,愤而与之为敌,这完全说得过去。

    另外,还有一个更加合适的借口:

    路明珠如果早点跟花司令结婚的话,原本是可以凭着未亡人的身份,继承花少青身后留下的部分家产,倘若她有能力在142团官兵当中赢得一些声望的话,甚至连军权都可以部分接手……枪杆子武装力量的价值,大得难以估量啊!

    可是,这一切全被叶小楼巧取豪夺去了!

    花司令死后,最大的受益人成了叶小楼!那么,按照常规推理法,叶小楼就成为了指使手下暗害花少青的最大嫌凶。

    路明珠想要替未婚夫出头报仇,这也完全符合时下流行的江湖风尚。

    总而言之,路明珠离开叶小楼的阵营,私自出逃,完全合理,并不会惹人生疑。

    可能惹人生疑的是:尹家毕竟跟叶小楼之间渊源很深。路明珠痛恨并且意欲报复叶小楼的话,按理该去投奔易剑庵啊,她不该直奔尹司令那里去。

    要想让弥合这个bug和硬伤。

    只能让路明珠直奔秀山镇而去。那里是她出生地,也是她的父亲路先生死去的地方。

    当江湖儿女立志复仇时,最应该选择的盟誓场地,就该在亡父的墓前。

    这一来……一切都安排得天衣无缝了。

    甚至还有另外一桩连带的好处,作为伏笔。藏在更往后的下一步……

    ……当路明珠的使命达成之后……

    她是可以留在文山县或者成都城里的,她也很想成为一个女明星。

    路明珠可以投奔尹小语,尹小语目前接收了叶小楼丢下的叶氏电影公司。并将其改名为尹氏。路明珠可以在尹氏电影公司上镜出演女大学生或者军阀少爷少奶奶一类的角色……她有过这样的生活经验。

    日后,当叶小楼需要路明珠时……

    又或者路明珠想要回到叶小楼以及贺元希身边时……

    她还有一条预留的计策可用!

    昔年。当花少青同意与路明珠只订婚不结婚,等她完成学业的时候……花司令当时是很不放心这位未过门的司令太太的。他派了邓老九及其部下连山寨驻防的民团好汉们,就近在成都城中保护年青无知的司令太太,以防她红杏出墙,又或者跟着进步青年们去学坏。

    于是,邓九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近身护卫。充当着路明珠身边的保护人角色。

    这两人的私交一直很好,情深义笃。

    当花司令身故之后,叶小楼亲自驻守跷碛寨,原来花司令重点屯扎的丹巴县北丹曲寨司令部。被交待在了邓九爷的手上。

    叶小楼自领了剿匪总司令衔和第五军军长衔,当然不屑于再兼职做个团长。邓九爷如今已经晋升为142团的团座,正在积极扩编,向着陆军师的规模发展壮大。

    邓九爷从最初把守的连山寨子,被调回了丹曲司令部。

    对于易剑庵来说。这将成为一张可资利用的大牌!

    路明珠不是和叶小楼翻脸了吗?

    邓九材不是和路明珠私交笃好吗?

    所以,易剑庵势力倘若心中起了重礼厚遇策反邓团长的心思的话,就会极力劝说和怂恿路明珠,再回丹巴,去当说客。策反邓团长弃暗投明倒向成都方向。

    ——这样一来,当路明珠顺利达成使命之后,下一步何去何从的主动权,全部将会保留在她自己的手心里。

    她喜欢客串大明星的话,尽可以放心留在成都拍电影玩儿,易剑庵对她也会厚待的……因为她能够牵动142团邓九材部队哗变,反叛叶小楼。

    她若想要回到根据地,易剑庵和尹一氓也会静心安排特务营便衣护卫队,将她妥妥地送回丹曲寨。

    顺便,还可大敲易剑庵一笔。

    易剑庵用来贿赂和收买邓团长的本钱注码,一定不会下得太小!就好像董卓派人送了一匹赤兔马给吕布一样……

    易剑庵一定会委托路明珠,替他向邓九爷送到一份堪比当年赤兔宝马的好东西……这东西一旦落到了韭菜大叔、明珠妹纸、以及叶大姐的手里,大家显然只会哈哈一笑,绝对不用拒收或者回赠易军长的!

    ……把事情预算到了这个环节之后,一切都显得完美无懈可击了。

    当夜,路明珠在邓团长派来的几名部下掩护之下,乘着两乘滑竿儿软辇,趁着夜色,溜出了叶小楼的防区。

    需要乘坐软辇的人,只有路明珠一个。

    她却带了两副滑竿儿。

    这是因为,她顺手带了一只熊猫宝宝一路同行,做个玩伴儿!

    她没敢带上潘大。那只大熊的体格实在过于魁梧痴肥,实在搬不动啊!她也没带希希。希希是个女孩子,不想再让她出去冒险吃苦。

    路明珠带了风风,也就是熊猫晓风。

    这是叶小楼最后为路明珠送上的又一条妙计,带着很不正经色彩的恶搞计……但是,经过反复推敲之后,这一计似乎也是无懈可击的!

    因为路明珠豢养熊猫风风已经有那么些日子了,当她在喂食前呼唤晓风或者风风的时候,这只熊猫会做出积极的响应来!

    路明珠这次冒险身入秀山、文山和成都,扮演一个谍中谍的复杂角色。

    基于她本色老实的性子,原本是很危险的。

    不过,易家密探一定会监视她的,密探们一定能够目击到:每当路小姐深情呼唤晓风或者风风的时候,这只熊猫会做出积极的响应来!

    这样一来,即使是易剑庵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坏老头儿,也会受到触动的吧!

    这就完美地证明了路明珠跟叶小楼争风吃醋,确有其事,确凿无疑!

    另外……倘若明珠妹妹真心想要跟尹小语一起拍电影的话!

    熊猫风风将会派上更大的用场!

    以熊猫憨态为主题的记录片,不需要音乐和配音,仅仅只需要配上简单的字幕,就能够迷倒无数世界观众!国宝熊猫才是天生无敌大明星范儿。

    直到21世纪22世纪,熊猫纪录片播放时的收视率也一直居高不下,这个家伙是百看不腻的啊!

    最关键的事情是……1921年只有无声片,只有黑白片!

    有声电影要等到30年代。

    彩色电影要等到40年代。

    卧槽!熊猫需要彩色电影来拍吗?这完全不需要嘛!即使现在尹氏新新星电影公司已经超前拥有彩色电影制造的技术,把彩色胶片用在熊猫的身上,也还是会变成黑白电影的!

    熊猫那家伙,天生就是个会把彩色搞成黑白的货。

    ……

 第三百一十三章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路明珠出发之后没几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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