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浪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宇宙浪子- 第18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姑不论生命体如何变化,所有现存的生命,都还是最原始的、陷缩在几十亿年前的那片细胞中的原生质。假如说生命体是垂直于物质体的电场,而生命更上层楼,人类的思想因袭了另一种时空场,又垂直于生命体。 
  所以,科学只是“真”的追求,而不是“真”的本质。科学家想实现它,却又陷入了电场无限扩散的迷魂阵中。 
  对人而言,还有一层垂直的认知,那就是“善”。人若不知止,真既难以到手,美也会在瞬间无影无踪! 
  自己是始作俑者,人生的真善美当前,还能一任个人胡作非为吗? 
  显然大法王有大法王的看法,自己呢?他环目四顾,不要说多年追随的部属没有几个幸存,连刚才那位令人神往的绝色美女,也可能已魂归离恨天了。 
  他当然有话要说,于是他打点精神,站到台上,说:“各位辛苦了,很不幸,我刚才莫名其妙地昏倒了,一醒过来就看到这副末世光景。 
  “我想说的是,各位实在幸运,因为据我的估计,刚才那阵地壳变化,应该是十级以上的地震,而本基地最高的防护能力只有十级!” 
  此话一出,下面又是一片嗡嗡。正因为大家都知道磁场的威力,也一再听到有关磁场破坏的后果,普拉格拉博士提出数据来应证,怎不让人捏一把冷汗! 
  大法王忙插口说:“大家放心!根据记录,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地震强度,还没有超过芮氏九.二度。” 
  很多人拼命点头,人人相信科学,咸认为科学是至高无上的。 
  普拉格拉说:“不错!但这不表示大自然一定遵循芮氏标准。” 
  很多人点头,还有更多的人摇头,显然大家莫衷一是。 
  普拉格拉看看大家,继续说:“其实这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我要说的是,我个人在这次经验中认识到一点,就是不论做任何事,一定要先想清楚:动机是什么?立场在哪里?目的又是什么? 
  “以大法王来说,他的动机很高尚,是为了争取公平的生存机会;他的立场也很明确,是站在他那濒临绝灭的民族上;他的目的大家也都知道,是要复国,重新建立一个沙漠王国。各位可以轻易地判断,他是否方向正确,步骤合理,目标在望?” 
  大家都表示同感,到底是科学家,几句话就说得明明白白。 
  普拉格拉停了一下,又说:“我则不然,在初,我唯一的动机是不服气,人人杯葛我,所以我一定要证明自己的本领。立场呢?没有,要有也是为了我个人,要出名,要得利!至于目的,我一点都没有想过,直到实验做出来了,自己都吓了一跳! 
  “或许还有人记得,二十世纪四○年代,在美国的主导下,一批高能物理学家齐集拉斯阿拉莫斯基地,引爆了第一颗原子弹。而在三十年后,这些科学家无不受到良心的谴责,有的做了传教士,有的从事生态保育,除了一位最受争议的泰勒博士外,没有一个人对他们的工作感到骄傲! 
  “为什么?因为我们是人,人类是生命长流中的一段,不是消失在沙漠中的、不再延续的死河!” 
  话一说完,下面鸦雀无声,连大法王都不禁深思,磁通子的目的应该是什么。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正当大家静默沉思之际,一道龙卷风自天而降,只见地面飞沙走石,人们掩头覆面,纷纷走避。不久,风柱色转青黑,原形毕现,是那青色巨灵! 
  大法王蓦地一惊:“怎么又是你?” 
  巨灵大笑,说:“是呀,那几个傻蛋被我引到外太空去,在月球上捉了一阵迷藏。我等不及,先溜回来了。” 
  大法王怒道:“看你做的好事,我跟你拼了!” 
  巨灵连连摇手说:“不必!不必!我来贵地也只为了躲避敌人。我必须速速他去,快把我的人质还我,我立刻就走!” 
  大法王哼了一声,他心里雪亮,自己不过是以卵击石。颜面上却不能不捞一点回来,否则自己的意志力就涓滴无存了。他想举起磁力控制器,又怕文祥等人乘机逃逸,进退两难之际,只得说:“什么人质,我没见过!” 
  四法王忙上前一步,接口说:“是不是普拉格拉?” 
  巨灵说:“要他做什么?我说的是杏花姑娘。” 
  四法王就怕他要那个,闻言怒气陡升:“她是我的人,怎么能做你的人质?” 
  巨灵说:“笑话!什么能不能?今天老夫有权,就是她!” 
  四法王抗声说:“我承认你神通广大,但是只有暴徒才会挟持人质!” 
  巨灵说:“暴徒也罢!我也是不得已,快把人交给我!” 
  四法王架势一摆,准备拼了:“你说说看,为什么是她?” 
  巨灵说:“因为我把一个灵魂放在她的肉体中了!” 
  四法王闻言大惊,问杏姑道:“杏姑!是真的吗?” 
  巨灵再现,杏姑早已吓得浑身发抖,只说:“我怕!我怕他!” 
  巨灵幡然醒悟,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一下跳到杏姑身边,拉着她的手说:“是你把我救出来的,记得吧?” 
  杏姑神色一怔,两眼盯着婴儿,突然啊呀一声,她立眉竖目,腔调神态完全变了:“调皮鬼!你到哪里去了?害得我到处找你不着!” 
  那婴儿也不多话,一拉杏姑,催道:“快走!坏人就要来了!”一语未了,但见一阵旋风突起,二人就此失去踪影。 
  四法王呆在一边,突如其来的变化,他还来不及反应,杏姑已自化风而去。他以往曾是多么威风!这一阵子只因为多了一分欲念,又因为希望即将成真,内心就像洗土耳其浴似的,一下子冰凉,一下子火热!这一刹,心中竟然又变得空空如也,他不禁望天狂呼:“杏姑!杏姑!” 
  四下只听得回音荡漾,人人垂首无言。 
 
 
 
  
 ~第六十三回野老与人争席罢~
 
  沙漠,是连绵的沙丘,是青天与黄土的交界,是生命与生存的战场。 
  沙漠,是无尽的岁月,是过去与现在的揉合,是永恒与刹那的延伸。 
  在沙漠中,没有水,没有边界,没有鸟语花香,更没有葱郁巍峨的山岭。但是一眼望去,平滑蜿蜒的各种曲线,在日光下把投影拉长了,幻化成最优美的几何图形。人的思绪淡化了,黄沙尽头是黄沙,黄沙边缘还是黄沙。 
  如果把沙丘比做《阿拉伯神灯》中雍容素净的宫主,她那温婉柔和的曲线,恬静安祥的风范,道尽了凡夫俗子倾慕欣羡的心声。狂风是她的主人,经常粗暴地掀起她的面纱,但是,无限的柔情总会化尽人世的块垒。尘嚣去了,繁扰平了,千古以来,浅笑依然,风韵仍旧,沙丘的美丽常在。 
  这里没有是非、黑白,而随时随地存在着因是非黑白而判决的荣辱生死,这个判决者就是真主阿拉,用现代的术语来说,就是决定一切的机缘。 
  大法王阿米巴的机缘很好,也就是说,很坏。他家世显赫,连续十世贵为酋长,一直定居在波斯湾底部,沙乌地阿拉伯半岛的根端,内夫德沙漠的东边。 
  他的祖父哈塔姆.希拉,是席克族中赫赫有名的酋长。最盛时族人有几十万,在无垠的广漠中放牧,过着与世无争、平安和顺的日子。 
  是福分,也是恶咒,二十世纪初,他们的领地发现了油田。石油又名黑金,油田等于是黑色的金矿。在欧美自由平等的口号下,黑色的阴影袭来,短短的十几年间,族人各自为政,纷纷与“七姐妹”签约,把祖宗几百年来留传的资产化作花花绿绿的钞票。然后在钞票的魔棒下,一个个放弃了皮制的帐棚,迁入了“石屎”建成的人工鸽笼。 
  萨赫丹.希拉,人称“沙漠之风”,他虽然也卖了油田,却过不惯都市生活,率领着部分族人,定居在沙漠中,却舍弃了传统的放牧方式。 
  二○○二年,阿米巴才十六岁,已颇有父风,常常骑上骆驼,一手举着皮鞭,一手挥着MK轻型机枪,呼啸在沙漠群丘之中。 
  这天清晨,他面对朝日,迎着暖风,一阵狂奔之下,豪兴大起。他紧夹驼腹,猛抽皮鞭,奋力向前,把同伴们甩得远远的。直到兴尽了,骑得累了,他才发觉已经到了卡提夫,一个滨临波斯湾的大城。 
  这一带有很多小溪,沿溪绿洲处处,他记起去年曾经来过,在一个小洲旁,邂逅了一位可爱的姑娘。 
  她叫什么名字?那不重要,但是她绰约的风姿,却常常萦回梦境。只是对一个沙漠之子,女人只是陪衬,不到有必要,多想就是不成材的象征。 
  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 
  “犀牛角的护套, 
  “红宝石的镶边, 
  “围绕着新月弯弯的刀尖。 
  “曾划过猛狮的心脏, 
  “曾剖过敌人的胸膛, 
  “却割不断, 
  “秀发三尺, 
  “在微风中轻轻飘扬。” 
  这一刻,他无法不想了,他抬起双脚,搁在驼背上。骆驼也放慢了步伐,昂首轻快地嗅着空中水气的味道,一步一步走向那个似曾相识的绿洲。 
  这绿洲在大漠边沿,小丘起伏,长不过一公里,宽也只有百来公尺。两岸一片新绿如茵,椰树成林,浅草直直地没入绵绵细沙。在绿带夹拱下,但见溪中卵石凹凸,清水潺潺,蜚晶漾碧,让人一洗尘虑。 
  在一块突出的青石上,有一个纤弱的背影,从头到脚都裹在白纱之中,只看到一双如玉的秀手,正在溪水中忙碌着。 
  阿米巴看呆了,是她! 
  一年前同样的景象,再一次跃入他的眼帘。而一年来,每逢寂静的月夜,或是满天星斗耀武扬威的时刻,他都会情不自禁地堕入那迷雾般的白纱皓网中。 
  他能怎样?要像个勇士,像个“风之子”,昂首驱驼,不顾而过?或者是像个潇洒的王子,温柔地走过去,轻轻地掀起白纱? 
  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无助地坐在驼背上,任时光伴着那汨汨流水,不知不觉地,从人生的旅途中悄悄流过。 
  骆驼想要喝水,耐不住了,摆摆身体,从鼻头喷出低低的抱怨。 
  石上的少女一惊,回过头来,纤纤柔荑将白纱退到鼻尖。 
  好美的一双大眼睛!清澈秀慧,黑白分明。 
  阿米巴心神一震,骤不及防,重心不稳,一下子从驼背上摔了下来。 
  少女笑了,那笑声比银铃更荡人心弦,让阿米巴半天抬不起头来。 
  少女继续洗涤衣裳,过了半天,阿米巴鼓不起勇气,讪讪走到一棵椰子树下。脑中纷乱如麻,最糟的是,他始终想不起少女的芳名。 
  时间冻结在过去,阿米巴眼睛望着树上的椰实,喃喃地说:“我记得……你叫……是的,你是……” 
  “不用瞎猜!你不知道!”是银铃的声音。 
  “我记得!只是现在忘了。”是愚蠢的挣扎。 
  “不可能,我没见过你。”是果断。 
  “可是我见过你!”是坚持。 
  少女索性站起来,大大方方走到阿米巴面前,还是那双眼睛,一对勾魂摄魄的大眼睛。“看看我!”少女威严的声音。 
  阿米巴不得不回过头来,虽然他很不甘愿,勇猛的武士是不可能在敌人的刀尖下屈服的。可是,在秀发三尺下,他很想屈服,只是找不到下台阶。 
  少女把脸上的白纱掀开了,阿米巴脸红心跳,眼前是一张白皙、细滑、柔嫩、饱满、匀和、晶莹……如同沙丘一样美丽,简直不知如何形容的小脸。 
  她的眉毛像大漠边沿的山脊,略略弯曲,而又平直有力。她的眼睛正是绿洲上的深潭,可以包容所有的游子,让他们沐浴在温情中。鼻子不高不低,足以挡住沙漠的风暴,而又不至于让人迷失方向。 
  啊!真主阿拉!那张红润的小嘴啊,蕴含着生命的蜜汁,是大地颤动的泉源,是青天高悬的云霞。薄薄的上唇,娇弱得让人忍不住想轻轻吮吸。像一座正在移动的沙丘,两角微微上翘,下沿则承接着滚滚下滑的细沙,永远是那么平顺,那样值得信任。 
  阿米巴看到了他的神,魂魄则飞回了内夫德沙漠的中心。他见识到了大自然最最真实的本体,强烈震撼着他的心。 
  那是万源之源,那是分久必合的磁力,那是脆弱的生灵无法抗拒的指令! 
  少女说:“你去年看到的是我姐姐。” 
  阿米巴机械般复述着:“你的姐姐?” 
  少女说:“是的,我叫哈米迪。” 
  “哈米迪?” 
  “我姐姐常常提起你。” 
  阿米巴精神一振,至少我风之子不是一般人:“常常提到我?” 
  “可是,你再也没来,现在她已经走了!” 
  阿米巴啊了一声:“她走了?到哪里去?” 
  “麦加。” 
  “麦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