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高兴之下和周冲攀兄道弟,马上想到周冲和尉缭称兄弟,他就矮了一辈,才道歉。周冲笑道:“王兄言重了,我们各交各的,我和尉兄以兄弟相称,你我也以兄弟相称。”王敖也是一个大学问家,比起尉缭虽是不及,也很是不错了,要是能兄弟相称,交友交心的话,实是人生一大快事。
王敖可不敢相应,道:“有先生在上,弟子不敢僭越。”
尉缭和王敖名虽师徒,实则是亦师亦友,更是搭挡,珠联璧合,在历史上做了很多大事情,尉缭也没有把他完全当做弟子,微微一笑,道:“周兄如此盛情,你就不必推辞了。”
“谢先生。”王敖笑道:“有劳周兄了。”拿着砚台,到山沟里取来清水。周冲拿起墨,开始研墨。
三人此时的心情都不平静,可以说很是激荡。对于周冲来说,他是万万想不到留芳千年的《尉缭子》一书居然有自己的参与,是在自己的帮助下开始聚于笔端,自己给研墨,是无上荣幸之事。要是后人谈到此事的话,定会引为佳话,套用司马迁赞扬孙武助阖闾开创霸业的话来说就是《尉缭子》之成,周冲“与有力焉”,岂不美哉!
尉缭平生所学,主要在于兵法,即将聚于笔端,把一生所学固定下来,心情有多激荡,不用说朋友们也是明白。
王敖以期待的眼神看着周冲研墨,周冲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一睹尉缭的大作而后快。这也是人之常情,一个让人心服的先生毕生心血即将出现,做为弟子的他能不想一睹而快?
不要说王敖很是期待,就是周冲也是期待一睹究竟,看看现在的《尉缭子》和历史上的《尉缭子》是不是一样,要是有差别,差别又在哪里。
周冲墨一研好,尉缭把毛笔伸向砚台,准备饱醮浓墨,挥毫千言。没想到的事,毛笔却给周冲拨开了,尉缭有点不解,问道:“周兄,这是为何?”
周冲抱拳一礼,道:“尉兄,小弟有一个请求,还请你允准。”
尉缭有点好奇,问道:“周兄请讲,要是缭子能够相帮,一定成全周兄。”
“那就多谢尉兄了。小弟的请求对于尉兄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周冲直奔主题,道:“小弟是想请尉兄书成之后,给小弟誊写一份。小弟别无他意,只是想收藏,做为你我相识相交的见证。”
要是尉缭的真迹出现在现代的话,必然会引起轰动,是价值连城的国宝,在当时没有这么大的价值,至少还有收藏价值。要是能够得到尉缭亲笔书写的兵法,对谁来说都是一种巨大的诱惑。
尉缭爽快地应道:“缭子之书能成,周兄之力也。缭子正愁无以为报,周兄不嫌缭子才疏学浅,如此看重缭子之书,缭子敢不尽力。”
“那就多谢尉兄了。尉兄,请。”周冲拱手道谢。
尉缭不再说话,饱醮浓墨,在纸上悬腕挥毫,笔行龙蛇,一行籀书跃然纸上。周冲明白他为何要用籀书,而不用魏字,那是因为秦国当时用的是籀书,也就是我们现在叫的大篆,是为了方便给秦王阅读。
尉缭精气内敛,一气而下。可惜的是,几声凄厉的狼嗥响起,尉缭低头疾书,道:“什么东西这么吵?把他赶开!”
周冲把尉缭手里的毛笔看看,心道:“你这毛笔哪里是毛笔,简直就是一把扫帚,不配写如此巨著。”眼珠一转,立时有了主意,向王敖打个手势,两人相偕离去。石上只余尉缭一人,阳光照射下,长长的影子投射在地上,只见右手的影子不住地挥动。
第二卷 新天新地 第五章 美中美论坛问世(上)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气,非常富有诱惑力,大灰狼抬起头,鼻子微微抽动几下,朝血腥气飘来方向小跑而去。这头灰狼很大,和牛犊大小差不多。
不远处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石头上面有一只兔子,脖子上的伤口正向外流着鲜血。兔子生机未绝,四肢还在抽动。
大灰狼前爪拱地,屁股翘起,发出一声低沉的狼嗥,一个飞跃就到了石头上,狼嘴张开,一下把兔子叼在嘴里,转身就要跑走。就在这时,天上突然掉下一张网,大灰狼很是机警,飞身而起,就想逃开,可惜已经迟了,身子刚在空中就给大网罩个结实,网一收紧,把大灰狼吊在空中。大灰狼张着大嘴,在网里发出凄厉的嗥声,特别刺耳。
石头周围长满了参天古树,树上飘下两个人,正是周冲和王敖,只见两人手抓住绳子,从空中飘落。一到地上,王敖抓起一根手臂粗细的木棍,狠狠给了大灰狼一下,在大灰狼嗥叫声中,教训大灰狼:“你叫,你叫,叫你叫,看你还敢不敢打扰先生的清静。”又是几棍子砸在大灰狼身上,大灰狼长嘶惨嗥不绝,不时呲着牙冲王敖示威。
尉缭现在全副心思投入到著书中去,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大灰狼如此惨嗥,不利于他集中心思写书,周冲抓起棍子,对着大灰狼的耳根就是一下,大灰狼闷哼一声,晕了过去,在网里晃悠晃悠的。
王敖拔出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刃,道:“我会让你安静的。”一下子捅进大灰狼的咽喉,短刃一拔,狼血象水一样喷出来,溅得满地都是。大灰狼四肢抽动一阵,就此气绝而逝。
“周兄,把狼皮拔了,做一锅狼肉羹,给先生滋补滋补。”王敖很是满意自己的表现,给周冲解释道:“狼性虽然残忍,但其肉味美,尤其是其羹,更是无上的美味,吃了还会想。”
周冲心里有点好笑象地想:“真没想到,你还是一个饕餮客,精通于易牙之技。”笑道:“那我就等着品尝王兄的精湛调味之技了。王兄精于此道,周冲可是口福不浅。”烹饪一说在我们现代用得很多,在古代一般不说烹饪,一般是说调味或是烹。
易牙是齐桓公的宠臣,特长就是善长烹饪之道,据历史记载,齐桓公没有他做的饭菜,则食不香,所以后世有人认为易牙是厨师的老祖宗。易牙之所以在历史上享有大名,并不是因为他善于烹饪之技,而是他是一个有名的奸人。他曾经做的一件事,在历史上大名鼎鼎,那就是一次齐桓公开玩笑说他什么肉都吃过,就是没有吃过人肉。易牙回到家里把自己年仅两岁多的儿子杀了,做成肉羹,让齐桓公品尝。因此,齐桓以为人他爱桓公,更加信任他,最终酿成大祸。
王敖颇有几分自信道:“一定不教周兄失望就是了。周兄,来,我们先扒皮。”短刃幻出一个漂亮的刀花,在狼腹上一剖,一道笔直,深浅均匀的口子出现,周冲赞道:“好刀法,吴之剑客也不过如此。”吴越争霸时期,吴国的剑客剑术非常高明,享誉一时。
“周兄过奖了,没啥了不起的,手熟罢了。”王敖谦逊,双手抓住狼皮,从口子那里一撕,给他拉下好大一块,雪白的狼肉露了出来。
周冲在心里感叹道:“他们这种大学家如此精于此道,真是想不到,要不是我亲眼所见,说什么也不相信。这才是真正的多才多艺嘛,后世那些只知一味读圣贤书,却不能营生,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书呆子们知道了,肯定会愧煞。哎,特别是我生活的那个时代,好多大学生连煮面条都不会,还以为是煮面条是用冷水,结果是煮了一锅的面糊,应该让他们好好学学生活技能。”赞道:“王兄,好手法!王兄,小心点,不能把毛皮损伤了,我可是有大用处。”
在现代生活了数十年的周冲,一举一动都具有现代气质,这对于古人来说,很是新鲜。不过,王敖这个时代精英却不是当成新鲜,而是当成新奇,甚至神奇,眼睛一亮,问道:“周兄又有什么高明主意,王敖可否先聆为快。”
周冲开玩笑,道:“想知道?拿狼肉羹来换。”
王敖没想到周冲居然会卖关子,愣了一下,笑道:“好你个周兄,居然敲诈勒索王敖。周兄,这可是盗跖之行,非君子之为。”盗跖,中国古代著名的强盗,读过《庄子》的朋友都知道。
周冲反驳,道:“王兄此言差也。这不是敲诈勒索,这是你情我愿的公平交易。哦,对了,王兄,拔完狼皮,还要把兔子皮扒下来。记住,不能损坏皮毛。”
王敖反将周冲,道:“扒皮可以,你得告诉我有啥用?不然,你得自己动手。要我扒的话,我就一阵乱刀下去,剁他个稀烂。”
周冲才不上他的当,笑道:“想睹山人神技,王兄就得勉为其难,要扒好。”
“要是我不呢?”王敖也不是省油的灯。
周冲郑而重之地道:“你会后悔一辈子。”
王敖把周冲打量一下,似说笑,又不似说笑,有点摸不准他的意思,迟疑着问道:“有这么严重?”
周冲点点头,不再说话。王敖欣然应承,道:“周兄放心,要是损毁了一根毛,周兄唯王敖是问就是。”
两人一齐动手,不一会儿功夫就把狼皮扒下来,再把兔皮扒下。王敖不是吹牛,扒下的皮真的是完好无损,一点破损也没有。
这种技艺就是经验丰富的屠夫也不过如此,周冲赞道:“王兄才学果是不凡,连这种生活小事都是如此精通,周冲佩服。”
王敖微微一笑,把手里的短刃晃晃,道:“些许小道,不入方家法眼,周兄见笑了。游学嘛,难免餐风露宿,没有吃的,只好打野味摘野果充饥了,时间长了,对于此道也就熟了。”
周冲有点好奇,问道:“王兄如此精于此道,尉兄又如何?”
“周兄有所不知,先生不仅才学胜王敖百倍,就是这些小事也远在王敖之上。”王敖很是钦佩地赞扬尉缭,问周冲道:“周兄,你要狼皮,兔皮做啥?”
周冲纠正道:“我要的不是皮,要的是毛。”
“那有啥用?”王敖有点迷糊了。
周冲回答,道:“周兄,你不嫌先生的八体书生不够体面,不配书写如此大作?”
王敖是个一点就透的人,惊奇地道:“周兄是要制笔?”
第二卷 新天新地 第五章 美中美论坛问世(中)
真给王敖说对了,周冲是想为尉缭制一枝好用的毛笔。
尉缭那枝笔用我们现代人的观点来说,是惨不忍睹。我们现代人都知道,毛笔就是把笔管一端挖出一个空腔,把笔毫塞在里面,再用漆固定好,就是毛笔。在秦代蒙恬改良制笔方法以前,毛笔的制法相当粗糙,和扫帚没有什么区别。其制法有两种,一种就是把笔管剖成几瓣,再把笔毫放在里面,经过固定就成了毛笔。
另一种制法用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纯属扎扫帚,把笔毫用细线捆在笔管四周。而尉缭用的毛笔就是用这种方法制成的,所以周冲一看到八体书生差点笑出声来,把毛笔想象成扫帚了。尉缭居然要用如此不堪的笔来写一部流传千古的军事巨著,周冲在心里真的是为他叫屈喊冤,大叫不配。
不要说周冲,要是换个现代人,乍见如此情景,必然也和周冲一样反应,在心里大叫不配,太不相配。
“先生之笔蓄墨太少,不能连贯书写,老是醮墨汁,这会打断先生的才思,不利著书。”周冲点头说出自己的想法,道:“我想给先生做一枝能够连贯书写的好笔,让先生一气呵成,写出巨著。”
蒙恬改良之前的毛笔,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墨汁蓄得太少,不能连贯书写,醮墨汁的时间很多,浪费时间不说,对于尉缭来说老是搅乱思维,这才是著书人最不能容忍之事。(这点很好理解,比如以前写作文,要是用一枝破钢笔,写着写着就写不出字了,这会影响人的心情。几次下来,可能如潮的才思也会枯竭了。有写作经历的朋友们,会赞成。)
王敖击掌赞道:“周兄这话可是说到王敖心里去了,我们这些读书人,就没少受这破笔的苦头。要是周兄能给先生制出好笔,王敖就给周兄做狼肉羹,天天为周兄做羹。”
我们现代人比起古人幸福得太多了,写作前几年用钢笔,现在连笔都不要了,只需要敲敲键盘就成了,其差别真的称得上霄壤之别了。
对王敖的心情,周冲很是理解,笑道:“王兄言重了。我也只是一个想法,能不能成,还不敢确定。”这不过是谦虚的说法,现代人只要见过毛笔都知道准成。
“周兄,如何开始?”王敖很是热心地问。
周冲道:“还得请王兄帮忙。”在周冲的带头下,两人把狼皮和兔皮扔到锅里,用沸水煮熟,再捞出来,冷却之后,把狼毫和兔毫拔下来。当然,拔下的毫毛够做一枝就行了。
把狼毫和兔毫按一定比例,混合捆在一起。这是后世称为兼毫的制笔法,在秦代还没有,秦代盛行单一动物毫毛制笔,笔锋的弹性差,书写的舒适度欠缺,这是秦代毛笔的一大缺点。
王敖没想到过,很是惊奇地问周冲:“周兄,这能成吗?”
“笑话,兼毫法从西代到现在都在使用,还有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