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随行 +番外 by 水虹扉(狐狸美攻 攻为受瞎了一只眼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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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影随行 +番外 by 水虹扉(狐狸美攻 攻为受瞎了一只眼he)-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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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到了什麽地方,无论发生什麽事情,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想要一直留在阿紫身边。 



哪怕碧落黄泉,时间洪荒的尽头。 



阿紫没有回答。他伸出手,轻轻抬起夏生的下颔,望入那对迟疑痛楚的眸子,吻上那冰冷颤栗的唇。 



二人,唇舌抵死纠缠。 



夏生只觉被阿紫吻得,连气都喘不上来。但胸口,却是满满的充实。 



夕阳,将两人紧紧拥吻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 







深夜,陵王府。 



陵王孙被几名美姬簇拥著,坐在偏厅的盘龙红木椅上,望向立在身旁的青羊宫主,得意道:“没想到宫主这麽快……原本,迟个一两日,也不是不可以。” 



“哪里。小王爷有命,在下自当速速达成。”青羊宫主微微一笑,打开脚边带来的一口大箱子,“这就是那肉白骨。” 



陵王孙站起身,走到跟前去看了看,只见里面凌乱堆著些半朽的骷髅白骨,觉得恶心,连忙偏过眼去,望著青羊宫主笑道:“这东西,荒郊乱葬岗遍地都是,宫主若是存心欺瞒,怕也使得。” 



“说得是。贫道正是想著小王爷,会有此疑问。”青羊宫主拍了拍手,令傍边侍候著的小道士,捧著个罩著红布的托盘,来到陵王孙面前。 



青羊宫主揭开了托盘上的红布。 



托盘上,放著一颗人头。 



人头面容肌肤莹莹,双目紧闭,黑色长发如蛇般,盘在断了的颈项处。虽看上去毫无生命气息,其绝色容颜,却依然足以令人屏住呼吸。 



正是昨夜,令陵王孙辗转思慕,心惊胆寒的美人。 



如受了某种盅惑般,陵王孙伸出手,仔细摩挲著那冰冷细致的面容,轻叹道:“宫主……我只是要你去收服他,并未曾说过,要他的命。” 



话音刚落,却只见那死去的人头蓦然睁眼,张开嘴,一口死死咬住陵王孙的手指。 



“……啊!!!!”陵王孙恐惧的大叫著,拼命想抽回手。 



但那人头越咬越紧。陵王孙只听见自己骨头迅速被咬碎的声音,只看见鲜血如泉般,从笑得狰狞的人头嘴里涌出。 



“小王爷,小王爷您怎麽了?”见他疯狂大叫,脸色惨白,旁边有美姬上前,将他扶住。 



“他咬断了我的手指!他、他……他还活著!!”陵王孙握住手指已断,鲜血横流的右手,跌坐在地上,眼睛瞪得几乎突出眼眶,恐惧得全身发抖。 



“究竟怎麽了……小王爷,您是不是看错了?”前来扶他的美姬,声音听上去有些诧异。 



陵王孙听了这句话,只觉眼前一花,再定神仔细打量── 



他的手指,仍完好无缺的长在手掌上。 



“看来,小王爷不宜接近此物,否则,极易被心魔所魇。”青羊宫主忍著笑,朝陵王孙躬了躬身,“那麽,贫道告退。” 



见陵王孙仍坐在地上,怔怔的发著呆,青羊宫主也不待他回答,便提了地上箱子,领了小道一起离开。 



出了偏厅,青羊宫主仰起头,只见星辰满天,低声道:“妖狐,你们看把戏,可看够了?” 



半空中,有笑声渐渐远去。 











完 







************************************ 







如影随行番外之不祥人(1) 



望归镇,位於江南一隅。虽是小地方,却也算得上物产丰饶,自给自足。 



这天,十三四岁的少年如往常般,弓著身子,蹲在家门口弄蚂蚁。 



“葆初哥!葆初哥!!”邻家小妹晃著两根粗长的大辫子,跑到他身旁,伸手将他从地上拉起来,兴致勃勃,“我爹杀猪呢,快跟我去。等爹杀完,我让他把最好的猪下水给你。” 



少年抬起头,露出张比女孩子家还要精致俊俏的脸。他目光呆滞的看了看邻家小妹,慢慢笑了:“小、小妹……我不去……” 



“哟,怎麽不去?”葆初身後的门,在这时吱呀一声开了。从里面,走出个挺著大肚子,姿容有几分妖娆的女人。 



女人走到葆初身旁,伸出手揪住他的耳朵,就狠狠往上提:“你这傻子,人家小妹好心,还不快去!” 



“姨……哎,您别这样、别这样……”小妹看著少年洁白贝壳般的耳朵,被拧得从红到紫,心中老大不忍。却又人小胆怯,不敢上前,只能站在原地搓手,小心翼翼的求著情。 



八岁那年,葆初的亲娘去世,爹娶了後娘进门。从此,家中洗衣做饭,担水劈柴,大小杂事都落在了葆初尚稚嫩的肩膀。 



十岁,因为一场大病,又没有得到及时的照顾治疗,葆初被烧坏了脑袋,变得痴痴傻傻,直到如今。 



葆初好的时候,後娘尚对他嫌东嫌西。这三四年来,又只会蹲在家里吃闲饭,更是越看越不顺眼。 



虽碍著左邻右舍和自家丈夫的面子,未曾刻薄葆初的口中食、身上衣,但动稽打骂,却已是常事。 



葆初被提著耳朵站了起来。他显然是已经习惯了被这样对待,只垂下眼帘,一声不吭。 



“蕙儿,阿初有病,别跟他计较。”葆初的父亲程倌推著卖货平车回来,正好看到这一幕,连忙放下车子,跑到他们身边劝解。 



女人松开葆初,朝程倌忿忿不平道:“你在嫌我这後娘,教训得不是?” 



“哪能呢。”程倌陪著笑,走到女人身旁轻言细语,“我是怕你生气,对肚里的孩子不好。” 



说完,他又转身走向葆初,揽住儿子瘦弱的肩膀:“爹现在正好有空,就陪你一起去。以後,别再惹你娘生气了。” 



这後娶的填房,家里亲戚多,在镇上聚得人缘,生得又有几分姿色。除去脾气坏些,对程倌这种小商贩来说,还算得上称心。 



所以,程倌心底虽疼著傻儿子,却也不愿开罪後妻。更何况,如今她腹中怀有自己的骨肉。 



女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再无话可说,转身回了屋。 



葆初摸摸被揪疼的耳朵,仰起脸望向程倌,不说话,黑亮的眼睛笑成两弯月牙儿,满脸喜悦── 



爹心里是对他好的,他知道。 



“阿初,瞧你那模样儿……”程倌揉了揉他披散至肩的细柔长发,爱怜的轻叹,“……笑得多招人疼。要不是有了这个病,若能多读些书,再长大些,怕是连高门绣户的小姐都配得上。” 



“才不要葆初哥娶小姐。等我长大了,要嫁给葆初哥。”小妹一边领著他们往自家走,一边对著程倌调皮的做鬼脸。 



程葆初睁著那对清澈的黑眼睛,呆呆望向小妹,对她的话似懂非懂。 



程倌勉强笑了笑,看看儿子,心底却开始有些发愁。 



小妹年纪尚幼,才说得出这种话……过几年葆初就成人了,他又呆又傻,就算顶著张漂亮的脸,有哪家的女孩子愿意嫁? 



说话间,三人已来到小妹家的前院。 



家家户户若杀猪宰羊,按此间风俗,必将其下水分送给周遭邻居,算是件不大不小的盛事。 



前院里聚满了人,一头活猪被倒吊在中间木架上,已割开颈部。猪身底下摆著个大木盆,哗哗的接著猪血。 



往常遇上这种事,都是由程倌来拿赠物。葆初,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看著那白花花的猪剧烈扭动,看著它一点点安静,看著它的眼睛慢慢黯淡,葆初偏过头,愣愣的扯了扯父亲衣袖,直著嗓子问:“爹……猪、猪怎麽了?” 



听了葆初的呆话,旁边围观的人一阵哄笑。程倌连忙垂下头,朝儿子解释:“猪死了。” 



“这、这就是死……”葆初慢慢转动呆滞的眼珠,在一旁的小妹身上停下,声音异乎寻常的清晰坚定,“那麽……明天,小妹会死。” 



葆初这话,令周围众人一片哗然。程倌急了,伸手就给了儿子两记响亮耳光,又连忙对著周围打躬作揖:“这孩子有些毛病,就会胡言乱语。大家莫当真,莫当真。” 



说完,程倌自觉没脸再拿人家的下水,拉了葆初转身便走。 



葆初垂著深黑的眼,面无表情,任父亲扯著自己离开前院大门,嘴里却仍在不断呢喃── 



“小妹……明天会死啊……” 











2 







葆初归家後,晚娘知道没拿回猪下水的原因,自是少不得给脸色看。 



但好在,有程倌插在中间打圆场,著意庇护儿子。这夜,也算无风无波度了过去。 



到了第二日,葆初如往常般在门口玩了整天的蚂蚁。傍晚,全家三口围著桌子吃饭时,晚娘忽然闷闷的开口:“小妹死了。” 



程倌的手一抖,筷子从指间滑落,掉到了地上── 



他日里走街串巷,消息最是灵通。这件事,他比妻子知道的还要早。 



中午的时候,小妹去附近小铺买点心。不知怎的,被绊了一跤,头磕在一块边缘锐利的大石头上。 



顷刻间,血流满地。就这样,一个健康活泼的女孩子,再也不会睁开眼睛。 



“当家的,葆初这孩子怕是邪性……不然,怎麽昨天在那麽多人面前,刚说小妹要死,今儿就应了呢?”晚娘看了一眼葆初,眼中稍许露出些,从未有过的畏惧。 



葆初就坐在她身边,却似乎没有听到,仍然垂著深黑的眼,只顾扒碗里的米饭。 



“别瞎嚼。自家孩子,哪有什麽邪性。”程倌俯下身,将地上的筷子捡起来,拿手边的抹布擦擦,又接著用来挟菜,“葆初有病,话自然是乱说,偶尔碰上一句两句,也是有的……小妹出事,是她的命。” 



晚娘听程倌讲得有理,自己再坚持就显得过於刻薄,也就不再往下说。 



但似乎,总觉得有些介意。 







********************** 







原本,葆初家和小妹家,是来往极勤的。 



但自从小妹出了事,两家人再也没有来往过。甚至,在街上迎面遇到,也只会擦肩而过,互不招呼。 



说起来,也怪不得小妹家人。自己好端端的女儿,被人头天说要死,第二天就真的死了。 



就算知道那人是个傻子,是误打误撞言中。心里,总还是横著根取不出、拔不掉的刺。 



小妹家人念著从前的情份,没到程倌家砸锅掀屋找麻烦,已经很不错。 



这些事,对永远懵懂的葆初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他仍然每天蹲在家门口弄蚂蚁。只是,不再有晃著两条粗辫子的邻家小妹,兴高采烈的来找他玩。 



这天,葆初刚在地上砌好几条土沟,正准备引蚂蚁往里面爬的时候,一只穿著粗布鞋的脚,狠狠碾上了他的手背。 



葆初听到了骨头硌硌错位的声音,看到鲜血从指缝间慢慢泌出。 



他呆呆的抬起头,用一对笼著泪雾的漂亮眼睛,望向那只比他大上一两岁,却比他强壮高大许多的少年,嘴里发出断续的乞求:“不要……疼……疼……” 



少年的身後,站著三四个和少年岁数相若的男孩子。 



“疼?你也知道疼?!”少年狠狠的说著,脚下越发用力,“小妹对你那麽好,你却把她咒死了!要不是这几天爹关著我,我早就出来找你算账!” 



少年就住在小妹家附近,偷偷喜欢了小妹好几年。葆初却不认识他,也听不懂他的话,只摇著头,泪水一颗颗似珠子般,不停沿著脸颊滑落。 



“打他!今天就把他打死,给小妹抵命!”少年招了招手,身後三四个男孩子一拥而上,将葆初脸朝下,按倒在地。 



顿时,拳脚如雨般,落在葆初的身上。 



那领头的少年恨著葆初,平素又是个心狠胆大的。他捡了块砖头,重重砸向葆初的两条手臂。听到咯嚓两声脆响,知道折断了以後,又将葆初的十根手指砸得血肉模糊,指骨全部粉碎。 



葆初先还仰起头,用力惨嚎了几声。到最後,只能趴在地上动也不动,发出细细的,如猫叫般的抽泣呻吟。 



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还是邻居太婆听到动静,拿了笤帚颤巍巍走出来,指著那群打得兴起的少年就骂:“小杂种们,欺负一个傻子,算什麽本事!!” 



少年们瞒著家里出来做这种事,究竟情怯。见有人近前,连忙住了手,讷讷的退到一旁。 



太婆见葆初卧在地上,全身是血,不停的颤抖痉挛,刚要去扶他,察看伤势,却见程家的门,吱呀一声打开。 



葆初的晚娘挺著肚子,从屋里走出来,看了看周遭的情形,笑道:“孩子们打打架,是常有的。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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