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彼此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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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彼此都幸福-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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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早年的旧时收藏,多数是被放到后头的储物室去了,他去找一找,要我在这里等一会儿。”晓冽微笑。平素极沉稳的男子,在谈及自己喜爱的事物时,眼底里那种耀目的光芒令他看上去英俊很多。
  “是吗?”安洁淡淡道。那些被他锁起来,她以为永远也不会再拿出来的给任何人看的东西,如今他要重新取出来,给别个女子看了么?浅笑着,安洁坐在晓冽旁边,斟了一杯茶递给晓冽,“那我陪你坐一阵子罢。来,喝喝看,这是猎最喜欢的云南普洱滇红,别的茶,他总嫌太细腻娇柔。大抵是性格使然,猎一贯不喜欢将原始狂野韵味浓厚的东西束缚在现代工艺的繁琐之下。”
  晓冽接过辰砂茶盏,闷声喝茶,并不搭话。
  晓冽固然时时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埋头赶稿,两耳不闻窗外事,长久也不同人应酬,也少在外头花花世界看人眼色行事,却不意味晓冽不通人情世故。多少她也在里塑造过颇多工于心计、擅长勾心斗角的人物形象,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这位仇大嫂只怕不是单纯来陪她“坐”一阵子这么简单。
  “猎这些年已收敛许多。早些时候,他在家里是呆不住的,一年之中有泰半时间是在外头游历的,眼里、嘴里、心里全都是外面的世界如何如何。跟猎相爱,会很辛苦。”
  晓冽继续埋头牛饮,闷声发大财。
  仇猎于她,其实亦是陌生,但,谁与谁又可以真正做到彼此了解,一无隐瞒?许多同床共枕一生的人,也未必了解另一方。
  虽然安洁未必出自善意跟她讲述仇猎的过去,可是由她的描述中,晓冽了解到一些仇猎不曾、未来也不见得会提及的过往,那是仇猎的一个侧面。
  “猎喜欢运动,晨跑更是风雨无阻。他有一身晒成古铜色的皮肤,肌理结实,身材颀长健美。”安洁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近耳语般,轻逸出粉嫩唇畔,“他的唇舌,他的抚摸,他强而有力的冲刺,他满足的低喘和爱语,一旦尝过,便很难忘怀。”
  “咳咳!咳咳!”晓冽被一口茶水呛到,脸咳得通红。她是写推理的,不是写情色文章的好不好?虽然有经验,也从未如此详细地拿出来与人交流。安洁,成功地给懒得几乎出蛆的晓冽以强烈刺激。
  晓冽抬眸看看身侧轻盈、举止端雅的美丽女子,被她脸上迷离的微笑同眼中流转的光彩吸引。木知木觉如晓冽,也深深省得,倘使不是真的体验过那种肉体上的极至幸福,是做不来此种表情的。
  这倒有趣,兄长娶了弟弟的情人,偏偏情人始终对弟弟念念不忘。
  晓冽无意介入豪门恩怨,她宁可束手在旁,当个看戏的观众。
  仇家大哥不是武大郎,安洁料想也不至于是潘金莲,倒是仇猎,晓冽很难判定他有没有武松的潜质。
  可是,既然仇家大哥娶了安洁,又不介意弟弟回家来,自然是相信妻子、兄弟的为人了。
  晓冽复又埋头喝茶,一切烦恼无非自找,不关她事。
  安洁见晓冽无动于衷,心间的恼恨,又深了一层。即已做了恶人,索性便坏到底罢。
  轻轻附到晓冽耳边,安洁美丽的红唇低语:
  “猎象爱我这样,爱过你吗?疯狂的、无所顾忌的、仿佛永无止歇的,你的每一寸肌肤都被视若珍宝,被他全身心地膜拜过吗?”
  晓冽无声太息,放下手中的辰砂茶盏,抬头直视安洁。为什么如此美丽聪慧的女子,却不明白,感情的事,错过,便是错过。再怎样苦苦执着,也是枉然呢?
  做人,有时懒些笨些,未见得不是好事,晓冽见过太多机关算尽一场空的恋情。
  爱情,是不可以拿来试炼的。
  “安小姐。”晓冽斟酌几秒,才慢悠悠说,“我和仇猎目前只是朋友,此其一也。倘若他以爱别人的方式来爱我,那他爱的,也不是我,此其二也。其三,亦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要亵渎你们之间曾经的美好过去。”
  安洁秀眉一拧,想说什么,仇猎却正好推门进来。
  看到安洁,仇猎有些许意外。
  “大嫂,你也在。”温和的眼里有淡淡距离。
  安洁恢复成贤淑女子,微笑。“我在和韩小姐聊天,关于‘我们’的过去。”
  她刻意加重“我们”二字的语气。
  仇猎一贯温熙笑对晓冽的眼,蓦然冷了。
  燠热夏日,瞬间,变得凉意刺骨。

  第七章 狂野;亚玛逊

  “我在和韩小姐聊天,关于‘我们’的过去。”
  晓冽看见,仇猎的眼在听见安洁如此说时,倏忽冷鸷。
  她不担心这两人当场吵起来,她担心自己会变炮灰。
  站起身,晓冽笑着伸个懒腰。
  “仇猎,我也出来大半天了,该回家了。麻烦你送我去码头好吗?”
  望着晓冽明净如水的双眼,仇猎微笑点头。他何尝不晓得她是不希望他与安洁起冲突,才适时提出这样的要求。
  “好,我送你。”仇猎走进卧室,拎起晓冽的背包,又返身出来,将晓冽搁在茶几上的维尼记事本放进背包里。“走罢。”
  晓冽乖乖跟上去,出门之前,晓冽犹不忘同安洁道“再见”。
  仇猎自然而然牵起晓冽的手,那么的天经地义。
  “如果我不回来,你是不是又要一个人找地方埋头大哭一场?”仇猎怜她惜她。
  晓冽偏头想了想,摇头。这件事里,该哭的人,有资格哭的人,并不是她。
  唉……仇猎叹息。这阿呆,究竟是不懂撒娇,还是懒得撒娇?
  换作旁的女子,只怕老早要使出浑身解数,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他交代清楚不可。
  偏偏,他为这不解风情的阿呆,动了心。
  驱车送晓冽到码头,在晓冽准备下车时,仇猎轻轻扣住她纤细的手腕。
  晓冽疑惑地望着他。他笑,将一根缀有碧绿色饰物的皮环系在晓冽腕上,随后自后座取过一只扁平盒子放进晓冽的背包里。
  “回家再看。”仇猎替晓冽推开车门,目送她下车,走进码头的检票口。
  他坐在车里,等渡轮发出离开码头的汽笛鸣响,他才原路返回家中。
  仇猎并不意外,安洁仍坐在沙发里,等他回来。
  “大嫂,如果你没什么事,我想单独呆一会儿。”仇猎敞开着门,平静说道。
  〃猎,你变了。〃安洁缓缓起身,迎视仇猎深广的眼。以前,他会笑弯一双明朗的眼,用低沉的声音叫她〃小洁〃。
  仇猎默认。时间与空间最无坚不催,世界上原本就不存在永恒不变的风景。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不是吗?昔日亭亭玉立、热情开朗的安洁,如今,又何尝没有改变?
  〃猎,你恨我,是吗?〃安洁轻咬下唇,洁白的柔胰轻轻搭在仇猎胸膛上。
  仇猎眸光一闪,微微撤身,拉开与安洁的距离。
  恨吗?看着安洁娇嫩如花的容颜,仇猎脑海中闪过晓冽哭得红通通的兔子眼与坚强的微笑,胸臆间激荡的情绪,缓缓平复。
  恨是太强烈的情感,若背负恨意,他没办法行得更远,去得更高。
  且,以他骨血中那狂野性格,他若恨她,亦决不会教她过一天太平日子,定要她日夜煎熬,食不知味,寝不安枕,一刻不得安宁。
  不不不,他不恨她。所有黑暗的妒恨,早已随他的眼泪,蒸发在非洲苍莽的旷野上,点滴不留。
  徐缓而肯定地摇头,仇猎微笑。
  〃看到你和大哥过得幸福,我高兴也来不及。〃
  现在,换他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不恨么?安洁水眸一暗,他,竟连恨她也不屑。
  〃可是,我恨你。〃安洁把手背负到身后,悄悄捏紧。这种恨,在见到韩晓冽之后,重又在她身体里延烧。〃我恨你就象来去自由的风,永远不肯为我做停留。我只能不断追逐你潇洒不羁的身影,暗自担心你在别处,爱上旁人;又或者,去到太危险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猎,我爱你爱得夜不能寐,可是你除了带些石头贝壳回来之外,你带给了我什么?!没有!没有温柔呵护,没有温馨体贴宠溺,我守着一片虚空,害怕终有一日,你会一去不返,就此抛下我。〃
  安洁怨恨的声音,在房间里回响。
  〃可是大哥对我好,他懂得体贴我,呵护我,懂得照顾我的情绪,所以我答应嫁给他。我不是没有给你机会,猎,我请求过你。只要你在婚礼前赶回来,只要你爱我,我就会改变主意。然而……”安洁闭一闭眼,他没有回来。他在世界尽头发来贺电,祝他们幸福。“我希望你永远记得我……即便恨我,也记得我……〃
  听见安洁哽咽低回的声音,仇猎没有象少时般上前拥抱她、安慰她,或者用火热炽烈的吻来消弭一切不安纷争。不仅仅因为她现在已经是他的大嫂,更因为,一切都过去了。
  他一直都不知道,原来,自己从国外带回来的纪念品,之于安洁,不过是毫无感情依附的死物罢了。
  仇猎淡淡自嘲地微笑,她全看不见那些礼物背后,他全神贯注的切切深情。
  〃大嫂,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你理想中的仇猎。而大哥,却比任何人都在意你。好好珍惜大哥给你营造的幸福,小洁。〃
  说完,仇猎退出自己的房间,把泫然欲泣的安洁,独自留在原处。
  既不爱,何苦给人不恰当错觉?
  弗如狠心冷眼,两相决绝。
  大踏步,仇猎走出大宅,背影,坚定;步履,轻松。
  他背后,一双斯文的眼里掠过错综复杂的光芒,无声太息。
  晓冽在网络上连载的推理《猎爱伤痕》,反响强烈,点击量居高不下。
  许多人都在关注,想知道里那个擅于猎艳的花花公子,最终会不会死在他的好奇心上;连出版社的编辑,都说晓冽倾注了大量感情在其身上,以至于活灵活现。
  晓冽看了大量评论,独自坐在电脑前偷笑,经过艺术加工后的仇猎的形象,果然十分吸引人呢。
  垂眸,晓冽看见腕上的皮环,晓冽始终没能确切研究出这以三根细幼皮绳编结成小指粗细的皮环,缀以雕工原始粗犷的翡翠图腾,究竟出自何处。亦不知究竟用的是什么动物的皮,只知十分凉滑坚韧,弹性极佳。而那上头一元硬币大小的翡翠,据十分识货的晓冽爸爸讲,是一块上好的翠玉,只是没有精加工过,粗略地雕琢成形状古朴稚拙的图腾。
  “这东西绝非凡品,你好好收着,别又丢三落四,找不见了。”晓冽爸爸没有过问女儿此物的来历,只是淡淡交代。
  晓冽抬起手腕,迎着光线,细细观察。皮绳密密编在一处,因角度关系,仿佛泛着鳞鳞波光,清碧无暇的翡翠,映着暖黄灯光,折射道道异彩。
  诚如爸爸所言,的确是一件极具异域风格的饰物,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被遗忘在时光深处的,消失在岁月里的文明。
  晓冽放下手,她不在乎这只皮手环究竟价值多少,她更在意仇猎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形下,获得了它,她更乐于分享它背后的故事,一个,她不可能亲历的、蛮荒丛林的故事。
  自电脑前起身,晓冽做伸展运动,活动四肢。病后的她,不能做大运动量、重体力、刺激性运动。练瑜珈,晓冽自觉骨头老早僵硬,掰不出那些造型诡异的高难度姿势;练太级,一套陈式太级二十四式,看在晓冽眼里,招招雷同,前练后忘记;木兰拳、扇子舞,多是妈妈级人物在操练,晓冽觉得隔着一条深如码里亚纳海沟般的代沟。最终,懒得几乎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晓冽,将中学广播操中的伸展运动与/炫/书/网/整理运动拿来,锻炼身体。
  晓冽妈妈曾为此大摇其头,奈何客观事实不容许女儿跳大腿舞玩Hip…hop,也只好做罢。女儿能活下来,已经万幸,她不该要求什么。
  穿衣镜里,晓冽看见自己穿白色…shir、灰色居家短裤的模样,细瘦苍白,头发蓬乱,眼睛不大,鼻子不挺,嘴唇不性感,永远一幅懒洋洋的表情,不丑,可绝对、绝对称不上美女。
  仇猎会真的爱上她吗?还是,仅仅出于一时好奇?亦或,一如曾经的她,要找个全然不同于旧爱型格的女子,展开新生活?
  晓冽不是不怀疑的。
  并非对自己失去信心,而是,因为不甚愉快的(炫)经(书)历(网),令晓冽格外小心翼翼,谨慎有加。
  可是,无解呵。最难忖度,是人心。
  晓冽不想妄自揣测仇猎的心意,摇头,甩开脑海中的疑问。
  没有答案的事,又何必想它?得过且过,懒得已臻化境的晓冽,向镜中的自己微笑,一个旋身,扑向柔软舒适诱人的床铺。
  拥抱跳跳虎毛绒布偶的手,在触及一个扁平硬物时顿住。
  晓冽蓦地记起,仇猎还给了她一只扁平盒子,她回家急忙赶稿,把它随手一搁,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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