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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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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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看到这么一个惊人的东西。
  年长的猎人就是霸道,康完全不理吉特不满的眼神,三言两语向孙志新问清了吹箭的用法,立即就要试验。他举着吹筒四处寻找目标,潜行的身影在林丛之间的游动,迅速就游出去十几米远。
  孙志新大吃一惊,康完全展开身形时的迅速自己拍马也不相及。才升起来的得意立即就被打击了,尾巴蔫了下去。
  噗!
  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响,肯定是康在试射。
  一会儿过后又是第二声,还是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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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赶过来,就见康举着吹筒,一脸兴奋的正打算做第三次尝试。虽然连续两次不中,却让他发现吹箭另一个好处,那就是不会惊动目标让之逃窜。要知道小型猎物绝大多数都是机灵无比的机敏家伙,一击不中的结果就是迅速逃得无影无踪,吹箭则改变了这种状况。
  正待吹,孙志新拉住他,向他比划三点一线的技巧。孙志新又举起姆指,一手指向目标,再指向自己,又晃动竖起来的姆指。
  猎人中的精英确实厉害,比划到第五次上时康已经明白了孙志新的意图,也学他那样眯起眼用姆指去确定射击的方向。孙志新想了想,从地上捏起一块湿土安到吹筒射击端做临时的准星。
  康立即就明白了多出来的物件的用途,随即用它瞄准,再射。
  他技巧不足,吹筒发不出孙志新激出来的那种摄人锐响,仍是噗的一声,第二只白头鹭毙命落下!
  康三击成功,兴奋得双眼更亮,那种爽快的射击感让他放下吹筒时血液仍然在高速流动。他咧开嘴无声大笑,冲孙志新竖起了姆指,意思是:好用!
  
   
作者有话要说:申明:
小新不是单纯受。就他那性格和脾气,万年被压才是奇了怪了。虽然咸鱼翻身了也是咸鱼,但翻身是必然滴~
互攻,互攻滴好不好……好不好!
30
30、史上第一次夜生活 03 。。。 
  精英猎人康师傅……呃,他不是绿茶,康大叔吧。康大叔已经过足了瘾……实际上完全没过足瘾,全身一直汹涌着想拿着吹箭四处乱喷的冲动,活活憋得他难受,就跟□被人活生生打断一样痛苦。但做为一名猎人精英,他想进一步观察吹箭的表现,比如操作性,易上手性等等。就忍痛把吹筒还给吉特,想知道年青的猎人们运用它可以做出什么样的表现。不是他吹毛求疵,而是作为一名资深的猎人,拿到好的东西就会本能的去考察它的全面性能,做到心中有数。
  接下来就乱套了,孙志新只做出两副吹箭,在场有四个年青人,全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表现自己,更猴急的想要试用吹箭这个新生武器。到这时候谁还管你是族长的儿子,或是好友啊?全滚一边去,抢了吹箭到手再说。
  四个年青人就在那里抢来抢去,如果不是顾着会惊动猎物,只怕便要大打出手。
  自己做出来的东西被人如此哄抢,孙志新那颗肤浅的虚荣心极大的得到了满足。又见四个青年闹得不可开交,孙志新叹了口气出来主持公道,把剩下的箭只分成了四份,交给四人。他一共做了五十七只吹箭,去掉用掉的或是浪费的,还有四十一支。四人一人十支,奥格嘛,咱家自己人,所以多得了一只。
  奥格多得了一支箭,拿皇帝看臣子般居高临下的眼光看了孙志新一眼——他的身高也确实比孙志新高,活似孙志新本应该就这样朝贡献上来一般。这就又把孙志新惹火了,差点没忍住就要当场暴走胖揍奥格这个别扭孩子。真是……一点都不可爱!还是小黑犬好,听话又乖巧,还知道去拾回箭只,哪像这几个破落货,光知道射、射、射!活活气死人!
  没有了孙志新这个半吊子初练乍练的夜行猎人新手包袱,四个年轻的猎人迅速溶进黑暗的树林,只余康在那里陪着孙志新。就跟齐格力一样,康大叔感觉出了孙志新的与众不同,敏锐的发现了他的重要性,从而本能的就下意识就把他保护起来。孙志新同学便就再一次成了国宝级生物。
  只不过康又跟齐格力不一样,齐格力只是安静的守着他。康的要求则更高,带着孙志新来到一处月光较充沛的空地,缓缓展开身形向孙志新示范夜行潜行技巧。孙志新虚心好学,又真心敬佩这些强大的猎人,当真全神贯注的认真看,发挥自己全部的学习能力,像海绵一样去吸取异时空生存的技巧。如此就让康师傅满意到了极点,一会儿之后比爱自己儿子还爱孙志新,打定主意有机会一定要让孙志新去参加打猎,向族长证明他看错了自己的吉玛,这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猎手新星。更重要的是,毕达阿察拉苏的狩猎技巧是自己教出来的!这成为康最得意的地方。
  约莫过了一个小时,四个年青猎人才射完了吹箭,一脸兴奋的从林子时奔出来,手里或多或许的都拎着猎物。此时不必再压制动静,里肯抢先大声表功:“帕帕,我猎到了夜狸!”
  “我也猎到了!”吉特也兴奋的大叫:“哈哈,我还是头一次猎到这个狡猾的东西。”
  其实四人里奥格收获最多,他获得了三只白头鹭,一只松鼠样的又比松鼠大的鼠类动物。十一只吹箭四中,接近百分之四十的命中率,很是惊人。可他没猎到夜狸,就臭着一张脸,又是一脸的便秘表情。其余人偌贝斯三只猎物,吉特两只,里肯两只,但这两人都猎到了很难猎到的夜狸。
  康退出潜行状态站直身体,再次惊喜于吹箭的易用和犀利,道:“回去!”
  五人退出树林,布库三个小孩早已经等得急了,又被蚊虫叮得一身的疙瘩。见五人出来,急切的叫:“怎么样,怎么样?猎到了什么?”
  随即见到五人都有收获,顿时大声欢呼,高兴得就跟自己也猎到了猎物一样。
  九人回到营地,迎来的是营地人惊异不信的眼光。
  “哈!那帮小子真的猎回了猎物!”
  “几个小子也想夜猎?是康的功劳吧。”
  “胡说,康手里空着。不过毕达阿察拉苏手里有猎物,他也能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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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应该不会太差吧,我天天晚上有听到他和族长在帐蓬里打架……”
  孙志新的脸一下就黑了,因为他无法不想到紧跟着此打架之后的彼打架,从而忆起自己连续被压的可悲命运。耳边听得人们还在议论纷纷:
  “那是白头鹭?飞鸟也猎到了?”
  “咦,还有夜狸!”
  “啊?真的?那东西可不好猎到。”
  有更聪明的已经在问:“嘿!吉特,你们怎么猎到这些的?手里那是什么?武器?”
  吉特就得意了,开始挥舞手里的吹筒。
  “就用这个猎到的?”有人不肯信。
  吉特拉下脸,想要证明自己。可惜箭又射光了,便拿求助的眼光看向孙志新。
  康挥手叫人不要上来围观,一把紧紧抓住孙志新,道:“走,跟我去见族长!”
  康师傅身高近两米,孙志新被他抓住就跟捉小鸡似的,身不由已被他拖着走。哇呀,他不想去见纳鲁啊……那人不准他去以身犯险,要是被他知道还敢使坏教唆人出去在更危险的晚上夜猎,他一生气的话,屁股岂不是要遭殃?是,他现在腿不方便,可以那人强势的作风,保不准他不会秋后算帐。
  孙志新下意识捂住屁股,怪叫:“我不去!”
  可整个部族里啥都缺,就是不缺武夫,孙志新被康用蛮力拖着,两脚在地上犁出两道浅沟,还是无法抗拒的被拖到纳鲁帐蓬里。
  “哎呀,康师傅,纳鲁在睡觉……呃……纳鲁,你醒了!”孙志新大囧,迎上纳鲁似笑非笑又带着无可奈何与责备混合的眼光。
  “玩得很高兴是吧?”纳鲁道,深棕色的眼珠转动着用眼光掠过孙志新脸上被锋利的树叶割伤的细小伤痕,控制不住的心疼皱眉。
  “嘿嘿,嘿嘿!”孙志新干笑,试图躲到康背后玩潜行蒙混过关。
  纳鲁又道:“我受伤了,就没人肯理。一个个都不顾我死活。”
  孙志新顿时愧疚大起,忙跑到纳鲁身边,涎笑:“谁说的?口胡!我X他妹!这是去给你弄吃的补身体,让伤快快好起来!布库!”
  小黑犬窜过来,不敢去看父亲,只看着孙志新:“吉玛?”
  “去,把陶锅搬回来,爷要做大餐,犒劳今晚打猎的勇士!”
  纳鲁抿紧了嘴,有些想笑又强自忍住,以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很了解孙志新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德性,他已经蹬鼻子上脸的快要无法无天了,可不能再助长他这种歪风邪气。不过孙志新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愧疚倒是让他心里很是高兴,或许那人自己还不知道,他是放不下自己的。嗯,如果他嫩脸上没有那些伤痕他会更满意。都说了不让他犯险,结果还是在树林里刮伤脸,真让人心疼。纳鲁更加坚定了绝不让孙志新出去打猎的决定。
  康正准备和纳鲁商量吹箭和让孙志新参与打猎的事,一看纳鲁的脸色就知道孙志新必定不会被允许参加。自己的族长康还能不知道?那就是一头倔牛!至少现在说不通他。康便打算回帐蓬,以后找到机会再说这件事,他就不信纳鲁真能把一个优秀的人给藏起来永不露出水面。
  孙志新连忙拉住他:“康师傅,别走,留下来尝尝我的手艺。”
  康听孙志新怪里怪气的叫自己,也不介意。老实说,他已经听奥格提起很多次他的吉玛做的东西特别好吃,嘴里馋得很,当即大方的坐下。
  奥格还在为晚饭的事心里有些别扭,向纳鲁行了一礼就要走开。纳鲁叹了口气,叫道:“奥格,你吉玛要做新吃食,你来尝尝。”
  奥格心里一喜,立即咧嘴笑了。
  孙志新撇撇嘴,在心底鄙视奥格。靠了,爷好说歹说劝解你半天你都不肯笑一下,你老子一跟你说话你就笑得牙花子都全露出来,真是,非常不可爱!
  片刻后布库拎着石锅回来,偷眼看父亲好像并没有生气,便大着胆子叫鲁高因几个少年也坐下。
  纳鲁的族长帐蓬确实要大些,但也没大出多少点儿,此时十个人挤着,当然坐不下,一半的人都坐在了帐蓬外。
  布库已经在熟练的生起火,孙志新拿着自己炼制的盐,又拿上些干蘑菇来到河边,把猎来的白头鹭拿到河边去毛后剖开洗净,去除内脏,空肚子里塞上蘑菇,然后抹了盐后再将稀泥和盐混合,最后将这种盐泥抹上整鸡,只涂满薄薄的一层,待泥干掉后可以整壳剥下来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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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做法是一种很简单的盐焗鸡做法,与做法接近的同样也要用泥裹住烘烤的叫化鸡有很大区别。叫化鸡泥厚,泥盐焗鸡泥薄;叫化鸡用的是稀泥,泥盐焗鸡则用盐泥;叫化鸡是烘烤而熟,而不是在火边煨着盐焗;叫化鸡必须要有大量多种的佐料调味,用以去除鸡肉肉质腥味;而盐焗鸡则是吃鸡肉本身的鲜、香、嫩,并保留重口味的咸香。总体来说叫化鸡肥嫩,盐焗鸡盐香,做法有接近的地方,味道口感的差别则很大。
  一共八只白头鹭,全用盐泥抹了,堆到火边受热盐焗。白头鹭的大小有两只鸽子那么大,孙志新在原来的时空没见这种品种的鸟类,见它头顶有一撮白羽毛,心里估计它是因为这样得的名。又见它去掉毛以后肌肉松紧有度,脂肪看上去比较多,盐焗法做出来应该很好吃。而两只夜狸孙志新没动它们,它们并不适合现在来做。
  又洗净一些羊奶子,打算一部份拿来做水果甜汤,一部份拿来招待客人当零食吃。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身高问题,178很矮吗?
2010的数据,北京最高,174。17;四川为166。68,我自己就是179,大部份时候都比一般人略高。
而古代要以人力对抗大自然,身体一般来说会更高大一些。像挖掘出来的三国时期的古尸,复原的数据比现代人更高大。
再说小新的设定,俺没感觉出来178矮。特别是对于一个学习自由搏击,并喜欢野外旅游的青年来说,他是什么形像,大家可以想像。再参照小新的犀利攻击,别把主角想成美少年,俺对那玩意儿无爱……
要是真的小新矮了,回头改设定,直接灌增高剂整容成185!
31
31、为毛竹虫会引发出强吻? 。。。 
  刚把洗好的新鲜羊奶子端出去,突然见到伯纳拿着一个竹筒奔过来,道:“吉玛,我们今天捉了很多竹虫,你说可以吃,怎么吃法?”
  孙志新伸头往竹筒一看,乐了。
  伯纳手里的一只大竹筒里装满了肥胖的竹虫,全像蚕蛹一样在那里扭动,猛一眼看上去万头攒动着挺恶心。但孙志新知道,这玩意儿瞧着像蛆虫一样让人不喜,实际上炸过以后是道美味,又香又脆不说,还特别营养,富含蛋白质、氨基酸、脂肪酸、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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