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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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情-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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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这会儿就喝得烂醉。培顿约他和其他人到他豪华顶层公寓的新居庆祝他们上次的案子大有斩获。他们坐在餐桌边的长毛绒椅子上,窗外是密西西比河的全景,万家灯火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每隔几分钟,远处就会传来凄凉的雾笛声。
雾笛声勾起约翰的哀思。“有谁记得我们当了多少年的朋友?”他口齿不清地问。
“大约一百万年。”麦隆回答,伸手去拿威士忌酒瓶。
达乐哼着鼻子笑道:“天哪,好像真有那么久了,是不是?”
“从高中时代成立‘播种社’起。”培顿回答,然后转向约翰。“你以前把我吓得要死。你总是那么圆滑自信,比老师还要温文儒雅。”
“你以前怎么看我?”麦隆想要知道。
“焦虑急躁。”培顿回答。“你总是……紧张不安。你懂我的意思吗?你现在还是。”
达乐点头。“在我们四人之中,你向来小心翼翼。”
“应该说是自寻烦恼吧。”培顿说。“达乐和我一直比较……”
“大胆。”达乐接口道。“要不是约翰把我们凑在一起,我绝不会和你们任何一个做朋友。”
“我看到你们没有看到的。”约翰说。“才干和贪婪。”
“干杯。”麦隆嘲弄地向其他人举杯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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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社’成立时,我好像只有十六岁。”达乐说。
“你那时还保有童贞,对不对?”麦隆问。
“不,我九岁就失去童贞了。”
那句话夸张得把大家逗笑了。“好吧,我初体验的年纪是大了点。”达乐说。
“天啊,当时的我们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以为我们的秘密社团很高明。”培顿说。
“我们是很高明,而且很走运。”麦隆指出。“知不知道我们那样冒险有多愚蠢?”
“每当想大醉一场,‘播种社’就会聚会。”达乐说。“我们没有变成酒鬼才叫走运。”
“谁说我们没有?”麦隆问,接着又笑了起来。
约翰举杯。“敬‘播种社’和我们刚刚赚到的大钱,多亏有培顿的内线消息。”
“干杯。”麦隆说,与其他人碰杯。“但我还是猜不透你怎么有办法得到那个消息。”
“你认为呢?”培顿问。“我把她灌醉,干得她爽死,等她不省人事,仔细查阅她的电脑档案。全部在一夜之间完成。”
“你上了她?”麦隆嚎叫。
“我想知道你怎么硬得起来。我见过那个女人,她肥得像猪。”达乐说。
“嘿,我做我该做的事。我不断想着我们即将赚到的八十万美元,然后……”
“怎样?”麦隆问。
“我闭上眼睛,可以吗?但我想我没办法再做一次,下次得轮到你们其中一人。跟她上床还真……恶心。”他咧嘴而笑地承认。
麦隆又倒了一杯酒。“可惜。只要女人为你的结实肌肉和明星脸孔疯狂,美男计的主角就非你莫属。”
“再过五年,我们就可以享清福了。 必要时我们可以一走了之,消失无踪,为所欲为。所以别忘了我们的目标。”达乐说。
约翰摇头。“我恐怕撑不了五年。我知道我撑不下去。”
“嘿,你非撑下去不可。”麦隆说。“如果你现在崩溃,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听到没有?你是智囊,我们只是……”他想不出合适的字眼。
“同谋?”培顿建议地说。
“正是。”达乐说。“但我们都各尽本分。约翰不是唯一有头脑的人。把蒙克拉进来的人是我,记得吗?”
“拜托,现在不是争功的时候。”培顿嘟嚷。“你不需要告诉我们,你做了多少,达乐。我们都知道你的工作有多辛苦。事实上,你一天到晚都在工作。除了上班和‘播种社’以外,你一无所有。你上次休假逛街是什么时候?我猜从来没有。你每天都穿相同的黑色或深蓝色套装,仍然用棕色纸袋自己带午餐去上班──我敢打赌你甚至把纸袋带回家去好第二天再用。你哪次聚会付过帐?”
“你在说我小器吗?”达乐反问。
麦隆抢在培顿回话前插嘴道:“你们两个别斗嘴了,我们哪一个最聪明或最辛苦并不重要。我们四个都有罪。知不知道东窗事发时,我们会被判多少年徒刑?”
“不会东窗事发的。”约翰突然生起气来。“我防得很严,没有人抓得到我们的把柄。没有电话记录或书面线索可供追查,唯一的记录只存在我家的个人电脑里,但没有人开启得了那些档案。即使警方或证管会起了疑心,他们也找不到证据定我们的罪。”
“蒙克会使警方找上我们。”麦隆向来不信任那个雇来的帮手,但他们需要一个可靠的人作为他们的工具,而蒙克正好符合要求。蒙克和他们一样贪婪腐化;如果不照他们的话做,他会失去一切。
“他替我们做事那么久,你应该开始相信他了,麦拢”培顿说。“何况,如果他向警方告密,他的下场会比我们还要惨。”
“没错。”约翰嘟嚷。“听着,我知道我们说过要一直做到麦隆满四十岁,但我要告诉你们,我撑不了那么久。有时我觉得我快要……见鬼的,我不知道。”
约翰从椅子里站起来走到窗前,双手反握在背后凝视外面的灯光。“我有没有说过瑟琳和我是怎么认识的?在现代艺术中心。我们两个想要买同一幅画,在激烈的争执中,我爱上了她。天啊,我们之间可以说是天雷勾动地火。经过了这么多年,那种火花仍在。现在她濒临死亡,我却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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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隆瞥向达乐和培顿,他们两个都点了头,于是他说:“我们知道你深爱瑟琳。”
“别把她说得像圣人,约翰。她并非完美无缺。”达乐说。
“天啊,那样说真是冷酷无情。”培顿嘟嚷。
“没关系。我知道瑟琳不完美,她有她的怪癖。但我们谁没有小小的执着?”约翰说。“她只是担心会有所匮乏,所以每样东西都非要有两件不可。她有两台一模一样的电视并排摆在床边的电视柜上,其中一台她日夜不停地开着,但她担心它会坏掉,所以一定要有另一台备用。从商店或目录订购东西时也是如此。总是同样的东西买两个,但那又有何妨?”他问。“她没有伤害任何人,如今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可言。她爱我而忍受我。”他低下头轻声说:“她是我全部的生命。”
“是的,我们知道。”麦隆说。“但我们担心你。”
约翰转身面对他们,愤怒使他面孔扭曲。“见鬼,你们担心的是自己。你们认为我会出差错而坏了大事,对不对?”
“我们确实那样想过。”麦隆承认。
“约翰,我们不能让你发疯。”培顿说。
“我不会发疯的。”
“对,好。”达乐说。“不如这样吧。如果需要帮助,约翰会告诉我们。对不对?”
约翰点头。“没问题。”
他的死党们不再提那个话题,剩余的夜晚都在计划他们的下一个案子。
他们继续每周五见面,其他三人都对约翰日益严重的抑郁保持缄默。反正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三个月过去,他们都没有再提到瑟琳。后来约翰崩溃了。他受不了继续眼睁睁看着瑟琳受苦,他告诉他们,他现在无时无刻不在为钱发愁。他觉得那样很可笑,因为他们在“播种社”的帐户里有几千万美元的存款却在五年内都不能动用。他告诉他们保险只够支付瑟琳一小部分的医疗费,如果她继续拖下去,她的信托基金迟早会用完,他的财务也会被拖垮。当然啦,除非其他人同意让他从“播种社”的帐户里提钱。
麦隆反对。“你们都知道离婚协议迟迟无法谈拢和其他的事搞得我这会儿左支右绌。但是,如果现在提款而不结清帐户,我们就会留下书面记录,国税局就会──”
约翰打断他的话。“我知道,那样太冒险。我不该提起这件事的,我会另外想办法。”
接下来的那个周五下午,他们在最常去的“杜利酒吧”聚会。店外倾盆大雨、雷电交加,店内回荡着爵士乐手的歌声,约翰靠在桌边低声说出他阴郁的愿望。
他想要自我了断来结束折磨。
他的死党们又惊又气。他们斥责他不该有轻生的念头,但没有多久就看出责骂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使他更加难受和消沈。疾言厉色很快变成担心忧虑。他们该如何帮助他?
一定有办法。
他们继续围坐在桌边商讨着,一起思索着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好友的困境。经过几个小时的讨论,在将近午夜时;其中一人大胆地说出其他人的想法。那个可怜的女人已经被判了死刑。如果有人该死,那个人也该是他长期受苦、生不如死的妻子。
她要是死掉就好了。
后来没有人想得起来是谁提议杀了她。
按下来的三个周五下午,他们都在讨论那个提议的可行性。但一等辩论结束,投票表决后,此事便成定局。他们全体一致同意地做出最后的决定;没有一个人反悔或犹疑。
他们不觉得自己泯灭人性,也不承认贪婪是他们的动机。他们自认是不择手段、勇于冒险、大权在握、成就斐然的白领阶级。他们是众所周知的狠角色,而且把那个封号当成恭维。尽管自负又大胆,他们还是没有人敢老实地把那个计划称为谋杀,所以都把它称作“那件事”。
他们确实胆大包天,因为“杜利酒吧”离纽奥良警局第八区派出所只有半条街。当他们在计划犯案时,围绕在身边的都是警员和警探。两个被派驻警局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偶尔也会来这里光顾,积极进取的检察官也到这里来培养人脉。把“杜利酒吧”视为专属酒吧的,除了警察和检察官以外,还有博爱医院和路大医院那些工作过度却未获赏识的实习医生和住院医生。这两群人通常是壁垒分明,互不侵犯。
“播种社”没有选边站,他们总是窝在角落里。但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在酒酣耳热之前,不断有同事或马屁精过来跟他们打招呼。
是的,他们确实胆大包天,置身在纽奥良警察中间还能沈着地讨论安乐死的细节。
若非已有所需的管道,讨论不可能如此深入。蒙克为钱杀过人,绝不会对再度杀人感到良心不安。达乐首先看出蒙克的利用价值而使他免遭司法审判。蒙克知道他必须报恩。他答应达乐,只要风险可以控制和价钱合适,他什么事都愿意做。撇开感情因素不谈,他们的杀手终究是生意人。
他们相约在蒙克最常去的“法兰基酒吧”谈条件。位在十号州际公路边的破旧酒吧里充满菸草和花生壳的味道。蒙克发誓那里有南部最好吃的炸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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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迟到了,而且没有为他的姗姗来迟道歉。他就座后立刻开出他的条件。蒙克是高级知识份子,这是达乐使他免于死刑的主因之一。他们需要一个聪明人,他正好符合要求。他长得一表人才,温文儒雅的模样令人无法想像他是职业罪犯。在涉嫌谋杀被捕前,他没有任何前科记录。和达乐达成协议后,他把他丰富的履历自夸了一番,包括纵火、敲诈、勒索和杀人。警方当然不清楚他的经历背景,但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犯了谋杀罪,只不过证据后来离奇失踪。
其他人第一次与蒙克见面是在达乐的公寓里,他给他们留下难忘的印象。他们原以为会看到一个恶棍,没料到见着的却是一个气质与他们类似的高标准专业人士,直到他们仔细凝视他的眼睛。它们就像鳗鱼的眼睛一样冰冷无情。眼睛若真是灵魂之窗,那么蒙克已经把灵魂卖给了魔鬼。
点了啤酒后,他往后靠在椅背上,厚颜无耻地开出的价码是达乐提出的两倍。
“开玩笑。”培顿说。“简直是勒索。”
“不,这是谋杀的代价。”蒙克反驳。“风险越大,价钱越高。”
“不是……谋杀。”麦隆说。“这次的情况特殊。”
“哪里特殊?”蒙克问。“你们要我杀害约翰的太太,不是吗?或者我误会了?”
“没有误会,但是……”
“但是什么,麦隆?不喜欢我直言不讳?我可以用别的字眼代替谋杀,但那不会改变你们雇我做的事。”
“我们已经使你发了大财。”约翰指出。
“那倒是。”
“听着,混蛋,我们说好价钱的。”培顿气愤地嚷道,接着回头看有没有人听见。
“没错。”蒙克面不改色地回答。“但你们没有说明要我做什么,对不对?想想看我从达乐口中得知细节时有多惊讶。”
“达乐跟你说了什么?”麦隆问。
“有一个问题是你们都想解决的。既然知道问题是什么,我就要把价钱加倍。我认为那样很合理,因为风险大多了。”
四人无言以对,最后麦隆说:“我阮囊羞涩。我们要去哪里筹其余的钱?”
“那是我的问题,不是你们的。”约翰说,然后转向蒙克。“如果你同意等到遗嘱宣读后收钱,我愿意再加一万。”
蒙克侧头思索。“再加一万。好,我等,我知道去哪里找你。来谈细节吧。我知道你想要谁死,现在告诉我时间、地点和你要她受多少折磨。”
约翰大吃一惊。他清清喉咙,吞下一大口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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