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二号的逆袭 作者:锦衣游(晋江2013-04-12完结,近水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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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二号的逆袭 作者:锦衣游(晋江2013-04-12完结,近水楼台)-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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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半小时,他发了条短信过来。

    ”我到家了。乖乖,别生气了,是我不好。下回不这样了。“

    当时我在对着镜子检视脖子,看到锁骨附近点点红迹,又羞又恼。看到这条短信,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扔到一边,开始翻找丝巾。如今是夏末,暑气未消,哪里会有人戴丝巾。我还想过用创可贴来掩盖,但贴一个还好说,在脖子上贴三四个创可贴,比不贴还明显。最终我觉得穿一件无袖半高领的衣服比较靠谱,就算是时尚一把。问题是我没有如此时尚的衣服,我只好打了电话给陆容容,问她有没有诸如此类的衣服。

    她一听到高领两字,直接挂了电话,冲了下来。

    她看着我的脖子,啧啧叹道:”太饥渴了,他这是憋了有多久啊。可怜呐,这些年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我没好气地说:”他还要熬?他都说了,他用得着熬吗。会熬才怪。“

    陆容容研究着我的脸,沉思道:”好重的酸味。这些年我还没见过你这么大醋劲,看来你也对他也蛮饥渴的。既这么着,干吗不推倒,你们又不是刚刚认识,都认识二十多年了,快点推倒也正常呀,群众们喜闻乐见。回头再告诉我推倒帅哥是什么感觉。“

    ”叮叮“又是一条短信发来。我瞥了眼。

    ”别生气了,求你了。再不回我短信,我就到你家来找你。“

    我在陆容容的嚷嚷声”别回,让他来,让他来“中,发了四个字:”下不为例“。

    经过这件事情,我对我和霍郁的关系生出一种新的担扰。我觉得他执着得不正常,作为一个炙手可热的漂亮男人,这不科学。于是我忧虑地对他说:”你有没有想过,这么多年你的执着是因为你没得到,真的谈了,你会觉得我也不过如此。“

    他正喝着咖啡,听到这句呛咳了一下,放下杯子,斜睨着我,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哼“。不屑地说:”你本来就不过如此,你以为我把你当谁?斯嘉丽约翰逊?长泽雅美?得不到的时候哭天抢地,万死不辞,到手了就弃如敝履,不屑一顾。“

    我诧异地看着他:”你什么时候会说这么多成语了?“

    他挑眉道:”我会的多着呢,你不知道罢了。“

    我觉得我又跑题了,这个毛病改起来很有难度。我只好又拉回话题说:”既然如此,你干吗委屈这么多年,做小媳妇样儿。

    他的长睫魅惑地飘了我眼,咕哝着:“这不是还没到手么。”

    初秋的一天,出版社的张编打电话给我。她说有个自称我同学的人打电话到出版社,希望得到我的联系方式。谨慎起见,他们想问问我的意见。

    白岂那件事让我斩断了和过去的所有联系。考到北方大学后,我抹掉了所有的联络方式。没想到,时至今日,还有人记得我,试图找到我。

    我问张编这人叫什么名字。张编说:“傅雪晨。”

    我打了个电话给傅雪晨。她在电话那端足足愣了有十秒才惊喜地喊道:“真的是你?方侠!”

    聊天中,了解到傅雪晨的公司和我公司很近,择日不如撞日,当天中午我和她约在新元素餐厅午餐。

    七年不见,她比以前圆润了不少。她幸福满溢地告诉我她已经在年初的时候结婚了。说着对我挤了挤眼,促狭地说:“你呢?是不是最终还是选择了霍少?我是看了《白夏》这本小说,猜到是你写的,后来百度了一下,说已经拍成电影了,年底就要上映。霍少出演男二号。你们谈了多久了?什么时候结婚?”

    我拿起杯子喝了口水,道:“谈了大概一个多月。离结婚应该,应该还有段距离。”

    傅雪晨瞪大眼睛,惊异道:“你们这么些年下来,才谈了一个月?”

    我将额前的头发夹到耳后,道:“认识的时间是挺长,但感情的事讲究机缘,以前缘份没到吧。”

    傅雪晨叹了口气,感慨道:“方侠,你还真是够迟钝的。也怪我,当年迷恋霍少,明明知道他喜欢你,却没告诉你。”

    我怔了怔。霍郁虽说他喜欢了我17年,但就以他当时的表现来看,的确隐藏得很好,我没发现也是自然。我想像不出他如此高傲一人居然将喜欢我的事告诉了傅雪晨。

    傅雪晨笑了下,说:“当年岂止是我知道,我们全班同学都知道,霍少喜欢3班的方侠。其实高中时你很受欢迎。有一次我们班的男同学讨论你,说你漂亮又纯真,像足了朝气蓬勃的小梅花鹿。结果,霍少站起来踢翻了一张椅子,说谁再讨论你就揍谁。我班女生都在猜,霍少喜欢你,没想到有一段时间他心情很差,沈婉对他嘘寒问暖,他和沈婉好上了。我虽然看不惯他和沈婉变一对,却想着幸好不是你。我和你初中三年同桌你从来没提过霍少是你邻居,我总觉得遭到了背叛。你没和他在一起,说明你没存私心,我就在心里原谅了你。他和沈婉分手后,女生们表面不说什么,心里都很开心,觉得又有了机会。但就在那时,我才发现我们全都没有机会,霍少喜欢的从来就是你。当时你的眼里没有他,看不到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你,也看不到他故意在你附近晃悠。你的一举一动决定着他每一天的心情,连我都觉得有点不忍心,我鼓足勇气想告诉你,却还是没说出口。长大后,想到小时候这些事,觉得好幼稚,又觉得对不住你,如果你早些知道,也许你们早就在一起了。可是你却像人间蒸发一样,一点消息也没有,我连抱歉的机会都没有。还好,你们最终还是成了恋人,有情人终成眷属。”

    最后她问我:“既然你愿意联系我,过去的事应该都看开了吧。这周六高中校友聚会,你和霍少要不要一起来你们是校园风云人物,大家都很挂念呢。”

    那天霍郁来接我下班,我告诉他我今天和傅雪晨一起吃了中饭。他脸色变了下,道:“你怎么会和她联系上的?”

    我剥着一只虾说:“我现在愿意联系老同学,你还不乐意?难道……”我把虾塞进他微张的嘴里,拖长了调,“你有什么秘密怕我发现?”

    灯光下,他的脸有点白,含着那只虾没说话。

    我指着他笑道:“瞧你那样!从小就傲娇。雪晨都告诉我了,我那时可是你们班男生的梦中情人。你从那时就暗地里挡我桃花是吧!”

    他的睫毛缓缓地眨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咽下了那只虾,慢声道:“她跟你说这事?”

    我托着腮,故作不在意道:“她说你不让你们班男同学讨论我,还威胁要揍人。你那时想什么呢?女生喜欢一个男生,就喜欢听别的女生讨论他。你为什么不让人说?”

    霍郁夹了块牛肉,嚼道:“男人和女人能一样吗?他们白天讨论你,晚上不知道怎么想呢。我能不管吗。”

    我脸一红,脱口道:“你怎么这么霸道,别人脑子里想什么你都要管。就许你想,不许别人想。”

    他正低头喝汤,头也不抬,理所当然道:“嗯,只许我想。”

    他说得理直气壮,天经地义,我倒接不上话了。

    他放下汤匙,抬起头,灼灼地望着我道:“过去的事你要是想知道,我都可以告诉你。反正现在你是我的,成王败寇,以前的事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以后不要问老同学,直接问我就好。”

    我愤愤不平道:“什么成王败寇,你会不会用成语,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跟了你就是败寇了!”

    他扬眉而笑,双手按着桌子俯身过来在我唇上轻吻了一下,有鸡汤的味道。

    “成王是成为我的女王,败寇是那些被我打败的追求者。女王陛下。”

    我轻抚着嘴唇有点出神,觉得霍郁那张桃花面笑起来真是勾人心魄,以前居然没发现;还有他的声音也是性感摄魂,以前居然也没发现。

    我被迷得魂不守舍,浑浑沌沌。晚上霍郁照例在车里跟我接吻,自从上次警告过他后,他有所收敛,但今日我有些失常,被他钻了空子。他的手滑进我的衣服,轻抚着我的腰背。片刻后,灼热的掌心艰难不舍地抽离,在我耳边喘息着:“这周六去我家吧。我昨天跟我妈说了我们的事,她很高兴,想见见你。你妈那边你什么时候说?”

    我突然想到高中同学聚会的事,清醒了:“周日去你家好不好?雪晨说这周六校友聚会,叫我们一起去。”

    霍郁的喘息渐渐平复,他迟疑着:“同学聚会去不去无所谓吧。还是见父母比较重要。周六你来我家,周日我去拜见你爸妈。”

    我和霍郁的交情,见父母是很平常的事。但他说得如此郑重,让我意识到这也许不是一场普通的见面。如果真的是我想的那样,未免也太快了点,即使我们认识二十多年,毕竟也只有交往一个多月。

    我小心翼翼地同他商量说:“我妈那里我今晚打电话告诉她,但最近她医院事多,周末经常加班。要不,这周日就去你家。来我家的事等我和她说了也不迟。同学聚会一年最多一两次了,错过这次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聚得齐。周六我们还是去同学聚会吧,这么多年不见,我想看看他们变成什么样了。”

    良久,霍郁的声音传了来:“也好,那就周六去同学聚会吧。”

    街边的路灯一黯,无缘无故熄了,车里半点亮光全无。层层的黑暗中,霍郁搂抱着我,越收越紧,在我耳边低低说:“只要你喜欢,什么我都愿意。你能抛了过去,我很开心,但哪怕你忘不了,我也不会离开。自从你答应了我,我就知道我再也走不掉了。所以,你也不能离开,永远和我在一起,永远。”

    作者有话要说:这样才符合霍郁的作风么,他从来就不走清纯路线

    、第 29 章

    人算不如天算。周五晚上导演打电话来,说明天最后一场戏杀青,大家一起拍些新闻照片,结束后再庆祝一下。我接电话的时候,霍郁正在身旁,不由分说地拿过电话,说:“我是霍郁,嗯,在一起呢。省得您再通知了。明白了,明天我们一起过来。”

    放下电话,霍郁拉着我去商场买衣服。我认为他在歧视我的品味,和他当街吵了起来。

    我责怪他忽视我的内心感受,藐视我的审美。他责怪我剥夺他作为男友的快乐源泉之一,而且不止剥夺了这一条,简直把泉眼都堵死了。

    我被他说得有点心虚,只好跟他去商场。刚走到南京西路,又吵了起来。他坚持要去Marc Jacobs,我坚持要进ZARA。

    我说他太虚荣,样样追求品牌,明明收入也不高。他说赚钱就是为了花,是生活不是活着。这一回我们势均力敌,各说各有理,不分高下。不料,他话锋一转,开始走煽情路线,说他苦守寒窑十八年,小时候攒着压岁钱,长大了留着走场费,就想为我买一身象样的衣服。如此卑微的请求都得不到满足,实在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我再度溃不成军,败下阵来。他拉着我的手,志得意满地进了Marc Jacobs。他扫了眼货架,挑出几条裙子交给我,让我进去试。

    我说你连我穿几号都不知道,就这么随便拿了。他嘴角一挑,说:“抱都抱了,你几号我还不知道。”

    我恨恨地试着衣服,同时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我觉得这二十年来,我严重低估了霍郁的智商和口才。主要还是因为我以貌取人,被他的风流模样迷惑,直接把他定义为一个绣花枕头。事实上他绣了花,但不是枕头,他是一个绣花荷包,有料得很,不容小觑。

    我换好一身出去的时候,他并没有像韩剧男主角一般坐在那里期待而惊艳地等我,而是从容地翻着男装,导购小姐殷勤温柔地跟他说着话,一脸的荡漾。

    我不轻不响地咳了一声,他转过头,目光从上到下扫描了我一遍,挥了下手,示意我再进去换一套。

    我用最快的速度又换了套出来,他这次看得久了些,说:“就它吧,不用再换了。”

    我拉着袖子走到他面前:“就它?你不觉得我穿得像匹斑马?”

    这是一条黑白宽条纹的裙子,腰收得很细,颈部有细带可系起来。

    “不像,”他的手指贴着我的锁骨,将细带系成复古蝴蝶结,“这条裙子叫万花筒。现在还缺一双鞋子。”

    我看他随意地持着信用卡,小姐双手接过,向他颌首示谢时,想到了第一次约会的小商品市场。的确,他更适合这样的名品店。

    我告诉他,鞋子我有得是,特别是黑的白的我都有了,完全可以配这身衣服。

    他说:“你有大红的鞋子吗?”

    我一怔:“这种颜色不好配衣服,我没买过。”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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