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舞夜合欢 作者:屈轶草(红袖添香vip2012-03-23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风舞夜合欢 作者:屈轶草(红袖添香vip2012-03-23完结)- 第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亲密无间。
  就在我准备把目光从照片上移开,打算再去望远镜前俯瞰无风岭的景致时,几张相互叠加覆盖的小鸟照片的下面露出一张我所熟悉的照片的一角。我把固定在上面的图钉掀开,让下面的照片完全暴露出来。果然不错,就是于焉第一次给我拍的那张照片,我穿着天青色长裙站在锦庐的落地窗前,裙摆飘摇,猎猎生风。
  我取下旁边的鸟类照片,下面又露出几张我穿长裙的照片,他当时连续拍了一组照片,但发送到我的信箱里给我看的不过是其中最普通的一张而已。而且在那一组照片中,有几张是特意拉近拍摄的,并且角度下移,头几乎顶到了上沿,脚像是悬在半空,整幅裙子的下摆都招展在镜头中央,使那些绣在裙边的粉红色花蕊清晰得丝丝毕现。这不应该是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摄影师拍摄的作品,因为犯这样主次不分头轻脚重的错误实在是太低级了。除非……尽管我不愿意相信,但也不得不怀疑他是在故意为之。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继而,我又忆起适才于焉为了掩饰我和他的对话而在于烈面前的闪烁其词。也许,穆寒说得没错。
  于焉感兴趣的远比他告诉我的要多得多。
  我伸出手想抚摸了一下那些照片,却发现自己的手在微微地颤抖。我不知道自己是恐慌,还是在生气。
  我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把墙上的照片按照原来的样子重新固定好,抽身退出小阁楼走下楼梯。
  打开走廊右侧的木门,里面梳妆镜盥洗盆抽水马桶以及淋浴用的莲蓬头一应俱全,这边才是卫生间。
  当我解完手从卫生间走出来的时候,迎面看见于焉站在走廊里,斜阳从背后照过他伟岸的身体,在木地板上留下幽长阴暗的影子。他凝神望着我,说:“找到卫生间了?”
  “找到了。”我回答。
  他朝我笑了一下,在转身的一瞬瞟了一眼对面通向小阁楼的那扇木门,便回他自己的房间去了。我也走回于烈的卧室,坐下来继续看韩子郁的资料,但脑子里挥之不去的都是阁楼里那些掩藏在小鸟照片后面的我的照片。
  资料中都是一些当年关于韩子郁的评论文章,有涉及他的艺术表现手法的,有涉及他的讲课风格的,也有影射他的世态度与生活作风的,褒贬不一,而且措词各异,有的犀利刁钻,有的则含蓄隐讳。从中,三十年前人们的矛盾心态可见一斑,既有在封闭许久后对外界新鲜事物的热切渴望,又有对带来不同风气的外来人所抱持的戒备和抵制态度。我想韩子郁当年在社会yu论的爱恨交织中寻找立足的平衡点,一定活得很辛苦,很无奈。
  我草草浏览了一下,并没有发现其他特别新奇的信息,便把它们都归拢到一起,打算放回牛皮纸袋里。然而,无意中的一瞥,却在散落一旁的一份剪报上赫然看到“丹棘”两个字,那是妈妈的笔名,莫非是妈妈当年写的文章?我连忙把它挑出来,待要定睛细看时,于烈已经在大声催促了。
  “凌羽,于焉,吃饭了,你们两个快点下楼来吧。”我答应着,随手把那张纸折起来放进裙子口袋里。
  于焉从门口探进半个身子,招呼我说:“走吧,于烈不喜欢别人慢待她在厨房花的心思和手艺,所以,我每顿饭都要动作迅速地摆出无限欣喜与感激的表情来,她才会高兴。”
  我冷冷扫了他一眼,说道:“那是应该的,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好不好?”
  “我没有啊。”他的眼波流转,脸上现出一抹习惯性的放任不羁的笑容。
  于烈的晚餐做得简单而又精细,几样普通的菜式经她的巧手配搭,细心烹制,呈现出别具一格的色香味型。我忍不住连声夸赞,只是真正吃起来有些心不在焉。




  第四十三章 花开指尖的烂漫(1)

  ( )  于烈端来念城的老板娘赠送的青梅酒,问我:“你的那坛有没有开过封?”
  我告诉她说岂止开封,都已经喝光光了,脑海里随即浮现出穆寒喝醉时大哭的样子,暗想他说他跟了母亲的姓氏,那么他父亲的姓是什么呢?这个疑问一经产生,我就怪罪起于焉,若不是他对穆寒的家世纠缠不已,我会无事生非地为这些事烦恼吗?
  于焉捏着一个杯子装模作样地说:“来,让本专家品评一下你们带回来的乡野佳酿到底如何?”
  “你什么时候成品酒专家了?”于烈撇撇嘴,给他满满地倒了一杯。还未等我们举杯,于焉先一仰脖喝了个精光。
  “好酒啊,好酒!”他咂着舌赞不绝口。
  “浅尝辄止吧。”我记得穆寒的教训,忍不住提醒他,“小心烂醉如泥了,还得劳烦于烈伺候你。”
  于焉却不在意,一个劲让于烈给他倒酒。于烈也不拒绝,只是在给他倒酒时劝他多吃菜,慢慢喝,不要急。
  “今天我们开饭早,”于烈抬头望了一眼正缓缓西坠的夕阳,对我说,“你若不急着回去,我们就边吃边聊,好吧?”
  “好。”我只浅浅地倒了小半杯酒,与于烈碰了一下,“上次在坟地里你说过要烧一桌拿手好菜犒劳我的,这顿应该不算吧?”
  于烈一笑,摇摇头说:“不算,今天你来得突然,我没有好好准备,下次认真筹备一下,再专门请你过来尝尝我的手艺。”
  “这还差不多。”我也笑了笑,就着一块笋尖抿了一小口酒。
  “尝尝这个。”她给我夹了一些切得像头发丝一样细的凉拌莴笋送到我嘴里。
  我刚一合拢嘴巴咀嚼着那些清新爽脆的莴笋丝,就感觉一股强烈的芥末味直冲到鼻腔,眼泪立刻哗哗地掉下来。
  我一边伸着舌头哈气一边叫:“于烈,你好坏,竟然不告诉我这里面加芥末油了,故意让我出丑是不是?”
  于烈掩住嘴唇吃吃地偷笑着说:“你不喜欢芥末吗?”
  “喜欢。可是你得让我有个思想准备啊。”我伸手抹着眼角的泪珠,又挥手作势去捏她的脸颊,她赶紧歪着身子躲开。
  我们两个嘻嘻哈哈地笑闹着,一旁的于焉则握着酒杯自斟自饮,缄默不语。
  “说正事,凌羽,关于韩子郁的那些资料你看了吗?”于烈问。
  “看了,”我答应着,暗地里摸了一下衣袋里的剪报,“不过,没有什么新发现啊。”
  于烈轻叹了一声,说:“是啊。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韩子郁会在艺术史上留下怎样辉煌的一笔,所以,对他的许多议论都有偏颇之嫌。现下一些业内人士在谈到韩子郁时有种说法是当年他的思维方式及生活方式如果放到今天,是很容易被理解和接受的,他当年的过错只是走在了时代的前头,他的那一套适用于海外的意识形态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太不搭调,又不知道隐逸收敛,才会为世所不容,倍受打击的。”
  我也叹息一声,点头说道:“也许他并不是个坏人,只是在不恰当的时间做出了不恰当的决定而已。”
  正说着,于焉忽然伸长手臂横贯到我和于烈中间。
  “来,凌羽,于烈,我敬你们一杯。”一会儿的工夫,于焉的舌头已经喝得有点大了,颧骨上现出两团扎眼的红晕,活像是耍马戏的小丑故意涂的红脸蛋。
  看着他那副滑稽的模样,我和于烈都忍俊不禁,指着他的脸大笑起来。
  “不要笑,严肃。”于焉晃着手里的酒杯,眼神迷离。
  “凌羽,你说奇怪不奇怪?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心里忽然在想眼前的这个女子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呢?可是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
  我板起脸,一本正经地接口说:“然后,你是不是又想了,虽未见过,然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啊?”
  “哦,你怎么知道?我还真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有你说的这么文绉绉罢了。”于焉纳闷地盯着我。
  于烈听着我和于焉的一唱一和,早笑弯了腰,捂着肚子大声喊痛。
  “哥,你还真以为自己是贾宝玉呀,凌羽取笑你呢。”
  “谁?谁说我是贾宝玉了?”于焉一脸诧异地看看我,又看看于烈。“你们真坏,欺负我读书少,尽拿些莫名其妙的话挤对我。呜呜呜,我要哭了。”他伏在桌子,装模作样地呜咽了一阵,忽而抬起头,对我说:“凌羽,你要跟我是一伙的才行,于烈老是欺负我,你一定要帮着我,不然我都没活路了。”
  “一个大男人,别张口被欺负,闭口被欺负的,不害臊吗?”于烈用眼角斜睨着于焉,嗤笑着说。
  “喏,凌羽你看,就是这副表情,她的眼神能杀人啊!哎呀,我受不了了,救命啊!”于焉咋咋忽忽地乱叫着,又把我和于烈逗得笑成了一团。
  于烈笑够了,转身拥着我的肩膀说,“我哥虽不是贾宝玉,可对我来说天上掉下个凌妹妹倒是真的。”
  我赶紧作出亲昵状,把头依偎在她的肩上,嘻笑着说:“姐,说好了的,你要罩着我哦。”
  “没问题。”于烈把手里的酒杯与我的重重相碰,然后我们一起仰头一饮而尽。
  “我也要碰杯。”于焉也过来跟着凑热闹,见我们不理他,便神情落寞地自己干了一杯,头倚着手肘,眼皮耷拉着,像是要打瞌睡。
  “他醉了。”我悄悄对于烈说。
  “随他吧,平日里都是大家彼此地端着,难得有一次放下架子,醉了也好。”于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接着给我和她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些酒。
  于焉似乎听到了我们的对话,猛地坐直身子,用力抓住我的手说:“凌羽,你知道吗?我有个好妹妹啊!”他的眼中忽而蒙上一层水雾,“没有她,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迈过大学里的那道坎儿,我会跳楼的,真的,我好几次站在宿舍楼的顶上,想纵身一跃,就一了百了,再不需要解释,反省,道歉,认错了……”




  第四十三章 花开指尖的烂漫(2)

  ( )  他捂住脸,这次是真的呜咽起来。俄顷,他又抬起头,泪眼模糊地望着我,说:“可是,关键时刻,于烈她对我说了一句话,就一句话,我再也不想死了,我打定主意要像个男人那样昂首挺胸地活下去。你猜她说了什么?”
  “说了什么?”我问,正想听他接下来的回答,于烈已经回身把于焉扶了起来:“哥,你真的是醉了,还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干什么?走吧,我送你回房去睡觉。”
  “对,不能说。”于焉把食指竖在嘴唇中央,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继而又冲着于烈嘿嘿笑着,含糊地说:“那是我们兄妹俩的秘密,秘密……”
  他趔趄着身子,被于烈半推半抱地搀挽着,上楼去了。
  凝视着他们的背影,我的心头瞬间有道电光火花一闪而过。
  那天在念城的客栈,老板娘并非没来由的请我们喝青梅酒。按理说那样做对两个孤身在外的女子来说是很不合适的,难免让人误解她动机不纯。但此刻想来,个中缘由不过是老板娘太了解自己的酒了,从我和于烈的表现就可以看出,女人家对它具有天生的抵抗力,喝再多也是不会醉的。相反,男人们对它却毫无还手之力,而且它更像是专攻男人心的,不仅要男人醉,还要让他说出心里话。
  或许,老板娘执意在我们离开时把青梅酒当作礼物,竟是别有一番深意呢。
  于烈再落座后,又热情地给我布菜斟酒,而我这时已经有些意兴阑珊了,草草地吃了些饭菜,我便起身跟她告辞。
  于烈用个一块白布帕子给我包了一些她烤的饼干,送我到门口时,她揿亮挂在门洞下的一盏玻璃罩子灯,温柔的白炽灯光迅即照亮了前方的路径。
  “你不要走小路了,只管从行车道回去,我会一直站在这里看着你的。到了锦庐,打开你房间的灯,我能看到的,就放心了。”她说。
  我朝她摆摆手,迈步走下三级石阶,绕过凤尾森森的竹林,转眼看见锦庐模糊的轮廓隐现在苍茫的夜色中。
  天空中没有月亮,遥远的苍穹里只能看到一颗小星星,闪烁着寂寥的一点孤光。山坳里高高低低的树木参差交错,树影幽暗,我走在平坦的砂石道上,长裙滑过路边的草丛时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从远方赶来恰巧你们也在,痴迷流连人间我为她而狂野。我是这谣言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我为你来看我不顾一切……”我扯开喉咙,大声唱着朴素的歌。少顷,耳边传来远山的应和之声——我为你来看我不顾一切……
  我的心情一下子畅快起来。与自然万物相比,人的生命是如此的短暂而又微不足道,但我们来过,就要留下痕迹,或轻浅,或深重。不要说什么命运弄人,其实是我们自己的心,选择了走怎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