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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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女-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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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这位陆姑娘,宜萱知道得不多,在怀恪的记忆中,前后也只见过几次,说了不到十句话。闺名似乎叫做陆诗,是郑夫人的亲妹妹陆郑氏与的女儿,也是十六岁,比星月大几个月的。虽是汉军旗的,但她父亲的官职刚好够参加选秀,所以明年也要参选。只是到底是秀女垫底的家世,所以上回选秀第一轮就落了。这回只怕也不大可能选上。

    可不由地,宜萱从心里冒出火来,当即便道:“门不当户不对的,想也知道不可能!以后这话大妹妹别再说,免得坏了陆姑娘的名声。”

    郑夫人一惯好算计,为了掌控国公府,手段一个接着一个。只是她也不想想,星徽就算是庶出,可也是国公爷之子,又岂会沦落到要去一个汉军旗小官宦的女儿为妻?

    星月也听出宜萱话里的怒气,微微觉得奇怪,却也不想违拗宜萱的话,便道:“二嫂说的是,阿玛也不会由着太太胡来。”

    宜萱这才稍稍解了怒气,随即不由诧异自己动什么劳什子的气呢?莫非是肚子大了,脾气也变得古怪了?

    宜萱是在星月生辰后的第五日启程前往昌平的,那是个天气晴朗的好日子,艳阳高照。

    到了昌平皇庄的时候,已经是过了午时,宜萱在车里吃了些点心,倒是不觉得饿。一路走得都是官道,甚是平坦,自然也不会觉得十分疲乏,比她原本料想中要好得多。

    昌平此地山水极好,距离雍亲王的圆明园只有半个时辰的路程。而眼前的皇庄子就建在山脚下,依山傍水,自是清凉宜人。从前的怀恪也是每年夏天都会来这里避暑,今年也不过是早来了两个月罢了。

    皇庄占地上千亩,可比净园大了十倍,又附带着一百顷的良田和三十顷山林地,每年的收益也是相当可观。昌平本就多沃土,又毗邻京城,早已是寸土寸金,若非宜萱有和硕格格的身份,只怕还占不稳这一百顷的良田呢。

    宜萱已经在皇庄软榻上午睡歇息了,小睡了一觉,方才传见了皇庄管事吴勒。

    吴勒便是吴嬷嬷的丈夫,算是宜萱的乳公了,多年打理着皇庄,一直都十分稳妥。吴勒是个五十多岁,长得黑瘦的高个子,带着自己两个儿子达素和达礼上来磕头请安。

    吴勒其实本不姓吴,他是正黄旗包衣,是个地地道道的满人,姓布尔图氏,名叫吴勒。故而人人都叫他吴总管,宜萱的乳母也就成了“吴嬷嬷”了。

    饮一口花茶,宜萱瞥了一眼放在案几上的账簿,笑道:“吴总管我自是信得过的,这些东西看不看都是那么回事。”说着,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反倒看了还累眼睛,收起来吧。”

    吴勒垂手道:“多谢格格信任!”吴勒抬头看了一眼站在宜萱身边的自家婆娘吴嬷嬷。

    吴嬷嬷瞪了他一眼。

    吴勒这才干咳了两声道:“其实,奴才还有一事相求。”

    宜萱略坐正了身子,道:“你说罢。”

    吴勒指了指自己身后的小儿子达礼道:“奴才这个儿子已经十九了,性子愚笨粗鲁,可也到了该娶妻的年纪了。”

    宜萱顿时就明白了吴勒的意思,便瞅了一眼吴嬷嬷。

    吴嬷嬷笑了笑,目光在玉簪和金盏二人身上流转了一圈。

    宜萱微微一笑,吴勒的大儿子长得粗壮,这个小儿子却白净,更似他娘吴嬷嬷一些,五官端正,还透着几分英俊呢。瞧着的确是个不错的人选,而玉簪十六了,金盏更是已经十八了,也差不多该许人了。

    “这事儿,我记下了。”宜萱徐徐道,便搁下了手中的茶盏。

    吴勒道了一声“是”,“那奴才先退下了。”

    宜萱清咳嗽了两声,“这事儿倒也不急,你们两个好好考虑考虑。左右我要在皇子住些日子。”——宜萱的意思很明白,这些日子,不拘着你们,尽管自己擦亮了眼睛,瞧瞧达礼那小子对不对胃口。

    这话一出,玉簪金盏齐刷刷红透了脸。



二十六 昌平皇庄(下)

    皇庄里的日子,平静而悠闲。

    宜萱第一时间叫吴嬷嬷吩咐针线上人做了几双柔软的平底绣鞋,也省得穿花盆底累死累活的了。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到庄子里溜达溜达,尤其后头有一大片紫竹林,绿海成片,风吹婆娑,十分凉爽。溜达累了,便到后湖畔的水榭里坐坐,垂下一竿钓竿,偶尔能钓到两尾鲈鱼,便吩咐厨房做成鱼汤。

    用过午膳之后,或者小憩一会儿,要是不觉得困,便会提笔给他的四爷爹写封家信。无非是写一些细碎的小事,譬如那湖里荷叶已经盖住了大半个水面,譬如那鱼儿比去年更肥美了,可惜不能请阿玛也来享用一番;譬如后头的紫竹林里多了好几窝兔子,似乎是从后山跑来的;譬如……

    如此一晃眼,宜萱的肚子已经有八个月大了,身子也愈发惫懒了。

    吴嬷嬷打帘子进内室,行了个万福,方才徐徐道:“格格,今年苏州进贡的妆缎到了,宫里赏赐了雍王府不少,嫡福晋特派人送了十匹来,请格格过目。”

    宜萱应了一声,便支起身子来瞧。

    金盏忍不住赞叹道:“今年的缎子花样当真是别致呢,正好可以用来给格格肚子里小公子做衣裳呢。”

    宜萱也点点头,从前也不过是些花儿朵儿,牡丹芍药的,这回倒是不同。尤其是那一匹浅湖蓝的,色泽清透不说,上头的纹样更是祥云白鹤的,的确不俗。

    祥云白鹤湖蓝妆缎、吉庆双鱼加金大红妆缎、五彩富贵万年长寿纹杏黄妆缎分别是两匹,另外还有四匹串枝芙蓉纹的绿地妆缎。用来做衣裳,都是极好的。

    宜萱微笑道:“嫡福晋当真是有心了,送去针线房吧。”——她真的很佩服嫡福晋,这些日子对她这个“女儿”,当真是愈发关心了,凡是王府里有了什么好东西,都忘不了她!

    话刚发出去,宜萱又叫了一声“等等”,旋即笑呵呵道:“我记得,星月最爱青嫩的颜色,把那绿地的串枝芙蓉的妆缎拿两匹送去。”

    吴嬷嬷道了一声“是”,又道:“前儿大格格还派人来传信,说秦姨娘自打开了脸,就被额附冷落在偏僻的院落里。”

    宜萱眯着眼睛道:“意料之中的事儿。”秦氏是她赏赐给纳喇星德的人,而以她和星德的关系,星德又怎么会给秦氏好脸色呢?

    其实,宜萱并不介意如此。反正她选瘦马,首要目的是要保持自己“贤惠”的名声,其次才是修理小郑氏。

    吴嬷嬷微笑道:“瞧这架势,弄不好戚氏会抢在秦氏前头呢。”

    宜萱点头,她也有同感。

    随即吴嬷嬷眉头略略一皱,“只是奴才瞧着,这个戚氏……不如秦氏叫人放心。”

    宜萱含笑抿了一口奶茶,徐徐道:“还怕她翻腾出什么浪花来不成?她既不能生养,更身在奴籍,嬷嬷有什么不放心的?”

    吴嬷嬷这才笑了笑:“格格小心些,总是好的。”

    这时候,薄荷快步走了进来,屈膝道:“格格,后头看管山林的人前来禀报,说九贝子府上的四格格带了人马,想要在后山射猎。”

    九贝子府的四格格……

    宜萱忙搜索了一下记忆,九贝子胤禟的第四女,叫乌琳珠,是嫡福晋董鄂氏所出的女儿,已被封为固山格格,现在好像已经有十三岁了。不过谁也晓得九贝子是八爷的死党,而八爷党和四爷党是死对头,自然宜萱和这个乌琳珠的关系也很糟糕。

    “算了,让她去吧。”宜萱语气平淡地道,记忆中这个乌琳珠格格性子是极为执拗的,她要是认准了什么事儿,是决计不会放弃的。许乌琳珠去后山射猎,对她也没什么损害。

    照例说,乌琳珠作为堂妹既然来了昌平,礼仪上是应该来皇庄拜见宜萱这个堂姐。不过看这个架势,乌琳珠并不愿意和自己照面。如此也好,也省得看那丫头的臭脸色了。

    临盆的日子也一天天近了,溽热无比的仲夏也渐渐来到了。

    宜萱吃着在净水中灞过的去了皮的水蜜桃,口舌生津,甚是舒畅。近来已经有小半个月没有下雨了,水蜜桃甜度更上了一筹,滋味愈发叫人上瘾了。

    宜萱常想着,若是冰镇的,肯定更解暑。只可惜,她每日饮食都被吴嬷嬷看管得极严,冰镇的东西自然也是禁忌事项,还特特列了一张长长的单子,足有上百种是不许吃的。当真叫宜萱好不郁闷。

    才吃完水蜜桃,宜萱便回暖阁睡午觉了,金盏侍立在一旁为她打着扇子。

    宜萱打着哈欠问:“怎么这几天不见玉簪那丫头?”

    金盏笑得翘起眉梢,神情很是暧昧。

    宜萱眼珠子一转,“哦?看对眼了?”——达礼那小子,出手还挺快嘛!

    金盏点头:“可不是呢!”

    宜萱抿嘴笑道:“我原瞧着吴嬷嬷更喜欢你一些的。”——金盏细致稳重,玉簪伶俐活泼,在宜萱眼里,自然都一样好,可吴嬷嬷更喜欢金盏的稳重。只可惜,好像达礼喜欢活泼可爱的玉簪。

    不过金盏丝毫不觉得生气,反而挺替玉簪开心的,“那丫头太活泛了,得找个能容得下她活泛性子的人才好。”

    宜萱笑着点点头,“玉簪比你小,如今怕是要比你早嫁人了。”

    金盏不疾不徐扇着扇子,只含笑不语。达礼这个人的确不错,长得俊,性情也好。不过,难得玉簪喜欢,她又何必与玉簪相争呢?反正她是格格身边的脸的大丫头,何愁嫁不得如意人儿呢?若为一个男人,伤了和玉簪的姊妹情分,着实大大不值。

    宜萱便迷迷糊糊睡着了。

    朦胧不知多久,之听见震耳的雷声,把睡得本就不深的宜萱给吵醒了。

    金盏忙扶了宜萱起身洗漱,外头已经是狂风大作了。金盏一边替宜萱梳着发髻,一边道:“夏天就跟孩子的脸似的,方才还是艳阳高照呢,这会儿就变了天。瞧着怕是要下大雨呢!”

    天似乎在回应金盏的话一般,片刻后便如落豆子一般,吧嗒吧嗒下了起来,雨声愈发急促。

    宜萱拿起螺钿描着自己的蛾眉,道:“下场雨也好,能解解暑。”——而且,要是再干下去,怕是今年皇庄的收益要受大影响了,如今来一场暴雨,最是及时。

    皇庄的一百顷良田,都是租种给昌平的农户栽种,每天秋天收租子。而租子的多寡,并不因收益的好坏而变更。如今有了这场及时雨,那些佃户也总算可以舒展愁眉了。

    金盏也道:“格格说的是。前些日子也旱大半个月了,包括京畿在内,直隶、河南、山西、山东四省都是滴雨未下,如今一场瓢泼大雨,可当真是及时雨啊!”



二十七 宜萱遇险

    这场暴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日午后方才停了雨,第三日的清晨,见了太阳。

    新雨过后的天儿,格外清快宜人,空气都是湿润润的。宜萱便吩咐人准备车马,想要去皇庄后头的山林里走走,嘴上嘟囔道:“这些日子,可要把我给闷坏了!”

    吴嬷嬷忍不住劝慰道:“格格身子愈发重了,还是不要去了。”

    宜萱摆摆手道:“不碍得!何况石医士不是也说,走动一下,才能有力气生产吗?“

    “这……”吴嬷嬷终究是拗不过心意坚决的宜萱,便只好嘱咐金盏务必寸步不离,带着十几个皇庄的仆从,又叫在马车里足足铺了三层被褥,再加一层凉席,才许宜萱出行。

    头山林里的风光极好,树木参天,枝叶扶苏,可比庄子里头要清凉得多,宜萱手里摇着一柄团扇,穿着平底绣鞋走到林间小路上,见细碎的阳光冲枝桠的缝隙中射在地上,星星点点,远林深处,依稀浮起山岚,浓浓的雾霭如牛乳般,当真是美如仙境。

    瞧着秀雅山水精致,宜萱自是心情舒畅,仿佛那八个月的肚子都轻了几分的样子。

    金盏小心地搀扶着身子沉重的宜萱,道:“难怪格格非要出来,这后山的确是清凉宜人。只是雨后路滑,格格千万慢些走。”

    宜萱微微一笑,忽的指着前头道:“你快瞧,那儿好像有一只白颈长尾雉!”——那只野雉白颈红面,通体羽毛栗色而带有白色斑纹,后头更有长长的尾羽,格外灵动好看。

    宜萱的话刚落音,只听得耳畔有“簌”的破空之声,因为修炼月华吐息诀的缘故,她的耳力倍于常人,更感觉到危险逼近,下意识脚下一转,身子便侧了过来。

    “嗖——”一只利箭便从宜萱小两把头的发间穿过,带走了簪在鬓上的一朵珠花,便“叮”一声射进了半丈外的一块石头上。

    扑棱棱,石旁二步外的野雉受到惊吓,下一刻便振翅飞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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