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宜萱跺了跺脚,“咱们走着瞧!!”
见宜萱扭头要走,子文急忙扬声道:“我想吃你园子里的湘莲莲子,记得明天给我多带些来!!”
你妹,鬼才请你吃莲子呢!!
鸣鹤园。
宜萱恨恨将那剩余的姑娘果扔进炕几中央的剔红捧盒中,她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亏!什么都没问出来,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得到的居然只有这么一把姑娘果而已——而且明天还得给他带湘莲莲子!
莲子你妹!给你一堆莲蓬你自己剥吧!!
这时候,外头来报说,达礼家的求见。——达礼家的,就是玉簪啦。
宜萱顿时展颜,去年因为没来昌平,所以已经两年没见到她了,真是想念得紧!宜萱只记得康熙六十一年的夏天,玉簪好像已经怀着第三胎了……头两胎都是儿子,第三胎是个粉嘟嘟的小女儿。
此事的玉簪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纤细苗条的小姑娘了,连生三胎,面庞都圆润了,不过脸色红润。精气神都很不错,日子应该过得也是很滋润的。
见了礼,宜萱便笑呵呵招手叫她在脚踏上坐了叙话,“你那个小女儿可取名了?”
玉簪点头道:“夫君给取名叫‘粉团’。”
“粉团?”宜萱眼睛亮亮的,“粉嘟嘟一团儿?”
玉簪摇头,不禁抿嘴道:“原是想取名叫‘绣球’,不过‘粉团’叫着更可人些!”——粉团。便是绣球的别称。
“的确如此。”宜萱也微微颔首。叫着也亲昵,而且这丫头取花名,也是希望长大了也能到她身边伺候吧?——宜萱身边的侍女。从来都是以花取名的,连最早的玉簪金盏都是如此,后来的薄荷紫苏都不例外。
玉簪不禁道:“也不知道金盏姐姐怎么样了……”
宜萱回忆着道:“当年石磐故去,他们小夫妻俩便扶棺归故里。如今人在山东,也一直没个音信。”
玉簪忙笑着安慰道:“想必夫妻和顺。当年离京的时候,金盏姐姐便有了身孕,如今她的孩子想必也能满地乱跑了吧?”
“是啊……”宜萱微微感慨,罢了。金盏的性情可比玉簪更能随遇而安,日子过得不会差了去。
玉簪又仰着笑脸道:“将来有一日,或许万岁南巡。公主也能跟着去,也便能见到金盏姐姐了呢!”
宜萱不禁摇头:“汗阿玛是不会南巡的。”——他可是天子头一号的工作狂!
这话。玉簪没敢接下去,转移话题道:“奴才听说,公主的府邸已经差不多建好了?”
宜萱“嗯”了一声,“待入秋回京,正好直接回公主府。至于净园……就空着吧。”——公主府在她百年之后,是要被收回去的,到时候她总得给自己儿子留个住的地方吧?将来盛煦承袭国公府,净园必然不会不舍得给熙儿。还有这个鸣鹤园,幸好是她的嫁妆,将来也不会被朝廷收回,也会归属熙儿所有。
玉簪道:“新府,肯定比净园更气派,奴才现在就有些迫不及待想看看了呢!”
宜萱呵呵道:“这回你就要跟我回去了,以后还怕没工夫看吗?”——这是吴嬷嬷的意思,吴嬷嬷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有些力不从心,便求了宜萱,想在昌平含饴弄孙,便叫自己儿媳妇接班了。
宜萱自然很高兴,却也不免稍稍有点愧疚,“只是如此一来,你就要和自己的孩子分开了!”
玉簪却格外看得开的样子:“又不是生离死别的!您差不多年年都来昌平避暑,一住就是三四个月呢!”——换了别的宗室府邸的奴才,哪个有她这么幸运?嫁出去之后,居然还能回主子身边伺候,而且年年都能和自己的孩儿团聚好几个月!
“奴才早盼着这一天呢!那几个小祖宗,一个比一个淘!伺候公主,可比伺候他们轻松多了!”玉簪打趣地道。
宜萱忍俊不禁,玉簪还是老样子,性子一点都没变,“你把调皮鬼都甩给你婆婆,也不怕她那老身子骨招架不住!”
玉簪忙道:“有嫂子照看呢!”
玉簪的嫂子,就是连生了四个闺女的达素家的……运气真的很糟糕啊……从概率学上来计算,连生四女的几率可是只有十二分之一啊!不得不说,她真的点背极了!因为自己没儿子,所以格外喜欢玉簪生的两个儿子吗?
玉簪说话这句话,却突然叹息了一声:“嫂子似乎看上奴才小儿子。”
“看上你小儿子?”宜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停顿了片刻才听懂了她的意思,“你嫂子想过继?!”
玉簪点头,又忙道:“倒不是奴才不愿意,只是嫂子她才三十出头!第四个女儿和奴才的粉团一般大,以后怕是还会再生的,若是他生了儿子,奴才的小儿子可要被置于何地呢?所以奴才才想等几年再说。万一真的生不出儿子来,奴才还会眼睁睁看着大伯绝后吗?”
玉簪口中的“大伯”可不是她伯父,而是达礼的大哥达素。这个时代,管夫君的大哥叫大伯,管夫君弟弟那就得叫叔叔了……额,宜萱也搞不懂为什么女人的辈分要低一等呢?!
话说啊,其实她也得管子文叫三叔才对的……额……(─。─||)
不过宜萱实在叫不出口,虽然她也有好几个小不点叔叔,也都踏踏实实叫“叔”了,可对于子文,宜萱叫不出来。从前刚认识的时候,叫他“三弟”,然后就一直叫他表字了。宜萱这是仗着身份,自然无人敢挑剔什么。
“诶?”玉簪突然瞥见了炕几上的小果子,信手拈起一枚来,“这是从哪儿来的姑娘果?倒是稀罕东西呢!”
宜萱随口道:“我随手在后山林里摘的。”——其实是子文摘的,宜萱没法解释,所以就毫不客气地说是自己的劳动成果了。
可这话刚出口,玉簪脸色都煞白了:“您、您、您——从后山摘的?!!”
“哦,怎么了?”宜萱狐疑地看着玉簪,怎么她好像一副见了鬼似的表情?
玉簪霍然从脚踏上起来,“后山只有在北面悬崖峭壁边儿才有一小片姑娘果啊!!”
“悬崖峭壁边儿……”宜萱喃喃重复着这几个字,人已经惊呆在了坐榻上——也就是说,那是子文从悬崖峭壁边儿摘来的?!!
其实她从刚才就有一种疑惑了,进入后山的几个通道都有人把守,断断不会有人不通禀她就进入了后山的!!而子文……却避开了守山人……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从唯一没有人看守的北面峭壁上爬上去的!!
玉簪已然顾不得礼数,她急忙抓着宜萱的手臂:“您怎么能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呢!!一个不小心摔下去,可是会粉身碎骨的啊!!”
宜萱只得忙道:“我以后不会去了……”——看样子,她也得跟子文好好问问这个问题了。她情愿子文是用了什么手段迷晕了守山人,偷偷溜进后山的。
玉簪这才忙擦了擦额头上被吓出来的汗水,“不是奴才无礼,这事儿可当真不是开玩笑的!管理后厨的姜管事的小儿子,就是去后山玩丢了,过了好几天,才在悬崖下头发现尸身,那孩子手里还攥着一枚姑娘果呢!”
宜萱此事有一种冲动,想叫人去告诉子文,明天不要去后山了!但却按捺住了,一则子文已经是成年人,应该知道轻重;二则他身手过人,想必不会出问题;三则……宜萱也不能叫人知道子文对她的情愫……否则,汗阿玛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如此,也只能等明日了。(未完待续)
ps:第二更。
一百九十四 约会梧桐下(三)
翌日,午后。
宜萱怀里抱着一大捧莲蓬,特意换上了平底绣鞋,急奔入后山,径直朝着那株参天的梧桐树而去。却看见了令她又惊讶又无语凝噎的场景……
一架雨过天晴色的凉棚搭设在梧桐树旁,棚中设有八仙桌一具,交椅两条,桌子上有消暑的酸梅汤一壶,碟碗勺筷各具。凉棚旁则架设了篝火,而子文正蹲在篝火前,正在烤着野味,那肉香已经弥漫开来,格外诱人。
“哟!来得真是时候啊!这野雉刚刚烤熟,外酥里嫩!”说着,他抓了一把不止什么调料洒在了烤野雉上头,然后笑眯眯看着宜萱:“要不要吃点?”
宜萱:(─。─||)
你妹的,居然是出来野营了?!过得挺惬意啊!还烤野雉!看样子她全都担心到狗身上去了!!
子文指着八仙桌道:“莲蓬放到桌子就行了!”
宜萱……真特么好不爽啊!却还是按他说的,将莲蓬搁下,然后一屁股坐在交椅上,她一路跑到后山,早就累得腿酸脚麻了!
这时,子文已经拿着香气四溢的烤野雉走了过来,他笑呵呵道:“我昨晚不过随口一说,你还真给我带莲蓬来了!”
宜萱:(─。─||)……你妹!!得了便宜还卖乖!
“先喝碗酸梅汤吧。”说着,他搁下烤野雉,亲手倒了满满一碗,推到宜萱跟前。
大中午的,虽然山林有阴凉也有凉风,可宜萱这会子已经满头汗水,哪里能拒绝如此冰爽诱人的冷饮?当即捧着碗。咕嘟咕嘟就喝光了。
搁下碗,却见子文已经用一把锋利的小匕首将野雉肉片出了慢慢一碟子,又撒上一层作料,旋即他也坐了下来,递了一双筷子给宜萱,道:“吃吧,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额……怎么她成了来蹭饭的了?!
看着眼前薄如蝉翼的肉片。宜萱忽然想到了哪一年在龙泉寺外。雪屋中的温情……那时候,子文也是做了烤肉,削成片。给她充饥。那时候肉片的味道,也是如此鲜嫩诱人……
贝齿轻轻咀嚼着还微微发烫的肉片,口齿间尽是熟悉的味道……
山间,凉风飒飒。吹拂着宜萱鬓角的碎发,也吹拂着梧桐叶婆娑做响。子文突然弯腰捡起掉落在地上的一枚梧桐叶。低头凝视了许久,突然递到宜萱跟前,轻声道:“这个送给你。”
啪嗒,宜萱筷子上夹着的肉片掉回了碟子中……
送她一片梧桐叶?!!(─。─||)……这是神马意思啊?!
你妹的。不是应该送金送玉、送珠送宝才正常吗?最不济也得跟上回似的送个漂亮的鼻烟壶啊!你妹的从地上捡起一片梧桐叶,连泥土草屑都不掸一掸就送人!也忒没诚意了点吧?!
子文凝望着她,柔情呢喃着道:“古代传说中。梧是雄树,桐是雌树。梧桐同长同老,同生同死。”
宜萱不禁一愣,呆呆看着那片尖处略发红的梧桐叶……
子文又道:“孟郊诗云: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
“可是我们……”——既非鸳鸯,也非梧桐,何来同生同死相待老?
失神间,那枚梧桐叶已经被子文塞进了她手中,他道:“我想要的,只是这样而已,这样看着你、望着你、伴着你,就足够了。哪怕……得不到你。”
世间,唯有纯粹的感情,是最让人无法拒绝的。
“可是,我有丈夫,你亦有妻室。”宜萱轻声提醒道,似乎亦是再提醒自己,莫要沦陷。
子文眼底嗖地冷了几分:“她不是我的妻子!要是我说,我与董鄂晴兰,从未有过夫妻之实,你信我吗?”
宜萱着实被这番话给惊呆了,“没有夫妻之实,那她怎么怀孕的?!”——之前董鄂晴兰可是说自己曾经有过三个月身孕,不过因为身子孱弱掉了。——难道董鄂晴兰给子文戴绿帽子了?!
子文翻了白眼,一副看傻子的表情,“她空口白话一说,你就信了?!”
宜萱着实被子文的眼神和语气给激怒了,神马意思?是说老娘笨了?!你妹!!
“等一下……小董鄂氏你没碰,时儿给你的妾你也没碰!这么说来——”宜萱笑盈盈的目光从头到脚把眼前这位美男子给扫了一遍,“你是处男喽?”
子文:(─。─||)
“哈哈!不回答就是默认喽?”宜萱捧腹大笑,这个时代,二十多岁的贵胄子弟还是处男,那的确是极其罕见的了!简直比大熊猫还要罕有!!
子文耸了耸肩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些年,你不也是从未和星德好过吗?”
纳喇星德——拉倒吧,宜萱看到他就够了!他的脑电波着实和这种脑残对不上号!他的神逻辑,简直不属于人类能理解的范畴。要不是有熙儿,宜萱真的不介意掐死他,然后做个快快乐乐的寡、妇。
子文忽的笑道:“若是有一天,星德死了,你会不会很高兴?”
宜萱听了这话,立刻严肃地道:“不要拿这种事情来开玩笑!我的确很厌恶他,但他毕竟是熙儿的亲生父亲!”
子文笑了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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