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6·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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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6·功夫-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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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当我几乎没有一丝真气时,我发觉从蓝金双手传来的攻势,也气若游丝了。此时,我的耳边飘来了羞涩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熟悉、那么动人,我知道,是花猫儿来接我了,于是,我笑了。
  这一笑,就这样过了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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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疑道。
  “我跟蓝金就这样,掌贴着掌,倒在诡异的地穴里,直到三百年后,才抖落身上干燥的黄土,神智不清地走出沈闷的地穴。”师父的声音,也陷入了难以相信自己说辞的颤抖。
  “就这样走了出来?好像睡醒一样?”阿义碗里的汤早凉了。
  师父皱着眉头,说:“三百年的沈睡虽可说极为漫长,但醒了就醒了,也不过是大梦一场。”
  我极为迷惑,正要说话时,师父又说:“若要算起来,我醒来的那年正是西元一九七四年,这当然是我过了很久很久以后,我经历了不少事情才知道的,至于我是怎么醒来的,我自己也不知道,说到底,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问题。”
  这当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说:“嗯,最重要的是,师父为何在地穴里躺了三百年还没死?”
  师父摇摇头,说:“这也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我醒来时,蓝金已经不见了。”



第三十九章


  师父深深地说:“蓝金不见了,只留下两个字。”
  我跟阿义屏息听着。
  “等我。”
  师父的眼睛就像看到黄沙里的两个大字,瞪得老大。
  ※        ※        ※        ※        ※
  我跟蓝金的内力在三百年间,一直没有真正耗竭过,这跟凌霄派的武功原理很有关连,我跟蓝金在对峙的过程中,彼此都将对方的潜力带了出来,两鼓真气在我们的体内,从激烈的对抗,变成来回循环的过程,那些精纯的内力从未真正离开过我们两人之外,让我们即使昏睡,身体却泡在内力包成的蛹一样,令我们苟延残喘。
  此外,地底中污浊的毒气使我们闭气闷打,直到生理机能几乎停顿,我们都在千年未见过阳光的毒气中互斗,地穴里充满了命运恶作剧的条件,毒气使我们像活僵尸一样,假死了三百年。
  直到有一天,一群乡村农夫在地穴的头上凿井取水,井洞使穴内的毒气慢慢散去,就像封印的古老魔咒被摘除,我渐渐醒了。
  醒了,身体当然好些迟钝,神智困顿不已,洞穴里只有一丝丝微光从远处透下,却已令我睁不开眼,当时我并不清楚我究竟昏睡了多久,两个时辰?半天?一天?还是一个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蓝金不见了。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力爬了起来,看了地上蓝金的留言后,我只是怀疑我为何没被先醒来的蓝金所杀,我一边摔倒一边想着这问题,后来,我看到了游坦之苍白无血色、无腐烂的尸体,又在附近看到冰凉的长铁链,以及更加冰凉的李寻欢。这都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看到了远处森然林立、成千上万的石像,令我大吃一惊。
  你道是啥?原来,我跟蓝金搏杀的死亡地带,竟然是历史千古之谜的秦皇陵!
  当时,我当然不知道那些摄人的武士石像是秦皇地宫的陪葬品,不过我也没时间为其感到兴趣,我只是站着活动筋骨,努力调适三百年未曾移动过的身躯,捡起地上失去光彩的宝剑后,便吃力地爬出地穴。
  好不容易出了地穴,我看见一群穿着怪异的人们吓得往后跑,嘴里像是叫着:“又一个怪物!”
  当时我更确定,蓝金的的确确先我一步离开。
  他果然是个难缠的恶魔。
  后来,我漫无目的地走出怪异的西安,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我的奇装异服,一说话,就被人当疯子,还挨了好几顿打,当时我身上的武功未复,挨打都是真正的挨打,每一次我倒在地上,我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毕竟一睡跨越三百年这种事,在哪里都会被当作疯子,毫无疑问。
  唯一支持我信念的,只有三件事:
  一,是师门交托的使命,正义需要高强功夫。
  二,是在我内心久久不能平息的,那股对蓝金的仇恨,这股仇恨并未随着三百年逝去的时光消失。
  三,当然是在我耳边,陪伴了我三百年沈睡的歌声,花猫儿的歌声并非要将我带往另一个世界,而是鼓励着我,要我当一个她心中永远的英雄。
  ※        ※        ※        ※        ※
  “然后呢?”阿义问。
  “然后,我的宝剑被一群自称公安的恶霸抢走,还打昏了我。”师父落寞地说:“我找了个清静的鬼地方,重新练习凌霄内功,过了大半年,身上的武功全然恢复后,我便出山寻找命中的徒弟,想将一身的功夫倾囊相授,也在寻徒的过程中,逐渐对三百年后的世界有所了解。”
  师父放下碗筷,继续说:“但在中国行走五年后,我居然无法发现能够感应杀气的奇才,所以我抢了一个你们称作人蛇集团的流氓团,一个人驾着人蛇集团的小船,来到台湾,莫名其妙安顿下来后,偶而会划船到伏桑或什么菲律宾的地方寻徒,船要是翻了,我便在海底赶路,唉,这些年就在奔波中度过了。”
  我有些感动,也有些害怕,说:“那蓝金呢?他要你等他做什么?他找得到你吗?”
  师父点点头,说:“我之所以不找蓝金寻仇,除了我亟欲寻找正义的种子外,他留下的那两个字也是很大的原因。蓝金若是不杀人,我是永远也找不到他的,若是他想杀我,当初他醒来时,就可以拿起地上的宝剑,轻轻松松就可以送了我的命,所以,他留下那两个字,便是极有把握找到我,将我杀掉。既然他会找到我,那很好,我便专心寻找徒弟,培养世界上最后一批会高深武功的大侠。”



第四十章


  我听着师父诉说三百年前的故往,终于信了这些莫名其妙的怪事。
  师父身上的武功是万分真实、厉害得恐怖,这在二十世纪简直是奇迹中的奇迹,但若放到远在三百年前的中国明朝,那一个大侠来大侠去的世界里,这样惊奇高强的武功才有点真实感!
  有这样一身无与伦比的武功,当然有可能在秦皇陵里熬过三百年!
  但,有一点还是蛮怪异的。
  “师父,还有点怪怪的。”我突然说:“你掉在地穴里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三、四岁,那你在一九七四年醒来时虽然是三百二十四岁,但实际上应该还是只有二十四岁,今年一九八六年,师父应该只有三十六岁吧!怎么会看起来这么老?”
  师父遗憾地说:“这或许是时间的恶作剧吧,时间让我莫名其妙地睡了三百年,又在三百年后剥夺我的青春,使我一年一年加速老化,我感到时间催人的压力,所以才会用激烈的手段让你拜我为师。”
  阿义捧着凉掉的火锅,运起内力煮锅,说:“这就叫副作用啦。”
  我想起了同样遭受穿越时光副作用的蓝金,心想:也难怪师父不主动找蓝金,因为太浪宝贵的时间了,蓝金虽然小师父两岁,但加速老化的副作用也一定使得蓝金变成白发老人,说不定来不及交手就会死了。
  师父一定认为报仇事小,功夫与正义的传承事大,所以急急寻找我后,拿毒蛇乱咬我跟阿义,逼我跟阿义在海底走路,种种危险的练功方式,都是要赶在老死前使我跟阿义成材。
  至于魔王蓝金,等他寻来台湾,我们师徒三人联手毙了他就是。
  这一晚的火锅,在三百年的谜团解开中,滚了又凉,凉了又滚。
  而我跟阿义的习武热血,就此真正燃烧。
  “晚餐一起吃顶呱呱吧?”乙晶握着我的手,笑着说。
  “今晚可不行,师父要教我们轻功哩!”我牵着乙晶,走在八卦山的大佛下。
  放学后的八卦山,特别是有名的观光景点大佛附近,都会涌上一群穿着制服的学生……位在八卦山上的彰化国中与彰化高中的学生。
  “真的?你们的进度表会不会列得太快了点?”乙晶的眼睛好灵动。
  “是太快了点,不过师父有他的苦衷,况且,我是武学奇才嘛,早点学轻功有好无坏。”我说,此时,我注意到大佛下卖烤鱿鱼的小贩旁,站着一个外国人。
  金发的年轻外国人。
  “我可以去看你们练轻功吗?”乙晶随即又说:“我跟家教老师说一下,改天在补习好了。”
  我点点头,开心地说:“好啊,师父一定很高兴的,他常常说,你是我的花猫儿。”
  乙晶奇道:“我是你的猫?”
  我没有将师父说的悲惨故事说给乙晶听,因为师父不肯将恐怖的江湖过往让师门外的人知道,一方面是故事本身太过怪异,太难取信于人,另一方面,师门的事就交给师门解决吧。
  我一边跟乙晶坐在大佛前的阶梯上讲话,一边好奇地看着那金发年轻人。
  那外国人正拿着刚买到的烤鱿鱼笑着,一边打量着过往的学生。
  “他几岁啊?外国人的样子很难看出年纪耶。”乙晶也看着那外国人,又说:“不过他蛮帅的。”
  我有些吃醋,于是,我打开烂烂的书包,撕下数学课本的一页,折成一只纸飞机,说:“看我作弄他。”说着,我带着乙晶走到外国人的正后面。
  乙晶知道我在吃醋,笑着说:“别玩啦,出人命怎么办?”
  我哼了一声,说:“纸飞机而已。”说着,我将一点点内力灌入纸飞机内,说:“看我自己练的暗器。”
  我轻轻将纸飞机射向那外国人的脖子,想吓他一跳,因为纸飞机灌注了我一丁点内力,所以那外国人的脖子稳被叮出一个包。
  那外国人津津有味地吃着烤鱿鱼,当然对从身后突击的纸飞机一无所知。
  但。
  但外国人头也不回,只是突然弯腰低下头,纸飞机便直直地从他的头上飞过。
  我正觉得那外国年轻人实在走狗运时,那外国人竟转头向我一笑,阳光灿烂的微笑。
  实在是个帅哥,至少,比马盖先帅上十倍不只。
  外国帅哥举起吃到一半的烤鱿鱼,向我笑着致意,我只好干笑了两声。
  就这样,大佛下。
  一只纸飞机划出了难以想象的世界。



第四十一章


  纸飞机撞上石狮子,摔在地上。
  “你好?”挺标准的中文。
  金发少年的笑容,在夕阳的金黄下更显灿烂。
  乙晶用手肘轻轻撞了我一下,我只好看着那金发少年,不好意思地说:“你好。”
  金发少年好奇地打量着我跟乙晶,友善地说:“学生情侣?”
  乙晶忙摇手,我却瞧那外国少年中文说得挺溜的,忍不住说:“你国语说得很好耶!”
  金发少年大方地说:“谢谢,我很喜欢亚洲文化。”说着,金发少年拿着快吃完的烤鱿鱼,一边笑着走向我们。
  真是令人窘迫的时刻。我并不喜欢跟陌生人相处。
  乙晶知道我的个性,于是拉起我,向那金发少年说:“我们要去补习了,先走啰!祝你在台湾玩得愉快!”
  那金发少年点点头,笑说:“一定会的。台湾学生真是忙碌。”
  我牵着乙晶走下大佛前的石阶,回头向金发少年礼貌地说:“再见。”
  金发少年咬着烤鱿鱼,笑眯眯说:“一定会的。”
  一定会的。
  这老外用的道别语真是奇怪。
  毕竟是老外。
  “你们要怎样练轻功啊?”乙晶拿着珍珠板做的玩具飞机,好奇地问。
  “不知道,师父一向出人意料。”我开玩笑说:“怎样练都好,不要一股脑把我跟阿义从高楼大厦上推下,那样太速成了点。”
  乙晶哈哈大笑,说:“说不定要你们背着大水桶,在楼梯间一直青蛙跳。”
  我摇摇头,说:“我跟阿义在海底走来走去,已经练出你想象不到的腿力跟耐力,就算是背砖块也难不倒我们,所以这次师父想出来的点子一定很恐怖,你想想,哪有师父拿毒蛇咬自己徒弟,用来练内力跟掌力的?”
  乙晶瞧瞧巷子里并没有人,小声说:“趁没有人看到,让我看看你的腿力有多厉害好不好?”
  我见四下无人,于是挑了电线杆下的半块砖头,轻轻一脚踩碎。
  乙晶看得两眼发直,我却说:“其实砖头本来就不够硬,我不必运内力就可以踩碎了,不过大石头就太硬了,我没法子。”
  乙晶一脸困惑,说:“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楞了一下,说:“什么奇怪?”
  乙晶认真地看着我,说:“你的武功为什么会这么强?”
  我呆呆地说:“为什么?好奇怪的问题,我这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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