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好棒~~~~那您喜欢什麽样的女孩子呢?”。
“对不起,我喜欢的是男人”,我一口咖啡“噗”的一声喷在地毯上,呃,还好少爷我反应快,弄坏了彬麒的触摸型绘图板就糟了。
嗯,定定神,忍不住微笑,哗,这个世界上……同好……真是多啊。等等,说不定卫氏是个女人哈……呃,女人写出那种气势庞大的文字,我打个寒战,眼前立刻浮起个身高丈二的金刚型女将,吓死人。
果然立刻就有人这样发问,卫氏只回个笑脸不答。也罢,立刻就能听到对方声音了,是男是女一目,不,一耳了然哈。
我兴冲冲以膜拜神明的姿态戴上耳机等候,没完没了的罗唆後我听到那个人的声音:“大家好,主持人你好”。
他声线低沈,略略有一点点哑,说到“好”的时候,语调有那麽一点点上扬,好似是吊起了眼角在微微笑一般。
我心里一荡一荡地有些发愣,呃,这不可能,他的声音我太过熟悉,我听过他微笑,发怒,欢欣,悲伤,冷淡以及带著哭腔呻吟著叫我名字的种种时刻,但从未想过,他会坐在虚拟世界的某间作家会客室,温和地微笑著冲我说:“大家好”。
14,
我不信,打死我也不信,抖著手拨郑泽手机,对方关机。再换座机,电话通了,然而不只在手机听到拨号声,我还听到耳机里采访中背景有暗哑的电话铃声。是那只十九世纪的老古董,郑泽从英国宝贝一样捧回来的,听筒与话筒是分开的要一手按在嘴上一手按在耳朵上那种,被我拆开又装上二十次也没有坏。
挂掉电话很久我都在发愣,郑泽在采访里温和有礼地回答问题:“卫丁则其实,这个名字中的‘丁’字,是读作‘正’的……刚好我在家里排行老四”,他低低地笑:“只是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有过一个微小心愿,就随意起了这个名字而已。……第一本书吗?呵,我从小梦想能跟卫斯理一样,第一次下笔不由自主就模仿那些故事了”。
“啊,是不是说,想要跟卫斯理一样,名扬天下呢?怪不得您要姓‘卫’了”,主持人谈笑风生将话题接过去。
访问仍在继续,我耳朵里有点轰隆轰隆地不知所措,郑泽居然是我一直敬仰,追了五六年的著名作家。哗,我突然觉得迷茫,嗯,我认识郑泽十年,但我到底了解他多少?
默默地坐到天黑,彬麒仍睡著,我在他床边看看,吻一下少年微微皱起的眉头,心里好像被油煎一样,实在是坐不住,抓了外套去外面。
已经是十一月的天气,按照往年的经验,很快就会下第一场雪。我慢慢踱步,穿越公园,看到有喝醉的punk少年对著池塘小便。我裹紧大衣,如果我不去照顾彬麒,他会不会变得跟这些孩子一样?
抬眼看熟得不能再熟的大厦,某间书房落地窗映出男人高挑细瘦的身影,桌上有箱子,他在慢慢整理书籍杂物,一样样打包。我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闭上眼睛就觉得後背肩胛骨下面一抽一抽地疼,身不由己往大厦里面走。
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站在自己客厅,郑泽闻声出来,见到是我眯眼笑一下:“需要拿什麽东西吗?”。
我有些恍惚,仿佛现在就是过去无数个晚上,我抛下“加班做生意”的郑泽去参加某些party,走到路上又觉得舍不得,推掉消遣回家,推门男人用有些惊喜的表情迎接我:“忘了什麽东西吗?”。
然而从哪一年起,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少,从什麽时候起,郑泽在飞机上车上都努力对著笔记本电脑,不再跟我唇齿相依,手指缠著手指?
“嗯,你有事吗?”,郑泽见我沈默,跨过地上堆著的一些盒子过来:“我正在收拾东西,会尽快搬出去”。
我低头轻声道:“我不知道你就是卫丁则”,卫氏作品其实并不丰富,每年只得一两本而已。然而郑泽每天跟我朝夕相处,能在我眼皮子底下写出那麽多书来……我……我想我真的错过了很多。
“呵……”,他耸肩笑一下,神情有一点点寂寥:“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
“为什麽不告诉我?”
“……我一直想要做个悬疑小说家,二十多岁的时候说服家里面……可是,”,他看我一眼低笑:“我去非洲采风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
“为什麽不告诉我?”,我握住衣襟,心跳得厉害:“你……你如果跟我说,我,我一定会全力支持你”。他当然不会跟我说,他只是默默爱我支持我,陪我到德国,为我打理我爹的生意纵容我没完没了地读书。
“啊,我其实……出了书之後,就想要跟你说的……你记得吗,你第一次读我的书,还是出版社寄过来的样书,那时你还以为对方寄错地址。”。
是吗?我有点晕,实在记不起来第一次读他的书是什麽时候。印象里我总是紧紧追逐卫氏笔迹,凡是有书出版就买回来收藏。有一次还疯了一样熬夜在ebay刷屏,彻夜不眠死也要买下所谓的“卫丁则手迹”。
“我也不只一次,要你来看我写的东西,可是……”,郑泽侧头看我,苦笑一下:“你看,我们多麽可笑,你那麽热情地追逐我的笔名,可是我坐在你身边的时候,却无法让你看我原稿一眼。”,他长叹一声:“第一次第二次尝试失败後,就无法再开口了吧”。
“是,是你瞒著我吧”,我有点发抖,舌根发苦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如果你跟我直说,我怎麽会不听你的?我让你一起看卫丁则的书你也总说没兴趣”。
“……写的时候已经咀嚼得烂熟,为什麽还要读书?何况……我们住在一起十年,你不知道我在写作……而我无法让你知道我在写作。每次你让我读自己的书我就非常想要流泪……”,郑泽一手插在裤兜转过身去:“魏青衡,我想我们真是非常悲哀的一对。”
我亦步亦趋随他走进书房,愣愣地见他将书架上两只玻璃奖杯用报纸裹起来:“你明明是个生意人。”
“对,我是”,他侧头笑一下:“我为你多做了十年生意”。
我仔细打量那些奖杯,猛然意识到原来真的是我愚蠢,我一直以为它们是郑泽生意场上那些虚伪而廉价的礼物,这时才明白是卫丁则的书籍所获奖项。
我们公司以及图书馆跟出版署关系实在太过密切,是以多年前见到奖杯上某些协会以及出版社签署的一等特等大赏字样,我还愤世嫉俗地讽刺:“果然没白给出版社赞助,连咱们都有奖拿”。
眼前仿佛放电影,什麽细节都记起来,然而死也无法想起,郑泽听到我那些话时,到底是个什麽神情。我想不是我记忆力出错而是我从未去看过,我从未去注意过。
我原来错过了那麽多。
“你……”,我喉咙发涩,挣扎著开腔:“你接下来,要做什麽”。
“做作家,我有很多构思,没有时间写,一年一部的速度太慢。”,他手下不停,把纸箱用胶带封好,用签字笔在盖子上大力做标记,手势很重,纸箱发出“咚咚”的声音:“我会在杜塞尔多夫住一段时间,天气暖和了出去旅行采风。”。
“你,你走的时候跟我说一声”。
“为什麽?你要去送我吗?我为什麽要跟你说?我需要跟你说吗?”,郑泽很不耐烦,转身靠在书桌,语速很快:“你已经做了决定,这个时候来找我干什麽?我很忙”,他一手撑住额头,挥手示意我:“我没有时间,你请移步吧”。
“我,我不是来烦你,我只是,嗯,在网上听到对你的采访,有点惊讶”。
“呵……”,他眼睛藏在手掌里,深深吸气:“你走吧……我很累”,就算他不抬头我也知道男人一定在咬住下唇,睫毛一定在掌心微微颤动:“我实在太累了”。
我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是什麽时候以什麽样的姿势走出自己家门,只记得临出门听到郑泽在书房咚咚地拆书架。也是,这屋里每样摆设都是他一手自世界各地搜集来,他要带走,我不可能阻拦。
深夜里寒气浸人心脾,我站在楼下,呵出团团白气。微笑著看男人的影子在书房落地窗上的一举一动,他似乎夹到手指,将伤处含在嘴里。这人虽比我高上大半个头,运动神经却不行。平时这些爬高下低的粗活一向都是我做,他一动手就会受伤……我常笑他大少爷四体不勤。
低头揉一下脸,眼前几乎就看到郑泽大意受伤後皱著眉头,哭笑不得地尴尬笑骂的样子。我们这些年,身体之间的距离那样的小,彼此一举一动都熟烂於心;然而心与心之间却似乎从未真正有过交集。我连他自称为“第二生命”的写作习惯都未曾发现,甚至到了这个时刻,也还连相信都不敢去相信。
我想一直以来,我不光是蠢,而且也瞎得厉害。
15,
在公寓楼下站到开始下霜,眨一眨眼就能听见睫毛上冰茬子咯吱咯吱响的声音,我跺著脚快步走回家去。一路上抽了很多支烟,等推开门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块速冻熏肉,稍微解冻就可以煎著吃了。
嗯,郑泽早餐一向只喝黑咖啡,除非有煎培根配新鲜芦笋。我常笑他口味娘,然而每月都要去附近那家西班牙土产店给他定最上等的山地黑猪培根……德国猪肉太肥,我怕他老了会得心脏病。一手握住衣襟仰头靠在门里面有点浑身失力的感觉,丝毫不敢放松;彬麒把暖气调得实在太高,那些在外面被冻在眼里的泪水,我怕现在一低头就会融化了滴下来。
“嗯……你现在才回来……”,少年抱著那只仿照我做的娃娃,嘟著嘴从书房走出来:“我饿了。”。
“啊,好”,我揉一下脸将外套脱掉,顺便抹一把眼睛:“家里有什麽吃的吗?”。
“只有公仔面……”,彬麒过来捧住我脸:“嗯,我想你了”。
少年的嘴唇柔韧富有弹性,微微喘息著在我的上面磨蹭著吮吸,渐渐将冻僵的面部肌肉暖化。
我紧紧搂住他,这世界上,周彬麒只有我,我不可能不管他。
随便做点宵夜吃下去,两人在卧室床上并肩坐著,对面是落地窗,窗帘大开著。这麽瞪著眼睛看外面天色渐渐亮起来,觉得几乎不像活在现实里一样。
渐渐身上暖洋洋地有点发懒,将彬麒揽过来在怀里有一下没一下地亲吻。少年白天睡多了这时精神抖擞眼睛发亮,玩一会就主动提议:“青衡,我给你画像好不好?”。
“嗯,好,随便”,我虽累得厉害却也无法合眼,在床上滚了几滚,顺手把那只我的娃娃捞过来端详:“这个娃娃,跟我还真象”。
彬麒见我抓住娃娃,似乎有点不乐,一副要扑过来把人偶夺过去的样子,但见了我脸色,咬住下唇转身取了速写本跟炭笔,边勾勒边喃喃:“是很象啊,第一次看到照片的时候我都不相信自己眼睛。”。
“花了多长时间定做的?”,还有照片来往,现在的厂商赚钱真是不遗余力啊。
“……你不要乱动”,少年黑细的眉毛皱起,小臂伸直麽指按在炭笔中段眯起眼睛测量比例,随即低头刷刷作画:“这个娃娃是我最最爱的……”。
我有点感动,这个孩子就是这麽直接,喜欢不喜欢,一句话就能说出来。当下坐直了摆个风情万种状:“嗯,可是我的眼睛没有这麽黑”。
“……”,彬麒埋头描绘,偶尔抬头看我一下,他睫毛太长,眯著眼睛的时候我就有种错觉,这孩子其实看的不是我,而是虚空中某样漂浮的物体。
呃,最近真的有点神经衰弱,我吸吸鼻子,把玩怀里人偶分散注意力。
不过这些娃娃做得还真是仔细,彬麒也的确有办法,做的那套Dior Homme惟妙惟肖,连小蜜蜂标志都一丝不苟。呃,不由自主就开始给这娃娃宽衣解带……这个……不是我好色啦,但是组装起来的娃娃裸体是什麽样子,是个人都会好奇的吧……不知道下面是不是也做出来了?
彬麒见我对那娃娃动手动脚,皱眉不耐:“你不要随便脱娃娃衣服”。
呃,小动作被批评了。我有点窘,讪讪松手:“坐著很无聊……”,转身抓起烟盒:“那我不动你的”。
彬麒脸上反感之色更加明显,快手快脚一把抓过香烟:“你不许抽烟”。
啧……有生以来第一次给人这样疾声厉色地命令戒烟,对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我脸上挂不住,又不能跟他生气,闷闷地翻过来坐好:“那你快点哈”。
彬麒也不说话,头垂得很低,用笔画两下又换手指在纸上摩擦著打阴影。
嗯,姿势不能改变……动眼球总可以吧,嘿哈嘿哈。我眼睛骨碌碌,上下左右地转,不经意扫过刚才那只被我解开领口钮扣的娃娃,对方锁骨部位有块黑色印记,呃,是厂商标志吗?
忍不住凑过去仔细端详,也不象标志,青黑色的线条勾出朵酷似百合花的图形,转来转去地看,倒像是几个变形的汉字扭曲在一起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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