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有时徒有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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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有时徒有虚名-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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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个白天我都在睡觉,晚上醒了,坐在沙发上喝香片,这时手机响了:“你和王可饶在一起吗?如果不在一起,请你出来见我一下,我有很重要的事和你讲。”是周游。
  我的心牵动了,也许我就是在等他吧。夜风里,他远远地在等我,我忽然觉得很温暖,跟他去了上次的酒吧。“两杯Windflower,”他说。——这个心细如发的男子啊。
  然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管口红:“送给你的,生日快乐。”
  “可是今天并不是我生日。”
  “你忘了么,你学生证上的生日是今天。”我这才想起,大学时我把学生证的生日搞错了,写的是农历生日,但是我不过农历生日。
  我的心微微晃了一下,看着他。“重要的事是什么?”
  “就是这个。”
  我把头低下去,没有再说话。轻轻拧开那支口红,哦,是淡珊瑚色的,很漂亮。“谢谢。”我说,“谢谢你记得我的生日。”
  他用发光的眼睛看着我,说:“我希望你涂上这支口红,我想吻涂珊瑚色口红的女人。”
  那天我很高兴,喝了很多酒,然后我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只记得周游终于吻了我,非常热烈迷醉的吻。オ
  七お
  我对周游说:“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说完这句话我便约了王可饶见面,我对他说:“我爱上了别人,我们分手吧。”
  可饶问了半天为什么,我也不想解释,反正是我背信弃义,可饶气得给了我一个耳光。这个耳光也打断了我们一场情义。
  第二天上班,我的脸有些肿,周游走过来问我:“你怎么了?”
  “我与王可饶分手了。”
  “为什么?”
  “因为我要和你在一起啊!”
  “可是,我并没有说过要和你在一起。”周游笑笑,“Alice,你不知道吗,爱是一回事,在一起是另外一回事,我这辈子根本不想结婚的——你是知道以前的我的,所以你一定可以原谅现在的我……”
  这次是轮到我给他一巴掌。
  周游恼怒了:“Alice,你好笨,大学时我是真心爱你的,你不珍惜,现在我明明是在引诱你然后报复你,我在让你体会我当初被你拒绝的心情,你却自愿上当,你真蠢!”他说出了他真实的想法。
  我冲出办公室,走到外面的大街上。这时,手机响了,我拿出手机,手却触到口袋里一管口红,那是周游送我的珊瑚色口红。
  爱一个人是一回事,在一起是另外一回事,此时我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真义,一颗心立即爬满冰纹,不敲自裂——我永不能回到从前的我了。
  “我不该打你,Alice,我在找你,你在哪里?”是王可饶。
  “不必了。”我把手机关了。同时,我把那管珊瑚色口红从口袋里拿出来,远远地扔在大街上。
  楔子お
  澳洲的阳光很温暖,让我想起九月的北京。空气里面满是爱情的味道。那个时候,生活像刚刚打开的糖罐,伤害和眼泪还没有登台。
  他终于找到这里来。整整七年,30岁的我的锦帆,他站在我面前笑,他有那样墨黑的眉,却是那般柔软流动的眸子,他微微前倾的姿势,他有那么白的牙齿。他说,苏向晚的第七个夏天,名字叫做聂锦帆;聂锦帆的第七个夏天,名字叫做苏向晚。
  苏向晚爱聂锦帆,聂锦帆爱苏向晚。
  我的眼泪滴滴答答地落下来。
  第六部分第57节 会是这么的美丽
  她坐在我对面,手里夹着烟,她喝了很多的酒。她的眼睛看向我的时候,我看到里面有一些晃动的波影。
  向晚,我没有想过你会是这么的美丽。
  呵呵,美丽?家安,你还是个孩子。没有人能美丽如叶阑珊,即便她已经离开许多年。她对着我笑,深深地吸入一口烟。她的手指苍白,并且看上去——寂寞。
  那一日,我送向晚至她楼下。我看着她懒洋洋地向我摆摆手,然后步履镇定地走进楼去。
  是如此镇定自若的女子,虽然我知道她已经喝多。但是人前,始终看起来无懈可击,钢铁般的意志。个性里面的天真和甜美藏在颓靡里面,就像许多夜里我看到的她的文字,不动声色地叙述,面无表情宣判那些人物命运。但是透过这样的寒冷,我看到她内心的阳光和雨水。
  我突然对着她的背影大叫:向晚,让我照顾你。オ
  D向晚整理书架的时候,掉出来一张照片。拍在我甫进大学的那个夏天。一转眼,已经三年。
  是图书馆的台阶,同乡会的合影。我穿着大大的白色T恤,头发很短,对着镜头,笑容恍惚,傻傻的样子。
  我依然记得,那是北方九月的一个午后。他站在前面,举着相机,大声地叫着:大家都咧开嘴,看这边。
  当初拓上的第一笔,一路潦草地画到如今,依然只有他一个名字——聂锦帆。
  偶然还有联系。在某一个出差的夜晚,或者难得的办公室的清闲,他会打电话给我,俗套地问我的学习生活。
  如果掩饰已经成为习惯,那么不妨一直这样下去。我许多难以出口的话语,曾经是无数夜里揪心的疼痛,终于压抑成俗套回应,叹息都听不见。
  有的周末,我会过去看他。坐在客厅等他,对那些卧室里面推门出来的艳丽女子视而不见。
  为他收拾房间,等他漱洗完毕,一起去吃一顿饭,然后我再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回来。我知道他已经和从前不同。但是很多时候,一个人可以毫无怨言,因为爱。
  是的,心里反反复复表白了多少遍:苏向晚爱聂锦帆,聂锦帆爱苏向晚。眼泪就那么滴滴答答地落下来。
  其实我也早已经和从前不同,但是他看不到。
  “向晚,你在我面前神游次数已经越来越多。”
  是淡淡语气,但是听出不满。一抬头,看见锦帆眉间浅浅的褶。
  “或许是最近睡眠不好,师兄,你知道大四容易让人衰老。”我的笑容非常标准,是无数夜里对着镜子反复练习的结果。不久之前,师姐款款路过北京,过来看我。曾经对我惊呼:向晚,你现在的气质神韵怎么像极当年的叶阑珊。
  不曾告诉她,是自己刻意模仿。美丽如斯的叶阑珊,锦帆最爱的叶阑珊,他心中绝无仅有的那一朵玫瑰,我不介意做她影子,只要能被他爱,一辈子做阑珊替身,我心甘情愿。可惜,锦帆,他什么也看不见。
  “向晚,你也知道你已经大四,你不该至今毫无打算。”锦帆熟练地点烟,目光凌厉。是的,他已经变成一个凌厉的男人,头发理的那么短,笑容很少,唇角是那么削薄的线条。阑珊离开后的两年,他心里的阳光和温暖也一并被带走。事业是旁人艳羡的顺利,多少老师颔首微笑——当初便不曾看走眼。但是他们不知道,如今的这个聂锦帆已经再回不到当初。他成为心机深沉处事残酷的男子,他让人觉得寒冷。
  我不是没有打算,我的打算就是陪在他身边。这是我当初对阑珊的承诺,但是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オ
  E家安我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向晚。
  这个泰国餐馆,朋友推荐的好味道。和同学刚刚入座,看见坐在左边的向晚。
  她没有看见我,她的目光对着她面前那个正在接手机的男子。她的目光疼痛宛转。
  那个男人的侧脸朝着我,他有非常凌厉的棱角,很短的头发,眉毛墨黑,指节间夹着一支烟。他的声音非常沉郁。我看到他挂掉手机的时候,向晚的眼睛已经移开。她端起面前的汤小心地喝,她的刘海有几缕划入汤里面。那个男人的手伸过来,掏出手帕替她擦刘海沾上的汤汁。他的眉尖簇起,我看见向晚的笑容,我不知道为什么再次觉得疼痛。
  我走过去很自然地同向晚打招呼,我毫不畏惧迎上那个男人的目光。
  向晚淡淡地介绍,家安,这是高我两届的师兄,他叫聂锦帆。
  我说,向晚,吃完饭给我电话,我们可以顺道一同返校。我掏出笔,展开她的手掌,然后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上面。
  我并没有和那个男人说一句话。
  半个小时之后,我在餐厅门口看见向晚。她缓慢地对着我笑,她说家安,你这个小孩子,然后她吞下一把晕车药。
  什么也没有说,或许是因为写了太多文字,她是厌倦了语言的女子。她的身体里面有那么多的疲惫。公车拖拖拉拉开动的时候,向晚已经睡着。我把她靠窗的头轻轻地转过来,停在我的肩头。我把她的身体摆成一个舒服的姿势。她大衣的袖管垂落,我替她挽起的时候,看见她手臂上的那个齿痕。
  她睡着的样子,不似成人。原来她有一张浓眉长睫的娃娃面孔。只是她醒着的时候,面孔罩上一层流转光晕,模糊了她的五官。她的手机响起来,我没有看,直接替她关掉。
  那是我和向晚的第二次见面。
  一周以后,我从一个师兄那里听得聂锦帆的名字。原来曾经是校园风云人物,连带着一个传奇。那个时候,还有一个与聂锦帆匹配的名字,叫做叶阑珊。然后听见向晚的名字,师兄说,彼时苏向晚是多么英俊的女子,聂锦帆直系师妹,最好兄弟。辩论赛篮球场处处活跃,只是后来都沉寂。叶阑珊毕业去了法国,聂锦帆留在北京。苏向晚,已经难得再见踪影。
  第六部分第58节 话多的女子
  F阑珊我一向不是话多的女子。性情自小散淡,至今依然喜欢那本《小王子》。
  我记得曾经有人允诺要尽此生为我罩玻璃罩子,让我永远做一朵温室玫瑰,不经风雨。如今,我确实是过这样生活,虽然那个为我抵挡风雨的人,不是他。
  我知道在那个遥远校园,若有人提起,必然当我是个传奇。不过是因为一次偶遇,便结识那杰出男子。一年后成婚,定居法国。自然,必然也有人不会忘记,我是如何的美丽。不过我依然想说,一个女子,倘若只有美丽,那么未必真正前程似锦。
  我相信罗染爱我,并不完全只因为我美丽,就如我愿意嫁他,亦不完全只因为他能给我无虞生活。
  当然多数人会不信。这世界习惯将一切公式演算,杜绝情感。那么我只笑,不多提。
  往事都如前尘。些微愧疚,是对锦帆。我知道以他清傲心性,他不会原谅我,亦不会饶恕他自己。
  不是不希望他能好好生活,虽然临走时候,只留给他一封信。不是不想当面与他细说,只是怕结局失控。知道那个晚上他烂醉如泥,只能托付向晚,替我好好照看。
  锦帆,他比任何人都像个小孩。他需要全然为爱付出的忍耐宽容的女子,我并不合适。若他是小王子,我却不是他的那朵玫瑰。可惜,他不知道。
  流年换转,一去便已经数年。我不曾想到我还能见着向晚。
  依然还记得那个面孔亮晶晶的孩子,她对着我说,姐姐,你怎么可以这么漂亮。如今,她已经是26岁的女子。
  我忍不住上前拥抱她,如今换成我说:向晚,你真是漂亮。
  简单利落白色衬衣,卡其裤子,刘海掠到耳边,依然是那样亮晶晶眸子。我当初一直喜爱,便是她周身温暖生命气息。似乎抛弃至沙漠,依然可以如仙人掌一般存活,然后开出倔强美丽的花朵。
  而我,罗染说过,我是只适合开放在温室中的人,只需要穿细致绸缎为他生一堆孩子。
  那锦帆,锦帆又如何?至今已是临近而立的男子,我从来不曾怀疑,他能让他所爱的女人幸福。他如今可爱上了人,他可幸福?オ
  G锦帆我第一个爱过的女人,名字叫做叶阑珊。那还是一个小王子和玫瑰的年纪。我爱阑珊,因为她的闲散。她是盛开在空谷的一朵幽兰,看不到她身上的尘烟。许多时候,为学业前途奔波,为琐碎得失介怀,回来看见阑珊美丽的脸,会觉得艳羡。很多人看见阑珊的美丽,却忽略了她的聪明。自小优渥家庭,让她弹的一手好钢琴,并且精通三国外语。但是阑珊的身上看不到任何娇纵。她是我真正的一个偶像,即便无数依偎的时刻,我依然觉得她遥不可及。其实她抛掷两年时光在我身上,我知道我已经应该感激。偶像是该用来崇拜和远观,并非用来伤害和爱。这是很多年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30岁的生日即将来临。当初离职开办自己公司,一路打拼,如今已经三年。根基渐定,是众人眼里意气风发的男子,但是无人知晓我的遗憾。
  不曾告诉阑珊,我从来不相信她为着钱才跟随罗染。她离去的那个夜晚,酒精摧毁我神志,年少被摧毁的自信,让我口不择言。还有向晚,其实我不曾忘记那日是她奔过来照看我,她的眼泪打在我的手上。是那么狠狠一口,我咬上她的手臂,疼痛无处发泄。我不曾忘记她哽咽的声音:锦帆,阑珊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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