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极品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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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极品枭雄-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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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梦想在那个时代没有实现,可是刘峰相信这个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而且这一天不会。

“蓝脸的窦尔敦,盗御马啊~~~”

“红脸的关公,战长沙~~~”

“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黑脸的张飞,叫喳喳,啊啊~~~~紫色的天王托宝塔,绿色的魔鬼斗夜叉,金色的猴王,银色的妖怪,灰色的精灵,笑哈哈,啊啊~~~~没见过那五色的油彩,楞往脸上画~~~~”刘峰将这首唱脸谱称为自己的成名曲,因为从小到大刘峰就只会唱这一首,而且还是在小学音乐课上,年仅二十岁的美女音乐老师,用教鞭强逼着刘峰学会的。

田征眉头微皱:“这曹操我知道,名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乃是太尉曹腾之子,此人没什么本事。至于这关公、典韦、张飞、窦尔敦,又是何人?”

起初的时候曹操确实如田征所说的一样,在人们眼中没什么本事。倒不是曹操真没本事,而是因为曹操此人善于伪装,不显山不漏水,直至董卓进京,才大显神威让,让世人所见其本领。

而关羽、张飞、典韦这三大巨头更是无名无姓,为世人所不知。关羽起初的时候是个杀人犯,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逃窜的,而张飞则是个屠户,恐怕还在肉摊吆喝,跟大婶讨价还价呢。至于典韦,古之恶来,则是个地痞。

不用多时,这几人便会名声大噪,这些田征现在还不会知道,刘峰也不打算跟田征详细解释,只是随便的打了个哈哈:“关公、张飞、典韦这三人,博远日后自会知道,至于这窦尔敦嘛,不过是个虚构的人物,博远莫要当真。”窦尔敦自然不是虚拟的人物,而是几千年后的人物,刘峰可不想把这骇人听闻的事告诉田征,以免他那颗单纯的小心脏受不了。

田征点点头:“原来如此,主公随口哼出来的小曲倒颇有意思。”田征从怀中取出一捆竹简交与刘峰:“主公,此上面详细的记载着所有家族财富的总数。”

刘峰接过来打开随意的瞄了一眼,仅仅是这一眼,刘峰那颗脆弱的小心脏就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仿佛要冲破屏障,一跃喉咙。“这么多?”半晌刘峰才憋出三个字来,这竹简上记载的数字太震撼了,太匪夷所思了。

粮食二十一万担,马匹五千余匹,布料三万匹,黄金三万九千两,白银十二万两。玛瑙四百三十颗,珍珠一百零七粒,翡翠二百二十一块,玉石三千六百零五两。另有貔貅方尊、椒图铜像、仙鹤金灯、五宝彩衣、珍珠头带、血簪,六件旷世奇宝。

其余的五件宝物没什么可稀罕的,唯独对那血簪有些兴趣,倒是可以将其送给花容。“博远,这血簪是何物?”

“回主公,此血簪的样式与普通簪子无异,可是材质却是珍贵的血玉雕琢而成。”田征粗略的介绍了一下。

刘峰知道血玉,是一种很名贵的玉石,这种玉十分难得,刘峰只记得历史中只有在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的时期才出现过,而且血玉是产自高原,为何这里会有?刘峰虽然满心疑惑,却也不在意。

田征想了片刻又补充了一些细节:“这血簪倒是邪气的很,曾经有个妇人带过它,没几天就死了。”

“为何?”经田征这么一说,刘峰倒是吓了一跳,刘峰可不想送一个这么晦气的东西给自己的未婚妻。

“恐怕是那血玉的关系,此血玉从棺中挖出来的时候,据说还冒出一股黑烟,应该是主人死前满怀怨念,怨念附到了血玉之上。”田征煞有其事的说道,仿佛亲临现场一般。

刘峰这回糊涂了,血石不是像其他玉石一般么?怎么会是从棺木中挖出来的?莫非是随葬的物品?

可能是知道刘峰的疑惑,田征连忙解释:“主公莫非不知道这血玉的出处?”刘峰诚实的点点头。“主公,这血玉本是普通的玉石,在人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将其塞入其喉咙里,而玉石则会慢慢下滑,直至心肺,一同埋入泥土之中,时间久后,玉石便被血液浸透,变成通体血红的玉石。”

知道这‘血玉’的出处后,刘峰吓了一身冷汗,好家伙,原来这个时代的血玉是这么个出处,刘峰更觉得血玉应该叫‘死人玉’把死人玉送给未婚妻?

把死人玉的事情抛到脑后,又问田征:“博远,买粮税收制度,反应如何?”

田征耸了耸肩:“百姓们都不太相信,如此好事都觉得其中有诈,都在观望状态。”

第53章田毛儿

这也在情理之中,买粮税收制度太过先进,又太过实惠,百姓们一下子接受不了倒也情有可原,以后会慢慢变好的。“这个在我意料之中,需要给他们一段时间消化,张昙醒了么?”

“今天早上刚醒过来,医师说这一撞用力再猛一分,即便是神仙下凡也难以回魂。”田征虽说得轻描淡写,可是闪烁的眼光却无法掩盖心中的担心。

刘峰点点头,这张昙是非收不可,刘峰眼下正是用人之际,手中急缺谋士,而张昙此人不仅足智多谋,又极为忠诚,正是刘峰所需要的人。“博远,你派人好生照顾张昙,过两日我们前往北地郡的时候便将其留在这里吧,让他安心养伤,等伤好之后,他若是想离去便让他离去吧。”

田征微微一愣,随即释然:“主公是想欲擒故纵?先假意放之,然后让其自己投到主公麾下?”

“没错,像张昙这种人不能用强。”刘峰伸了伸肩膀:“博远,你便去准备一下吧,将粮草和财物准备妥当,两日之后我们便进发北地。”

“是~主公,我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以前田征也问过这句话,但是被刘峰回绝,不当说。这件事倒是没有影响田征,倒是有点唐朝冒死直谏的魏征的风范。

“当说~”

田征仔细斟酌了一下,缓缓道来:“主公,此地距离北地郡虽不说太远,可是我们大军前行,又带如此多的财物粮草,到北地郡也需三日有余,虽路途之中的游贼野匪不足为虑,可是周邺刚刚退兵,我怕其中有变……”

见田征听了下来,刘峰挥了挥手:“我听着呢,继续说。”

“是~以我之见,不如只运粮草上路,将财宝留在安定郡,寻一稳妥之处藏匿起来,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可将原来的守军调走,再留下一千新军,另将梁功、陈到、铁九三人留下,以作威戒。”田征说完便看着刘峰,等待刘峰的回答。

半晌之后刘峰点点头:“博远所说在理,梁功这三个难兄难弟在这里疗养几日,伤势才稍稍回转,不易再次行路,将他们留下来权当养伤了。既然如此,博远你便这么办吧,至于藏宝的地点,便由你安排,安顿好了告诉我便可。”

“是~”刘峰让田征安排藏宝地点,可以看出刘峰对田征的看重和信任,田征心中感激,却并没有表达出来。

田征,字博远,小字毛儿。老家是荆州武陵郡,乃是穷苦出身,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朝三晚五为繁重的赋税奔波,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滴汗摔八瓣,拼死拼活劳作一年,其中十之八九要交给当地的官家、军队、地痞流氓。向这种老实人已经将地痞流氓那份不讲理的征收,当成了天经地义的合法税收。若是少了流氓们的粮食,他们不仅要打你的人,还要欺负你的娃,逼得人没个活路。

田征脑袋上还有三个姐姐,在田征的脑海中,关于大姐的印象少之又少,唯一的记忆便是大姐出嫁前从嫁妆里偷偷的拿了一点银钱,为田征买了一块面糖,听二姐说因为给田征买的那块手掌大小的面糖,大姐还未过门便被相公赏了一顿暴打。当初大姐哭的稀里哗啦,依依不舍。可是自从嫁了出去便音信全无,也不知是死是活,与这个家完全失去了联系,田征的父母也很少提及,仿佛田家就从来没有这个人一般。

二姐名叫田青,三个姐姐中就属田青疼爱田征,夏日躲在瓜棚豆架下乘凉,年幼的田征总是吵着要听那被讲烂了的鬼神故事。而田青却总是不厌其烦的讲给田征听,说到精彩处还加上那千篇一律的夸张动作。可是好景不长,连年后田青害了一场大病,又因无钱医治,匆匆的离开了人士。田征傻傻的守在田青的尸体前不肯离去,守灵三日,又正好碰上了夏天,三日后尸体散发着浓重的腐臭味,昔日美丽大方的田青倒是变成了口中鬼故事里面的妖魔。可是小小的田征却知道她是二姐,不是什么妖魔,盯着田青那因为腐败发紫的脸庞,没有一丝的惧意。

而三姐田凤便不如田青那般喜爱田征了,甚至有些憎恶田征,那时田凤比田征只不过大三岁。田征的父亲老来得子,几乎将所有的宠爱都放在了田征的身上,而年龄相差无几的田凤却遭到了冷落,因此田凤很是嫉妒田征。每当父母下地做工的时候,田凤便以欺负田征为乐,总是田毛儿,田毛儿的叫着。把小小的田征死死的夹在两腿中间,声称要为田征找白头发,然后随便从中挑选一根最乌黑亮丽的头发,用指甲夹住用力扯下来,每次都把田征疼得掉眼泪。等田征想要看看白头发什么样的时候,田凤便一口气将头发吹飞,说是被风刮走了。

三个姐姐仅剩下的一个,虽不怎么讨人喜欢,可也是亲姐姐呀。奈何天降横祸,那年闹旱灾,粮食大减产,收成还不足往年的三分之一。全部都算进去也刚够官家的税收,可是没了粮食,地痞流氓便不干了,那天田征家来了三个大汉,进了家门不由分说便是一顿乱砸,田母想上去制止,却被一下推翻,脑袋正好磕在地上的尖石头上,鲜血流了一地,眼看着就要不行了。田父上去跟他们拼命,也被狠辣的地痞打翻在地,用一根手臂粗的木棍敲在田父的脑袋上,田父田母双双归西,撒手撇下了这一对毛还没长齐的孩子。

那时田征还小,根本不知道反抗,只是在父母的尸体前大哭不止,而田凤却懂事了,泼辣的性子让她不管不顾,扑上去便咬其中一人的胳膊。结果被夹在腋下带走了,三天后这三个地痞被官兵抓住,罪因是杀人罪,田凤的尸体被从河里捞了出来,浑身光溜溜的,刚刚开始发育的身体已经被糟蹋的变了形,惨不忍睹。捞出来的时候,田凤的右拳紧紧的攥着,官兵费了好一翻手脚才将其掰开,只见里面握着一根黑黪黪的头发丝,却是三天前刚刚从田征脑袋上拔下来的。

原本清苦却幸福的家庭一夜之间毁灭了,田征由此性情大变,成膜寡言,原本善良的心肠变得极为歹毒。流窜在武陵郡周围,看人家院子里养着鸡鸭,便用绳子偷出来,吃一半扔一半。偶尔还会将人家晒在门前的衣服撕坏,一边做坏一边勉强过活,朗朗当当四年,如同野人一般。当地人都知道田毛儿这孩子命苦,所以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偶尔遇见田毛儿,便喝声驱逐,却也不为难他。

直到有一天,田征听说当年那三个流氓有一人竟然回乡了,当初使了些银钱逃过一难。当天晚上,田征便就这夜色,从一屠户家偷了把杀猪刀,潜入那地痞家里,一刀刺入其心窝,那地痞连叫一声的机会都没有,便一命呜呼了。

为了躲避官兵追捕,田征四处逃窜,离开了武陵郡在荆州游走,过着乞讨为生的日子。那年田征十四岁,遇见一位长须先生。那先生见田征可怜,便将其收为门生,教授其知识,慢慢的将田征的人生观扭转回来。十九岁那年,先生驾鹤西去,田征便四方云游,直至到了洛阳,遇见刘峰。

正所谓世事难预料,昔日的田毛儿,如今却是堂堂王朝二殿下,刘峰的左膀右臂,若是田父田母,以及那田青知道田毛儿有出息了,九泉之下也能安息了。至于那个大姐,田征已经将她遗忘了,从父母还有田凤离开人世,大姐都回来吊唁守孝,田征便已经将她忘记了,哪怕是名字也都记不起来。

“田执事~”一巧遇的兵甲冲田征行礼,田征礼貌的点点头算是应了。以前田征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很是高傲。可是这些都是伪装,田征渴望重新有一个家庭接纳自己,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希望人们看自己的眼神不再是怜悯与不屑。

如今的人们开始敬佩田征,至少兵甲们钦佩田征,最关键的是刘峰不仅视田征为部下,更视田征为朋友,亲信。这让田征终于知道了,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中。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刘峰给的,田征没有什么能报答,唯有用自己毕生的忠诚回应刘峰的厚恩。

诺大个天下,唯有刘峰才能让自己觉得真真实实的活着。

第54章花团锦簇

今天的北地郡与以往不同,整个郡城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喜庆红色,每家每户的门上都贴着一个大大的喜字,百姓们穿上了压箱底的新衣,虽不是过年,却胜似过年。

城门大开,城外靠着城墙左右两边各站五十名身穿崭新甲胄的兵甲,每个人手中的长枪都在顶端绑上了鲜艳的红缨,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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