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代大家的智慧与心得,来增强沈默的心智。
心性与心智的锤炼,才能使内心真正强大起来。而真正强大的心灵,是不会受到任何外物干扰的。这时候读再多的八股文,也不会再改变他的性格。而且随着内心的进一步强大,将来即使面对再大的变故、再多的诱惑、再难的困境,他都可以从容面对,坦然视之。
世上老师何止万千?如沈先生教书育人者,寥寥无几!
师恩无言,非得车到山前时才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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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零三节 画屏 (上)
破题之后,事情就很简单了,承题起讲、题比中比,最后成篇大束。不消半个时辰,洋洋洒洒,花团锦簇的一篇文章便落在稿纸之上。
写完之后,检查一下截对是否整齐,对结构进行了微调。又将一些华而不实的词语删去,使文章更加体制朴实、书理纯密。
最后再从头默读一遍,直到确定音调和谐,朗朗上口;机调圆熟,赏心悦目后,这才勉强满意。他长舒口气,坐直了伸伸腰,心道:‘虽然心里有东西,可写出来却有些走样,看来还是要加强练习啊!’他这纯属吹毛求疵了,虽然底子雄厚、虽然先生讲解的透彻,可他学作时文也不过一个月多而已,能写成这样就已经很出人意料了。
其实沈先生根本没指望他能第一次考试就能出好文章,毕竟再天才也得经过反复练习才行。但沈先生也不担心县试,毕竟这个层级高手寥寥,一般只要能正确破题,再把文章顺当写下来,县试过关就是板上钉钉的。
按照他的想法,童生试便是沈默练兵的场所,历时五个月的三轮十五场下来,沈默的文章也差不多该小成了,毕竟他的学识见地已经远超同年,所欠缺的只是熟练掌握八股这种表达形式罢了。
但无论如何,考上县学或府学是没问题的。然后再潜心琢磨一年半载,好好总结一下经验教训,作文水平就会迎来一个大飞跃……到时也够格应乡试,接着再冲刺半年,八股水平的巅峰期也就该到了,正好参加会试。
应该说沈先生这个以考代练,层层推进的设计,已经是十分高看沈默了。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沈默是个二世人,在前世便经过十几年的应试教育,而且一直是传说中的‘尖子生’……虽然并不值得夸耀,但在吸收知识、总结规律、摸清考点方面,都有着专家级的经验。
当沈默体会到八股文不是唐诗宋词,那种随意性很强的艺术作品,而是一种国家用来取士的议论文体时。他便敢笃定,就像高考写作文一样,有着很强的技巧性在里面。然后通过大量的阅读大家程文,他摸索出几条规律,这些文章格式大致相同,破题承接较好,内容比较充实。而且每股符合音韵。这样的文章便会得好评。
他又重点研究了几位时文大家的文章,尤其是有着‘时文王羲之’之称的王鏊的程墨,总结出一整套作文的方法,比如在格式上用正格不用变格,力求每股正反虚实深浅相间,力求井然有序等等。
细节决定成败,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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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刀小试一下,效果果然不错,反复读过几遍,沈默敢笃定这篇文章可以在任何考官手下考出好名次了,这才最后检查一遍有没有犯帝讳、圣讳,完全确认无误了,最后一笔一划的往答题卷上抄写。
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绝不是说说而已,就连他下笔写出的字体,也是沈先生叮嘱的翰林馆阁体,果然是端庄整丽、一丝不苟。
其实一次对手寥寥的县试,完全用不着如此认真。但今日的沈默比起两年前来,沉稳老练了许多,他知道要想在全国的天才精英中脱颖而出,至少名列二甲前茅,就得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准。而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将每一次考试都当成最重要的一次,在用尽全力后完成自我超越。
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沈默完全忘记了外物,仿佛天地间就只剩下他的一人一桌。
当终于写完这篇五百字时文的最后一笔时,正好时未酉之交,只听一声梆子响,放牌的时刻到了。
只见考场门缓缓打开,一些个已经交卷考生便收拾东西出去,过不一会儿,门又关上了,下次放牌就得等到一个时辰以后了……现在才二月里,天色还很短,一般酉时末天就大黑了,因为县试考场不许掌灯,所以考试时间实际上也就剩下一个时辰了。
不过对沈默来说,这已经足够作一首试贴诗的了。他本来就才思敏捷,吟诗作对的本事十分了得,而且试贴诗只会在县试府试一级出现,更高级的考试是不考的,所以也没必要太过雕琢,合辙押韵,符合格式就行。
一看题目是‘秋光先到野人家’,便知道是陆放翁为数不多的好诗之一《秋怀》的末句。全诗是‘园丁傍架摘黄瓜;村女沿篱采碧花;城市尚余三伏热;秋光先到野人家。’只要顺着这个意境作一首五言八韵诗既可,一点刁难的意思都没有。
看来李县令也担心,如果连试贴诗也那么难,会被这届考生背地里骂一辈子。
闭上眼睛回想一下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沈默心中便已经成诗。这次连草稿也不打,直接在答题卷上刷刷写下十六句诗道:
“秋光先不觉,寻到野篱东,天气三霄净,人家一径通。
隔邻瓜蔓月,出郭豆花风,雁信连村急,鲈思故里同。
梁园迟送燕,茅屋草鸣虫,挹爽宜郊外,招凉任市中。
露催葭岸白,霜逼蓼汀红,盛世西成颂,吟诗记放翁。”
写完搁下笔,答题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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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看时间,才刚刚酉时一刻,不禁傻了眼,心说这近一个时辰我干啥啊?
他在这无所事事,那边高坐在大案后的李县令可一直盯着他呢。为啥?因为已经有一百多考生交卷了,李县尊心说:‘考个县试都费这么大工夫,等府试院试可怎么办?’再看看人家陶虞臣,第一个交卷不说,文章也是异常高明,水平远超同年。
李县令便怀疑自己栽培了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心里不禁有些郁闷,便一直盯着沈默看,心里盘算着要将他摆成十八般模样才解恨。
答卷的时候沈默还没感觉,但现在一闲下来,便感觉要被县令大人幽怨的目光给融化了,只好赶紧上前交卷。
愤愤接过他的卷子,李县令哼一声道:“要是狗屁不通,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着便打开封面看他的时文——一眼看上去,眼珠子便瞪了起来,看过两股便忍不住拍案叫好,待将全文读完,也不管在什么场合,忍不住高声道:“此文不得案首,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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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零四节 画屏 (中)
一言既出,满场皆惊,大伙纷纷抬起头,就是打断思路也要瞻仰一下今次的县案首。
连沈默也大吃一惊,心说您这下不怕督学大人了?
李县令知道他的想法,正色道:“你的文章无论从哪方面看,都稳压虞臣一头,判你第一,本官理直气壮。”县令虽然比提学品级低,但一个主政一个督学,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他硬要点谁为案首,提学大人也没办法。
沈默默默的点头,身子却一动不动,急得边上的礼房书吏道:“还不赶紧谢过大人?”
沈默这才轻声道:“学生谢过大人。”说着便要大礼参拜。
却听李县令捻须颔首笑道:“按惯例县案首一定会取生员,所以你不必跪了,鞠个躬吧。”
沈默顺从的躬下身子,待他站起来时,李县令微笑道:“先下去吧,这几天就在家歇着,等第四场再来吧。”因为县试的组织并不严密,所以特地在三场比试后,加一场面试,由县令大人当面考一考已经录取的学生,主要目的不是排名次,而是看看有没有滥竽充数在里面的。不然在上级考试被揪出来,那县里可丢死人了。
“学生遵命。”沈默再施一礼,又朝边上的苟司礼行礼之后,这才退回座位等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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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走远了,那苟书吏轻声道:“大人,您不是计划好了,要给提学大人个面子吗?难道他俩的差距就这么大吗?”
李县令摇摇头,将沈默和陶大临的两份卷子并排摆在桌上,一起翻开道:“其实单就文采和天赋来讲,两人没有多大差距,但从这两份卷子,以及两人的表现看,我分明看到了一个不谙世事、只通经书,有些挥霍才华的青年天才;和一个同样才华横溢,却严以自律、不骄不躁,差不多业已成熟的栋梁之材。”
“前者现在最需要的是一盆冷水。”说着面色坦然道:“如果我为了迎奉提学大人,便是毁了虞臣。”
“那沈默呢?”苟经承追问道。
“他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一切都是他应得的。”李县令呵呵笑道:“就算我不给他这个案首,将来也会金榜题名、一飞冲天的……我这充其量算是顺水人情罢了。”又摇头一笑道:“所以,我这样做受益最大的不是他,而是虞臣。”
“大人为何对沈拙言的评价如此之高?”苟经承吃惊问道。
“因为他始终目视前方,脚踏实地!”李县令不由感叹道:“当今世人太浮躁了,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极少,能这样的天才就更是凤毛麟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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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酉时开门,沈默便收拾东西往外走。刚离开县学,沈京就赶上来,啧啧有声道:“你可真厉害啊,能让县尊大人说出那种话来。”
“哪种话?”
“天理难容啊。”沈京学着李县令的样子,两眼瞪得溜圆道。
沈默瞪他一眼,岔开话题道:“你考得怎么样?”
“还行,发挥出了水平。”沈京嘿嘿笑道:“后面半句太难我不会,但至少前半句答得还不错。”
“哦,怎么破的题?”沈默饶有兴趣问道。
“我记得可清楚了……背给你听哈。”沈京挠头寻思一会,一拍手道:“夫,人者不如鸟者,在乎毛之多寡。人无毛,鸟有毛,故不如也。若人之毛胜于鸟,则可飞于九天之上,谓之为……鸟人也。”说着呵呵笑道:“怎么样?”
沈默擦擦汗,拍拍沈京的肩膀道:“兄弟,咱们还是捐个监生吧。”
沈京失望道:“原来还有些指望呢,让你一说,直接灰心了。”
“这不叫灰心。”沈默正色道:“这叫君子有所不为。”
正说话间,便听到边上的考生唉声叹气,不少人都说‘题太难’、‘考砸了’之类,这让沈京大感轻松道:“原来是题太难,我说我不至于这么差吧!”说完便重新快乐起来,嚷嚷着要沈默这个案首请客庆贺,同时安慰一下他受伤的小心肝。
他都这么说了,沈默只好答应。再说一白天只吃了些小点心,也早已饥肠辘辘
,两人便托同窗给家里带个信,就近找了家还算不错的饭馆海撮一顿。
吃饱喝足,各回各家。两人便在店前分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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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是掌灯时分,街上比白日里安静许多,在月光与满天繁星的映照下,沈默的衣衫上镀了一层淡淡的银色,眼前的一切是那么可爱,似乎连脚下的青石板路也铺上了诗情画意。
数载寒窗的辛苦哺育,终于结出了第一枚果实。现在身边没人了,沈默要是再接着沉稳,那就纯属大尾巴狼了。
他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双手交替提着考篮,脚步轻快而放松,口中还轻轻哼着歌曲。就这样边走边哼歌,不知不觉便回到了现住的宝佑桥街上。
店铺早就歇业,沈默绕到后门所在的胡同里,准备回家睡觉。
走到门前时,他还依旧哼着歌曲,正唱到‘说过的话不可能会实现’,便听背后有个凄婉的女声颤声道:“沈、公子……”
沈默正沉浸在自娱自乐中,闻声一边回头,一边接着哼道:“就在一转眼,发现你的脸……”只见一个满头长发、面色煞白的素衣女子,提着个白灯笼,幽幽站在黑咕隆咚的胡同里。
“啊,鬼呀……”一声凄厉不似人声的尖叫,从新鲜出炉的县案首嘴里发出。
谁知被他这一叫,那‘女鬼’也吓了一跳,扔掉灯笼,抱头尖叫起来,声调却比沈默还要高许多。
安静的小巷被这两声惊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