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那遥远的过去,那过去的二十几年。
初三的最后一天,我的中考准考证丢了。考试前的那个晚上,我哭着翻遍了所有抽屉、书本。补办都来不及的情况下,我面对的只剩留级重考。还好,清理垃圾的阿姨找上门还给了我。她安慰我说:这张证夹在一个叫沈思琪女生的语文书里。你问问她书还要不要了,她不要我就拾了拿去卖了。
高一的寒假,我吹着寒风、冒着大雨去老师家补课。她沈思琪开着摩托车从我身旁呼啸而过,扬起一滩地沟水。我愣在马路边上,庆幸着脏水没泼到我雪白的羽绒服上。她沈思琪突然调转车头,又呼啸着从我身边擦过。只不过这次,她的速度更快,水花溅得更高。
还有,还有,,,,
因为沈思琪,我尝到了长久畏惧一个人的滋味,回回的噩梦要找她来结束。
因为沈思琪,我感触到这些个痛楚,深得仿佛浸入肌理的毛发。皮脱毛发,迎风即痛。我渐渐忘却的这些羞耻和痛楚,一日回想回来,都会痛得颤抖到心里。
我红了眼睛,真正的红了眼睛,望向老妈。
“妈,你说我没有身份欺负她。那好,她欺负我是为了什么?凭的什么?”
老妈一怔,岔开话题:“你还能被她欺负?”
我涨红的脸,映着我发红的眼睛。
我再气,我都不会气得哭出来。沈思琪,你还没有这个资格。
我是个心理成熟的人,我有着自己二十几年里形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老妈的眼里,我是在仗势欺人。可她又怎么知道,我是在报复她,我是在恐吓她、逼迫她、让她不再让我面对怯懦的人生?
那个时候,我被沈思琪欺得脸皮都不剩的时候,你们和宝哥又在哪?老爸宠的限度又在哪里?
老妈叹了口气,张口道:“铭心啊,算了。以后听我和你爸爸的话,不要在学校惹是生非了。”
我确定我睁大了眼睛,但我看不清老妈的表情,更感触不到她的视线,我只听到我自己的声音。
那个声音道:“沈思琪不该存在世上,也不配存在世上。我折磨她,不死不休。”
旋转而上的二楼楼梯上,宝哥笔直得站着,他看着一个巴掌从我脸上呼啸而过。
我捂着脸,从宝哥身侧飞奔而过,面无表情得上楼,大声关房门。
宝哥一脸疑惑得望向老妈,老妈眉头紧皱得回望,视线也带上了迷茫。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我代价这两章节写得挺好的~~写出了以往的感觉
PS:元旦快乐!预祝木依依的原型有个完美2012!
希望所有的朋友和老师,同事和伙伴,都能心想事成!
☆、番外…李雯雯(上)
我叫李雯雯,雯是雨上文。在我们那片民工小区的孩子中间,我的名字算是好听的了。
从出生到小学毕业,我都没有出过我们兰花村。兰花村其实离市区不远,运气好能挤上公交的话,一个小时也就到了。
妈妈有个妹妹,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嫁给了市区里一个开花店的大老板。随后,每年过年的时候,我最盼望的,就是看到这个一年一个样的小姨。
小姨很疼我,每逢三四个月,都会带上大堆好吃的和好玩的给我。
爸爸不喜欢小姨,说她带来的东西会让我玩物丧志。
妈妈从来都拗不过爸爸,等小姨一走,好吃的送了隔壁家的艳红,好玩的都也会当着爸爸的面放灶里烧了。
爸爸之所以不喜欢小姨,我听艳红妈妈说,大概是小姨嫁的大老板是一个司机,而且是一个通过拍马屁赚钱的司机。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大人之间的事,我只知道我要将学习学好了。
兰花村只有一家好的小学,学费也高。
爸爸一年到头不抽一包烟,就是为了能让我好好上学。
我特别喜欢做好学生的感觉,不仅老师喜欢,同学们崇拜我,而且爸爸和妈妈也会高兴,脸上的皱纹都不会显现出来。
爸爸常和我说,只要我考上大学,有了出息,到时候我们全家都可以搬到城里去。这样我每周末都有机会去市中心的图书馆看书,每个月都能吃上一顿肯德基。
爸爸说的话,对我而言,是个奋斗的目标,是个理想的梦。
这个目标,这个理想,实现得特别快。
小学六年级的下半学期,市里的金牌高校F中来我们学校招生了。
班主任跟爸爸讲,只要我的监护人有市里的户口和房产证,学校就能将保送F中A班的名额给我。
我听了挺模糊。我当时想着,我考完大学不是才能去市里吗?
爸爸听了老师的话,脸色灰了。
我什么也不懂,我只知道第二天爸爸就会告诉我怎么做。果然,爸爸吸了近半个晚上的烟,第二天带着我去市里找小姨了。
小姨看着我和爸爸来,特别高兴。削了一个苹果不够,还买了半斤花生米回来给我拣着吃。
我坐在那张软软的、躺下去找不到骨头的沙发上,兴致勃勃得看最近热播的动画片神奇宝贝。
姨夫在旁边的茶几上,递给了爸爸一支烟。
姨夫说:“行,这个问题,包在我和春华身上。不过,我得提醒姐夫一句。F中名气高,学费也高。在里面上学的孩子不单学习好,家底也要殷实。你和嫂子能支付的了雯雯六年的学费吗?”
我眼睛望着电视上又黄又胖的皮卡丘,耳朵却伸到了讲话的大人那里。
爸爸说:“我和春淑手上有点钱,能撑几年。至于上大学,我们心里也没底。”
姨夫点着眼,吐出一口烟圈,含笑得望了爸爸一眼,张口道:“这样吧,我和我们老板说说,让他资助点学费。你们再辛苦一下,F中六年读下来,雯雯肯定能上个重点大学。”
爸爸有点惊讶:“你们老板有这个闲钱资助雯雯上学?”
姨夫点点头,扬起一个奇怪的笑:“老板不在乎,他钱多的是。她有个女儿,正好今年上F中初中。有雯雯在学校陪她女儿读书,他会更放心些。”
爸爸点点头,第一次感激得看了姨夫一眼,嗫嚅了半天:“强啊,谢谢你。雯雯以后要是有出息了,第一个报答的就是你。”
回家的路上,在街口等待公交车的时候,爸爸在边上的摊子买了一根玉米给我。玉米冒着热气,香气四溢,我很高兴得拿过来就啃。
爸爸说:“雯雯,今天看的动画片好看吗?”
我啃着玉米,含糊不清道:“好看。”
爸爸笑了,整整我的衣领,又道:“雯雯,以后去了城里上初中,一定要认认真真的,不要和城里的那些孩子混在一起。”
我点了个头,爸爸说什么是什么。
“还有,你在学校,和一个女同学一定要搞好关系。”
我望了望面前来往的车辆,点点头,“那女生叫什么啊?是我们村上的吗?”
爸爸低了头,跟我道:“叫沈思琪。雯雯,沈思琪脾气再大,你也要和她玩,知道了吗?”
我低头咬完最后一口玉米,闷闷道:“恩,我知道了。”
后来,我在小姨和姨夫的带领下,满脑子心思得来F中上学了。
整理好宿舍,走到F中初一A班的门口,姨夫将我拉到后窗,指着教室前排一个长发的女孩,跟我说:“雯雯,以后好好和那个女生玩,知道了吗?”
我默默得应了。
姨夫点点头,开着他老板的车,带上小姨走了。
我一进班,就瞧见那个叫沈思琪的女生。她长得很好看。齐肩的秀发看上去就很软,一双大眼睛更是漂亮得让人羡慕。漂亮的红裙穿在她身上,让我感觉她是个公主。
我有点拘谨,甚至有点害怕得从她身边走过。
她身边已经围坐了一群男生女生,左一个“思琪”,右一个“美女”。我脑子里瞬间就有了一个说辞,那个说辞是:爸爸和姨夫只让我和她玩,没让我做她同桌。她身边已经有很多人了,不在乎少我一个。
我这么想着,也就移动脚步坐到了她后排的后排。
我坐下的刹那,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无论我坐哪,和这些市里的学生们一起,我都明显的“格格不入”。
尤其是旁边一组并排的那三个男生,中间一个穿蓝衫的男生,长得比《蓝色生死恋》上面那个少年俊熙还要帅。我看了他一眼,不自觉得又侧头看他第二眼。
他一直低头看书,崭新的代数书已经翻阅了一半。
我想,他应该和沈思琪坐一起。两个人坐一起才会显得特别赏心悦目。
☆、番外…李雯雯(下)
“俊熙”看了一会儿书,又抬头瞄了教室大门一眼。不知为什么,手上的书本“啪”得合上,眉头也皱了起来。
他右手边的国字脸男生叫嚷道:“哎,江绿意和刘薇薇都到了,唐铭心怎么还没来?她要是不来,班长的位子我当仁不让了啊。”
他前面一个短发大眼的女生回头大声道:“你做梦,就你那形象,别丢我们海归派的脸就够了。”
我想起了收拾宿舍那会儿,上铺B班的女生跟我讲,A班有留学回来的学生。
我羡慕过市里的孩子,可是第一次真心得羡慕他们几个。他们出过国,见过外国人,当过外国教师的学生。
“俊熙”明显不将他们的话放在心上,盯着门口盯了一会,又拿出书来看。
我偷笑,如果“俊熙”竞选班长,我肯定会投他一票。原因只有一个,他长得太帅了!
其实他旁边的那个国字脸男生长得也挺顺眼。只可惜,他坐在了“俊熙”旁边。
上课的预备铃“叮叮”得打了起来,我收回视线,整理整理书本,准备迎接班主任进班。
这时候,一个女生匆匆忙忙得走进班里。准确点说,她是喘着气跑进班里。
她进来的刹那,我感觉教室空前的静,比打铃那会儿还要静。
她有着一头飘逸的长发,但不是沈思琪那种“离子烫”后华丽的泛着光泽的直发。那微卷得散在肩头的秀发,淡黄间夹杂着珍珠般的黑。
她的脸蛋漂亮,五官精致。眉梢淡淡,眼眸随便一扫,我便感觉到自己的视线也跟着扫了过去。她穿戴一件水墨体恤,套了一条淡蓝的百褶裙。眉目如画,衣如点缀,轻盈潇洒,让人的视线一刻也离不了。
她的目光扫过沈思琪,飞快得流转到了“俊熙”他们这边。
刹那间,一个念头从我心头冒了出来:难道说,他们刚才谈论的那个“唐铭心”、“俊熙”一直瞧着门口等的人,是她?
我看着她一步步走过来,班上的男生女生,目光也都追随着她,看着她一步步走过去。
她书包一甩,毫不犹豫得坐在“俊熙”前面。
别人或许没看到,我坐在他们旁边,却明显注意到“俊熙”眼眸里,那种一瞬而逝、让人心颤的冉冉光泽。
国字脸男生瞬间贴了一个大笑脸上去,和唐铭心叽叽喳喳起来。
他们那片的男生女生也瞬间沸腾了起来,说说笑笑,你损我一句我损你一句,几乎都忘记了上课铃打过的事实。
“俊熙”脸上含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佯装着低头看书。眼光虽然没投到唐铭心身上,我却有个感觉,他的心思全在她身上。
我有种嫉妒,这个女生,人缘真正的好。
我听着唐铭心清脆悦耳的声音,看着她脸上淡淡的笑容,回想她进门的那刹那,我想:比起沈思琪,她更像一个公主。
公主的周围有着很多人,可以少一个灰姑娘的陪衬,但不能少一个王子的存在。
沈思琪旁边坐了很多人,却独独缺了“俊熙”这样一个,看着不存在、其实一直在一旁静静关注的王子。
或许开学后很长一段时间,学校里还有很多女生的心思搁在“俊熙”身上。
可是开学那一天,我就清楚得知道:她们注定失望,注定失之交臂,注定变成路人甲。
我那时候有点庆幸自己的“格格不入”。
因为这种“格格不入”,我第一个摆脱了入戏的可能,也是第一个,清醒得旁观起这一段故事的始终。
很多年后,文学女萼纾问我,什么角度写一篇暗恋文看得让人揪心。
我说:暗恋女的故事用第一人称来写。
萼纾说:扯淡啊,这样下去全文都没男主角。
我说:怎么了啊?不结果的花也照开啊。
萼纾点头:可是我这个暗恋女有N个暗恋男啊~~
我说:这什么女主角?一生都在暗恋?
萼纾叹气:算了,我还是写番外吧。番外比较短,读者能忍受。
“大家好,我叫唐铭心~~”
出乎我意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