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脑 作者:黄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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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脑 作者:黄易-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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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吉他的清音钻进了我的神经,和脉搏一齐动起来。我忘记了到这音乐会来的目的,忘记了对小森的怀疑,只剩下至纯至美的音乐甜梦,和甜梦所带来的感受。 
在这至纯至美的天地里,我跨越了对生死的恐惧,仰望着的时间长河从我指隙间流逝,体悟到宇宙的永恒不灭,无有极尽。忽然,一股悲伤涌上心头,旋即又为另一种莫名的喜悦所替代,我这才明白到什么是百感交集。 
“咚。。。。。。”余音袅袅。 
我茫然睁开眼来,恰好看到小森拿着酒杯离开的背影。音乐完了,这才发觉自己泪流满脸。 
我在街道上踽踽独行。音乐会完毕后两小时,我的心情还不能平复过来。 
小森的音乐带给人那种震撼的感受,才是真正生命所能攀登的经验极峰。我想,参与这个音乐会的每一个也和我一样,茫茫然离开演奏场,带着一个个令人低回不已的美梦。 
为什么不能每一刻也像刚才那样? 
“吱!”车声在我身后响起。 
我本能地跳往一旁。 
一架日本小房车驶到我身边,左诗雅伸头出来叫道:“大侦探,你的警车坏了吗?” 
我摇头道:“不!我要静静地想一想。” 
左诗雅俏皮地道:“想够了没有?” 
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道:“想你则还没有想够。” 
左诗雅有点惊奇地望着我道:“你的脑袋结构一定与别人不同,其他人第一次听小森音乐会,有好几天不能回复常态,你这么快便清醒过来了。” 
我道:“你不也快吗?” 
左诗雅笑道:“我是第十八次听他的演奏了,音乐停下后半小时就能恢复过来。我有时真怀疑小森的音乐是一种巫术。” 
我叹了一口气道:“就算是毒药,我也心甘情愿服食。” 
左诗雅娇笑道:“你给他征服了。听不听他明晚那场,你身份特别,可以帮忙带我进去吗?我只有刚才那场的票子。” 
我嘴唇轻动,却没有发出声来。 
左诗雅嗔道:“你说什么?” 
我微微发音,左诗雅忍无可忍,将耳朵凑到我唇边,叫道:“大声点。” 
我轻咬她耳珠道:“我们去造爱。” 
左诗雅粉脸飞红,坐直了娇躯,咬着牙,那模样引人极了。车子在路上飞驰,好一会才道:“到你家还是来我处?” 
左诗雅的二层楼在南郊一个清幽的小镇,林木扶疏。一路上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留心聆听着对方兴奋的心跳声。 
我忽地发觉从未试过这么想和一个女人造爱。 
车子停下,左诗雅轻吐出“到了”两个字。 
锁匙插进匙孔里,传来“的”一声,门打了开来。左诗雅道:“大侦探!请。” 
我当仁不让。刚踏上大门前的台阶,一阵晕眩掠过我的神经,我踉跄两步,“砰”一声,才发觉自己撞在门旁的墙上。 
“啊!”左诗雅的惊叫声令我清醒过来。 
长期的训练使我立时想到什么事正在发生。 
我挣扎着往大门走去。才两步又是阵天旋地转。支持不住,跪倒地上。 
我感到邪恶的力量在侵进我的脑部,控制我的神经。 
那凶徒出现了。 
他正用使人昏迷过去的手法对付我。可恨我却不知他怎能做到。我一定呀挣扎。 
这个反抗的念头才掠过,一股无可抗拒的疲倦从我的神经中枢扩散开来,曼延到全身,我此时只想就此长眠不起。 
我躺了下来,脸颊接触到清凉的地面,头脑立时一醒。我一向都相信自己有钢铁般的意志。一咬舌尖,剧痛使我全身一震,脑子恢复了大半,手一撑爬了起来。想站起身,又是一阵强烈的晕眩,我不敢再尝试,唯有死命往屋里爬去。 
厅内传来野兽般的喘息声和左诗雅的娇吟。我心中一震,拔出手枪,死命对抗着控制我神经的力量。一寸一寸往里爬。 
入目的是令我毕生难忘的可怖景象。 
一个全身赤裸的男子,背对着我,趴在两腿张开躺在地毯上赤裸的左诗雅身上。他的背脊上有一个血红的印,就象将一条似鳄非鳄的图形纹在背脊上。不过,我却清楚那是一种有生命的异物。 
“轰!” 
枪弹射中他的左肩,将男子带得整个人向前仆去,我再也受不住那晕眩,昏倒过去。 
到我醒来时,已是次日的下午。 
我爬了起来,左诗雅依然昏倒地上,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我惊恐中发觉她高耸的胸脯仍有节奏地起伏着。 
地上的鲜血变成了焦黑,使我知道昨晚并非一个噩梦。 
我将她抱到床上,盖好被,才驱车直往演奏场。 
我直进后台,来到化装间前给冯礼拦住。 
他冷冷道:“你想干什么?” 
我淡淡道:“要证实一件事。” 
他脸色一变道:“你再不滚我就叫警卫赶走你。” 
小森柔和的声音从里面传来道:“冯礼!你还想给我瞒到几时,让队长进来吧。” 
冯礼惶急嚷道:“小森!你是人类最珍贵的宝藏,我一定要保护你,没有任何人能伤害你。” 
小森出现门前,手上依然拿着那杯子,杯内碧绿晶莹的液体,分外令人感到诡异,他那如梦如幻的眼凝视着我。 
我不由茫然,见他的脸色出奇的苍白。那是大量失血后的脸色。 
小森道:“随我来吧!” 
他的话有着无穷繁荣魔力,使我不由自主随着他的脚步走去。忽然间我惊醒过来,原来已走进前台的垂幕前。 
我喝道:“你要到哪里去?” 
小森眼中透出令人心碎的忧郁:“外面有十多万人正等待着我的音乐,你说我要到哪里去。” 
我道:“我射中的是否就是你?” 
小森平静地道:“就是我。你也看到了它。它就是我,我就是它。” 
我拔出了手枪。 
小森看都不看手枪一眼,望着跟在我们背后的冯礼道:“五年前我在南美的阿马逊河区旅行,失足跌下水里,竟给一种奇异的生物附在背脊上,我发了十多日高烧,才发觉那异物已和我结成了一体。” 
我只觉头皮发麻,颤声道:“它就伏在你背脊上?” 
小森点头道:“你明白了?不是我在演奏,而是它!音乐由它流到我脑内,传到手上,再倒流回它那里,它再把音乐传到你们那里,令你们有最美妙的享受。”冯礼道:“只有在酷热的天气里,它这种异能才能发挥致尽。遗憾的是,这能寄生人体的异物,同时具有灵性和暴性的两个极端。每次演奏都激发起它最原始的欲望,带来了令人心碎的后果。” 
我喘着气道:“这是什么生物,竟能控制人的神经?不过,对不起我要拘捕你。” 
冯礼激动地一把抓着我的肩头,狂叫道:“不!小森和它已不能分开,就象心脏和血,没有了小森,就没有了真正的音乐。” 
我情绪激荡。小森和它合奏出的音乐,的确是人类梦寐以求的境界。我应否放过他们? 
应否为美梦放弃原则? 
小森凄然一笑道:“对不起!音乐会时间到了。”他拿着酒直往前走去,步履踉跄。 
我手一软,枪掉在地上。 
疯狂的掌声和欢呼响彻天地,忽然间又沉寂下去。 
“丁冬!” 
音符一个接一个跳动着,一幅一幅的图画在我四周闪现。我感受到心灵深处那无穷无尽的天地。小森和它把我引领到这与我血肉相连却又从未踏足的异域里。痛苦、迷惘、悲哀、热爱、狂欢,如洪水般冲过大地。 
小森和它努力地弹奏着,音乐由它流往他,再由他流往它,再流往四周与他哭笑与共的听众们的心灵。 
在快乐和悲哀的极峰里,小森拿起早先放在一旁的杯子,将内里碧绿晶莹的液体一干而尽。 
他终于喝了那杯封喉的毒酒。   

——《乐王》完——


《蝶梦》

 
 四辆军车“嘎”“嘎”声中停了下来。 
军曹沙南大声喝道:“下车!” 
封翎推开司机对面的车门,灵巧地跃出车外。热风扑面而来,最要命的是风中卷起沙漠的沙粒夹杂其中,打得皮肤发痛。 
军士迅速将货物从两辆军车卸下来。封翎环目四顾;见到孤零零几间白色的法式石屋,一些是临时搭起的帐幕,西面是一望无际的沙海,那就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撒哈拉大沙漠。“封翎少将!” 
封翎向发言者望去。一个身材矮壮强横、皮肤黝黑的穿军服汉子,笔直地站在他面前,神情透着一种自信和坚毅,两眼象闪灯一样有神。 
封翎道:“你是谁?” 
那人简洁地道:“马兵尼少尉,你们今次的向导。骆驼已准备好,共有一百零二匹,四十匹载货,其余载人。” 
封翎回头后望,看到他的手下正不断把装着物资的麻袋、驮鞍、水袋、武器以及进入沙漠的一切必需品迅快卸下,已七七八八了。封翎心中暗感骄傲,他们虽然只有四十八人,却是军中最精锐的突击部队,而且曾受过严酷的沙漠行军锻炼,没有人比他们更适合这次任务了。 
军曹沙南走过来。 
封翎道:“军曹,这位马兵尼少尉是阿尔及利亚政府派给我们的向导,你和他安排一下,希望黄昏能起程。” 
沙南和马兵尼径自去了。 
为了怕一时不适应沙漠的酷热,封翎决定了今日在太阳下山后才赶路。 
“轧!轧!轧!”异响从头上传来。 
封翎楞然抬头,一架直升机由南面飞来,转眼间飞临上空,所有队员都停下了手脚静待事态的发展。 
直升机缓缓降到离军车四百码外的地方。旋叶打起满天尘土,经风一吹,向着他们卷来。封翎咒骂一声,往直升机走过去。两男一女从打开的机门跳下来。他们穿着便服,提着简单的行囊,弓着身往封翎迎来。 
封翎以专业的眼光审视奔来的两男一女。 
领前的是位瘦高但强健的男子,高耸的颧骨,勾弯的鼻梁,锐利如鹰的眼神,是那类精明厉害又冷酷无情的典型,年纪在四十六、七之间。 
紧跟在他身后的四十多岁男子,唇上蓄了一撮胡子,身体有点发胖,显然过惯了舒适安逸的日子。 
走在最后的女子,连封翎也忍不住想吹口哨。一头金色的秀发束起,使俏脸轮廓分明,眼睛长而妩媚,非常秀气,一看便知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她身材纤长均匀,予人一种轻盈潇洒的优美感觉。 
三人来到封翎身前站定。 
瘦高男子伸出手来道:“封翎少将,我是情报局的白理杰中将。” 
封翎冷冷望着白理杰伸出来的手,却没有丝毫与他相握的意思,冷冷道:“中将,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到这里来。” 
白理杰脸上掠过一丝怒色,他的军阶比封翎还高一级,他把手缩回。 
留须的男子插入道:“我是太空总处的韦信博士。”跟着向那美女道:“这是我的助手艾玲娜博士,我们今次是要随队伍大撒哈拉去。” 
封翎脸色一沉道:“对不起,我并不准备带任何人去,也从未收到这样的命令。” 
白理杰从容一笑道:“你现在便收到啦。” 
将一个火漆密封的信封交给封翎。 
封翎只见对方眼中透出一种嘲弄,象在为他即将屈服而发笑。 
封翎闷哼一声,接过信封拆开,抽出函件阅读。 
白理杰平静地道:“假设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立即和贵部上司联系。” 
封翎脑筋飞快地转动。 
这封信有国防部长的签名和盖章,又有军部的绝密暗码,是百分百的真货。 
但为什么不预先通知他? 
今次的任务是在沙漠搜寻一架失事军机,光是他和队员便胜任有余,为何节外生枝,硬要加进情报局和太空总署的人?其中必有蹊跷。 
封翎左手举起信封信纸,右手掏出打火机,啪一声燃起信纸一角。信封信纸转眼已化成灰,随风飘舞。 
封翎淡淡道:“我不知你们跟来的作用在哪里,不过那绝不是好玩的一回事,希望你们能受得住沙漠的酷热,祝你好运。” 
那美女艾玲娜秀眉一扬道:“少将!不要以为只你一个人到过沙漠,我曾在戈壁作过三年的地质研究,我。。。。。。” 
封翎不耐烦地打断她道:“小姐,舌头是不会走路的,多用点你的脚吧。”转身大步去了。 
留下气得粉脸通红的艾玲娜在那里。 
白理杰道:“不要动气,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不过,他是沙漠里最好的,没有人能比他更胜任去接受这项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使命。” 
五天后,队伍穿越过伊吉迪沙漠,进入有食人沙海之称的谢什沙漠。 
纳特少校策着骆驼赶上来,和封翎并排前进,说道:“少将,有件事我想极也不明白。” 
封翎皱眉道:“你知道军人的职责是什么吗?” 
纳特苦笑道:“是执行命令,执行那些坐在冷气室看着电脑分析的人发出的命令。” 
封翎笑了起来。纳特和沙南都是他出生入死的好手下,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说的。 
纳特回头望向队尾道:“我们的客人颇吃不消。” 
封翎闷哼一声。这五天来他和他们说的话加起来也没有十句。 
纳特转回正题道:“今次的目的地是塔涅兹鲁特高原的塔哈特山,其实最佳的方法莫如用运输机直接将我们运到那里去,为何要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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