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随我心by我心飞扬独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穿越随我心by我心飞扬独醉- 第11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进项,就是她一忙起来恐怕就没时间看孩子,我想跟你商量一下,看妈你能不能帮忙带元元。”

董慧欣不依不饶:“刚你妹子说然她改衣服时,她不是不乐意吗,咋这会儿又反悔啦?”

林勇语气放软:“妈,你又不是不知道,阎萍就是嘴上在赌气。”

见儿子为难的样子,董慧欣也不再揪着话题不放,转而叹气道:“不是我不想帮你们,你妹子刚出主意说在店子边上开个小饭馆,我和你爸觉着这个主意可行,你爸已经去跟你弟弟商量了,这要是真开了饭馆,不管吃饭的人多不多,都得守着,也没时间看孩子。”

林勇惊讶:“开饭馆?村里人一年到头有几个人舍得下馆子,饭馆会有生意吗?”

“咋不会有生意,”林芳反驳:“咱又不是靠村里人吃饭赚钱,,主要是靠路过的人吃饭,咱家店子位置好,来来往往有很多车子路过,生意不会差了。”

林勇还是想不通:“可往西过五里就有镇子,往东八里远那个镇子更大,人家既然开车,几里路而已,镇上的饭馆更多,想吃啥都有,凭啥人家要在咱家馆子里吃。”

林芳点头:“大哥你说的一点没错,不过往后就不一样啦,二哥已经跟人家说好,方圆三十里范围的柴油都由他代卖,那么咱就可以利用这一点,开个饭馆赚点钱,反正冬天也是闲着,能赚一点是一点。”然后她把自己的想法又给林勇讲了一遍。

听完林芳的说法,林勇想了一下,不得不承认:“嗯,妹子这想法挺有道理,这条二级公路就是为了运矿物质修的,来来往往的大货车,不是拉的煤,就是拉的矿石,司机也都有钱,要是馆子里的饭做得好吃,那些司机相互传开来,也说不准馆子会红火起来。”

 第一八七章 决定

林勇说了开饭馆有利条件的,想想又觉着不对:“可咱只会做些家常菜,又没钱进那些贵的材料,那些司机师傅见多识广,啥菜没吃过,能看得上咱们做得菜吗?”

“就因为他们吃多了外面的菜,才想吃家常菜,经常在外跑的人,就是想有家的感觉,咱家饭菜可不就刚好合了他们的心意。对了,大哥这一说,我觉着咱家饭馆就叫做林氏家常菜,这样比较吸人眼球,哈哈。”

异世林家的所有产业,前面都会冠以林氏,就让今世的林家产业也冠以林氏吧,林芳脸上在校,内心却是酸痛,爹爹、娘、哥哥,就让我以此种方式来与你们继续关联吧。

“呵呵。”看妹子那得意洋洋的笑,好像小孩子得了糖一般,林勇觉着好笑,林芳比他小了近十岁,在他眼里,林芳永远是个孩子。

也不再提让老妈给看孩子的事,林勇开始跟老妈和妹子闲聊,加上小元元咿咿呀呀,还时不时做些怪相,逗得几人哈哈大笑,屋子里很是热闹,以至于林源民进了院子就被屋里的气氛感染,还没进屋已是满脸笑。

林源民跟林拓商量的结果是,林拓也觉着林芳的提议可行。

商店地方很大,南面朝着公路是五间店面,店面东侧还有两件跟店面想通的小房。商店后面有近三亩地的大院子,靠北是一排六间仓库,靠东也是一排五间房子,两间是林拓和另外一个人的卧房,那人是他请来坐柜台卖货的。靠西没有房屋,不过院子的大门在西侧。

林拓准备腾商店旁的两间小房来,朝着公路再开个门,先开段时间饭馆试一试。要是生意还行,再腾出一部分商店来卖饭,反正后面仓库够用,商店只要摆出样品就行,用不了那么大地方。要是饭馆生意不行,也没关系,反正饭馆的一切家当,还有做饭菜的材料,都是家里的,也无所谓亏不亏。

说起饭馆的名字。林芳赶紧说出自己给饭馆起的名字,林源民就由着她。

饭馆起什么名字倒无所谓,你没看镇上很多饭馆门口就歪歪扭扭的写了“饭馆”两个字吗。最多再加上饭菜的品种,比如:牛肉面、羊汤、烧饼之类的,有的甚至根本就啥都没写,就靠吃饭的人两只眼自己看,你看得出是饭店就进。看不出拉倒,人家也不会出来拉客。

又商议了一会儿细节,林芳问老爸:“爸,你和我二哥说起腾仓库养蘑菇的事了吗?”

“说了,你二哥说,他明天进完豆腐回来就开始腾。现在咱们这儿会养蘑菇的人还很少,在外面饭馆里点个蘑菇,跟点盘肉价钱差不多。有的店里蘑菇比肉还贵。他在外跑,听很多人都想着要种蘑菇,咱家要种就趁早,等到时候会种的人多了,那价钱肯定往下跌得厉害。我明天就去拉料。”

林源民说的料,就是棉籽榨油后的渣料。用来种蘑菇最好。

本地人吃的油大多是棉籽油,林源民退休前在棉站上班,棉站加工出来的棉籽直接送榨油厂,棉站跟榨油厂属统一的供销系统,优化组合后,虽然单位性质变了,不过有老关系在,他去拉料人家肯定不要钱。

林芳跟老爸商量:“爸,要不你教会我大哥种蘑菇,他种蘑菇,咱专心经营饭馆。”

让大哥种蘑菇这个想法,林芳刚才就有了。

自己提议大嫂改衣服卖,大嫂赌气不愿意干,可后来不管是她自己想通了,还是因大哥的分析劝解想通的,反正人家愿意干了,结果自家又准备开饭馆,帮不了她带孩子,那么改衣服卖这件事自然很难实行,虽然这不算自家出尔反尔,可是,以大嫂的性子,她不会这么想,必定会大闹。

而且,自家开了饭馆后,不管挣不挣钱,大嫂帮不帮忙,以大嫂那时时算计的性子,她肯定都会想要分一杯羹,到时肯定会一直纠缠不清,与其到那时生闲气,还不如现在就给她找一个挣钱的活,也好堵住她的嘴。

何况,种蘑菇是个体力活。

林芳记得,老爸前几年种蘑菇那阵儿,每天给蘑菇墩子喷两次水,背着个四五十斤的喷雾器,每喷完一遍水,都会累得浑身汗湿,坐在那里半天不想动窝,如今老爸已经六十多岁了,无论精力还是体力都不比当年,还有冠心病,干不得重体力活,还是让给大哥干好些。

林源民也没犹豫:“行,你二哥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说我老了干不了这个活了,让你大哥干,饭馆里有人点蘑菇,就用你大哥的蘑菇,现摘现炒,菜新鲜,更容易吸引回头客。”

林芳补充:“不过这账得弄利索,用大哥的蘑菇,得给大哥结账。”

“一家人至于算的这么清吗?”

自己还没发表看法,老爸和妹子就把事给定下来了,如今妹子还要分清账头,林勇心里那个气,分得如此清楚,还是一家人吗?

董慧欣插话:“还是把账分清楚吧,也省得你媳妇闹腾,又不是分清了就不是一家人了。”

老妈也这样说,林勇一下子蔫了。

二弟心眼多嘴巴毒,媳妇惹不起他。爸妈心宽,不跟媳妇一般见识,每次媳妇找茬,都像打在棉花上,得个没趣。唯有妹子年少气盛,总喜欢跟媳妇对着干,这回妹子病好也想开了,还给媳妇提了个建议,结果却要和自己生分,连老妈也支持,林勇心里觉着不好受。

抱起已经迷迷糊糊犯困的小元元,林勇准备回自己屋,林芳上前抱住他的胳膊,糯糯的求道:“大哥,好久没有坐过你开的摩托了,后天我上学,你能不能借个摩托送我去呀。”

林勇立马满脸笑:“好啊,只要咱爸咱妈同意。”一副溺爱小孩子的语气。

“不准!”

“看谁敢!”

林源民董慧欣几乎异口同声吼声反对,这回换成林芳蔫了,林勇则是哈哈大笑。

夜深人静,林芳却怎样也睡不着,内心一阵阵的揪痛,她不知自己为何会回来,却知与异世的爹娘和哥哥从此再也无法相见,还有齐彪那张从没见有过笑容的脸,一直在眼前晃。

贻哥,自此你我再无纠葛,你无需再向我承诺什么,也不必再受我连累,就让我永远做你心中的八妹,而你在我心中,就是那个已超过兄妹情的哥哥。

第二天一早,林拓就送回来一斤猪肉,是他进豆腐的时候,顺便去屠宰场割的,既新鲜又便宜。董慧欣按林芳的喜好,将肉用自家做的酱卤好,打算每餐饭都切一点给林芳吃。

吃完早饭,林芳去自家后面那条胡同找肉球玩,可是肉球家的大门上却挂了把铁将军,看来这家伙又没回家。每年到了冬季,肉球他妈都会去矿上陪他爸,而正在上学的肉球不能带走,他妈就让他周末去奶奶家吃饭,可这家伙嫌他奶奶做的饭不好吃,一日三餐在林芳家里混,那个理直气壮劲,好似自家爸妈的儿子一样。

肉球跟阎萍合不来,见了面就掐,林芳住院,林源民和董慧欣都陪在医院,估计肉球觉着回来也没饭吃,所以干脆留校。不过可能也有另一种情况,算着时间,本学期也快期中考试了,肉球可能在学校复习功课,为考试做冲刺准备。

出了肉球家的胡同,林芳不知自己该去哪里,陈董肯定是留校没回来。除了寒暑假学校赶人,她不得不回家,这家伙就跟没有家似得,平时在学校狠命的读书,周末从来看不见她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想想她那几个如狼似虎的姐姐,林芳摇头,还是不回家的好。

林芳记得,自己上高一的时候,陈董已经会抽烟,看起来痞里痞气的,自己第一学期后半期陈董越发不像话,跟人打架那是家常便饭,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是高是矮,是强是弱,只要那会儿她脾气不顺,二话不说上手就打,哪怕打不过她也不示弱。

如今陈董已穿越成异世的司马茹素,收了个宝贝弟弟,虽经过一番周折,还是得到了爹爹司马鑫疼爱,而且,找到了自己的真爱,成为自家五哥林武的未婚妻。林芳内心遗憾,她是看不到五哥和司马茹素的美满日子了,不过以五哥的性子,还有司马茹素对家的渴望,这两人自会过得幸福,林芳内心给予他们深深的祝福。

去别的同学家里吧,林芳想想还是算了。

农村人结婚早,只要没上学,十五六岁就开始谈婚论嫁,然后就是准备结婚用的东西,嘴里谈论的也是东家长西家短的话题。

林芳连应届跟复读时加起来有六十多个同学,考上高中的只有十几个,其他不再上学的同学现在差不多都已经有了对象。林芳身子虽然不好,不过在班里人缘一直不错,上了高中后还是找那些同学玩,可她发现,自己跟他们越来越说不到一块儿去,人家不会对她的学校生活感兴趣,她自己不喜欢翻扯别人家的闲事,慢慢地她跟那些同学也就不怎么来往了。

倒是有一个没再上学的同学老是来找她玩,就是住在自家前面胡同,初中没毕业就辍学的蓝香。

想起昨天爸妈和二哥的对话,林芳才明白,怪不得蓝香来自己家老是问二哥的事,而且总往二哥跟前凑,原来人家根本就是冲着二哥来的,来找自己玩只不过是个幌子,自己还傻乎乎的问人家,要不要替她跟二哥牵根线。

 第一八八章 信步

想来想去也不知该去哪儿,爸妈和大哥都去了商店收拾房子,为开饭馆和养蘑菇做准备,自己本来也想去帮忙,却被勒令要么留在家里,要么去找同学玩,反正就是不能去商店,是怕累着她。林芳一个劲的强调自己不累,身子觉着好得很,家人就是不信,没办法,她只好服从,心里却暗自决定,有机会了去拍个ct,看自己这回重生回来,心脏是不是也重生了,怎么一点也没有前世那种半死不活感觉。

留在家里林芳不乐意,她不想看见阎萍那张嘴脸。阎萍怕大哥,大哥在跟前时,阎萍对自己好得不得了,只要大哥一走,立马冷嘲热讽的话就从她嘴里喷出。

自己昨天提议把种蘑菇这么挣钱的事给了大哥,今天爸妈和大哥还在家时,阎萍把自己夸得跟朵花似得,爸妈和大哥一离开家,阎萍那脸立马就变了,倒是没说什么怪话,不过谁看见她那张臭脸,也会觉着自己肯定欠她什么。

而且,阎萍不让自己碰小元元,好似自己就是一个瘟神,自己接触了小元元,就会把病传染给他。还是高中毕业生呢,真不知阎萍的书是怎么读的,心脏病也能传染,无知。

信步出了村子,沿着大路往前走,林芳一路走一路看。

眼下也才是初冬季节,不过,路两边的杨树已经近乎光秃秃,由近及远,田野里这里一棵那里一棵的柿子树,还挂着些叶子,风吹过处,稀稀落落,红的绿的叶子打着旋往地上飘。

有的地方还有成片未拔除的棉株,棉株上有那没有摘干净的棉花,白花花的像是正在融化的白雪。斑斑驳驳点缀在枝桠间,给这萧索的初冬添加一点颜色。

那黄白色的高杆子是玉米杆子,玉米棒子被掰掉当做粮食,而孕育粮食的玉米杆子,却被懒惰的主人留在地里,待到明年春暖时一把火烧掉,灰烬可就地做为肥料,根则挖出来丢弃。而或连根也懒得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