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还跑来冲着两辆车狂吠,都被那只金毛藏獒咬着脖子拉了回去,几十只狗拥簇着金毛藏獒,向帐篷区内走去。
这是个由三十多户牧民组成,至今保留着游牧传统的牧民聚集地,足足有五六十顶帐篷,使得这里变得像个小村庄一般。
两辆车停在了帐篷区的边缘,众人都走下车来,毛勇手里拿着那几张卷做一团的狼皮,而李志怀里则是抱着喝剩下的七八瓶泸州老窖,这都是给主人的礼物,毛勇特别交代的。
刚才李志那厮还想拿些车上带来的狗肉什么的,被毛勇制止了,对于藏民来说,狗是他们的最好的朋友,甚至是家人一般。
藏区是不允许吃狗肉的,有些藏民家里生了小狗,如果养不起的话,都是丢弃到很远的地方,也不会杀狗吃肉的,李志那狗肉要是带过去,这些藏民指定当场就会翻脸的。
“阿妈拉,咱们的多起回来了,阿妈……”
靠近外围的帐篷里跑出来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看到那头金毛藏獒后,很亲热的和它抱在了一起,嘴里还不停的回头喊着什么。
只是突然看到了王浩明等人,马上就停住了嘴,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外来客人。
“毛哥,多起是什么意思啊?”
李志跟着在毛勇身后,向他问道,阿妈拉想必就是母亲了,妈妈的全世界对于母亲的统称,不过多起这两个字,众人就听不懂了。
“在藏语里面,多起就是藏民对藏獒的称呼,意思是家里拴起来的大狗,不过这只獒王可是栓不住的。”
毛勇随口解说着,这时小女孩的声音,也把帐篷里面的大人喊出来了,一个头上戴羊羔皮帽子,身体着精壮的藏族汉子,向众人迎了过来。
金毛藏獒看到那藏族汉子后。立刻就扑了上去,亲昵的用舌头舔了舔汉子的脸,那人看到藏獒前肢上包裹的纱布,心里立刻就明白了,是这些客人给自己的多起治的伤。
当下脸上的笑容愈灿烂起来,对于藏民而言,一只纯种藏獒在他们的家里,不亚于家中重要成员的地位,这些外来客人帮助了藏獒,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
藏族汉子走到距离众人还有五六米远的地方,就停下了脚步,伸出右手把头上的帽摘了下来,上身向前弯下腰去,拿在手里的帽子几乎垂到了地面。
那人行了礼之后,才开口说道:“欢迎远方来的客人,大草原上的仁青措姆,对你们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
众人听到这个,藏族汉子,说的居然是汉语,都有些惊奇,虽然讲的有些磕磕巴巴,但是都听懂了他的意。
只是对于这个汉子所表达出来的礼仪,王浩明和李志等人,却是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礼。
毛勇知道刚才那个,汉子行的礼节,是藏民们对于最为尊贵的客人,或者是面对长辈才行的礼,当下不敢怠慢,上前一步,鞠躬还了一礼,说道:“打扰草原上的勇士了。”
、第七十九章 互赠
这时候旁边好几个帐篷里的人,都出来了,仁青措姆出来的那个帐篷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手里拿着几条雪白的哈达,走了出来,看样子应该是仁青措姆的妻子。
在某些已经汉化比较严重的藏区,几乎来了客人都会敬献哈达。
但是对这些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敬献哈达,可是将对方作为最尊重的客人了,夫妻两人一一给众人带上哈达之后,这才把一行人让进了帐篷里。
从外面看帐篷,似乎显得不是很大,但是众人进去之后,才现帐篷内的空间很大,里面甚至隔成了两个小的房间,招待客人的地方很宽大,十几个人围坐在里面,一点都不显得拥挤。
由于仁青措姆会汉语,众人交流起来倒也不困难,他的妻子叫白玛,是莲花的意思,而那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叫做达瓦,却是月亮的意思,这是一个三口之家。
小达瓦头上扎着几条小辫子,红扑扑的脸蛋有些明显的高原红,歪着头看着王浩明几人,眼里满是好奇的神色。
仁青措接此时也知道了王浩明等人救助金毛藏奖的经历,听到李志讲述毛勇一个人就把藏奏压住给其疗伤的事情后,连忙站了起来。
对身边的一今年轻汉子说道:“丹巴,告诉窝子里的人,今天我要举办盛大的宴会,招待我最尊贵的客人,让玛钦次旦去准备牛羊,要让我们的客人,感受到大草原上的热情。”
从另外一个帐篷里跟随进来的汉子,答应了一声,向王浩明等人点头微笑了一下,转身走出了帐篷,随后就听见他的吆喝声,整个帐篷区马上变得热闹了起来。
而帐篷里面,女主人白玛也准备了酥油茶,拿出几个镶着银边的小木碗,一一摆在众人面前,等炉灶上的水开了之后,马上给众人斟上了茶。
在这一路上,大家都听毛勇讲了藏民们的风俗,知道这茶是必须要喝的,而且还必须要喝三碗以上。
除了毛勇以外,众人对这酥油茶都不是很习惯,勉强喝了三小碗,而李志那厮一个人足足喝了五碗,一边喝还一边赞叹着这茶好。
仁青措姆看向他时的目光,自然是最为欣赏。
只有王浩明知道,李志这厮肯定是把寻找藏獒的心思,落在这个藏民区了。
罗雨薇几个女孩喝完茶后,就陪着白玛在一旁聊天,她们对这帐篷里的装饰很感兴趣。
不时夸赞着白玛头上的银饰品漂亮,听的白玛咯咯直笑,帐篷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仁青措姆大哥,都准备好了,请客人们过去吧。”
帐篷厚厚的布帘被掀开了,刚才那位藏族汉子走了进来。
众人出去之后,来到了这个窝子的中心,现在那里的空地上,搭起了一个大大的帐篷,足有一百多个平方。
许多人正忙忙碌碌的进进出出,旁边还传来宰杀牛羊的吆喝声,一群藏狗围在旁边,捡食着扔出来的牛羊肝脏。
进到帐篷里面,已经摆好了一长排的桌椅,把王浩明等人让到座位上,由白玛陪着,而仁青措姆则站在帐篷门口迎接客人,不一会,窝子里的人都聚集了过来。
有些懂得汉语的牧民们,都围在王浩明等人身边,听着李志那厮大吹牛皮,忽悠的这些质朴的汉子们一愣一愣的。
期间更是把武松打虎的段子,改成了王浩明的小品,时不时有年轻藏民,跑到王浩明面前,伸起大手拍王浩明的肩膀。
过了一会,仁青措姆请的陪客都来齐了,他站起来说了祝酒词,然后向王浩明等人敬酒,就连罗雨薇几位女士也未幸免。
只是她们面前的杯子比较小而已,几人都跟着毛勇的动作,双手接过酒杯。
然后一手拿杯,另一手的中指伸进杯子,轻蘸一下,以拇指和中指朝天一弹,意思是敬天神,接下来,再来第二下、第三下,分别敬地、敬佛。
喝酒的时候也很有讲究,要先喝一小口,仁青措姆马上到酒,将杯子斟满,再喝第二口,再斟满,接着喝第三口,然后再斟满,往后,就得把满杯酒一口喝干了。
看到这些外来的客人,如此尊重他们的习俗,藏族汉子们纷纷唱起了歌,而一些年轻的藏族女子,则是走到场地中间跳起舞来,一时间载歌载舞,热闹非凡。
随后而上的原滋原味的烤全羊,更是让众人吃的大呼过瘾。
整整过了二三个小时,宴席才算结束,略带几分醉意的李志,双手捧着那几张狼皮,当场献给了主人仁青措姆。
这让所有的客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向仁青措姆,要知道,这样的礼物,在大草原上是很难得到的,也说明了客人对于主人家的敬重。
作为主人,仁青措姆也喝了不少,站起身来的时候,已经有些摇摇晃晃了,不过脸上却是非常高兴,低头向白玛说了句什么之后,就双手接过了李志送上的礼物。
对于藏民来说,客人的礼物是对朋友的心意,是不能拒绝的。
这时,那只金毛藏奖突然跑了进来,先走到王浩明身边,用大头蹭了蹭王浩明,才趴到了仁青措姆的脚下。
这一幕让帐篷里的人啧啧称奇,谁都知道仁青措姆家的多起,是最高贵的,除了仁青措姆一家人之外,谁都不搭理。
而且这些客人们,也都是这头多起带来的,现在居然对王浩明示好,也让众人对王浩明的态度,愈加敬重了起来。
“李志兄弟,多起是我们的朋友,希望你以后能善待它们,雪山女神会保佑你的。”
小达瓦紧跟着金毛藏獒进入到帐篷里,她的怀里还抱了两只黑乎乎的小狗崽。
李志眼睛一亮,果不其然,仁青措姆接过狗崽之后,将其作为礼物回赠给了李志。
这让李志的酒意顿时醒了大半,恨不得马上就把这两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藏獒,送回到悍马车上他准备好的恒温箱里去。
这两只小藏獒,都是那只金毛獒王的后代,即使交配的母獒品种不是那么纯正,这两只小奖也是价值连城了,是以李志才有那般的表现。
“仁青措姆大哥,能否让我们见识一下草原勇士的骑术啊。”等到李志和仁青措姆交换完礼物,王浩明开口对主人说道。
“没问题!”仁青措接很干脆的答应了下来,并且马上让人去安排了。
李志走到村口,就把两只小藏獒放到了悍马车上,到是王浩明手臂有伤,也没有办法骑马,刚才那番话,却是帮罗雨薇说的,这几天下来,他也知道罗雨薇酷爱骑马。
这时小达瓦坐在一匹马上,后面还跟着几匹高头夫马,来到了众人身边。
“李志兄弟,咱们来赛马如何啊。”仁青措姆翻身骑上一匹马后。对着李志说道。
李志长这么大,也就是在公园的时候,骑在那些牙都掉了的老马上面拍过照片,哪里敢接这个话,倒是罗雨薇在一旁说道:“我来比。”
“好,你是女人中的巴姆,不过你可以和达瓦比试一下。”
巴姆在藏语中,是巾帼英雄的意思,不过仁青措姆虽然这样说,却是不肯和罗雨薇比试,反而把自己的女儿推出来了,这也是藏族汉子的骄傲。
罗雨薇有些犹豫,让自己和一个小孩子比,就算赢了也是没有面子的事情。
她却不知道,藏族牧民家里的孩子,都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其技术比那些专业赛马的马师,也是差不了多少的。
达瓦的妈妈白玛背了几个马鞍走了过来,给一匹毛色纯白的白马挂上马鞍之后,牵给了罗雨薇。
看着这高大英挺的白马,和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罗雨薇也顾不上是和小达瓦比试了,翻身骑了上去。
小达瓦骑的是一匹枣红马,放开度之后,就像是一道红色闪电穿行在绿草地上。
而罗雨薇的技术还真的是不错,居然紧跟在达瓦的身后,并没有被甩开,一红一白两道影子,在草原上相互追逐着。
、第八十章 打托
此刻除了王浩明之外,其余几人也都骑在了马上,仁青措姆打了一声呼哨,率先冲了出去,紧跟其后的是毛勇,再往后就是林嘉豪了。
他的马术居然也很不错,中规中矩的动作,始终没有被落下,只有李志和辛蕊有些狼狈,身体在马背上东到西歪的,看的王浩明在下面哈哈大笑。
金毛藏獒听到仁青措姆的呼哨声,也窜了出来,一时间马嘶狗吠,和众人爽朗的笑声,响彻在草原之上。
等到离开这个让众人充满了美好回忆的牧民聚集地之后,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不过这里距离那曲只有四个多小时的路程。
他们完全可以赶到那曲过夜,并且李志此次进藏的目的也达到了,悍马车里一片欢声笑语。
几位女士高兴的是,在临走之前,白玛每人送给她们一个精美的银饰,虽然价钱可能不是很贵,但在外面绝对是买不到的,这足以让她们感觉到此行不虚了。
林嘉豪也坐到了悍马车上,他的情绪却不是很高,相比正在给两只小狗崽做奶爸的李志和逗弄小家伙的王浩明,似乎林嘉豪的西藏之行,并不是那么美好。
在观察到罗雨薇的一些举止后,林嘉豪知道,罗雨薇确实对王浩明产生了好感。
或许还远没有到非君不嫁之类的程度,但是对于一向拒男人于千里之外的罗雨薇而言,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林嘉豪虽然有些嫉妒王浩明,但是还没有到因嫉成恨的地步,他本身在香港也是经常和一些大小明星产生绯闻的人物。
对于冷艳的罗雨薇,一直抱有一种征服的欲望,不过眼下看来,自己好像是没有希望了。
而王浩明却是个对感情比较迟钝的人,一车人都看出了罗雨薇对他不加掩饰的好感,偏偏这小子一直都不知道。
王浩明到是没想那么多,他只是觉得这段时间,与罗雨薇相处的很愉快。
这让一旁的林嘉豪眼冒火光,恨不得化身王浩明,趁机上前献殷勤,好获取芳心。
一行人在穿越了大草原之后,终于来到了那曲,不过并没有多呆,住上一夜休整了一下,第二天一早就驱车赶往拉萨了,这也是他们这次西藏之行的最后一站。
在拉萨游玩两天之后,就准备返程了,从时间上来说,倒是和李志预计的差不多。
“王浩明,快来看,这东西好漂亮啊。”
热闹的八廓街中,王浩明手里大袋小袋拎了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