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那些圈子里自认有些身份的年轻人,称呼罗雨薇也都是直接喊雨薇,不过能被她答应的人却是没有几个,没想到一向倨傲的罗大小姐,会有一天主动让男人称呼她的名字。
罗雨薇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失言了,在那有如玉雕般白皙的脸上,飞起一片红晕,整个人在车内灯光的照射下,显得美艳不可方物。
就连同为女人的辛蕊和林嘉瑶都看呆了,幸好王浩明此时眼睛是看向路面的,不然的话,恐怕明天四川新闻上就会多出一起悍马车祸的报道。
不过罗雨薇的话,也是让王浩明有些抵挡不上了。
俗话说:最难消受美人恩,王浩明也听出罗雨薇说的不是客气话,自己再推脱罗雨薇就更显得没有面子了,于是开口说道:“那行,以后就叫你雨薇了,这手机我收下了。”
听到王浩明称呼自己为雨薇了,罗雨薇脸上刚退下去的红晕又升了起来,不知为何,她听到王浩明如此称呼,心里有些异样的感觉,车内也变得寂静了起来。
“薇薇姐,你为什么就喜欢这个奔马的根雕啊,我看刚才那个猴子的也很好看啊。”
林嘉瑶那双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后,出言打破了车中的沉默,罗雨薇也松了一口气,和辛蕊林嘉瑶闲聊起来,却是再也没有和王浩明说话了。
到了下半夜,悍马车里也变得安静了起来,几个女孩都没有了开始时的兴奋,辛蕊更是很过分的将电动隔板放了下来,通过前后对讲系统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李志说着话,过了一会也没有了声音,想必是睡着了。
成都距离理塘县虽然只有7oo公里左右,但是两个车整整跑了1o多个小时,到达理塘境界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了,由于这中间在路上休息了几次,众人倒也不是显得很疲惫。
睡了一夜的三女更是精神焕,叽叽喳喳在后面说个不停,王浩明这才知道,原来人前冷艳的罗雨薇,在同性面前还是很正常的。
不过王浩明同学心里马上产生了一个念头,罗雨薇不会是拉拉吧?
却是越想越有可能,打算找个时间告诉李志,让他小心点辛蕊移情别恋,要知道,罗雨薇的美丽,可是男女通杀的。
车子进入理塘境内,辽阔壮丽的毛垭大草原在公路两旁一望无际,星星点点散布在草原上的小花色彩艳丽。
云缝中投下的阳光,不断地移动变幻于大面积的色块组合之间,亮丽弦目,在高城的草原上描绘出一幅色彩斑斓的美丽画卷。
“薇薇姐,蕊蕊姐,好漂亮啊,我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么美的景色……”
这是林嘉瑶的声音,自从早上辛蕊把自动隔离板升上去之后,林嘉瑶的嘴巴就一刻都没闲着。
不是看到草原上的牦牛兴奋的尖叫,就是对着天空中飞翔的雄鹰指手画脚。
要不是王浩明经过了合肥前往成都那一段高公路的练手,恐怕早就被林嘉瑶冷不丁的尖叫声,吓的把车开沟里去了。
不过面的景色确实让王浩明眼前一亮,天地之间居然有这么美丽神奇的地方,王浩明不由对那种在大都市里的生活,感到一丝厌烦。
不单单是他有这种感觉,在前面那辆沙漠王子车中的林嘉豪,也是看的心旷神怡,恨不得就在此生活了。
这会辛蕊几人正拿着一本介绍理塘旅游线路的地图,在商议着先去什么地方游览呢。
而李志这厮这会儿居然变成妇女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混到了后面车厢里去了,对众女的建议表示举双手赞成,还不时的在一旁出谋划策。
王浩明心里不禁为罗峰这个雇主感到悲哀,怎么就想起了让李志这货,来帮他收购藏獒的,看李志这样子,此行分明就是来旅游的嘛。
此时两辆车已经一前一后的开进了理塘县城,理塘与其说是个县城,倒是不如说成是个镇比较合适,因为这县城实在太小了点,不过街道很宽阔,而且都很干净。
从车上向外看去,悍马车上的几人都感觉到很新奇,因为这里的人不管男女都穿一件大领、宽腰、开右襟、右襟小、左襟大的毛皮藏袍。
粗犷的康巴汉子披着乌黑的长,五官分明,戴着大大的墨镜,阳刚帅气,而右胯悬挂着一把连鞘的藏刀,有的甚至挂了两三把藏刀,显得很是英武潇洒。
、第七十一章 准备深入藏区
藏民女子身上头上则是带着硕大而美丽的饰物,有鸡蛋大的红珊瑚或绿的绿松石,有的细细地辫了一头密密的辫子,然后缀上五颜六色的珠子,异常美丽而风情。
街上的这些藏民们,无论男女,脸庞上都是红扑扑的。
王浩明知道这是高原反应导致的,一边开车,一边在给罗雨薇等人解释着。
她们可不知道什么叫做高原红,还好车内的几个人虽然感觉有些胸闷,倒是也没有特别难受的反应。
这时前面的沙漠王子靠路边停了下来,林嘉豪跳下车之后,有气无力的摆着手,示意王浩明停车。
“咱们还是吃点东西,就抓紧离开这里吧,这里连个像样点的酒店都没有。”
林嘉豪此时的脸上也露出一股倦意,显然有些高原反应,呼吸之间比平时要急促了许多,这位没怎么吃过苦的香港大少,还是低估了这次旅程的艰难。
“小王,把烟掐了吧,不然抽完你就感觉难受了。”
王浩明还没抽上两口,越野车里就传来了毛勇的声音。
而此时他也感觉到胸口闷的难受,连忙将烟熄灭了,接连吸了几口长气,才慢慢的恢复了过来,这时王浩明才感觉到高原生活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现在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冉冉升起的太阳照射在脸上,微微感觉到一丝炙热。
本地的藏民,很悠闲地在街上行走着,有些就三两一群坐在街口转角或阶梯上聊天,眯着眼享受阳光恩赐。
有些人从王浩明身边走过的时候,都很善的露出洁白的讶笑,道声:“扎西得勒!”
王浩明知道这是你好的意思,有样学样的也都一一回声:“扎西得勒!”
“先吃东西吧,吃完饭就离开理塘,这里呆的久了,恐怕咱们都受不了。”
林嘉豪隔着车窗和里面的众女交涉了一番之后,走过来拍拍王浩明的肩膀。
还是毛勇带路,找了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早点铺子,王浩明等人先寻了两张桌子坐了下来,李志大咧咧的走上前去点吃食,可是没过一分钟就灰溜溜的回来了。
众人都看到了,他在那里连比划带猜的和老板交流了半天,别人愣是没搞清楚他要吃什么。
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毛勇见状之后,对着老板用藏语高声喊了几句什么话,那个老板立即眉开眼笑起来,不大会就端过来七碗羊杂汤,汤里面肠、肚、肝、肺一应俱全,味道浓厚,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过了一会,那个老板又送上来一盘子青稞面做的馒头,王浩明咬了一口之后,现这馒头做的居然比白面馒头还要松软,并有一股香甜的味道。
王浩明和李志早就饿了,招呼了一声之后,拿着馒头就着羊杂汤,美美的吃了起来,毛勇别看平日里不声不响的,但是吃起东西来,比谁都快,三五下一盘馒头就被他解决了一半。
另外一半自然是进了王浩明和李志的肚子了,搞的吃相很文明的几位女士和林嘉豪,只能看着空空如也的盘子发呆了。
“呵呵,习惯了,部队吃东西就是靠抢的。”
毛勇难得的露出一丝同龄人的羞涩,又招呼老板再上了两盘青稞馒头和一碟藏家泡菜。
“毛大哥,你帮我问下这个老板,在理塘县里,有没有人卖藏獒的?”
等到众人都吃完以后,李志这厮似乎也想起了此次进藏的目的,无奈语言不通,只能让毛勇代为询问了。
毛勇趁着付账的机会,和早点铺的老板用藏语说了一大通话,却只见那老板一边用右手往大街上指着。
几人顺着老板的手指看去,在大街上,有不少体格高大的狗在跑着,里面也不乏藏獒。
“那老板说了,这里有卖藏獒的,不过成色和街上的这些差不多,都是杂交的,要想买好一些的獒犬,那就要去昌都或者拉萨了,不过那几个地方多为山区和种植区,藏獒较少且品种不够纯正,好的獒犬也不常见,并且价格也很贵。”
“他说在二十年前,这里到处都可以见到纯正的藏獒,而现在那些獒王们,都回归到雪山之神的怀抱里去了。”
毛勇口中的雪山之神,其实就是西藏的米拉雪山,藏民们崇尚白色,连带着也认为在大雪山中,是有神灵存在的。
而回归到雪山之神的怀抱,也就是说那些纯正的藏獒都已经死亡或者消失了。
毛勇脸上微微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知道在西藏有一个地方,或者还留有纯血种的獒犬,二年前我曾经在那里碰到过,只是现在就很难说了。”
毛勇的表情似乎不怎么想提起那个地方,想必那里曾经给过他不愉快的经历吧。
李志听到毛勇的话后,脸上也没有露出失望的表情,他原本就没指望在这些地方,能遇到好的幼獒犬,这里即使是有,恐怕卖主都会开出一个天价来。
他东奔西跑的地方多了,知道在某些特产的产地,往往那些特产卖出的价格都要比外地贵上许多,墙内开花墙外香,这和出口转内销差不多一个道理。
倒是王浩明对宋军的事情比较上心,看到毛勇话犹未尽的样子,开口询问道:“毛大哥,我们这次进藏的目的,就是要找到一条好的幼獒犬,你说的那个地方是哪里?咱们能不能去那里找寻一下啊?”
毛勇看了看林嘉豪等人,微微迟疑了一下,答道:“我在西藏生活了十一年,对那里还算是熟悉,西藏的獒犬主要分布在藏北草原的畜牧地区。”
“特别是纯游牧的大草原上,那里的牧民所养的藏獒,不仅个头高大威猛,而且品种很纯正,像是那曲、日喀则及其周边县。”
“那咱们去那里不就行了啊。”王浩明插口道。
“那曲地区大部分是草原牧区,很多牧民都深入到草原里生活,想找到品色纯种的獒犬,就要去找那些牧民,只是现在是草原狼群最为饥饿凶残的阶段,我怕咱们到草原上,会遇到狼群的袭击。”
毛勇终于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他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保护这一行人的安全,驾车其实倒是在其次了,现在听王浩明说想去藏北草原寻找藏獒,以他对大草原的了解,心里不免也有些惴惴不安。
“我们要去大草原,蓝蓝的天空白云飘,风吹草低见牛羊,那会是多么美啊,薇薇姐,你们说是不是啊。”
听到毛勇的话后,好容易才安静了一会儿的林嘉瑶又跳了出来。
似乎把自己刚才设计的旅游计划全忘记了,相比一望无际的草原景色,去理塘寺游览的计划,也变的不是很重要了。
“要不这样吧,林嘉豪你和几位女士从这里去芒康县那边游玩几天,那里的风景很不错的,我陪着王兄弟和李志去藏北寻找獒犬,等一个星期之后,大家都在芒康集合,到时电话联系,你们说怎么样?”
毛勇显然是一个很尽职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林氏兄妹现在就算是他的雇主了,所以他的第一想法,就是要保证雇主的安全。
“这样也好……”
林嘉豪点头表示同意,刚才林嘉瑶偷偷的把昨天车里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林嘉豪这才意识到,原来王浩明很有可能成为自己的情敌,毛勇的这个想法既可以让罗雨薇和王浩明分开,又给了自己和罗雨薇亲近的机会,他当然是举双手赞成了。
林嘉瑶很清楚哥哥心里所想,也不嚷嚷要去看草原了,在一边默不作声。
“我跟李志去藏北草原,去到那里应该有机会骑马吧?”
辛蕊可不愿意和李志分开,这一次西藏之行后,大家都要各忙各的,恐怕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再说了,能和自己喜欢的人驾车奔驰在大草原上,这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我也去。”
罗雨薇也出言表明了立场,其实她本来的想法,是去不去都无所谓的,在芒康一样有许多游玩的地方,只是辛蕊一句可以骑马的话,将她吸引住了。
罗雨薇喜欢马,更喜欢纵马奔腾的感觉,不过在香港的马场里,那些所谓的良驹跳跳舞步还行,但是奔跑起来,却是少了那么一点点感觉。
“嗯,其实看看草原风光也是很不错的,可以使人的眼界更宽广。”
林嘉豪微笑着说道,好像从一开始就同意一起前往藏北草原一般,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勉强,王浩明等人都明白他的心思,不由在心里暗自好笑。
、第七十二章 草原遇狼 求推荐,求收藏啦!
“既然大家都决定要去,那你们先在悍马车上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看到众人这么快就统一了意见,并且还是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毛勇也没多说什么。
只是在低头思考了一会之后,让大家等他一下,然后独自驾着那辆沙漠王子开出了理塘县城。
毛勇说的一会,时间可是不短,众人在悍马车上整整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看到沙漠王子一路风尘从远处疾驰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