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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节 接吻
台湾有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有这样的描写:“一个人顶容易又有上瘾的嗜好,怕再没有比同恋人接吻一事为快了……只要一个妇人的嘴唇,有一次在你粗糙的又略有短青的胡子的嘴边贴了一秒钟,你就永远只会在这一件事上思索那味道……但这能怪男人么?谁教那嘴唇红得诱人?”
嘴唇的颜色,其实最像一种植物茜草(又名血见愁)。但文人们老喜欢用宝石、鲜花、樱桃之类来形容,就显得才思枯竭。有科学家指出,嘴唇使人联想起阴唇,因为它受到刺激时,因充血而红润,这就是女性使用一切染料使嘴唇红上添红的原因。
嘴唇的诱惑与接吻的欲望是成正比的,这是因为两性乃至哺乳动物都有结合肉体的本能欲望。接吻最早产生的意识,在于远古时期的人们认为呼出的热气是灵魂的体现,而接吻则是“灵魂结合”的方式。接吻产生的丰富感觉,是性本能的体现呢,还是爱情的升华?这显然是因人而异的。
在接吻过程里,双颊是投石问路的理想场所,如果女人愿意让男人得陇望蜀,那必须在路经双颊时,得到她特许的通行证!
顺着两颊的路线,男人会接触到她的双唇,这可以说是女人最敏感也是最不可侵犯的地方了,如果你能够接触到这个地区,表示你已经占据她心目中重要的地位。
舌上除了布满着味蕾,也有许多神经的末梢在此,因此无论是轻点式双唇的接触或是法国式的热吻,操作者会发现这亲密的动作,仿佛将一股低压电流透过双唇与舌尖传送到彼此的全身,而女孩子特别喜欢享受这种感觉。
处于开放的时代,在车站、码头以及汽车上,很多抱成一团的男女让我们大饱眼福。他们以炙热的嘴唇来诉说悲欢离合,这比空洞的语言诉说思念要实惠得多。嘴唇可以触及更深的东西,彼此交换的口液在舌头的搅拌下唤醒了沉睡的真情,当事人会情不自禁地敞开心扉,容纳对方的一切。与此同时,彼此的嘴唇发出一连串吮吸的声音,成为接吻的强力伴奏,泪雨开始从天空决堤,流淌成了心底的一泓甘泉……
由于嘴唇具备引起感官反应的魔力,嘴唇的构造,使产生欲望的程度存在差异。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在《人相学》里分析道:“嘴唇薄,嘴唇两端松弛,因此,上唇垂于下唇的人是矜持的,如狮子;嘴唇薄而坚硬,犬齿突出的人表示卓越,如野猪;而厚嘴唇的人,特别是上唇向前张开的人是愚蠢的,如驴子和猿猴。”这种笔调,已经有算命的味道了。嘴唇,尤其是下唇丰满、红润的女人,激发男人欲念的可能性,首先就在于接吻。
从医学的角度分析;接吻时双方在唾液中交换了九毫克的水分,零点七克的蛋白质,零点一八克的有机物,零点七毫克油脂,零点五毫克盐以及大量的“酶”。“酶”是一种自然抗生素,能消灭接吻时传来的细菌,从人体物理学的角度来看,接吻总共造成二十九种肌肉动作,包括十二种唇部及十七种舌头移动的动作,能增加生理上的运动机能。
流行性感冒肆虐的时候,许多人都赶紧戴起口罩,但是在寒冷的西欧,人们不但不带口罩,而且也不放过任何接吻的机会,以此来证明接吻对健康是大大有益的,证明爱情的“细菌”是无孔不入的。
接吻对彼此也是另有要求的,比如牙齿,比如口气,比如姿势,比如舌头位置等等。疯狂的情侣可以乱啃一气,那是内心激抖得嘴唇战斗的缘故;反过来说,一个人气得嘴唇发青,而情人依靠接吻来使其回心转意,这类场面在现实生活中也比比皆是。它提醒我们,人不过是一种动物罢了。
据报道,在伦敦街头,每当一对恋人在街灯下亲热时,本来好端端的路灯便会变得暗淡下来,乃至熄灭。警察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但超科学可知范围调查员伊文斯说,他遇到过不下五十次同类事件,称这就好似弄弯汤匙情形一样。无论怎样,这使我们明白了嘴唇放电的威力!
中国男人接吻时常常不注意前奏,而欧洲人或华裔通常都会比较注意细腻的感情交流。记得几年前,Julia Roberts 演的Pretty Woman《风月俏佳人》里面,Julia Roberts演一个妓女,她碰到一个Richard Gere饰演的富公子,她可以为这个富人提供任何服务,就是不能kiss,因为她认为接吻是需要感情的,只有跟自己心爱的人才可以做此事。我希望大陆的男孩子应该多学学接吻的技巧,接吻时不是把舌头放在别人嘴里搅两下就了事。而且很多人口中有异味,这就更让人无法忍受了。
当你准备与异性约会时接吻,首先要注意口腔卫生,特别要注意牙齿和舌苔上是否有一层白色的垢物,约会前最好要刷牙,刷牙时要刮一刮舌苔,避免口中有异味。蛀牙、消化不良、长期便秘都是口中有异味的原因之一。也要注意头发、耳后都不能有油垢味。接吻的技巧也很重要, 不要硬绑绑地吞吐穿梭……否则会被对方抱怨你的接吻技术太差,接吻接到了这个份上,还是不接的好啊!
当你给见面礼的时候,别忘了给下马威。
请问李敖先生,你说的“下马威”是接吻吗?
又贴:
我相信男女之间的一切关系,都是唯美的关系,恋爱应该如此,结婚应该如此,离婚更应该如此。男女之间除了美以外,没有别的,也不该有别的。我不喜欢男女分开时候恶形恶状。英国的诗人说:“既然没有办法,让我们接吻来分离。”这多美!
《上电视谈现代婚姻的悲剧性》
老爸李敖,你不要太“潇洒”!你的情人会同意你的“接吻告别式”吗?
第一章第2节 握手
握手本是流行于西方上流社会的社交动作,流落民间之后,异性之间也把这套礼节发扬光大,只是做的不太理想。很多男人为了与女性拉近距离,做第一类接触,他会罔视握手的礼节,有紧握不放者,有在女人的掌心用食指猛抠者……两性间的握手,就女性来说,男人握手的“深度”跟对自己的尊重成反比——在全掌式的紧握、半掌式弯曲的各种接触中,保守的女人更喜欢采用手指前沿的蜻蜓点水、一触即退式的握手方式,这有利于女性保持“主权”。有本礼仪方面的著作指出,英国女皇就是这种握手方式的代表,也许尊贵的地位就像一触即溃的老古董,只能观赏,摸一下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长于捕捉细节的英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勃朗宁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首次向女诗人伊•;巴蕾特(即后来的勃朗宁夫人)求婚失败后,激情更是高扬,施展欲擒故纵的手段,写出《失去的恋人》一诗:
……
但是,我将只说一般朋友的语言,
或许再稍微强烈一些;
我握住你的手,将只握礼节允许的时间,
或许再稍微长一刹那!
这几句诗文充分显现,诗人要彻底将女人的胃口吊足,他要让女人先产生失望,进而留下希望,然后再燃起渴望……所以说男人追求女人是要有技巧的,而不是要近乎于性骚扰一般。我相信正常的女人对性骚扰都是避之惟恐不及,我不解的是,男人透过这种性暗示的动作能达到什么快感吗?
一些中国电影导演在处理这个动作时,可能没有考虑到心理学、生理学原理,往往是男女一握手就浑身发软,就语无伦次,女方倒在男人的怀抱里,然后就接吻,然后就天昏地暗,然后就熄灯……男女之事如果都是如此按照一个“规律”进行,这种电影不看也罢!
我碰到陌生人都会握手,可国人常常忽略这个礼仪,有人见我向他伸出手来,只会瞪大眼睛望着我看,弄得场面很尴尬。中国人在饭桌上很有次序,可握手的礼仪就不是很懂。欧洲人不怎么握手,通常都是互亲脸颊。我很忌讳跟我握手的人手心都是汗,虽然这不能完全怪他,可是也应该是有办法可以事先清理一下的。还有很多国人说话的时候不看着对方的眼睛,也许是国人比较含蓄的缘故,可说话看着对方的眼睛也是与人交往的最基本的礼仪。希望国人在礼仪的细节上多多注意一些,才可以做一个合格的“地球”人。
男孩子既然如约前来,我却不必准时赴约,盖守时云云,实在是对铁路局局长说的,根本不是对我们女人说的。我们每个女人都有三大敌人,第一是时间,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别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过于时间,时间会夺走我的美丽,减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饶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样,所以它是我们女人的第一公敌,我们绝对不要遵守它,故约会时间虽到,我虽早已搽完胭脂抹完粉,可是还是先让那男孩子在宿舍门口等上半小时再说。一来呢,可杀其威风、吊其胃口;二来呢,可延长在寝室炫耀的时间;三来呢,那么准时干吗?又不是赶火车!《假如我是女人》
握手是手与手的“约会”,一定要会掌握时间。
又贴:
别人双龙抱,我却另有怀抱。抱女人与抱不平,才是我的双龙抱。
老爸李敖不喜“握手”,而喜“双龙抱”……
第一章第3节 舞厅幻象
作为幻觉的大本营,舞厅陶冶情操的性质就被一帮男女轻易诠释了。
早先,跳舞是个时髦时尚的玩意儿,后来被卡拉OK取代了其所有功能,听我内地的朋友讲,内地有许多仅能容纳两个人的音响小屋子,还美其名曰叫“恋歌房”,其实叫“休息室”就行了。
后来,在中国接过时尚接力棒的是打保龄球、上网、赌博……内地的舞厅生意一直被一帮身份不明的人苦苦支撑着,直到近年才露出端倪。哦,原来是一批无业游民。花几元钱的门票就可以找到一个白天(中午可以在里面吃盒饭)的快乐,厕所免费,好像再没有这么实惠的快乐了。
十五瓦的节能灯吊在大厅顶部,成为数百平方米范围内惟一的灯塔,男女紧紧拥抱,空气芳香剂和城隍庙脂粉的味道弥漫着,这些道具作为精神和身体的腾空剂,使大家都沉浸在音乐的浪潮中,乐曲停止了,一些人还僵在那里,舍不得松开。直到下一个曲子又五音不全地展开,“卡”在感觉里的人又开始龙归大海。
但每一次更换一个舞伴是种规矩,谁也不问,谁也不会拒绝别人的邀请,舞客们在明亮天地中遭遇的种种暗算和伤心事,现在好了,在手臂和胸部的呵护下,不但可以康复,还滋生出些许留恋,并逐渐回忆起几乎淡忘了的恋爱时光。因此,当罕见的光晕从皱纹和粉底霜下艰难地浮现时,被十五瓦的灯光镀上了一层怪异的色泽,幸好,对方鼠目寸光,一直是一副闭着眼睛梦回青春少女的醉态……
上舞厅的族群,次数越多、年龄越大和收入越低形成鲜明对比,已经成为一个雷打不动的铁律。而跳舞上瘾的人,一般都是跳舞跳成单身的,这也是一个定律。
李敖曰: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眼里出自己。
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往昏暗的舞厅里跑,可能是那里的女人都能变成西施。女人变成了西施,男人找到了西施,皆大欢喜……
第一章第4节 逛街
逛街一直是女人们的嗜好,甚至被女人们当作健身运动。无论是新新人类中的“坏女孩”,还是白发苍苍的“银发族”,谁也不能逃出这个劫数。一种是购物欲望的驱使,另一种还带有自我展示的倾向,因为身边的男人是自己的提款机。
这样看来,街道就成为女性们心目中的时尚展台,而身边的男人愿意陪你逛街,自然是显示美满感情生活的标本了。她们希望在别人眼里获得证明,自己无论从外在还是内在方面,并不输于任何人。对了,男人除了付钱还兼有搬运货物的职能。这种小小的野心虽得到了一小部分“好男人”的密切配合,但遭到大多数男人的强烈抵制。后者不明白女人的心思,她们即使不买什么,在街上空走几个钟头,只要在男人的陪同下,就能获得了一种由喧嚷酝酿出的幸福感觉。看起来,女人们的要求并不过分,这种不花钱就可得到满足的事情,男人们却认为比铺张浪费要严重得多。
男人们在对待面子方面,实际上其抵抗力远不及女性坚强,他们很容易在商贩的鼓噪中下败下阵来。女人们可以货比十家,她们已经不是在乎节约几个钱的问题了,而是通过这种比较方式,证明自己才是击败物价的胜利者,并沉浸于一种金钱无法买到的莫名其妙的喜悦中。这种还兼有锻炼走路、健美体型的消费仪式,身强力壮的男人们早就掉队了,或者蹲在商场门口抽闷烟,等候女人出来,他们一脸的无奈,跟女人灿烂的表情比较起来,男人立即就老了,像她父亲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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