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照亮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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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照亮未来-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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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要有对南极洲环境下过工夫的专家,建议她选择什么地点,在怎样的条件下水游泳。考克斯正式游向南极大陆时,她身边环绕了三艘载满助手的小艇,有的负责帮她计时算距离,有的帮她观察浮冰指引方向,有的预备提供必要医疗支持,还有的为了在她上岸后立刻帮她挡风换衣服,并以体温帮她恢复身体正常状态。

 

冒险本身就是价值

如此大费周章为了什么?为了证明人类可以做到南极企鹅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得到的事吗?不是,为了满足琳?考克斯的冒险精神。这是最大的目的。美国那个社会,广义来说,现代西方社会随时准备支持协助像

琳?考克斯这种具备冒险精神的人。他们不会轻蔑地问:“游到南极去干吗?”他们只问:“怎样才能突破层层难关,游上南极大陆?”克服困难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这过程本身就是价值,就是意义,也就是目的。

冒险不是暴虎冯河,别人不敢做的事你敢做。冒险的真义是成功克服别人克服不了的困难。追求成功,所以也就要仔细设计规划,一点都莽撞不得。别搞错了,真正的冒险家,个性不会冲动到哪里去的。用这种标准看,我们不妨做点思考演练:有冒险精神的社会,跟没有冒险精神的,会拉出怎样的差异差距?台湾这个社会,有还是没有冒险精神呢?我们需要还是不需要冒险精神呢?




'海洋' 如何拥有海洋文化(1)




1895年4月,史洛坎(Joshua Slocum)驾着他自己建造的船“浪花号”,启程远航。船上只有他一个人,而且除了风帆,“浪花号”没有其他动力。

史洛坎说他要驾着“浪花号”环航世界一周。他的亲人和朋友,既然没办法阻止他,只好祝福他。不过谁都不相信史洛坎真的能航行那么远。尤其是,史洛坎那年不年轻了,已经五十一岁;尤其是,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单独驾船环航世界过。

经历了三年又两个月,出乎所有人预料,1898年6月27日,史洛坎返航回到了美国罗得岛,完成了他的壮志,一共航行了四万六千海里,绕行地球一周。

他怎么做到的?大家惊异传闻。只有一个人在三十六英尺长的小船上,当他需要睡觉的时候,谁来帮他掌舵才不会错了方向?遇到风暴大浪时,他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处理风帆,才不至于在大海中倾覆?更重要、更关键的问题:他如何度过漫长的孤独时光!航程中经常有几星期甚至几个月没有靠岸,要怎样才能不被那单调的景色、同样的航程给逼疯呢?

也许就是为了要一并回答所有人的这些疑问吧,史洛坎回到美国的第二年,出版了《环球独航》(Sailing Alone Around the World),告诉我们那三年时光中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

书里有些部分,证实了大家的猜测想象。环球独行的确要经历许多危险,例如从印度洋要进入太平洋时,强烈的风一度将他的船吹回马六甲海峡。短短几百海里的航程,史洛坎顶着风、顺着风、斜对着风,花了好几个星期才走完。那片海域如此凶险、如此恶毒,让史洛坎无论如何不愿钓食鱼类或捕杀鸟类,他感觉到与这些生物有着共同对抗自然风浪、艰苦求生的同志感情。

 

人类与海洋的黄金年代

史洛坎也证实了,在别人到不了的偏远角落,会遇到奇怪的人与事。就在“浪花号”抵达印度洋上的罗德里盖兹岛前几天,岛上的神父用恐吓的口气预言:因为岛民信教不够虔诚,反基督的恶魔将要降临。所以当岛民看到一艘莫名其来历的船漂摇进港时,简直吓坏了。许多人吓得躲在家里,连续八天不肯出门,甚至不敢打开窗户透透气。

不过《环球独航》书中的其他部分,却提供了非常不同的解答,与大家的想像相去颇远。整本书的调子如此平缓,如此从容不迫,一点都没有创造历史的冒险家那种自大傲慢与焦躁夸张。史洛坎让读者明了,靠自己对海洋的认识,靠自己的双手,打造“浪花号”是最重要的起点。他和“浪花号”几乎结合而为一体,“浪花号”任何细微的变化,他都能立刻直觉、自然地做出反应来。所以他不只能轻松地每天手握着船舵睡觉,边睡边维持方向,他还能预知海洋的动态,让自己远离无法处置的危险状况。

让人愈读愈惊讶的另外一点 史洛坎似乎都不寂寞、都不孤单。在我们以为单调无聊的海上,他可以用船帆和风进行无穷对话,他可以和同样依赖风来远行的大型候鸟并肩齐航,观察、体会它们美妙飞行的秘密。大海里更有各式各样的生物,上演着永远不重复的光影动静景象。

海上还有其他船只。在海上相遇,几乎毫无例外会有他乡故知的热情。大船邀请小船的人移驾,在甲板上或船舱里喝茶聊天。到了非得各奔前程时,大船还会不吝惜昂贵的火药,热闹地鸣枪相送。

原来海上自有其热闹,海上自有其趣味,只要我们真正懂得如何亲近海洋,活在海洋的包围里。这应该是《环球独航》放送出的最重要讯息吧!

那个时代,史洛坎的时代,是人类与海洋互动的最后一段黄金年代。从15世纪开始,西方文明爆发出冒险精神,强迫原本只懂得在陆地上生活的人,到海上去。经过几百年,付出了无数生命代价,人类才终于累积了足够的知识,不只在海上存活,而且能够与海洋共存。19世纪,人有了够多和海洋相处的记忆、经验,而萌发了将自己视为海洋生物的新意识。史洛坎显然就是这种新




'海洋' 如何拥有海洋文化(2)



意识下的产物。

他有能力而且有热情,打造自己的船,当他驾着“浪花号”出港时,他的心情截然大异于几百年前的哥伦布或麦哲伦。海洋不再是必须被超越的障碍,也不是必须被征服的挑战,海洋是另外一种存在的可能性,海洋是包容、接纳人类的新环境,只要人类愿意改造自己去适应海洋。

 

海洋国家在哪里?

可惜的是,那段黄金时代来得迟却去得好快。1909年,六十五岁的史洛坎再度出航,他要前去南美洲,进入亚马逊河去探索。这次他一去就没再回来,彻底失踪了,甚至不知道究竟在哪里消失的。和史洛坎一起消失的,是那个人类朝海洋动物演化的漫长过程。

风帆消失,蒸汽动力取而代之,切断了人与风的亲密关系。愈来愈大型的船只,装上了各式各样模仿陆地生活的用具,隔绝了人和海浪变化的感官对话。进而各种高效率的拖网到了海上,也就有效地阻止了人对海中生物的认同,人在海上纯粹成了过客、成了掠夺者,海与海中生物,也降至被掠夺的悲惨地位了。

再进一步,航空事业快速发展,从这个大陆到那个大陆,不再需要通过海洋了。在人类生活意识里,海洋最主要的特质消失了,那就是海洋的广大无边,海洋的变化无穷。坐在航空器里飞越海洋,海洋只是一个抽象的距离数字,不再真实。人类只从远远的空中俯瞰海洋,或只在岸边享受海滩阳光,以及极其有限的几十公尺海洋 没有大浪没有大鱼没有大鸟的安全海域。

我们有机会吃到种类繁多的海鲜,可是我们对这些鱼虾贝类的了解,却如此肤浅。我们有机会从科学家的报告、国家地理杂志的频道上,看到海鲜的种种奇观,然而那些奇观与我们封闭安稳的陆地生活完全无涉,我们“知道”海洋,却无从“感受”海洋。

对于海洋的“无感”,在台湾这个岛上尤其严重。尽管从政治意识形态上鼓吹“海洋国家”,尽管在“行政院”组织法里还要设“海洋委员会”,但是他们的“海洋”,和史洛坎的经历、和他留下的纪录相比,显然只是空洞、抽象、功利的名词罢了。

这些号召“海洋”来塑造自我身份的人,曾经真的对海洋好奇,或至少对人类有过的海洋经验好奇吗?当一整个社会的人,除了海边戏水、近海远洋捕鱼以外,没有其他海洋经验与海洋视野,我真不知道如何可能硬是去打造出一个“海洋国家”来呢?




'现实' “非现实”的巨大力量(1)



1859年10月16六日,一个下着雨的星期天晚上,十七道黑影逼近位于弗吉尼亚州蓝岭山(Blue Ridge Mountain)的美国联邦军火库,趁暗发动奇袭,一举抢占了这座军火库。

军火库所在位置,俯望两条大河汇流处,美国开国元勋杰斐逊曾形容那景色是“大自然间最壮丽的面貌”,“值得为看一眼这美景而渡过大西洋”。

不过,带领发动奇袭的约翰?布朗(John Brown)对大自然美景一点兴趣都没有。燃起他热情的,是一股使命感,他相信上帝要他来到世间,尽一切可能终结人类最大的罪恶 美国的奴隶制度。

布朗自己是白人,但却不惜为黑奴的自由对抗自己的政府。他心中的上帝,比政府更重要;他看到的奴隶制度邪恶景况,比谋杀、抢夺更低劣一百倍。

1850年代,美国最敏感的话题,就是南北方在黑奴问题上的巨大歧异。在南北交界,态度不明的堪萨斯州,冲突尤其严重。蓄奴主义者与废奴主义者,都视堪萨斯州为必争之地,绝不可稍让。

1856年,布朗就曾带着他两个成年的儿子,在堪萨斯州绑架了五位蓄奴者,将他们活活打死。他主张对待蓄奴者不能有丝毫仁慈,暴力与恐怖手段,最直接最有效可以达成废奴的目的。

布朗不只痛恨南方的蓄奴者,他也没有耐心倾听那些北方和平渐进废奴的意见,他认为废奴哪有多难,找到对的方法,而且下定决心去做,一夕之间,人类就能袪除巨大的罪,重返上帝的国度。

1859年袭击军火库,就是他认定的“对的手段”。他的逻辑很简单:南方黑奴生活水深火热,天天都恨不得能逃走,所以只要在靠近南方各州的地方,占领一座军火库,让消息传出去,这些黑奴们就会立刻奔走来归,逃到军火库基地来的每个黑奴,都能得到武器,瞬间就聚合成战力强大、沛然不可抵御的反奴大军。有武力在手上,南方奴隶主们只好屈服。

布朗还想得更远。一旦南方黑奴都被解救出来,他们可以到西部寻找一块土地,建立自己的国家,再跟美利坚合众国结盟为兄弟之邦。这样,不只实践了道德正义,也最符合白人组成的美国之利益。

“一个人加上帝,就能扭转宇宙。”据说这就是布朗的信念。年轻的时候,布朗就将自家位于纽约州北部的农场,建构成为让黑奴偷偷转往加拿大寻求自由生活的中继站。不过年纪愈大,布朗愈是不耐烦帮助一个个黑奴,他想的、他要的,是以自己和上帝的力量,一举彻底摧毁南方奴隶制度,“扭转宇宙”。

那个下雨的星期天,布朗觉得自己站在宇宙扭转的起点上,只可惜,事件没依他想的那样简单、直接地开展。

攻进军火库之后,布朗派了三个人守在道路尽头,负责迎接前来投奔的黑奴。然而这三个人没接到任何一个黑奴,就先遇上了联邦军队。这支从南方赶来反攻的军队,带队的上校恰好是后来在南北战争中大放异彩的李将军。论兵力火力,论军事能力,布朗当然都不是李上校的对手,没花多久时间,联邦军队就收复了蓝岭山军火库。

 

再临的基督

这次战役的伤亡结果:被布朗绑架的一位蓄奴者和三位附近镇民,死在交战中。布朗率领的“勇士”中,有十人 其中包括布朗的两个儿子 阵亡。布朗的另一个儿子,和其他四个人逃走,至于布朗自己,则在受重伤情况下无法逃走,被联邦军队活捉,被送去审判,最终被判处绞刑。

布朗在绞刑台上断气的瞬间,李上校兴奋地大叫:“人类公敌统统毁灭吧!”然而在南方人眼中的“人类公敌”,却在北方人心里成了英雄,死掉的布朗,比活着的布朗,引起更大的好奇与注意。

人们,尤其是北方的人们,不得不问:“为什么有人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将儿子也一起送上最危险的火线,只为了要帮助跟他完全不相关,他也根本不认识的黑奴?”人们,尤其是北方的人们,不得不进一步问:“为什么这个人具有如此的勇气与自信?为什么他不曾怀疑过上帝是




'现实' “非现实”的巨大力量(2)



不是站在他那一边的呢?”

一项表面上看来冲动、愚蠢的行为,一项实质上明确失败的行动,却在其愚蠢与失败的刺激下,有了新的生命。因为人们穿过实质事件与行动,看到了后面的原则思考。不是那么多人会同意布朗的做法,然而愈来愈多人认同他之所以如此愚蠢、如此失败的那份原则。布朗还是个行动上的失败者,但同时化身成了原则、道理上的圣人。

远在法国的小说家雨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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