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帝国制度基础的农耕技术和小农经济,是比采集和狩猎更能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方式。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上,帝国农业的生产方式也经历了许多进步,出现了新的作物品种、新的栽培技术、新的生产工具、新的地租形式、更精密的土地产权制度等等。不过,这种生产方式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终究有自己的极限。
在帝国承平日久,人口增加之时,农业依赖的土地资源便日渐紧张,帝国各阶层对土地资源的争夺也日趋激烈。资源竞争导致了严重的两极分化,一方面是在竞争中获胜的官僚地主和平民地主获得大量土地,另一方面,在竞争中失败的大量人口沦为佃户、雇农、奴仆、流民、乞丐、疍民、土匪或盗贼,他们造反的机会成本很低,帝国崩溃的风险也因此加大了。
对生产资料的激烈竞争,一方面破坏了帝国赖以生存的小农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又把大量人口逼入了在生存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官吏集团,加剧了帝国官吏集团膨胀和腐败的原有趋势。这又像火上浇油一样制造出更多的流民和造反者,迫使帝国通过更过分的搜刮聚集力量进行镇压,因而更大幅度地偏离儒家对基本秩序的规定,直到每次搜刮所激起的反叛暴力超过新聚集的帝国镇压能力。于是秩序崩溃,天下大乱,生产性活动大面积停止,人民在战乱和饥荒中大批死亡,土地荒芜,人口锐减,自然资源相对宽裕。此时劫掠的利益低于维护秩序并从事生产的利益,生产开始恢复,各暴力集团小范围的割据局面形成,各暴力集团相互攻杀吞并,最后建立新的帝国。
农民与帝国(5)
帝国无法吸纳自身创造的过剩人口,便以这种方式解决人口过剩问题。帝国在安排皇族迅速膨胀的人口时都显得束手无策。这是儒家视野之外的问题,是儒家认知框架无力分析也未曾认真看待的更深层次的危机。帝国秩序的破坏与人口压力增加的同步交织确实容易搅乱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但是,帝国对儒家秩序的周期性偏离与复位,毕竟有别于农业文明基础上的人口与土地均衡关系的破坏与重建,尽管这两种失衡共同以王朝更替和治乱循环为常规的自我校正机制。
帝国制度轮回十余次而基本结构不改,根本的原因,是不能形成冲出农业文明的力量。因此既不能解决人口与资源关系的长期性问题,也不能形成构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会力量,从而解决统治集团堕落的周期性问题。小农经济的基础不变,诱导或胁迫帝国制度发生根本变迁的利害格局就不能形成,王朝循环就不会终止。
3、官营工商业与民营工商业
欧洲形成了冲出农业文明的力量。那里的工商业吸纳了大量人口,工业的发展又为农业提供了化肥农药等新投入的生产要素,从而提高了农业产出水平;发达的商业也保证了外来的食品供应,支撑着工商业分工的深化和繁荣。如此分工与专业化交互促进又相互支持,逐步改变了经济结构和劳动力结构。这种新的文明体系及其市场色彩浓厚的激励机制,改造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育意愿,最后达到了人口增长率和生产方式的承受能力的基本平衡。
上述过程未能在帝国两千多年的轮回中展开。
在中国历史上,工商业的形成和发展与官府的关系极其密切。在早期阶段,较大规模的工商业分工本身就产生于暴力赋敛集团及其支配的行政权力的需求和指令,这就是周朝的“工商食官”。官营工商业以暴力强制为基础,垄断山林池泽和矿产资源,直接占用和支配人力物力,从事工业生产和内外交易活动,满足统治集团对武器、祭祀用品、交通工具和衣食住用等生活用品的需要。
帝国的官营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制造出了精美的祭祀用品、战车、兵器、航船、宏伟的建筑、精巧的手工艺品,以及相应的复杂的分工协作体系。帝国的代理官员是这套生产体系的直接管理者。但是,无论官营工商业如何发达,它终究是帝国的附庸,是小农经济的剩余产品所支撑的政治军事组织的附庸。它没有自身的生命和发展动力。
官营工业生产体系还面临着一道难以突破的边界:在自身的分工与专业化的发展中,分工越细,体系越复杂,代理链越长,管理成本就越高,分工带来的利益也就越低。当管理成本高过分工所带来的收益的时候,分工发展的进程就会终止。
与官营工业不同,民营工业在市场体系中的分工和发展,是一种利益主体不断生成的过程。官营工商业只有一个行政头脑,分工好比是肢体的分化和延长,存在着信息不通、指挥失灵和尾大不掉的风险。而民营工业在肢体过长时就会自然断裂,生成新的利益主体。只要分工带来的收益大于交易成本,分工和发展的进程就会无止境地持续下去,永远不存在管理效率和行政需要的限制边界。专业化分工导致的专业知识积累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没有止境的,这种提高又进一步提高了对交易成本的支付能力,这个自发演化过程持续下去,便有可能创造出一个资源利用效率更高、力量更强大的新文明。
帝国制度下的民营工商业也在缓慢发展,统治集团对民间工商业集团的看法和态度也渐趋缓和。但是民间工商业的生存和发展总要受到许多外部限制。帝国的权力太大了,有利可图的领域一定会被它霸占和垄断,可是行政管理的效率逐层递减特性又注定了它经营不善。经营不善的恶果又要以成本摊派和无偿征调的方式转嫁给民营工商业集团,转嫁给大大小小的工匠、商人和企业主。于是,通过垄断和摊派这两种方式,官营工商业既侵占了民营工商业的发展空间,又削弱了他们的发展能力。
农民与帝国(6)
为了发展和自卫,民营工商业集团一直在收买和巴结帝国官员甚至皇帝本人,他们被迫在政治领域投入巨大的资金和精力,以行贿送礼、捐钱买官和培养子弟参加科举的方式,为本人和后代争取社会地位和政治保护。帝国前期曾以死刑遏制工商业者进入官场的企图,后期在财政压力下放宽了政策,但帝国对民营工商业的正式保护并未超出牧人对羊群——地位低于农民的二等羊群——的保护,目的仍是获得尽可能多的羊肉羊皮。至于民营工商业者对帝国个别官员的成功拉拢,就好像平民地主对官员的拉拢一样,作用和影响都是暂时和局部的,不足以动摇暴力赋敛集团的统治地位和整体决策。
在这种环境中生存的民营工商业,并不能发展为赋税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的盛衰对帝国便不那么重要。不仅如此。民间工商业者的牟利动机,他们收买官员的行为,在官方意识形态看来还是对仁义道德和帝国秩序的破坏性力量。在和平环境中,他们要求的发展和扩张条件很难得到帝国官员的支持配合;在帝国的危机时期,民间工商业的少数幸存者,通常是一次又一次劝捐劝赈甚至无偿剥夺的对象,被当作缓解帝国财政危机的稻草而拉入泥潭。
作为独大的暴力财政实体,大一统帝国可以自己说了算,根据自身的利益和偏好调整与其他社会集团的关系,并由此决定这些社会集团的生存发展条件。欧洲众多的统治者也希望自己说了算,但是缺乏这么做的实力。在危机时期,中国的大一统帝国只管加税,并不用出让自己的任何权力,而欧洲那些互相征战的国君却要拿出垄断权甚至征税权与纳税人做交易,把自己的权力让给纳税人选举出来的议会,以此换取他们对加税的支持。
欧洲存在着类似战国时期的暴力财政实体林立的竞争环境,这虽然导致了市场的割裂和战争的损耗,导致了相对中华文明及其帝国盛世的落后,但也降低了暴力赋敛集团为所欲为的能力,同时还为资本抽逃提供了去处。欧洲统治者的额外索取不能超过资本抽逃的费用,超出的部分,不得不以权力交换,否则就要破坏自身的财政基础和政治稳定。退一步说,即使资本的存量部分抽逃困难,资本的增量部分也会望而却步,这就意味着自身财政基础逐渐被竞争对手超过,长此以往便有被淘汰吞并的危险。相比之下,中国的大一统帝国却不怕资本飞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民间资本根本没有讨价还价不成时退出的空间,只能被帝国按住脑袋萎缩在角落里。长此以往,当中国的农业型财政基础被远方的工商型财政基础超过之后,生产能力和加害能力全面落后的大一统帝国,早晚要被版图小得多、暴力和生产力水平却高得多的新型竞争者打败。
在欧洲的封建割据环境里,民间工商业集团可以向相对弱小的暴力赋敛集团购买城市自治权,还可以凭借自身的财力组织武装或聘请雇佣军维护自治权。在英格兰或以荷兰省著称的尼德兰北部等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中,局部强大的资本力量甚至有机会获取“主义”的地位。而国王和封建领主却不得不在冲突中瞻前顾后,担心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在如此复杂的格局中,资本有机会宣扬自己的意识形态,也有机会取得局部突破,建立一套资本控制暴力的体制,从而为资本的运行和积累提供更适宜的政治条件:稳定公正的司法,适度的税收,对贸易和财产的保护,比较清廉的政府。总之,尽可能低的交易费用。这种制度又促进更专业更高效的分工体系的演进,形成强大的工业文明,在世界范围内为自己开辟发展空间。
所谓资本主义制度,就是这样一个资本控制了暴力和劝说力的制度。这种制度有可能在欧洲产生,却很难在中国产生。比起中国来,农业文明时期的欧洲缺乏大一统的暴力组织和官僚代理制度,那些小型暴力财政实体在封建制度中星罗棋布,整个欧洲四分五裂,战争频繁。即使最强大的国家,也难以像中国那样动辄调集百万大军捍卫帝国的秩序。同时,欧洲的暴力财政实体又缺乏与意识形态组织的成功整合,独立的教会削弱了国王的权威,国王的权威又削弱了教会的势力。最后,欧洲还缺乏相对隔绝的单一文明和单一民族的地理区域,难以像中国那样建立并维持一个综合适应性极佳的大一统帝国制度。然而,正是由于这些缺陷,由于暴力和劝说控制体系中薄弱环节的存在,欧洲的乱世之失才给它带来了意外之得。
农民与帝国(7)
中国的资本并不缺乏控制政府制订法令的愿望,但是缺乏实现愿望的实力。在大一统的帝国制度下,尽管有苏州和景德镇那样的工商业高度发达的城市,资本的利益仍是帝国治下的一个局部的集团利益,其兴衰不过是帝国财政中一笔不难替代的数字。这样一个对帝国财政贡献有限的、在以农为本的社会里专营“末技”的、无力影响天下兴亡却要受天下兴亡拖累的局部集团的利益,距离“主义”的地位实在太遥远了。至于苏州城市“民变”那样的局部暴乱,地方性武力便足以镇压,毫无动摇帝国秩序的可能。由此看来,发育完善、控制有力、整合良好、力量强大的帝国制度,又给中国带来了意外之失。
所谓意外得失,指的是在这样一个被儒家和天主教轻视的“末技”牟利集团背后,竟然隐藏着一种全新的足以改变世界面貌的强大力量,一种自发地在竞争中分工发育的文明体系。十九世纪中叶,在欧洲千百个主权国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的胜利者,在比春秋战国更丰富多彩的环境中经过数十代人的试错淘汰脱颖而出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开辟自身发展空间的征途中闯入了清帝国的家门,为了合法销售毒品而对称雄两千余年的帝国制度大打出手。清帝国此时正处于传统王朝循环的尾声,人口膨胀,流民遍地,财政危机,官场臃肿,军队腐败,管理效率低下,因而一触即溃,既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
帝国的战败标志着一个历史性的转折:暴力赋敛集团直接控制下的暴力,敌不过福利生产集团控制下的暴力。暴力赋敛集团支配一切的社会形态,在生存竞争中丧失了最拿手的优势。
新思想与士阶层(1)
1、意识形态性的执政集团
分封制之外的士阶层形成于春秋,昌盛于战国,定型于汉唐。就好像经理阶层依附资产阶级一样,士阶层依附国君。
帝国制度一统天下之后,士阶层面对着皇家垄断的人才需求,他们讨价还价的地位大大下降。在诸多竞争性的学说体系中,董仲舒说服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儒家描绘的秩序为立国蓝本,儒家把这种秩序中最神圣最尊贵的地位赋予皇权,并献上臣民的忠诚和儒生的效力。
儒家集团是一个意识形态性的执政党团,根据对孔孟之道的掌握程度,这个集团被不同级别的选拔和考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