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未必是好事。
、重逢
惊蛰之后,天气回暖,正是桃花红、梨花白,堂前燕归来的仲春时节。
京郊风光秀美,尤其是花朝节这日,结伴到郊外踏青赏花的人络绎不绝,而人多的地方的难免会有让人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抓小偷!”“拦住他!”“别让他跑了!”
一个瘦小、脏污、衣衫褴褛的少年在人群中横冲直闯的飞奔,他身后有一个满脸怒容的大胖子紧追不舍,一边追一边大喊抓贼,所过之处,女人的尖叫男人的咒骂声不断。少年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他身材瘦小,越过绕开障碍的动作简直像野猫一样灵活,反应慢的意识到该做什么的时候他早已跑了过去,反应快些的根本抓不住他,胖子和少年的差距越来越大。
到了前面人更多的地方,他就能彻底逃脱了。
他紧紧抱着怀里抢来的食物,咧开嘴巴,嘿嘿笑了一声。
可他的好运气似乎到头了,他能逃得过一次次抓捕堵截是因为那些人只想抓住他,而不是打到他、伤害他。
一根棍子照准少年的脑袋狠狠地来了一下,他来不及躲避,听到好大一声脆响,脑子嗡的懵了一下,倒在了地上,眼睛里的世界一直在转圈,他昏昏沉沉的,好半天起不来。
人们很默契的立刻远离事发的中心地带,围了一个圈子继续看热闹。
胖子姗姗来迟,推开拥挤的人群走进来,看到倒在地上的小贼松了口气,扶着膝盖气喘吁吁的歇起来。
打了少年的男人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嘴里叼着根竹签,用棍子捅了捅地上的少年,脚踩着他的肩膀把人仰面翻过来:“这位老爷,他偷了你什么?”
胖子大喘着气,说不出话,指了指地上脏兮兮的葱花油饼,从怀里掏出帕子擦汗,盯着已经不能吃的葱油饼,一脸的难受。
看这胖子穿戴也不差,居然为了个葱油饼追了大半天,把自个儿累的半死,值不值呀?
这小乞丐也够倒霉的,就因为一个葱油饼,被人一棍子打的满脸血。
人们议论纷纷,有人可怜这少年,有人骂少年活该,还有人叫嚷着把少年送官,还有人说教训一下放了吧。
胖子歇够了,终于缓过气来,肚子一挺,狠狠道:“给我送官!敢抢老爷我的东西,去死吧!”他不解恨的踢了少年一脚,还想再踢第二脚,躺在地上不动惮的少年突然抓住他粗胖的脚脖子,把胖子整个掀翻在地,然后抓了葱油饼一咕噜爬起来,身手敏捷不逊之前,一脸血却跟个没事人一样狠狠撞开拦路的竹签男。
不知谁语气高昂的喊了句:
“抓住他!”
有几个好事的立刻弯腰弓身地上前阻拦,人们吃惊的发现这小小少年的身体里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尤其是发了狠的时候,七八个男人一起上都险些没拦住,一个两个根本制不住他,五个人一起动手才把他摁在地上动惮不得。
胖子完全被少年的恐怖怪力给震撼住了,灰头土脸的坐在地上,伸着白白胖胖的手指惊惧的大叫:“快把他送到衙门里去!”
少年脸上沾满了泥土和血污,喉咙里发出野兽一样的低吼声,一脸凶相的冲胖子龇了龇牙。
竹签男一直在旁边看着,眯起眼睛,心里打起了这少年的坏主意。
而制住少年的几个男人则犹豫着该如何处置他,如果是偷钱还好说,只为一个葱油饼就把人送官未免太小题大做,刚刚也不知道是谁喊了那么一句,热血上头就动手抓人了,抓住了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处置,真叫人烦恼。
听到放了少年的声音越来越多,竹签男站了出来,用为人着想的严肃口吻说道:“大家看他的样子,放开了乱咬人怎么办?而且,官府不是一直都在搜捕逃奴吗?这少年看起来不像寻常乞丐,万一是逃奴就麻烦了,还是送到官府,让官老爷拿主意吧,各位说是不是?”
“对对对,送官!送官!”胖子急忙附和,“让你抢老爷我的东西!小杂种!”
“要不然……”一个男人迟疑着看了看其他人,是不是逃奴一查就知道了,如果真不是,小偷小摸顶多在牢里关几日就放出来了,少年这种只是抢吃的应该连板子都不会挨。
锦衣卫指挥使袁彬原本只是办事路过,下属看到一名疑似朝廷正在追捕的嫌犯,袁彬让他过去确认,自己原地等,意外看了场好戏。
他何等精明的人,竹签男的意图在他看来再明显不过,因为和竹签男一样,他也对这名狠得像野兽一样的少年很感兴趣。
袁彬并没有出手揭露竹签男所谓“逃奴”的谎言,打算等少年被送入大牢后直接问县官要人。
然而就在众人决定按竹签男说的办,人群外突然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喊道:“爹,你看,是狗子哥!”
这个声音响起来的时机正好,不早不晚,在噪音最小人们还没动手押送少年离开的时候,每一个人都能清清楚楚的听到这句话,然后被吸引,不约而同的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根本无需找寻,所有人一眼就能看到说话的人。
是个皮肤黝黑的男孩子,大概八九岁,拿着一串糖葫芦,骑在他父亲的脖子上,自然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要高。
当爹的没料到儿子一句话引来这么多关注的目光,顿时有些手足无措。
男孩儿睁大眼睛,可不管有多少在看他,指着少年大喊:“爹,就是狗子哥!”
当爹的尴尬的笑笑,无可奈何的把儿子抱下来,对众人道:“大家伙让让,让我看一眼……”
众人给他让开路来,拿着糖葫芦的男孩儿一溜烟的跑到当爹的前头,在大人拦住他之前,机灵的跑到了少年的跟前蹲下去,糖葫芦往少年嘴边一送,很大方的说:“狗子哥,给你吃!”
“小心他咬你!”
“快把孩子拉开!”
没有,他们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少年带呆愣愣的盯着男孩儿的脸看了一会儿,眼睛猛然睁大,刷的一下亮了起来,啊呜一口咬了颗糖裹山楂下来,男孩儿摸摸他乱糟糟的头发,少年乖顺的给他摸,还仰起脸来,满脸开心的冲他嘿嘿傻笑。
“诶,是狗子。”当爹的适时的说道,满脸的同情和怜悯,“我们村的,爹娘都死啦,这里有问题……”他点了点自己的脑袋,一脸唏嘘,“两天没见过他啦,跑到这里来了,这孩子是可怜人啊,不是逃奴,麻烦大伙放了他吧,他不会乱咬人的,你看这孩子多听话,肯定是饿坏了。”
原来是认识的,不是逃奴,还是个没爹没娘的傻子。
男人们犹豫着,见少年的确安静下来,在刚来的男孩儿跟前就像只听话的小猫似的,一个个都松了手。
“给大家添麻烦了。”当爹的抱着拳给众人道歉,“这孩子偷了什么,由我来赔偿,看在这孩子没爹没娘又是个傻子的份上饶了他这次吧,多谢各位,都散了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似乎没什么好计较的,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因为这少年一身瑰怪力不同寻常,再加上竹签男危言耸听的一番话,所以众人才犹豫不决。
竹签男咬牙,暗恨半路杀出的人来坏事,又不甘心就这么算了,眼珠子转了转,心里想到,反正这傻子也没人管,迟早能找到下手的机会,不如先佯作离开,悄悄跟踪探明他们的住处。
他在这边算计,袁彬那头也惋惜,没想到是个脑子不清楚的,他还想把人弄到自己手下调~教,没戏了。
虽说袁彬已经打算放弃了,可他毕竟起过把少年收归麾下好好调~教的念头,尤其喜欢少年狼崽一样的狠劲儿,因此打算顺手帮他一个忙。
远去的父子和少年并不知道有人帮他们解决了一个不小的麻烦,他们走了一段路后,上了一辆马车,从始至终都紧紧牵着少年不松手的男孩儿回头对他“父亲”说道:“萧大哥,你去打些水过来。”
“好。”萧大哥低声道,“你们到里面坐着,我马上回来。”
“男孩儿”放下帘子,坐在少年对面,看着他,眼睛慢慢湿润了:“找到你了。”
——
袁彬道:“跟着我,可以每天吃肉。”
少年盯着他的绣春刀,五年前,他还是一只猫的时候,见过一模一样的。
跟着他,能见到主人。
少年抬起头,眼睛明亮:“不要肉,要鱼。”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几段是前世的事情
、重生
姜绫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照顾自己,竟然给了她重新来过的机会。
当她完全清醒过来,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时,她看着怀里呼呼大睡的小猫,脑子里有一个念头越来越强烈:去找他!
前世说多了都是泪,快死的时候小宇宙(记忆)才觉醒她只能怪老天坑爹,那个大脑构造如同ET一样神奇高大上的失忆少女她真不忍心承认就是自己,幸好小花没嫌弃自己。
想到小花,不不不,想到萌萌哒的陈寅陈大人,姜绫立马精神起来,有关前世坑爹命运的郁卒与苦闷一扫而空。
谁能想到陈寅就是自己养了十年的猫?谁能想到所有宠物里最高贵冷艳的喵星人也可以专情主人一百年?上辈子陈寅死在了姜绫前头,说的那些话,做的那些事,融化了姜绫的心,也狠虐了姜绫一把。她两世为人,从没遇到过像陈寅这样能为她做到那种地步的人,“为我不值得”这种话说出来那是作践陈寅的一片真心,那时候她真心觉得,这一世到最后,身边能有这样一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士为知己者死,陈寅能为她死,她也能为陈寅而死,死而何惧?
抱着陈寅的尸体,点燃火药和那些人同归于尽的时候,姜绫心里没有一点不甘愿,也没想过来世如何,她的内心是从来没有过的宁静。如果说遗憾,她心疼到最后也没有对她表露心迹的陈寅,她明白的太慢,不能在他还有知觉的时候给他回应,一个拥抱,一个吻,哪怕只是一个温柔缱绻的眼神,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并不是全然没有回应的,他也不会走的那样痛苦、委屈。
姜绫不知道陈寅对自己的感情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她也不能肯定这一世的陈寅还会不会和上一世那样对她产生感情,或者这一世的陈寅是不是和她一样也回来了,她只知道一件事,谁才是对她而言最重要的人,谁才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次失去的人。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头脑清醒目标明确过,那就是找到陈寅,和他重聚,什么皇帝,什么太后,什么锦衣卫……通通见鬼去吧!
一想到和陈寅在一个山明水秀的地方愉快的生活的桃源场景,她便由衷的感到快乐。虽说连陈寅人都没有见到想这些未免太早了些,说不定会有什么变故发生呢,但姜绫这样乐观自信不是没有理由的。
京城的那些人对姜绫而言终究是障碍,不把这个障碍除去,她是没办法安心和陈寅愉快的生活。
为了帝位的稳固想要除掉她无可厚非,姜绫从头到尾生理厌恶的只有曾经的自己对其付出忠诚的石文义和赵麒。她完全明白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主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的种种“迫不得已”,不择手段,利用欺骗,等等等等。这有什么呢?
一点也不妨碍她从此一生黑。
至于皇帝,他想保住自己的帝位,她想保护自己所重视的一切,既然一开始就没把“血缘亲情”当回事,仅仅是纯粹的利益冲突关系,那么谁也没怨谁心狠的资格,他上辈子能杀她,这辈子她也能为活命放阴招。
而且绝对是了不得的大招。
“我亲爱的‘皇兄’,”怀里抱着猫咪的小姑娘站在窗口,无限憧憬的大眼睛着迷的望着京都方向的天空,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在夕阳渐斜的黄昏里,有种让人毛骨悚然的阴森,“我有一份大惊喜迫不及待的想送给你啊。”
姜绫四岁,捡到小花,三年后,小花的魂魄穿到了人类的身上,本体则陷入沉睡,极少醒来。
两年后,姜绫九岁,重生。
陈寅,也就是成为人类少年的小花,这年十六,是上辈子被袁彬看中加入锦衣卫的年纪。
他给姜绫留下的讯息很少,姜绫反反复复回忆上辈子陈寅临死前说过的话,终于从只言片语中发现了可贵的线索。
穿成了人类之后,陈寅还会时不时的借小花的身体与姜绫重聚,姜绫记得陈寅说过,有一次整整半年他都没再见到姜绫,进了锦衣卫后,才又开始做梦——也就是在睡梦中穿回小猫的身体里。
姜绫记得上辈子小花一连沉睡半年都没醒过来正是她九岁那年,花朝节过后的一天晚上,小花才醒了一次。
从那天开始小花慢慢的人性化起来,就像懵懵懂懂的孩子开始成长——因为这时候的陈寅开始在锦衣卫得到教导和训练,学会了与人交流,学会了如何以一个正常人类的方式活着,这是他成为真正的人类的开始。
姜绫必须在陈寅被锦衣卫的人带走之前找到他,否则事情会变得麻烦很多。
对身体只有九岁她而言有些困难,幸运的是她遇到了萧舸。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这两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
姜绫小心的撩开陈寅血污的头发,用手帕一点一点擦干净他脸上的脏东西。
陈寅乖乖的坐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