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一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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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一个就好-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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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的气息中。
  就算他仅著一件卡其色的工作裤、打著赤膊,顶著烈日在园圃里辛勤工作,但他沉身散发出来的光彩,却教人只能目不转睛地跟著他的身影移动。
  这样的一个男人,不应该只是做著不停翻动花圃里的土的工作,他应该是站在社会的最顶层,享受众人对他无比崇敬的眼光。
  “翊风,今天做这些就够了。”吴伯提著一壶青草茶,走向正在花圃里工作的霍翊风。“过来休息一下,喝口茶吧。”
  “嗯。”霍翊风放下锄头,接过吴伯递过来的毛巾,用力的将身上的汗水给抹掉。
  然后默默地走到树荫下,拿起钢杯,倒了一杯沁凉的青草茶到杯中,仰头一口饮尽。由他的动作,不难看出他是真的渴了。
  “翊风,怎么会突然想回来看我?”吴伯点了根烟,享受吞云吐雾的快感。
  “没什么,”霍翊风的目光投向林荫深处。“只是想回来看看。”他看著这个曾经在他人生最悲惨的阶段,拯救了他的人与灵魂的地方。
  所谓的“景色依旧,人事全非”,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他叹了口气。
  那年,他十五岁,一个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的小混混,没有父母、没有前途,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何在,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再回到街上,当个明天都不知在哪里的社会边缘人,在黑暗与光明的边际挣扎著生存。
  有一天,他相准了一个穿著像庄稼汉模样的老头,准备从那老头身上揩点油水。就在下手之际,他发现自己的手被一只看来历经风霜但却温暖的手给抓住。
  “年轻人,”这只手的主人,就是他今天的猎物——吴伯。“缺钱的话,我可以给你,但是不要偷东西。”他甚至连音调都是平稳自若的。“要是失风被捕的话,你这辈子就全完了。”
  年少的霍翊风听到这句话,生平第一次,他哭了!
  不是为了担心会再被人给抓进少年感化院,也不是为了今天若是空著手回去,会被老大给拳打脚踢。
  他哭,是因为,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会关心他——关心一个在街上混、没爹没娘的野孩子!
  而霍翊风的一生就从那日开始,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吴伯收养了当时年仅十五岁的霍翊风,将他带回南投的山里,给他一个算不上富裕,但却衣食无缺的生活。
  也就是在这里,他找到了非得努力往社会最顶层前进的动力;也就是在这里,让他知道这世界还有如此美好的事物,让他不惜一切,只为了能和“她”平起平坐,呼吸著属于同等阶级的空气。
  “翊风,在想些什么?”吴伯抽完一根烟,看向一脸若有所思的养子——是啊,自从那天在台北街头遇上他,才这么一转眼,已经过了十五年了。
  “没什么。”霍翊风摇头,同时,自动自发地从吴伯手中接过一根烟,迳自抽了起来。
  “别想瞒我。”吴伯向后靠著椅背。“我虽然年纪大了,可眼睛还挺管用的。”
  他深深地、深深地吸了口烟,让那辛辣、却又带点苦涩的空气灌入体内。那看似未曾扬起的嘴角,露出了点无奈的笑容。
  “真的那么明显吗?”他的眼神仍旧看著远方。“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那专一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时光,来到他见到“她”的那一日。
  “其实,也没想什么。”他熄掉烟头,将烟蒂给弹到一旁。“不过是一些年轻时的痴心妄想而已。”
  “凭你现在的成就,就算年轻时有什么未竟的理想,也不至于达不到吧?”
  “或许吧。”他那刚毅的脸上带著些许的宿命。“如果我要,的确没什么得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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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要的,是强求不到的。
  在霍翊风初到此地时,他那桀骜不驯的个性依然如旧。虽然他住的地方地处偏远,但是,他总还是有机会到附近的镇上去;或许是曾经在街头流连的时间过久,身上那股孤傲的习气,教人一望即知。
  也正因为如此,小镇上的几个小太保总是想尽办法向他挑衅。由于不想多惹事端,所以,他总是避免和那些人有任何的正面冲突。
  就有那么一次,那些小太保们终于将他这只沉睡的雄狮给惹怒了!霎时,他使尽全力与那些人大打一场。只是猛虎究竟难敌群猴,虽然他们没能在他身上占到什么便宜,但他也因为这场激战,身上挂了几处彩。
  伤口虽不至于太严重,但他那一身的血也够瞧的了。
  为了不让领养他的吴伯担心,于是他打算取道和别墅相接的树林,直接回到住的地方,处理他那一身的狼狈。
  或许是失血过多所致,在半路上便体力不支地靠在一株树龄看来颇为久远的树干旁,就在他准备储存够体力再继续走之际,有一双白嫩、细致的小手适时递来一条绣著小白兔的手帕。
  她的出现让他有种仿佛到了天堂的错觉,好似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纯真、美丽的小天使……“大哥哥,你流了好多血喔。”小天使对著他手臂上的伤口轻轻吹了两口气,然后将手帕给叠成一个小方块,小心地按压在上头。“这样还会不会痛呢?”
  霍翊风紧皱的眉头让小天使以为,他的伤口仍旧疼痛不堪,于是她自口袋里取出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拆了封,从里头取出一片巧克力。“大哥哥,吃了巧克力就不痛了。”
  他被动的接受了小天使的巧克力,同时也让她的身影深植心中……十来年过去了,他对她的感情,已分不清楚是兄长般的疼惜,还是男女间那独占而专一的情愫。
  他不明白,为何这些年来,盘据他心里的为何不是那个为他付出一切的蓝玉贞,也不是那个让他曾经兴起了成家念头的沈曼珊,反而是那个曾经在他惨绿少年时,陪他一起度过这生命中的最令人怀念的夏季的她……暂且不论他对她的感情为何,在历经了岁月的洗礼、世事的历练之后,反而让他更加确定:她那难得的良善是世间少有,是该有个男人,替她撑起一片天,为她遮风挡雨,免受这世上丑恶事物的侵袭。
  就在他沉浸在属于过往的回忆里时,吴伯的声音适时唤醒了他。
  “翊风啊,你还记得芝兰小姐吗?”
  芝兰,这名字振动了霍翊风那原本不起波漾的心海。
  “记得,一个很美、很美的小女孩。”他的声音犹如在礼赞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是啊,”吴伯点点头。“十二年前的确还是个小女孩,不过现在长大了,应该是个粉雕玉琢、娇滴滴的大美人了。”
  “怎么会突然提到她?”霍翊风强抑心中那想要见到她的渴望,尽全力让自己的表现正常。
  “喔,她今年会到这里避暑。”吴伯像是在谈论天气般的说出这个消息,压根没察觉到身旁的霍翊风在听到这消息后,脸上那异样的神采。
  “她要来?”
  “应该待会儿就会到了。”吴伯肯定的说。
  霍翊风从没料到在十二年后的今天,就在同样的季节里,他还能再遇上她——多少次,他午夜梦回时,曾一次又一次的想像她长大后可能的容貌,可却无法看清楚在梦里的她。
  他是可以让人调查她的一切,但是太多繁琐的事情,总教他分不开身去办这件事。就在他以为,或许两人的缘分就仅止于十二年前的那一个夏天时,她回来了!
  回到这个两人初相识的地点。
  在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后,游芝兰终于到达这个位于南投山区的别墅。
  当她提著简便的行李,站在这个宛如世外桃源的地方,时她立即发现,这里的景物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是那么的美,又如此地令人怀念!
  “小姐,要不要我送你到主屋去?”奉命送她到这里的司机,不明白游芝兰为何在大门前便要他停车。如果他没记错,这里离主屋还有一大段距离。
  “不用,你可以回去了。”游芝兰拒绝了他的提议。“我想一个人走进去。”不知怎地,她总觉得自己好像来过这个地方,可却又想不起是什么时候来的。
  “可是小姐,你的身体……”游芝兰可是金枝玉叶之身,就连个小感冒也要劳动全国最知名医师问诊,要是她就因为从大门到主屋这段段距离而中暑,那他的工作也就泡汤了。
  “我的身体很好。”讲到这里,游芝兰那向来带笑的脸庞也不禁板了起来。“我只是比较不耐热而已。”
  真是的,她只不过是在念国中时,在操场上站了久一点,一不小心中暑昏倒而已,家里的人就把她当成温室里的花朵,不但操场跑不得,就连在太阳下多走几步路也要担心个老半天。


  “再说,我有带阳伞。”为了取信于司机,她拿出放在行李袋中的水蓝色阳伞。“不会有事的,你就回去吧。”
  “这个……”司机犹豫了!因为正如游芝兰所说,她看起来一点病痛也没有,除了那较一般人白皙的肤色外,真看不出她哪里不好。“那——小姐,你一定要记得撑伞喔。”
  “我一定会的。”游芝兰向司机做了保证。这时司机才勉为其难地回到了车上,发动那辆价值不菲的名车,绝尘而去。
  “这地方,我真的好像来过。”就是为了这似曾相识的感觉,她决定凭借著自己的直觉行事。
  她之所以不让司机直接送她回主屋,是因为她依稀记得,好像还有别条捷径,可以直通主屋,而不需要走过那看似无止境的石板道。
  她提著行李箱,沿著围墙走。虽然这样的动作看似无趣,但她那向来被保护过度的心灵,却感觉异常的兴奋,有种被解放的自由。
  就在走了十分钟左右,她终于找到了她记忆中的捷径!
  “就是这里!”游芝兰高兴地拨开那长得过于茂盛的杂草,果然找到那足以容纳一个大男人通过的缺口。
  她先将行李箱给丢进那缺口里,然后趴下身子,费力地钻进那缺口。
  “你是谁?”一个巨大的阴影遮住了她顶上的烈日,而那沙哑又带了点磁性的嗓音,让她忍不住想抬起头来,看看声音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这陌生的声音,著实吓了她好大一跳!
  “我……”游芝兰仰起头来,看著高她近一个头的男人。由于不习惯接触异性,再加上先前的惊吓,她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让背部抵著红砖围墙,小心翼翼的说:“我是游芝兰。”
  虽然她确实被他突然的出现——其实,若真要追究,她才是那个“突然”出现的人——给吓著了,但她那好奇的眼,仍不停地搜索著眼前这个陌生男子。
  她发现他除了有一付吸引人的好嗓音外,还有一张让她目光留连不去的长相。
  毫无理由的,她发现自己脸红了!
  不是因为那灼人的阳光,也不是因为运动过后的红潮,而是她见著他时的震撼!虽然引发了她那不寻常的生理反应,但是这并不能停止她想了解他的欲望。
  眼前的这个男人,绝对不是一个随时散发著光和热的天之骄子。
  相反的,由他那抿成一线的唇形里,不难发现喜悦、欢笑这两种情绪鲜少出现在他脸上。
  他的目光专注而决断,那锐利的眼神,似乎在告诉著旁人:拥有这般眼神的男人,绝不是一个可以被轻忽的男人。虽然他少了太阳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热情,不过,却像是一个无尽的黑洞,让人觉得骇怕,却又抗拒不了他那强大的吸引力,在靠近与抗拒之间,不自觉地一步步走向他。
  他,是一个充满魅力却又十足危险的男人——一个充满王者气度的男人。
  “那你是……”他有一双教人难以拒绝的眼眸,她只放任自己以一种肆无忌惮,甚至是迹近无礼的凝视,看著眼前这个男人。
  “霍翊风。”霍翊风眼神毫不客气地将她由上至下打量了一番。
  他曾经想过,两人再相见时,会是怎生的场面——也许是在某个政要名流举办的宴会里,也可能是在某些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里……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再见她时,他居然赤裸著上身,穿著一件沾满了泥土的工作裤,而不是那价值数十万台币的昂贵西装;但他更想不到的是,他心目中那几乎是公主化身的游芝兰,居然会从围墙的缺口里钻了出来。
  虽然,她的衣裙被碎石给勾破、她那精致柔美的容颜被尘土给弄脏,但,这仍无损她那绝美的容颜,她仍旧是他梦中最美的天使……不,甚至比他所想像的还要更美!
  他不奢望她还记得十二年前,那个陪著她度过一整个夏天的园丁的养子,毕竟,她那时候还太小。但是,她眼中的陌生,却教他的怒火不由得急遽而生,就连说话的口吻也不自觉地严厉了起来。
  “有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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