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慢慢长大,按着王云想要的模样塑造一个郑华,想要的幸福很简单,只要是一个幸福的家……
其实到了于家之后就觉得很好了吧?和郑府相比那里总是温馨的,于扬也对她极好,早就已经学会了满足,所以维持着这些,并不想改变……
郑华揽着小小的于媛,自己的孩子,和这个世界,和于扬最深的羁绊,其实也想过,为了孩子好不把孩子带来边疆的,但是她真的不敢去想象几年之后回家,自己的女儿会不认识自己的父母的情形——她想在边疆多呆些日子,这是确定的。
刚才于扬笨拙的表现,也是浓浓的父爱……
其实不用想太多,自己觉得幸福就好。
第二天是被于媛的哭声吵醒的,天已经亮了,出门就看见春花嫂子在院子里提水,那里有一口井,把木桶甩下去拎起一桶桶水来。
“夫人,你这么早就醒了?昨儿个大人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要晚起。”她咧着嘴笑,虽然不漂亮,但是有着朝气,而且也没有昨天那么多的拘束了,边疆的女子,终究是不同的。
“他来了,怎么……你……”郑华低了头,声音有些忸怩,虽然她现在很兴奋地想告诉所有人昨天于扬那样跑来看她了,但是现在该有的表情是害羞吧?
“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夫妻么,想来姚姚她相公来看她的时候,第二天她准睡到中午,只是要回来一趟也不容易……夫人等过年的时候他们多半就全回城了,往年都这样,夫人,我要去做早饭了呢。”春花嫂子提了一大桶水,是要往厨房去的。
“我也去看看。”郑华抱着孩子跟上去了,昨晚上她去过厨房,里头没多少东西,钱绣吃不惯这里的食物,要不她来做点也可以……
“那个地方,夫人……”
“都是女人,都要做饭的,我也不是不会,”郑华笑笑,“何况就是看看。”抱着孩子,终究还是不太方便。
“这样也好,夫人去看看,也好说说想吃什么。”
厨房的东西少,不过一些她们带来的也在里头了,跟着运粮队过来,他们也拿了些大米什么的,早上就熬了粥,只是春花觉得粥不管饱,终于还是煎了几个面饼,菜,最多的就是大白菜了,还有腌过的,配粥也可以。
于扬过来的事情春花他们听到了,因为累着而睡得很好的赵婶钱绣却不清楚,早上听到的时候都是有些惊奇的,钱绣还有些羡慕。
只是也是不必羡慕的吧?郑凯终究不是于扬一般的统帅……
于是下午的时候郑凯确实回来了,连姚姚的丈夫都回来了,那个猎户甚至还带着一只猎到的黄羊!
这个季节的黄羊是最肥的,而且黄羊比自家养的羊美味太多。
钱绣和郑凯在房里呆到吃晚饭才出来,姚姚的丈夫帮忙劈了很多柴顺便收拾了那只羊,黄羊肉给别人送了些,然后有些拿去腌了,晚上的时候还烤了一大块。
切成片的黄羊肉,还有面饼,里面夹上一种类似韭菜的东西,钱绣都吃了不少——或许和心情也有关系。
郑华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于媛身上,然后晚上于扬终究没回来,也是,他也不能这样天天不睡觉往回跑。
然后这天晚上竟然下雪了,快十一月的边疆,下点小雪也很正常,这会儿的节气就是小雪呢,只是希望天气不要太冷,不然冻死了牛羊……那些游牧民族在冬天可以吃这些牛羊,但是开了春,他们自然会来抢粮食……
作者有话要说:还是改错字……囧
帮人接生
“牛若,你怎么会在这里?”于扬望着眼前这个做边疆的商人打扮,赶着一辆马车的人开口,京城知名的牛肉炖鸭店的老板,也是红卫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边疆?人马受了冻寻求庇护?是来找自己的吧?
“于扬啊,好久不见,我这次可是有任务的。”于扬已经让身边的人退下了,牛若也就开门见山。
“红卫的事情,我没有知道的资格吧?”于扬皱了皱眉头,曾经他还是隐卫的时候或许还会因为种种私底下的原因知道一些,现在么……
“恐怕不单单是红卫的事情,这次也是手下一个小家伙发现的……”牛若喝了口水,脸上有些疲倦,还有更多的凝重……
红卫多奇人异人,虽然在皇帝眼里远远没有完全受控制的隐卫重要,但是在很多方面红卫确实做的很好,比如齐朝民间的情报。
“红卫的手已经伸到边关了?又有什么事情?”于扬相信红卫不会背叛,但是终究要问问的。
“不是已经伸到边关了,是早就伸到草原部落了,我们有些人以兽医的身份早草原上活动。”牛若开口,说的却是机密。
“这些,能随便告诉我?”于扬皱眉,上位者的“战斗”,没有硝烟但是更加残酷……其实齐朝顶层的不安定他早就有感觉了,同时他的阵营已经确定。
“争权夺利,特别是争夺那个位子,历朝历代都有,红卫不像隐卫,每次权利的洗牌都代表一次完全的改革,每次都要损失大半的力量,红卫向来是不插手的,但是,红卫忠于朝廷,所以勾结异族绝对不行!”
“勾结异族?”
“我们在古坦族的人看到了齐朝人,和那个族长商量了什么,再后来,更是发现有人在支持他们。”牛若的脸上有着绝对的气愤。
“不是私人团队?”于扬皱起了眉头。
“绝对不是,具体我也不能说,你现在只是一个边关将领罢了……只是终归这盟约是不牢的,你多做提防,战争里最好再挑拨一下……”牛若眯起了眼睛。
“所以你跑来,充分吊起我的胃口却随便打发几句话?”
“这也怪不得我,你想必也清楚了,最近朝廷上下出了不少事情,贪污案不算,单单南方的海盗和这边的事情就够麻烦了,想来……”
“要是有什么谣言的话会有很多人信,然后也能让皇上失民心。”于扬开口。
“确实如此,偏偏到底是谁没人知道,现在的皇帝是个狠辣的人,”牛若顿了顿,他也知道于扬不是会告密的人,终于继续开口,“现在能逍遥的长辈就只有那个顺亲王了,左卫齐的事情他也受了不小的打击,而同辈,就只有福王爷和明王爷了,其他的几个……而福王爷只会吃喝嫖赌……明王爷,他的生活太透明……”
福王爷是皇上的三弟,最善吃喝嫖赌,为人极为无赖,皇帝一向也是放心的,而且,他需要这样一个会在民间作威作福的兄弟来衬托自己的英明,而明王爷,已经不必多说了。
老百姓不知道具体的,只看到几个王爷不曾有一人比当今皇上出色。
“那些,似乎离我很远,何况我是皇上的手下的人,无论怎么说这大概在儿时就已经有定论了。”于扬苦笑,当那些高位者你来我往交锋的时候,作为一个下属,他们只能听命行事然后听天由命……
“好好守住边疆吧,我可是看在我们的交情份上。”
“这是职责。”
宜城靠近边疆,现下是萧条的,但是也曾繁华过,所以地方极大。
宜城几乎不曾被攻下过,游牧民族并不擅长攻城,但是这样一天天过去,宜城终究不一样了……
“城里竟然有菜地?”郑华有些惊讶地开口,前几天刚来,只熟悉了一下附近的事情,今天跟着春花出门,竟然还在城里看到了开垦过想来要种菜的地方!
“夫人,我们那个院子里不是也种了菜?只是现在是冬天,所以里头没什么东西。”春花倒是没有一点奇怪。
“也是,花园里能种菜街边自然也是能种的,”郑华红了脸,“活着是最重要的。”
“就是,夫人,在这边,粮食来的不容易,有钱人都搬走了,城外种的庄稼可能会被抢走,其实那些异族也不是只有春天才过来,快收获的时候他们也会来‘逛’上一圈,有时就没什么留下了。”
郑华也不知道能说什么,说那些人不懂可持续发展?
“春花嫂子,春花嫂子!出事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突然跑了过来,,路上还一个踉跄,差点摔了,这边可是平地,可见她有多惊慌。
“我姐,生孩子时找邱婆婆接生,但是,但是,孩子头上被剪了一刀……都不吱声啦!”那女孩一边哭着,一边说。
孩子头上被剪了一刀?
郑华两人到了现场才知道情况,邱婆婆原本不是正规的接生婆,只是自己生过几个孩子,人又大胆,便也帮人接生,这回是孩子出来的慢,便琢磨着要剪一刀,第一刀剪下去是没问题的,可是这时孩子探出头了,她没看清那个带着胎衣的脑袋,竟然又剪了一刀!
其实孩子伤的不算重,刀口不大,在现代缝上几针医院都能把事情压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当场所有人都慌了,竟然连孩子的脐带都没人剪!
“原本没什么事的都要被你们拖出事来了!”孕妇还是健康的,孩子虽然没什么声息,但是刚出生时都这样。一下子把于媛塞在春花手里,郑华拿起一边的剪刀就剪了脐带,手边还有针线,不过想来原本是给孕妇备下的,将孩子头上看似恐怖其实不大的伤口缝上,郑华才开口:“有止血的没?”
可惜这里没有消毒的东西,有些激烈的消毒法子,又不合适孩子,只能看情况了……不过这些备下的剪刀针线都该是处理过的。
“有,有!”那个站一边的中年妇女急忙开口,拿来一些膏状物,声音都是颤的:“这孩子,这孩子……”
“其实没出多少血,这边一摊子大多是孩子他娘的,孩子不吱声也常见,只是没缓过气。”现在是不敢把孩子到提让他通气了,刚到这个世界的孩子不懂呼吸,要用上肺终究还是要让孩子哭出来的,挤了挤孩子的肺部,又抱到通风处,孩子终于哭了。
“活了!活了!”一屋子的人惊喜万分,郑华却是挺无奈的,孩子出生的时候其实生命很顽强,刚才也只是暂时休克,想到前世还有这样的事情——以为生的是死胎,但是上山埋的时候孩子却活了。
所以说,医疗知识很重要……
以前医院里一些难产的病人,还要麻烦几百倍,生孩子生上一整天,孩子说不定还喝了大堆的羊水都没事,而这个孩子,看体重,看这哭声,可是健康的很,也不得不说古人的身体素质好了。
接下来就是别人的事情了,几人上去给也受了惊吓的产妇还有孩子擦了身子,收拾了屋子里的东西,好在孩子头上的伤也只有两寸左右,只伤了表皮,止血之后孩子完全没有大碍,只是要防着感染,但是剪刀什么都是火烤过的,想来不会有大事。
“当时我是怕极了,这孩子的脑袋,生了好些天之后都不敢乱碰的,这会儿谁敢动……一伤着,我就……”那个邱婆婆慌着开口,如释重负。
比起前世几个小时的抢救,还有剖腹产什么的,今天的情况其实不算严重,郑华安慰了几句,见几个人还在慌乱里说不了什么话,还是和春花一起先离开了。
“真不愧是于大人的夫人。”春花现在更为热情:“见到那样的场面都不慌。”
只是见多了,郑华笑笑:“平日里我可是连鸡都杀不了的。”
原本,接生一个孩子算不得大事,但是那个当时被吓住了后来回过神的邱婆婆却是一个喜欢到处说的人,于是见着一个边说当时自己的心慌,然后情况的危急,说的活灵活现,几天后郑华听到的版本,已经完全不同了,她甚至怀疑里面那个镇定自若“生死人肉白骨”的女人是不是自己……
不过就因为这个,她和宜城的人倒是混熟了,大家似乎认定了她会医术,觉得京城来的人总归是有文化,有什么毛病都会跑来找她。
但是中医郑华确实是一点不懂的,只能苦笑着说自己不会,但是大家热情不减,一个敢动刀子的女人,还是对人动刀子,在这个和“手术”绝缘的年代真的很少见啊……
好吧,在京城会被人鄙视但是在这里会受人尊敬。
作者有话要说:改错字……
好人四毛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有点流水,勿怪,其实最近有流水倾向啊,汗,下次改进冯四毛决定去当兵的时候,他的二哥刚刚说到了媳妇但是出不起聘礼,再看看自家的小破屋,爹娘,大哥大嫂还有二哥和妹子五毛全挤在这小地方……
大嫂是嫁了姐姐三毛之后才娶上的,现在二哥……五毛还小。
所以冯四毛就说:“我去当兵吧。”
领了五两银子,冯四毛就跟着部队走了。
先是跟着别人往南边去说是要跟海盗打仗,然后终于还是发现他们这些人连人家的衣服边都看不到,所以又被带到北方,要和蛮夷打仗。
对于冯四毛来说其实是到哪里都一样的,在军队里浑浑噩噩呆了一年多了,他觉得比以前整天干活还舒服一点,至少能吃饱。
去边疆,据说是非常危险的,带队的就是一个将军,冯四毛听身边的人说,那个将军是极厉害的,于将军,原本他爹就是一个猛将!
冯四毛做事利索,所以被分到了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