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的女客人都像殷雅那样披着纱巾,这是建泽女性出门的规矩,除了元宵节那几天是真的自由,其他时候女人出门都不能离开面纱。那纱巾不仅是挡住外男的目光,更加是身份的象征。小二的话对某些人来说,是将她们和商户人家摆在一起的一种侮辱。
殷雅听到小二的话很高兴,立刻把面纱放下来了。这面纱一点也不透风,为了不让风吹起弄得还挺重,人一盖上去跟盖了一张防水布那样,不自在极了。
殷雅自从了宫门之后也没有再用法术掩饰自己的容貌。一个人好看只是表面,但是加上周身散发出的气质,让就是个让人移不开眼的存在。小二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移不开眼的仙子,他更浓烈的是感受到殷雅周身那让人说不出的气质,她的美貌反而只是锦上添花的产物。
他们出宫的时候没带任何人,殷雅从来不会古代那种复杂的发型,所以她也不像以前在宫里那样经常让下人梳复杂的发型。当然那种发型就是她能梳也不能出门,因为殷雅的身份,宫女们总是给她梳高贵张扬的发型,自古以来只有皇后和帝皇宠妃敢那样梳,没有绝对的地位或绝对的宠爱,妃嫔要梳那样的头只能让自己死快点。
殷雅为了出门方便,只学了一个简单的妇人发型。但是每天她都很精心的打扮,连墨也是个现代人,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做了上亿年的古董,但是女为悦己者容的道理还是明白的。殷雅摘下面具他没意见,但是看见小二看得眼都不眨,心底生起了一丝不悦。
“小二,我们的菜呢?”
“哦、哦、马上到,马上到!”小二急匆匆地走开了。
连墨偷偷地给殷雅下了个忽略咒,等到小二再次回来的时候,奇诡的发现明明那夫人还是那么美,为什么他好像总是不自觉地想看别的地方?
连墨看到小二不解的挠头,再看殷雅无知无觉的吃着点心,嘴角微翘的抿了一口茶。
这杜米城的风气果然很开放,很多带着丫鬟的大户小姐往来在街上。虽然风气开放,但是出嫁从夫都是没变的,也没有那个出嫁妇人天天出门招人闲话。那些小姐们也只是逛逛首饰店或者胭脂店,不会到处乱走。这里的大户都是商人,很多都是从穷苦人家奋斗上来的,加上这里江湖人多,一些小细节也没人太计较。
连墨和殷雅回房进了空间,连墨很久之前就让人秘密建房子,直到他们出宫之后,连墨才带着她把这个房子收入空间。房子没有打地基,当初施工的人听到连墨的要求,眼睛瞪直了,回去想了一晚,把原本的石头地板改成了木地板,面积比房子大,在下面四个角的弄了几个大铁柱把下面打尖,房子建好之后只要拿个特质的大锤子把房子钉在地上就行了。
连墨听到那人的建议觉得很满意,原本觉得古代的人没什么设计观念,看大街上的房子都是一个样,要是真说出什么特别的要求怕他们也完成不了。没想到他们还真是有本事的,于是原本一层的小瓦房,变成了两层的平房。小阳台有了,现代的室内布局有了,西洋式的房子外墙有了,旧式的烤炉有了。如果不是这个时代没有玻璃,他也不会做,他一定还会弄个玻璃窗。
“小雅我们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连墨本意是让殷雅历练,不是让她身体受罪,这个杜米城鱼龙混杂,每天的上演的戏码不少,虽然旁观人世的成效很低,但他不可能真让殷雅亲身体验喜怒哀贪嗔痴,他私心里总是想殷雅永远像现在这样直率单纯。
殷雅高兴的说:“好啊,我正好也想跟你说这件事。不如我们在这里做个小生意吧。”
要是再长途跋涉她真的受不了了,杜米城风气比京城开放,至少平时无聊了她还是能上街逛逛,在这里住上也不是一件坏事。
连墨也对殷雅的生意感兴趣。“你想做什么生意?”
殷雅想了一下说:“我想开家卖绣品的小铺,反正我刺绣容易得很。”
“好啊,小雅给我做的东西都很漂亮,将来肯定很多人买。”霄锦慢慢的‘游’了过来。
除了吃饭的时候霄锦都习惯用原型,现在的他经常聚集荷花池的雾气在空中飘来飘去,查看整个空间。
殷雅听到人赞美自然高兴,心底产生了一股自豪之情。
“我明天去打听有没有出售的店铺,小雅你不用绣太复杂的样式,绣得太好了只会累了你自己,我们不靠这个吃饭。”
殷雅点头称是。
杜米城店铺很多,稍微好一点的地段上的铺子就是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还得看你后面有怎样的靠山,在杜米城分一杯羹。
东西二市都是本地的大户拥有的,那里竞争大,人流多。殷雅的绣品有多好他最明白,要把店铺开在这里,生意一定源源不断。
他把殷雅慢慢看做了最宝贝的妹妹。我妹妹想卖刺绣玩玩是她的事,要是因为生意太好真的成了一个绣娘那是肯定不行。
连墨看也不看人流多的街道,只在一些人流少的地方找到了一间转让的胭脂铺。店铺里的胭脂挺好的,老板本来看准这里人们消费力高才冒险在这里买下整个铺子。前几年生意不错,后来人越来越多,别人也开胭脂铺,而且位置比这里方便多了,有钱的人家都去了那边购买,一些普通百姓也不会花太多钱买这些好胭脂。老板当机立断卖了铺子,打算带着货物到另一个城镇贩卖。
“这里左边是民居,右边多是一些卖粮油杂货的。不知你是想要做什么生意?实话说吧,这里只是一些小富之家,要是卖太高档的东西,我劝你还是在西市那边找一间铺子租下来,总比这里多赚头。”胭脂店老板好心的建议。
连墨来买他的铺子老板不自卖自夸还能替他着想,连墨心里对这样的人也是持欣赏态度的。
“我打算开间卖绣品的绣庄。”
“这……兄台还是找个好点的铺位吧。”老板一听觉得这交易是谈不成了,绣庄虽然不是不赚钱,但是在这条街上还是卖柴米油盐这一类日用品更好些。
连墨笑笑。“我看这里很不错,绣庄只是内子用作打发时间的寄托罢了。”
店老板了然,热情带着连墨进了里间。“明白,明白。杜米城很多铺子都是已婚妇人在经营,她们的丈夫外出经商,主母经常查看店铺,有些甚至做了掌柜的工作。这里有几家店也是这样,我内子也经常和她们聚在一起好打发时间,将来尊夫人也不怕无聊。”
“当初我看这里正好是街尾,后面有一个小宅子也在出售,便一同买了,在这边开了道门,再添了堵墙。将两处连在了一起。”老板用钥匙打开门,一个小小的花园便出现在连墨面前。
花园一看就是用了心思,连墨一看就觉得殷雅会喜欢。跟着老板参观完整个宅子之后老板说:“这个宅子要二百两,至于店面则要四百两。”
这个价格虽然贵了点,但是杜米城就是个商业城市,房子只有升没有贬,而且店面挺大的,连墨也同意了。
“这是我们的店铺?”殷雅四处观察。“这还挺大的,我想只是开间小铺子,这都能开家饭馆了。”
“要不弄堵墙隔成两边,另一边租出去?”连墨建议道。
“好啊,就隔这边吧,方便我们到后面的宅子。”殷雅比划着自家店铺的尺寸。
连墨摸摸她的头。“都听你的。”
叙绣阁开张那天,大家都发现这里的绣品精致,虽然价格挺高,还是有些人买了回去。正如胭脂店老板说的,这条街上比较吃香的还是柴米油盐这类商品。殷雅也不失望,反正只是打发时间而已。
店里请了一个长工,叫胜昇,家住不远处有个妹妹和年纪老迈的母亲。由于殷雅和连墨都不积极的缘故,叙绣阁只在中午过后才开门。胜昇家里挺困难的,每天照顾母亲,妹妹整日做些零活就为了补贴一下母亲的医药费。现在胜昇早上有时间照顾母亲,只上半天班工资却比别人都好,这让胜昇对殷雅和连墨感激涕零。
看到店铺生意不怎么样,胜昇更是积极向客人推销。奈何殷雅的刺绣价格挺高的,周围都是小户人家,谁也不会整天买这些不能吃的东西,只有节日送礼的时候店里的生意才好点。
“客官看看吧,这幅花开富贵最配像你这样高贵的客人了……客官我们还有百花争艳图,河堤绿柳图,什么样的都有啊!”胜昇努力向来往的路人推销。
“胜昇。”连墨笑着对他说:“我都说了酒香不怕巷子深,你歇一会吧。”
“老板!”胜昇哭丧着脸。“老板你真的不考虑降价吗?虽然我也知道老板娘的刺绣好,但是这价格真的高了点,我们先降点价,以后成名了再升价不迟!”
“当然不行!”连墨立刻反对。堂堂皇太后的刺绣有谁能比,连墨巴不得一副也不卖,在他眼里谁也没资格得到小雅的刺绣。
“这些绣图花费的心血不少,怎么能贱卖呢。”连墨看胜昇一脸担心店铺经营不善导致工作不保的样子,安慰他道:“我也不缺这点钱,我们主要的生意是在节日送礼的时候不是吗,咱们只要等客人上门就好。”
连墨看到旁边大门关闭的店铺。“你要是有时间,不如帮我把旁边的店铺租出去,明明贴了出租都有三个月了,竟然一个问上门的都没有。”
“老板旁边的店铺是你的?”胜昇惊讶的问。
“你现在才知道吗?”连墨想想自己一直忙叙绣阁的事,旁边的空铺子都忙得快忘记了。
胜昇点头。“我以为你只是租叙绣阁这边的租客,铺子大点也挺好的,周围的店都需要大的店面装货物,在这条街上找店面的都想找大店面。”
原来殷雅和连墨都习惯了现代那种只有几平米空间都能做生意的想法,在这里只要开铺子的,哪怕看着卖的东西少,也要占整个店面,不会将它们分隔开。杜米城的人再多,大家都是住平房的,哪能跟现代住高楼大厦的人口量比。像他们这样节约空间根本没什么必要。
连墨拍了拍自己脑袋。“唉,我倒没想到。那现在怎么办?我这旁边是租不出去了吗?”
“嘿嘿,怎么会呢,怎么说这都是一个铺位,想要的人多着呢。来这里看铺子的手里都有些闲钱,想着买个大铺子,东市那边就不一样了,除了一些小店铺还有很多摆摊的,他们也许有兴趣盘个铺子把生意扩大。”
“那你说这个店铺租出去得多少银子?”
“这一带的租金通常在十两左右。这铺子又隔开了,老板你看……”对于租金这些问题绝对不是他这个店伙计能做主的。
隔出来的店铺门面看着小,其实里面挺宽敞。因为殷雅只想做小生意,所以叙绣阁其实只占了三分之一的空间。
连墨考虑一下说:“这里后面有门通小巷,还有一个小隔间,一个月6两银子,你放出消息看看有没人想租。”
胜昇拍胸口保证。“放心老板,这里人流还是挺多的,你给的租金又这么便宜,肯定不少人想租!”
说来也巧,当天胜昇回到家,他妹妹就过来问他:“哥,你工作那地方旁边的店铺是不是空着。”
“是啊,那是我老板的店,他今天还叫我租出去呢。”
胜芸儿激动地说:“真的吗!那你老板打算要多少月租?”
“怎么啦?”胜昇奇怪的说:“这又不关你事,怎么这么高兴。”
“当然关我事,我今天去杨大嫂那里帮忙的时候,她正好问我哪里有店铺出租,我一听就想到了叙绣阁旁边那间空铺子。”
“老板也是今天才跟我说,那个铺子里面有隔间又有后门,一个月也就6两银子。”
“哇好便宜,我现在立刻去跟杨大嫂说。”胜芸儿说完就跑了出去。
连墨很顺利的把旁边的店铺出租了,杨大嫂原本是卖小炒的,最出名的是五香煎猪肝,连墨也觉得这杨大嫂能把平常人家不要的东西利用起来赚钱挺了不起的。
据胜芸儿说杨大嫂还会煮骨头汤,很多面瘫跟她买汤底,而来她摊位的吃小炒的客人都不收汤钱。
杨大嫂看着招牌上杨记两个字,心中的喜悦油然而生。从家里逃出来几个月了,她也偷偷让人打听过李家的情况,李大牛旧伤复发,姑娘为了爹上山采药,被老虎吃了尸骨无存。杨大嫂会心一笑,这样也挺好不是吗。从此之后她不用再叫李芳了,她只有一个名字叫杨夙。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已精分,除了开头和结局是正常之外,其他都很不正常……
☆、乞巧
殷雅幸福地吃着小笼包,美妙的滋味在空中散发,嘴巴咀嚼的同时手上的筷子也不时地夹起她喜爱的小点心放入口中。
“唔唔唔,这真好吃,芸儿再给我拿两碟小点过来。” 殷雅嘴巴塞得满满含糊不清的说。
连墨给她弄了一碗汤,吹凉之后放到她面前。“不要急,小心吃撑了。”
芸儿把小点拿过来调笑说:“连夫人天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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